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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用水用电管理规定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一.公共用水管理规定

1.公共用水以满足需求和节约用水为原则。

2.公共用水包括办公用水、卫生清洁用水、绿化用水和其他工程维修用水。

3.公共用水设备的维修由工程部门按日常维修和计划养护进行。公共用水的监管由工程部、安管部及物业部巡查人员负责。

4.各公共用水的部门负责人须对本部门强调节水意识,制定用水节水方案,掌握节水方法。对浪费水源之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处以十倍水费的处罚。

5.凡非公共用水使用人偷用公共用水的,处以五十倍水费的罚款。

6.公共用水点全部装设水表,由工程部每月底抄表统计一次,汇报公司领导。

二.公共用电管理规定

1.公共用电以方便业主、有利形象、满足需要和节约用电相结合。

2.公共用电由工程部门综合各方面意见,根据不同季节制定适当的开关时间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3.公共用电的开关需明确责任人一名或两名,责任人由有电工操作证或经过类似培训的人员担任。

4.公共用电应装设准确的计量仪表,每月抄表统计一次向领导汇报。

5.临时性的公共用电(如节假日等)须经部门主任同意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同

时由值班人员作好记录。

6.公共用电设备、设施应按维保计划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

三.生活用水管理规定

1.生活用水由市政直供和2次加压两种形式供给。生活用水设管理责任人一名,该责任人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卫生知识。

2.水电工应每周对加压水泵及管道系统检修一次,当日值班员每两小时一次巡查,确保水源供应不停顿。市政停水或维修确需停水时须提前24小时以::公告形式通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

3.整个系统应采取封闭式,以防受到污染,各水池清洗入口须加盖加锁,以确保安全,并防止非管理人员接近水源。各透气管口要采取倒口式并加网,整个系统外围应保持干净整洁,机房每星期清洁一次,水池外部每两星期一次。

4.按照深圳市二次供水的有关规定,对各水池进行每年两次定期清洗消毒,并由水质检测单位对水质采样化验并出具化验单,资料应齐全并由工程主任妥善保存。

5.生活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及污水系统隔离。

6.每年对管道系统进行除锈刷漆一次,生活水系统管内的防锈除锈每年一次。

7.二次供水由专门管理责任人定期巡查记录,每月底向上级汇报供水系统和水质状况。

四.跑水事故应急处理规定

1.水系统跑水事故为紧急事件,所有工程人员同为参与处理责任人,工程主任为事故现场负责人。

2.发现跑水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部人员)应立即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工程部其它人员,并迅速查明跑水原因。

3.现场工程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关闭跑水位置前的伐门,断绝水源。

4.如果跑水对机电设备设施造成危险时应将机电设备设施转移(如果能转移,如电梯)到安全位置,如果不能转移则应先采取堵截或疏导水流,使之不影响机电设备安全。

5.如果水已进入强电系统,则应先断掉本系统电源,特别注意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6.处理事件的负责人随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以便确定最佳处理方案。

7.事故处理完毕,事故责任人、负责人24小时内将整事件写出总结备案,并上报公司领导。

8.跑水事件应急处理人员安排

五.工程部停电应急处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停电的操作程序,保障业主(客户)对停电时的情况处理、安排。

2.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各管理处工程部

3.应急处理规程

3.1值班人员或第一时间发现停电人员应立即用对讲机或其它方式通知其它工程部人员和办公室前台及监控中心,工程部全体人员在得知停电后应立即赶往配电房。

3.2当日值班人员应迅速判断停电原因(市政停电或机房故障停电),启动应急发电机并网工作,应急发电机常规情况下应处于自动启动和并电位置,同时检查应急发电机各运行参数是否正常,各油水位等是否正常。

3.3值班人员以外的其他维修人员应首先启动电梯应急救人程序放出被困人员,然后协助值班人员检查配电房情况。

3.4工程部主任接到停电通知后,应立即赶往现场,检查停电和发电情况。判明停电原因,证实电梯困人解救情况,通知监控中心向业主广播停电情况。如果是市政停电,致电供电部门了解停电原因和恢复供电时间,如果是配电房内故障停电,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同时将大体情况向领导汇报。

3.5应急发电机运行期间,值班人员应随时检查发电供电情况,并抄表记录。

3.6市政(或故障)恢复供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配电房操作规程逐个合闸供电,同时检查应急发电机停机情况并记录停机时间。

3.7由工程部主任和值班人员同时确认恢复供电各处正常无误后离开现场,填写停电(或故障)处理记录

篇2:物管临时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物管临时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小区的水、电管理,防止出现浪费水、电的现象。确保小区水、电正常供应,特制定此规定:

一、前来联系临时用水、用电者,必须是合格的水工、电工,向管理处提交书面用水、用电申请,写明用水、用电量的多少,时间长短,预付用水、用电押金。

二、临时用水、用电,不得影响业主的正常用水、用电。

三、临地用水、用电必须安装由主管部门检验合格的水表、电表。若私自启动改变水表、电表封印或运行回程,影响准确计量的,参照供水、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临时用水管道,不应给小区的车辆或行人带来不便。临时用电最长使用期七天,需要继续使用的,必须提前一天,续办延长使用手续,报管理处审核、批准,但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必须拆除。

五、临时用电线路如发生危险,并证实是由装置不良引起,由承装部门负责。

六、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用水、用电管道或线路,管理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拆除。逾期不拆的,管理处强制拆除。

七、装置临时用电线路的技术要求:

1、装置临时用电线,需用绝缘线,采用悬空架设或沿墙敷设,架线时户内离地面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架设时需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一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需装熔断器。

3、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良好接地或接零。

4、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接法并用胶布包好。

5、临时线必须放在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胶皮线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硬质的套管保护。管口要装护圈,以防割破电缆。

6、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动。

7、临地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架距离应在0.3米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米。

八、移动照明、潮湿环境、地下通道线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不听劝阻者停止供电。

九、电焊作业必须由合格焊工进行,作业前检查周围是否有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作业完成后,仔细检查是否遗留火种,确定无热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篇3:物业项目临时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临时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临时用水、用电管理,确保临时用电用水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嘉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值班管理。

三、职责

1、工程部人员严格执行临时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作流程

1、临时用电计划申请

A、施工前,施工单位或业主单位根据施工项目和用电量大小,向管理处递交"临时用电计划申请表"。

B、"临时用电计划申请表"中,应列明所使用电动设备的名称、功率和数量。

C、管理处派技术人员对其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核实。

D、申请人或单位必须提供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每人一证。操作人员无证的,管理处一律不予批准申请。

2、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A、凡施工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及电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

B、在管理处技术人员指定的地点接线,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电度表、施工配电盘(箱)。

C、电动工具、临时照明线路应使用合格插头、插座。

D、施工限制:

?不影响楼宇机电设备的正常运作。

?不超出供电负荷量允许范围。

?噪音很大的电动工具,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操作,不影响其他业主单位的正常工作。

3、禁止以下行为:

⑴、乱拉乱接电线。

⑵、超出设计负荷的临时用电,未经申请用电计划的用电。

⑶、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的用电行为。

4、、管理处管理权限:

⑴、有权劝阻或制止违章操作。

⑵、有权对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随时进行检查。

⑶、对不听劝阻的违章施工行为,可停止供电,以防止事故发生。

5、临时用水管理

⑴、施工前,施工单位或业主单位根据施工项目和用水量,向管理处预先申请临时用水。

⑵、使用人需安装水表,并接入管理处指定的用水接口。

⑶、禁止任何乱接水的行为,不听劝阻管理处可采取停水措施。

五、记录表格

1、《临时用水用电申请表》

篇4:购物广场节约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H购物广场节约用水、用电的管理规定

为了促使公司员工树立勤俭节约的意识,进一步规范用电、用水行为,尽可能节约能源、减少支出,特通知如下。

一、管理职责

1、各营运部营业厅、所辖水房、卫生间所有用电、用水设备均由该部门指定人负责管理,总责任人为楼层经理。

2、楼层、科室办公室内所有用电、用水设备由各办公室指定人负责管理,办公室责任人为该部门主管。

3、院内、锅炉房、宿舍以及其他公共场的所有用电、用水设备由综合部指定人负责管理,责任人为综合部主管。

4、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用电、用水管理,有效保证节电节水措施的实施。

二、用电管理

1、养成爱护用电设施,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发现用电故障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安防部。

2、营业厅开门前开启一半照明灯,闭店后要做到人走断电。

3、科室办公场所白天光线正常的情况下不开启照明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避免长时间待机,下班时要关闭饮水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并尽量做到关机后关掉插座总电源。

4、合理使用空调,夏季空调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5℃、冬季空调温度设定不得高于14℃,提倡下班前15分钟关闭空调,严禁室内无人时开空调。

三、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如果发现水龙头、卫生间阀门、开水器等用水设施损坏现象,要立即报告安防部。

2、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尽量将水龙头开小,冲洗期间不得离开现场,用水完毕后随时关闭水笼头,严禁滴漏,杜绝“长流水”。

四、检查考核

商场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对在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规用电、用水者给予罚款处理。

JH购物广场办公室

篇5:安全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安全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为保证居民正常用水,安全用电,遵照本规定。

一、住宅区内居民或商铺,施工队需接用水、电时,应向管理站申请,经查核获准后由技工监督实施。

二、住宅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物业管理站同意,私自接驳水、电者,以偷水、偷电行为处理。

三、室内装修时,电线的敷设应由专业人员施工,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将电线直接埋入墙内、地下。线路的改动要在装修申请表中注明,批准后方可施工。

四、电线、开关要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电线的截面满足用电负荷的要求,室内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楼房设计时分配给每户的负荷。提倡居民在室内配备漏电保护开关,因居民违反安全用水、用电的规定而造成事故,居民应承担责任。

五、室内电线不得乱拉乱接,开关跳闸、保险丝熔断时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合闸或加大熔丝容量。

六、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熨斗、电烙铁等时,要特别小心,防止短路,同时使其远离易燃物,人要离开时,注意断开电源。

七、居民长时间外出时要关闭房间内电闸和水阀。

八、居民应爱护公共用水、用电设施。不得有意损坏水表或电表。

九、对公共管道、线路和居民房屋内管道、线路进行维修时,居民有义务提供方便,对因装修或居民使用不当而导致的管道阻塞或线路损坏,物业管理站有权要求责任者疏通或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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