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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包与分包单位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在几个施工单位联合施工实行总分包制度时,总包单位要统一领导和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其责任: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发包工程;2.对分包的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产;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分包单位负责人

1、分包施工队伍负责人是本队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标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本队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3、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到证件齐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4、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用工单位有关部门申报、批准,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5、组织本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施工中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解决。

6、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施工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有关领导,严禁冒险蛮干。

7、发生因工伤亡或重大未遂事故,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和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

篇3:消防责任制:施工现场分包单位

1.认真执行消防保卫的各项法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在生产中的消防保卫工作负责。

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消防保卫安全知识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人场和岗前消防保卫教育后方可上岗。

4.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单位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消防保卫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5.发生火灾、失窃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6.服从总包管理,接受总包检查,不准跨地区用工及使用外地闲散人员。

7.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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