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规程
1目的
为规范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程序,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新购设备的验收、安装和移交。
3职责
3.1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验收、安装和移交工作。
3.2设备购置和使用部门参与验收、安装和移交工作。
4操作步骤
4.1设备验收
4.1.1设备到司前工程技术部应组织人员熟悉设备的有关资料,准备好各种表格、测量工具,做好对安装操作人员的培训。
4.1.2工程技术部、设备采购部门及设备使用部门一起参加验收工作。
4.1.3具体验收操作步骤详见《设备验收规范》。
4.1.4设备技术资料应集中交付工程技术部归档保存,使用部门可保留复印件。
4.1.5对开箱检验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和问题,应当场由买卖双方查看和确认,并如实填写在"设备开箱验收单"中。
4.1.6验收工作结束后,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
4.1.7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供人员与供货方交涉和处理。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向有关方面查询或索赔。
4.1.8对本公司无法验收的,由工程技术部报告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委托第三方验收。工程部、设备采购部门及设备使用部门协同参加。
4.2设备安装和调试
4.2.1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技术部既可独立完成该项工作,可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安装、调试。
4.2.2设备安装前应确定安装方案,准备安装工具并选择合理的安装地点。
4.2.3设备安装应按说明书和机械工业部《设备安装验收规范》的规定实施。安装后应填写"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
4.2.4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安装单位负责,工程部监督进行调试,调试工作包括对设备的全面清洁、校正、润滑和试运转。
4.3设备移交
4.3.1工程技术部、设备采购部门、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验收。
4.3.2设备安装验收时,必须具备以下材料:"设备开箱验收单"、"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试运转记录以及设备附带的所有技术资料和出厂合格证书。
4.3.3设备验收
设备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a)对各种材料的研究确认;
b)对设备的精度检测;
c)设备空载及负载运转情况。
4.3.4设备被确认为符合技术要求、环保要求后,各验收部门应填写"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将设备移交给使用部门。
4.3.5设备运行过程中需使用的专用工具移交给使用部门保管,其他工具由工程部保管。4.3.6设备有关资料交工程部办公室存档管理。
5相关文件
《设备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验收规范》(国家法规)
6记录
设备开箱验收单
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
篇2:物业维修工安全操作规范5
物业维修工安全操作规范5
1目的
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维修工的人身安全及公司设备安全运行,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2职责
2.1维修主管负责监督维修工按本规范进行安全操作。
2.2维修工应遵照本规范作好安全操作工作。
3操作规范
3.1电气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3.1.1维修工必须学习本安全操作规范,熟悉相应管理处的供电系统。维修工在进行相关用电操作时,必须穿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杜绝事故。
3.1.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接地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单独的保护零线截面积应采用大于1.5平方毫米以上的分股铜芯护套线;保护零线严禁缠绕,要用螺栓可靠方法连接。
3.1.3电气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游泳池开放期间,吸污泵每半月使用500V摇表测试一次绝缘电阻,测绝缘电阻时将吸污泵和导线放在游泳池内,阻值应大于2MΩ。工作人员吸污时必须穿戴高帮绝缘套鞋、绝缘手套,手不能直接接触电缆线。
3.1.4导线埋地敷设时,必须穿管,管内不得有接头,其管需密封,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得大于导线允许载流量。
3.1.5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严禁用金属代替熔断丝,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并装好保护零线及防护罩方可送电。
3.1.6有接地保护端子的插座,必须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接。
3.1.7排除电气故障时,必须采用断电、验电、穿绝缘鞋,并有专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
3.2电动工具的使用
3.2.1使用移动式和手提式电动工具时,建议采用空气开关,并加装高灵敏度的漏电保护器,尤其在潮湿环境下,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3.2.2使用手提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
3.3登高作业
使用人字梯、云台等登高工具进行登高作业时,至少需二人配合进行,其中一人作业,一人监控。
3.4重要设备的操作
3.4.1维修工应严格按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以及相应的机房管理制度对配电设备、水泵、电梯、锅炉等重要设备进行操作,杜绝设备事故的发生。
3.4.2在发生设备事故、突发时间时应严格按相应的应急事件处理规程进行操作。
3.5明火作业
在配电房、电梯机房、水泵房、锅炉房等设备机房需要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先到保安部办理"动火许可证",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后方可进行操作。
篇3:学校学院低压配电间安全制度
学校(院)低压配电间安全制度
一、闲人不得进入配电间。
二、除主管部门和本部门外,其他人员因公进入配电间必须进行登记。
三、对外单位来人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本部门人员陪同方可进入配电间,并在"来客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四、当班人员因维修离开配电间时应在小黑板上写明去向,并关好门。
五、维修时必须两人一起工作,其中一人是起安全监护作用。
六、配电间内严禁喝酒、打闹及其他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