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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空调房值班工作规程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酒店空调房值班工作规程

一、查看上一班的运行数据表与工作记录,同前一班进行工作交接,并联系工程调度室,了解酒店有否会议等特殊任务安排。

二、查看机房设备运行情况,根据当天的环境温度及酒店业务安排等情况,及时调正机房设备运行末端设备的启闭工作。

三、实行早、中、晚、夜巡视检查机房、冷却塔、各功能区域设备运行了情况及各区域空调效果,并及时根据现场情况调正处理。

四、当班期间出现严重故障及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值班工程师和主管领导。

五、严格按空调机房操作规程操作,用听、看等手段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每两小时记录一次主机房设备运行数据。

六、当班人员及时完成当班的维修工作,根据计划安排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并做好维修记录。

七、每星期(周一)对设备及机房进行一次清洁工作。

八、下班前,作好当班工作记录、注意事项,交代下一班要做的工作。

篇2:物业工程部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工程部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1.1、规范工程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部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物业公司工程部的工具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经理负责检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工具的申购管理。

3.2、工程维护部主任负责工具的库房盘点工作。

4、程序要点

4.1、《工程维护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4.1.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工程维护部主任制定下一年度《工程维护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经理审批。

4.1.2、《工程维护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a、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

b、预计费用;

c、购买时间;

d、用途。

4.1.3、工程部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工程部经理负责保管。工程部仓管员对所领用工具记录在《工程部个人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4.1.4、个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工程维护部主任填写《领料单》,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到仓库领取负责发放和暂时保管。

4.1.5、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4.1.6、工程部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员工填写《领料单》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在仓管员处领取一套个人使用工具。工程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每年只能补领一次。工程部仓管员应对员工所领工具簿记在《工程部个人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4.1.7、个人使用工具应加以爱护,避免违规操作损坏工具的使用寿命;

4.1.8、工程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1.9、工程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员应做好登记。

4.1.10、员工辞工、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工程部,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工具通知财务部扣发相应的钱款。工程部经理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登记在《工具保管登记表》内,并在"备注"一栏注明"退还"字样。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用的工具。

4.1.11、工程维护部主任每月18号检查每个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其立即补齐。

4.1.12、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工程部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核实后将实际情况上报部门经理审批,经工程部经理审批后,上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报废处理。

4.2、公用工具管理

4.2.1、员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部门之间借用公用工具,都应在工程部经理的同意下,由仓管员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4.2.2、公用工具使用注意爱护,定期由工程部经理安排专人检查维修,发现公用工具损坏要及时上报工程部经理处理。

4.2.3、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2.4、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

4.2.5、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经工程部经理确认及物业总经理批准后可以以旧换新。对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须先由使用部门经理填写《报废工具登记表》,经工程部经理审核后上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

4.2.6、工程部经理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雇时,工程部经理会同工程部仓管员一起对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工程部经理的责任。

4.2.7、对于公用工具中的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后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则应重新申购。

4.2.8、工程部仓管员每月25号应将所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仓管员保管工具登记表》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尽快制定计划申购。

5、记录

5.1、《工具保管登记表》

5.2、《工程部个人工具领用登记表》

5.3、《工具借用登记表》

5.4、《报废工具登记表》

5.5、《工程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表》

6、相关文件

篇3:工程部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工程部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1.1、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

2、适用范围

1.1、适用于北京**工程部对测量设备从配置、样准、使用至管理各个环节的控制。

3、职责

3.1、物业公司总经理负责批准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2、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3、工程部主任负责采购计划的实施。

3.4、工程部维修人员负责提出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或申请;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校准和管理。

4、程序要点

4.1、测量设备的范围

4.1.1、按用途可分为向顾客计费用的;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用的。

4.1.2、按装置可分为安装于固定管道、设备上的;移动使用的。

4.1.3、按来源可分为公司原来已有的、新采购的、借用的。

4.1.4、按形式可分为仪器、仪表、磅秤、天平、量具、测试软件。

4.2、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4.2.1、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4.2.2、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4.3、测量设备的采购

4.3.1、工程维修部主任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工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进行采购。

4.3.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列资料:

4.3.2.1、名称、型式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

4.3.2.2、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4.3.3、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工程维护部主任的意见。

4.3.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工程维护部主任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证件。

4.4、测量设备的管理

4.4.1、工程维修部主任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建立测量设备台账,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唯一性标识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账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4.4.1.1、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采用符号和顺序进行编号,示例如下:

--符号规则如表一: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带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纸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4.4.1.2、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设备精度等级确定,如表二:

4.4.1.3、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4.4.1.4、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4.5、测量设备的使用

4.5.1、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4.5.2、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4.5.3、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5.4、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4.5.5、测量设备的保管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坏、失准、锈蚀。

4.6、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或范围,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应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总经理批准。

4.7、校准的委托

4.7.1、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即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4.7.2、工程维护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交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入委托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4.7.3、工程维护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长期保存测量设备台账、校准记录、限制使用或报废测量设备的审批单。

4.7.4、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记录

5.1、《设备台账》详见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HW/F-GC-03-02-A/0

5.2、《资产报废、损失单》详见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HW/F-GC-03-03-A/0

6、相关支持文件

篇4:工程维护部日常巡查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工程维护部日常巡查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1.1、规范工程维护部工作人员对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工作,保证公共设施设备能够良好的运行。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物业公司工程维护部的日常巡查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护部主任负责检查日常巡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3.2、工程维护部领班负责日常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3.3、工程维护部维修人员负责日常巡查工作。

4、程序要点

4.1、工程维护部领班应于次日对前日巡查记录进行检查,汇总,并且汇报给工程维护部主任。

4.2、日常巡查的内容

4.2.1、水泵房状况的巡查。

4.2.2、发电机房状况的巡查。

4.2.3、低压室状况的巡查。

4.2.4、高压室状况的巡查。

4.2.5、防火安全状况的巡查。

4.2.6、电梯状况的巡查。

4.2.7、水景的巡查。

4.2.8、日常楼宇外观的巡查。

4.2.9、园区照明设施的巡查。

对于每天的巡查工作应该认真填写好相应的表格,并且认真填写好《工程部值班记录表》和《工程维护部工作日志》,把所发现的问题真实记录下来,并且如实反映给领导。

4.3、日常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4.3.1、"看":通过观察各个设备的外观来发现是否存在设备破损的问题。

4.3.2、"听":通过倾听设施设备运行中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日常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低压室的巡查。低压室的巡查严格按照《低压室的巡查维修流程》进行。

4.4.2、高压室的巡查。针对于高压室内的高压设备运行的检查,应该认真填写《高压运行巡查记录表》。

4.4.3、水泵房的巡查。水泵房的巡查严格按照《水泵房巡查流程》进行,并且认真填写《水泵房运行记录表》。

4.4.4、水景状况的巡查。巡查喷水池的喷水状况,认真严格填写好《喷水池记录表》。

4.4.5、电梯的巡查:

4.4.5.1、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4.4.5.2、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4.4.5.3、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巡查时应做好相关记录,认真填写《电梯状况巡查表》。如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应第一时间联系电梯公司人员进行维修,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

4.4.6、发电机房状况的巡查:

4.4.6.1、检查发电机房外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4.4.6.2、检查发电机是否运行正常;

5、记录

5.1、《工程部值班记录表》

5.2、《工程维护部工作日志》

5.3、《加压水泵房运行记录表》

5.4、《水景水泵房运行记录表》

5.5、《高压运行巡查记录表》

5.6、《电梯状况巡查表》

5.7、《喷水池记录表》

5.8、《低压室的巡查维修流程》

5.9、《水泵房巡查流程》

6、相关支持文件

篇5:物业项目前期检查和验收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项目前期检查和验收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1.1、通过对各类配套设施设备的检查,使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理,确保小区业主居住期间的安全。

2、使用范围

2.1、适用于物业公司辖区内的配套设施设备检查。

3、职责

3.1、工程部经理负责对各类配套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计划,并安排相应人员起草总结报告。

3.2、工程维修部主任负责对各类验收表格的签订和审查工作,配合工程部经理一起实施对各类配套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

3.3、物业公司总经理负责对此项工作的最终检查。

3.4、工程部负责从开发商处接管物业产权文件、设备、图纸档案等文件,并建立专用文件柜,严格保管。

3.5、工程部根据此次验收工作,编制设备台帐工作。

4、程序要求

4.1、物业公司工程部于接收物业前期适当时候介入,并与开发商交接物业,交接时要认真检查各项工程及相关配套的设施设备,并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存档记录。

4.2、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4.2.1、工程部文员应检查建设单位移交的档案是否齐全,并做好相关整理和备档工作。

4.2.2、建设单位交来图纸统一签收,并将有关图纸交现场工程师核对实物,如图纸无误则按系统归档;图纸有误,则联系交图单位更正。

4.2.3、建设单位移交档案祥见《物业移交资料一览表》。

4.3、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4.3.1、所有的工程档案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严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

4.3.2、各类档案应按系统分类:强电、弱电、空调、机管,统一存放档案盒并加注标签。

4.3.3、编制档案目录,内容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4.3.4、档案及图纸是工程维修保养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如发现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经理审阅确定用途。

4.3.5、借阅档案须部门经理批准,登记并指定归还日期,按期追回,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

4.4、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4.4.1、维修档案属工程档案的一部分,由工程部统一管理。

4.4.2、设备维修档案按强电、弱电、机管、空调、装修、用户单元内设施分类。

4.4.3、用户单元维修档案用标签按不同档案分开,其他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4.4.4、文员每天核对发出和返回的维修单,将有关内容如实录入维修档案记录表,如发现不符马上追查原因。

4.4.5、文员每月对维修档案记录表、维修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

4.4.6、维修档案作为评估小区设备运行情况和用户室内设备状况的根据,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维修项目保存期至少为两年。

4.5、对各类设施的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以下表格:

4.5.1、《物业工程移交验收流程表1》

4.5.2、《物业工程移交验收流程表2》

4.5.3、《消防系统验收及表格》

4.5.4、《系统竣工表》

4.5.5、《验收表》

4.5.6、《暖道空调系统验收及表格》

4.5.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4.5.8、《风管漏风检测记录表》

4.5.9、《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表》

4.5.10、《冷风水管道压力试验记录表》

4.5.11、《金属管道工程验收及表格》

4.6、验收规定:

4.6.1、主体验收标准

4.6.1.1、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GBJ7的允许变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结构的开裂或相邻房屋的损坏。

4.6.1.2、钢筋混凝土件产生变形、裂缝,不得超过CBJ10的规定值。

4.6.1.3、砖石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有明显裂缝。

4.6.1.4、木结构应结点牢固、支撑系统可靠,无蚁害,其构件的选材必须符合GBJ206中的有关规定。

4.6.1.5、凡应抗震设防的房屋,必须符合GBJ11的有关规定。外墙不得渗水。

4.6.2、屋面验收规定

4.6.2.1、各类屋面必须符合GBJ207中的有关规定,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

4.6.2.2、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应设置屋面检修孔。

4.6.2.3、阳台和三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严密,不渗漏。

4.6.3、楼地面验收规定

4.6.3.1、面层与基层必须粘结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不允许有裂缝。

4.6.3.2、脱皮和起砂等缺陷;块料面层应表面平正,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

4.6.3.3、卫生间、阳台、盥洗间地面与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4.6.3.4、木楼地面应平整牢固,接缝密合。

4.7、装修验收规定

4.7.1、钢门窗应安装平正牢固,无翘曲变形,开关灵活,零配件,装配齐全,位置准确,钢门窗缝隙严密,木门窗缝隙适度。

4.7.2、进户门不得使用胶合板制作,门锁应安装牢固,底层外窗、楼层公共走道窗,进户门上的亮子均应装设铁栅栏。

4.7.3、要装修工程应表面光洁,线条顺直,对缝严密,不露钉帽,与基层必须钉牢。

4.7.4、门窗玻璃应安装平整,油灰饱满,粘贴牢固。

4.7.5、抹灰应表面平整,不应有空鼓、裂缝和起泡等缺陷。

4.7.6、饰面砖应表面洁净,粘结牢固,阴阳角与线脚顺直,无缺棱掉角。

4.7.7、油漆、刷浆应色泽一致,表面不应有脱皮、漏刷现象。

4.8、电气验收规定

4.8.1、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过墙应有导管,导线过接必须紧密,铝导线过接不得采用绞接或绑接,采用管子配线时,连接点必须紧密、可靠,使管路在结构上和电气上均连成整体并有可靠的接地。

4.8.2、应按套安装电表或预留表位,并有电器接地装置。

4.8.3、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

,接触良好,位置正确。

4.8.4、各种避雷装置的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GBJ232的要求。

4.8.5、电梯应能准确地启动运行、选层、平层、停层、曳引机的噪声和震动声不得超过GBJ232的规定值。制动器、限速器及其他安全设备应动作灵敏可靠。安装的隐蔽工程、试运转记录、性能检测记录及完整的图纸资料均应符合要求。

4.8.6、对电视信号有屏蔽影响的住宅,电视信号场强微或被高层建筑遮挡及反射波复杂地区的住宅,应设置电视共用天线。

4.8.7、除上述要求外,同时应符合地区性"低压电气装置规程"的有关要求。

4.9、水卫消防验收规定

4.9.1、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滴漏。水压试验及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符合GBJ242的要求,应按套安装水表或预留表位。

4.9.2、高位水箱进水管与水箱检查口的设置应便于检修。

4.9.3、卫生间、厨房内的排污管应分设,出户管长不宜超过8米,并不应使用陶瓷管、塑料管。地漏、排污管接口、检查口不得渗漏,管道排水必须流畅。

4.9.4、卫生器具质量良好,接口不得渗漏,安装应平整、牢固,部件齐全、制动灵活。

4.9.5、水泵安装应平稳、运行时无较大震动。

4.9.6、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J16、GBJ45的要求,并且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签证。

4.10、附属工程及其他验收规定

4.10.1、室外排水系统的标高、窨井(检查井)设置,管道坡度、管径均降须符合GBJ14的要求。管道应顺直且排水通畅。井盖应搁置稳妥并设置井圈。

4.10.2、化粪池应按排污量合理设置,池内无垃圾杂物,进出水口高差不得小于5厘米。立管与粪池间的连接管道应有足够坡度,坡度不应超过两个弯。

4.10.3、明沟、散水、落水、沟水不得有断裂、积水现象。

4.10.4、房屋和入口处必须做室外道路,并与主干道相通,路面不应有积水、空鼓和断裂现象。

4.10.5、房屋应按单元设置信报箱,其规格、位置须符合有关规定。

4.10.6、挂物钩、晒衣架应安装牢固。烟道、通风道、垃圾道应畅通无阻。

4.10.7、单体工程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临时设施及过渡用房拆除清理完毕、室外地面平整、室内外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4.10.8群体建筑应检验相应的市政、公建配套工程和服务设施,达到应有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

5、记录

5.1、《物业工程移交验收流程表1》

5.2、《物业工程移交验收流程表2》

5.3《消防系统验收及表格》

5.4《系统竣工表》

5.5、《验收表》

5.6、《暖道空调系统验收及表格》

5.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5.8、《风管漏风检测记录表》

5.9、《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表》

5.10、《冷风水管道压力试验记录表》

5.11、《金属管道工程验收及表格》

5.12、《物业移交资料一览表》

6、相关文件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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