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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生公寓水电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1、各斋供电时间:每日早5:00~23:00。

2、管理方法如下:

①、公用区域(宿舍以外)用电由学院承担。

②、宿舍内定量使用。用电标准每学期25度/每人,超标准用电费用由个人承担,用电表的宿舍,一学期结算一次,标准按现行民用标准执行。但必须遵守学生公寓作息时间的有关规定。

3、宿舍内一切电器设备的维修、更换成本费用均由本室人员自费。如人为损坏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损坏公物处理。

4、学生公寓均不得私自接拉电线和网线,不准使用及存放电炉、热得快、电热毯和一些安全系数低的电器,违者一经发现,除没收所用物品外,按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5、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修,由专业电工处理,不准私自违章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6、新公寓内均装有水表,每单元单独计量。每学期10吨/每人;超标准用水,将依照天津市关于节水的有关标准收费。

7、老公寓供水不限量(不计量,暂不收费)。

8、学生必须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好习惯。节约用电,随手关灯、关电源。节约用水,用后关好水龙头,不准用长流水冲洗衣服及其它物品。

注:新公寓包括:见贤斋、思齐斋、立志斋、有为斋、求实斋、成德斋;

老公寓包括:健体斋、学智斋、乐群斋、爱劳斋、春华斋、启能斋、蕴美斋。

篇2:D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水电统计员岗位职责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水电统计员岗位职责

1、在中心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总公司及中心的一切规章制度,自觉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3、负责协同水电中心抄表,负责各栋公寓用水、用电情况汇总,按月报中心主任及总公司财务。

4、负责学生超用水、电的统计、核算工作。

5、负责毕业生超用水、电核算及水电费的收取。

6、负责水电维修器材的保管、完备领用手续,坚决做到以旧换新。

7、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3:学生公寓水电设施水电使用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水电设施及水电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区水电设施及水电使用的管理,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增强学生的节能意识,依照《西北大学水电管理办法》结合学生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生宿舍安装限电装置及电表,供电采取限时限量管理。每天早上6时―8时,中午2时―14时,晚上18时―23时30分,节假日延长到晚上24时。研究生宿舍限量250W内,本、专科学生宿舍限量150W内。

二、已安装电表的宿舍,专、本科生宿舍每楼第一层每月每舍免费使用电18度,二层以上宿舍每月免费使用15度,超过部分电费自负。有电脑宿舍电费由电脑持有者交纳。

未安装电表的宿舍,使用电脑交纳电费每月30元,一学期交一次,一学期5个月,共计150元。

三、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电炉、电褥子、台灯和各种电热器。违章宿舍和个人罚款100―500元,并对违章造成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学生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插座上无插头,因超量用电造成断电,应到公寓中心找修理工进行维修,并交纳配件费1元。严禁学生私自维修。

五、学生要有节约意识,用水要做到人走龙头关,打开龙头无水时要关好水龙头,谨防来水后出现长流水现象。对故意破坏用水设施者酌情予以处罚100―500元,并通报批评。

六、教工5-6楼住宿学生水电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七、水电费按月交费,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收费,不得拖欠。无故拖欠者,停止供电供水。

八、宿舍楼内供电、供水设施出现故障时,学生应及时反映到公寓管理中心,便于修理和维护。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电话;维修值班室电话、。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篇4:学生公寓水电管理规定(3)

学生公寓水电管理规定(三)

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水电供应,节约能源,根据粤价[2004]56号文件、粤价[2004]328号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水电供应时间:

1、冷水:全天24小时供应。

2、热水:每天17:00―23:00供应。

3、电:夏秋季(5月15日―10月15日)全天24小时供电。春冬季每天(星期五、星期六及节假日除外)6:00―23:30供电,星期五、星期六及节假日6:00―24:00供电。

二、水电免费使用定额:

1、每学期每人给予5个月的免费使用水电定额。

2、冷水:每人每月2.7吨。

3、热水:每人每月1.8吨。

4、电:专科生每人每月8度、本科生每人每月10度。

三、水电抄表、超额水电费的结算

1、抄表时间:每年6月和12月末。

2、超额水电费收取时间:每学期期末(1月和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一次结算、收取本学期各寝室总超额水电费用。

3、超额水电费用由寝室成员平均(或协商)分担。

4、寒、暑假期间的水、电费由留宿学生负担。

5、逾期不交者收取滞纳金,电费每日加收超额电费的千分之三,水费每日加收超额水费的千分之五。

四、超额水电的单价标准

1、冷水、电的单价按当地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的价格计费。

2、热水按供应成本计费。

五、实际用水用电量低于定额用量的不结存、不补贴。

六、本规定实时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篇5:某某师范大学学生宿舍水电气情况核查程序

某师范大学学生宿舍水、电、气情况核查程序

一、后勤水电班在每月25―28日期间,由学生公寓管理人员配合对学生宿舍水、电、(气)表进行抄写。

二、经相关部门计费、审核后,于下月初(一周内)在各公寓公布水、电、气费用情况表。

三、对当月水、电、(气)费用有异议的宿舍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核查申请。

四、向本公寓管理人员提出书面核查申请,说明需要核查的项目,宿舍成员签字确认后,留下联系电话。

五、公寓管理人员确认后,学生将此核查申请提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六、公寓管理中心联系后勤部门对反映问题进行及时检查、核对,并将检查、核对、处理情况通知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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