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整改登记制度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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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整改登记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1、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主管领导及时召集安全部门和隐患单位领导、安全员研究解决办法(重大隐患要经安委会讨论决定),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要“举一反三”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点源进行检查整改。整改完毕,隐患单位应将整改情况、防范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复查后再向上级部门报告。

2、对公司下达的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各基层单位主管领导要及时研究解决办法,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要“举一反三”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点源进行检查整改。整改完毕,隐患单位应将整改情况、防范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复查。

3、各基层单位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报告单位领导,由安全员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整改完毕后由基层单位安全员以书面形式上报。

4、收到事故隐患整改报告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

5、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事故隐患整改报告书下达和上报时间要进行认真登记,对整改过程要有完整记录,并存入档案。

篇2:事故隐患登记整改跟踪制度

一、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车辆完好技术标准以及企业安全检查制度,确定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的项目。

二、驾驶员在行车途中,依据三停四查操作规程,发现车辆以及车辆附属设备存在着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单位报告。可以整改的,要立即整改。隐患消除后,方可行车。无法整改的,不影响行车的,要进入隐患跟踪程序。车辆归场,立即整改,消除隐患。

三、进入行车隐患跟踪程序后,生产安全管理员要押车上路,实施行车动态监控,确保行车安全。

四、每周三的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登记在案,并立即整改。责任要落实到人。生产安全部门要跟踪整改的全过程。隐患不消除的车辆,不准出厂。

五、发生事故隐患的车辆以及整改的过程和跟踪的经过,要登记台帐。登记的内容为:发现隐患的时间、地点,隐患的危害程度,整改的项目及费用,隐患消除后的行车状况。

六、事故隐患的登记、消除、整改等工作,由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其他部门全方位配合。驾驶员、押运员、技术修理工等人员具体落实整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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