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部工作票制度(8)
工程管理部工作票制度(八)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部所管理范围内维修操作规程,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强电专业人员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工作票制度
1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手续。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工作票方式有下列三种。
1.1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1.1.1在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线路)上工作。
1.1.2进行其它(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
1.2.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1.2.1在带电设备的外壳上以及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1.2.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箱)、低压干线以及运行中的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1.2.3二次结线回路上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
1.2.4转动中电动机的励磁回路和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1.2.5核相工作。
1.2.6变配电室内进行非电气作业。
1.3.其它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录,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
2.以下几种工作可以不填写工作票
2.1事故紧急抢修工作。
2.2用绝缘工具做低压测试工作。
3.一个负责人,一个班组,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
4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整个变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工作,有两个及以上分组同时交叉作业时,按组填写工作票,并由主管担任总负责人。分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要令,得到工作许可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后,分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交令,由总负责人收回工作许可令后统一送电。
5工作过程中,需要补充工作项目,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如增加或改变安全措施时,应另填写工作票,并将安全措施及补充工作项目告知全体工作人员。
6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好后,应由工作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7.工作票所列的各种工作人员及相关的安全责任
7.1工作票签发人为工程部经理,其安全责任为:
7.1.1工作必要性。
7.1.2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7.1.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7.2.工作负责人为强电专业主管或指定人员,主要是填写工作票及作为现场监护人,其安全责任为:
7.2.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7.2.2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制度。
7.2.3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安全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7.2.4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7.2.5工作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7.3.工作许可人为在变配电室内工作是值班员,其它部位工作为指定人员担任,其安全责任为:
7.3.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7.3.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7.3.3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7.3.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7.3.5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7.4.工作成员的安全责任为:
7.4.1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7.4.2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相互兼任。
8工作票填写应清楚整洁,不得涂改。
记录
《第一种工作票》
《第二种工作票》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篇2:工程维修工作检查及交底制度
工程维修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部所管理范围内维修操作规程,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强电专业人员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4.31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
1.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到现场查清电源和工作范围、设备编号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现场安全措施,填写好工作票。
2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情况,提出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工具和材料等,并制定专人检查。工作前一天,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材料是否合格。
3工作负责人应对现场环境等情况做好调查,制定安全措施。
4工作负责人在开始工作前,应根据工作票的内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工作时间、质量要求、人员分工、停电范围和各项安全措施。现场实施安全措施后,应再次向全体工作人员指明周围环境情况。
记录
《第一种工作票》
《第二种工作票》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篇3:工程维修工作间断工作转移制度
工程维修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部所管理范围内维修操作规程,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强电专业人员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
1工作间断时,全部人员应撤离现场,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保存,所有安全措施不能变动。继续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工作人员重申安全措施。
2在(变)配电室内连续进行一日以上工作时,工作班每日收工时,应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填写实际收工时间。次日开始工作前,必须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开始工作。
3对于连续性的工作,在同一电气联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但转移到下一个工作地点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4工作间断期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送电时,值班员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且完成下列措施后,方可提前送电。
5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和原标示牌。
6对于较复杂或工作面积较大的工作,必须在所有通道派专人看守,以便告诉工作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能继续工作"。看守人在工作票未收回前,不应离开守候地点。
7.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规定进行
7.1全体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7.2将该系统所有工作票收回,查处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和标示牌。
7.3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应由值班员进行试加压试验。工作若需继续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记录
《第一种工作票》
《倒闸操作票》
《变配电站值班日志》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篇4:工程维修工作监护制度范本
工程维修工作监护制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部所管理范围内维修操作规程,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强电专业人员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工作监护制度
1工作监护制度时保证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监护人一般由工作负责人担任。
2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设专责监护人,工作人员应服从监护人的指挥,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
3监护人或专责监护人因故离开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员接替监护,使监护工作不致中断。
4.监护人监护的内容如下
4.1部分停电时,应始终对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监护,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4.2带电作业时,应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不应小于与带电部位的安全距离,4.3以及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
4.4监护人发现某些工作人员中由不正确的动作时,应及时纠正,必要时令其停止工作。
5.监护人可监护人数的规定
5.1设备(线路)全部停电,一个监护人所监护的人数不予限制。
5.2在部分停电设备的周围,不是全部设有可靠的遮拦以防止触电时,则一个监护人所监护的人数不应超过二人。
5.3其它工种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内,在部分停电的情况下工作时,一个监护人在室内最多可监护三人。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监护人可参加工作
6.1全部停电时。
6.2在(变)配电室内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地点工作,工作人员连同监护人不超过三人时。
6.3所有室内外带电部分,均有可靠的安全遮拦足以防止触电的可能。
7.当监护人不再现场时,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允许单独留在工作现场。
记录
《第一种工作票》
《倒闸操作票》
《变配电站值班日志》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篇5:工程维修工作许可制度范本
工程维修工作许可制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部所管理范围内维修操作规程,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强电专业人员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工作许可制度
1工作许可人应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并应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多组作业时,总负责人需明确提出配合要求,并做好记录。总负责人批准开工后,各组负责人才可组织本组工作。
2在变配电室内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停电范围内已实施的安全措施,如装接接地线、遮拦和标示牌等,并指明邻近带电部位。
3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及工作项目。工作许可人不得改变检修设备得运行结线方式,如需改变应事先取得工作负责人同意。
4在(变)配电室出线电缆另一端头的停电工作,应得到变配电室值班员的许可,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在线路上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变配电室值班员的许可,拉开(变)配电室或线路隔离开关,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5工作过程中,当工作许可人发现有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拆除某些安全措施时,应及时命令停止工作,并进行更正。
记录
《第一种工作票》
《倒闸操作票》
《变配电站值班日志》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审核、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