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房现场施工管理(3)
样板房现场施工管理(三)
1、对样板房存在装修施工留问题,由物业助理负责每周对问题进行书面汇总后报项目工程部维修处理。
2、申请、审批
进入样板房维修施工前,由维修单位先到物业部填写《样板房维修施工审批表》,经物业部审批同意后,维修施工人员方可办理出入证进入样板房施工;
3、相关管理要求:
a、在施工前必须用胶膜或其他可防护的物品对地面、家
篇2:ZX医院高配房现场培训制度
医院高配房现场培训制度
一、变电所值班人员在业务技术方面要做到“三熟”、“三能”。
二、值班员培训以岗位练兵为主与参加电力部门举办的培训竞赛相结合的综合性培训制度,在电气负责人指导下,在本变电所运行实际出发,从严从难苦练基本功。
三、开展“两票”填写训练,倒闸操作训练,异常分析与事故预想训练。
四、班与班之间,正付值之间互相技术问答,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五、每年组织一次反事故演习外,还应参加电力部门组织的活动。
六、开展技术比武、智力竞赛、现场提问等形式,提高值班人员分析故障能力。
七、每年举办一次《安规》、《外规》考试外,每半年一次业务考试。
八、参加单位举办的三级安全教育。
九、新值班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业务知识,经电力部门发证、本单位同意后,方可担任副值工作。
篇3:ZZ酒店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治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酒店的法人代表。保安、工程和施工等部门按职能分工互相配合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2、施工项目防火设计的审核
1)施工项目防火设计必须委托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
2)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营业性的公共场所,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内部会场、娱乐场所和计算机房、档案室等重要场所的
内部装修必须履行防火审核报批手续。
3)报批的程序为:酒店先将填写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送审表,连同有关的图纸、资料送酒店保安部办公室,经酒店保安部经理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再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核,经核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批部门核准。
4)工程竣工后,须经消防监督部门和酒店保安部经理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队伍的管理
1)施工队伍进场之前,酒店工程部应会同保安部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内容的安全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按协议执行。
2)外省市的施工人员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人口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本市的施工人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酒店工程和保安部对施工
人员的基本情况要登记造册,对他们上述有效证件复印配备。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消防、治安的基本常识和要求,并学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和了解紧急情况时正确处置,及时报告的程序,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4)电工、焊工及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不得跨工种作业,也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酒店人力资源部应统一制作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带"临时出入证"胸卡,如有两个以上项目的施工,对同时在酒店内施工的人员,可按胸卡颜色的不同加以区分,便于管理。
6)外来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无关的区域内乱窜或逗留。除特殊原因经酒店领导批准的以外,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在酒店内留宿。
7)禁止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用电、火炉烧水、煮饭。
8)酒店应制订并颁布施工防火、治安有关奖惩规定,对有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和不服从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消防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因违章造成事故的,应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4、施工场地的管理
1)建立禁烟区域。施工现场有火灾危险的部位须有醒目的禁烟、火标志。在安全处设固定吸烟点并放置有水的非燃容器,确保烟头、烟灰、火柴梗不落地。
2)建立危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现场内严格限制危险品的存放量,以当天的使用量为限,用多少,领多少,用剩的须当天进库,严禁在作业现场过夜。油漆作业不得与明火作业交叉进行。
3)安全用电管理。对施工用电应经工程部门核准配给,防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需拉临时线,应事先申请批准,并要有防护措施,使用完毕及时收掉。施工所用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带"病"使用。
4)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防止因堆放各种建筑、装修材料而堵塞,影响安全。
5)每天施工结束后要清理场地,用剩的危险品、易燃品应进库存放,清除现场的可燃垃圾。临时堆放垃圾的地方应远离火种,并及时清出,勿使堆放过多和时间过长。严禁用焚烧的方法处理垃圾。
6)施工所用的建筑装修材料应有严格的保管制度,尤其是价值较高的物品,需有专人管理,领用手续清楚。
7)施工队伍必须有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5、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a)酒店和外来施工单位需要动火作业的工程,必须事先向保安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
b)保安部应按照三级动火审批制的规定,应上报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的必须按规定申报核准。如在原定的动火时间内未能完成任务
而需延长时间继续动火作业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6、动火前必须做到"五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
3)附近有难以移动的易燃品,且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
4)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经排除危险的不动火。
5)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7、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
1)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监护。
2)要严密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火。
3)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要及时补救作业中发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
5)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即清理现场火种后方可撤离。
8、保安部在动火作业期间对施工现场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篇4:现场防火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设立消防领导小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人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2、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设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器具和专用水源、电源,并随层设置消防阀门。立管直径不小于50mm,设加压泵和泵房。
3、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在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篇5:现场动用明火管理措施规范
1、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2、现场生产、生活若因需用动火应经主管消防领导批准,否则任何人不准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3、现场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焊接时不准擅离岗位,有监护人,并配备足够灭火器具。
4、凡使用明火必须履行动火证制度,有效期一天。工作完毕后,自动失效。
5、使用明火工作完毕后,必须将现场打扫干净,确认无着火可能后再离开现场。
6、违反用火制度规定的按公司《现场文明安全施工违章罚款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