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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以达到各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的目的,充分体现遵章守法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辖范围内所有分包方及专业分包单位。

奖惩依据:根据《安全生产违章罚款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1、职责:

1.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

1.2现场所有分包方和专业分包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搞好内业管理。

1.3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办法的规定实行奖惩。

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本办法的实施,并批准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的奖励和其他安全奖项。

2、奖惩办法: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酌情给予奖励:

2.1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及总包制定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生产,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防护标准化,能及时发现且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2.2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贡献突出,并总结出成熟经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2.3取得了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4创新或改进管理办法,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不断得到改善;

2.5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术工艺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劳动安全性能且绩效显著的;

2.6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7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2.8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在一年中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且始终保持安全管理良好状况并名列前茅者,将给予“安全管理优胜奖”,奖励获奖单位10000元。

2.9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使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各单位发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的,以及出现伤亡事故的,处罚1000—5000元、

2.10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延报或者嫁祸他人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0元,单位领导处罚1000元。

2.11不服从管理、拒绝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威胁、辱骂、殴打管理人员,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并将当事人驱逐出场。

2.12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

篇2:装饰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遵守纪律,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制止"三违"现象,有效地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办法

1、项目经理部及作业班组工队全年无重伤及其以上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火工品爆炸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机械设备大事故,无职工因工死亡事故,在建工程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工地,年负伤频率控制在目标以内,按各单位在册人数,人均发给一次性奖金50元。

2、在施工中凡避免一次重大伤亡事故或多人事故的有关人员,报项目经理部核实后,根据情况给与一次性奖励300~1000元。

二、?处罚办法

1、凡因领导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而造成伤亡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尚未触犯刑律的,按职工奖惩条例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建议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发生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虽经处理但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清除事故隐患,事后又连续发生同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主管生产领导加重处分。

3、项目经理部所属各作业队凡发生一起重伤及其以上责任事故者,除自负经济损失外并给予一次性2万~10万元的罚款。轻伤一人及其以上事

故者,除自负经济损失外并给予一次性3千~2万元的罚款。发生责任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者,除自负经济损失外并给予一次性500~?1000元的罚款。

4、在施工中发生不服从管理,自由施工现象,违章作业,违反纪律行为,每次罚款200~5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而领工员、或班长未采取措施造成他人伤害的按处罚的第1、3条规定处罚。施工中必须保证各项设备完好,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否则因此造成伤亡事故,负责生产的责任人应负领导责任,按处罚第1、3条规定处罚。对上级安全检查并限期整改的问题fdcew.com,施工负责人不及时按规定进行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负责人一次性罚款200~1000元,如屡次不改则进行加倍处罚,若发生事故按处罚第1、3条规定处罚。

5、施工队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书》、《装修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学习。每日进行班前安全讲话,作好轮班作业交接班记录,月末检查如无记录或记录不全对该单位的负责人罚款200~500元。次月仍无开展活动或无记录则进行加倍处罚。

6、每道工序进行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建设完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进行以上工作,对盲目开工、野蛮施工的行为人(或施工负责人)一次罚款500~1000元,并进行停工整改,造成事故按处罚第1、3条规定处罚。

7、机械设备、机具、危险作业区必须按规定进行挂牌作业;车辆、机械设备、各类机具,必须定人、定机、定责,危险作业区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违反规定对施工负责人罚款200~500元。机械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100元。

8、施工用电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电气设备、用电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或接零,必须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违者罚款500~1000元。配电闸箱的设置必须有足够的悬挂高度,并作到防雨、加盖、加锁,违反规定每次罚款100~200元。闸刀外壳破损不及时修复,电线路不按规定架设随意捆绑,乱拉乱接检查发现每次罚款100~200元,并同时停电进行整改。

9、高层作业(架子搭设、作业平台设置、脚手板满铺、探头捆绑、防护围栏、张挂安全网)等必须符合安全规定,2.Om以上必须张挂安全网,违反规定每次对施工负责人罚款500元,没有安全网不准施工。

10、凡进入施工场地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严禁穿拖鞋。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施工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发安全防护用品者则予以500元罚款。

11、轮班作业必须认真进行交接,详细记录工作安全情况及隐患处理情况。做到上一班不交,下一班不接。违反规定二者同时各罚款100元。

12、各作业队、班、组必须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一次安全学习制度,抽查发现未坚持制度每次对记录人罚款100元。

13、各施工队必须在生活区、施工现场设置统一的垃圾处理池,严禁在生活区、施工现场内乱倒废弃物和垃圾,违反规定每次对该施工队负责人罚款500~2000元,并进行所倒废弃物的彻底清除。

14、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配合项目经理部对职业健康的管理工作,如发生不进行配合的行为则给予2千~1万元的罚款。

15、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进行日常维修和保养,检查发现每次罚款200~1000元。使用、维修过程无记录,检查发现每次对施工负责人罚款200~500元。

16、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工作,严禁使用童工,违者予以5千罚款。

17、违章指挥者一经发现罚款500~1000元。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

18、发生设备交通事故则按照"**集团公司设备交通事故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19、本办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篇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争创国家优质工程的前提。因此,综合管理和提高工人素质至关重要。

一、搞好场前三包,对故意毁坏花草树木的,处50-100元罚款。

二、施工人员间要和平相处,对打架、斗欧、酗酒闹事者罚款500-1000元。

三、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每发现一人处10-50元罚款。

四、现场禁止随处大小便,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罚款100-200元。

五、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宿舍不能乱写、乱刻、乱画,禁止乱丢废弃物。否则,罚款10-50元。

六、现场打闹,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10-20元。

七、施工作业,要日做日清,对不清理现象处20-100元罚款。

八、水泥、白灰粉等易扬尘材料要注意防尘,发现故意扬尘者罚款100元。

九、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处100-500元罚款。

十、施工垃圾清除要认真,能用则用,节俭材料。清检生活废料,集中一处,废料处理款20%奖励节约者。

十一、施工用电不能私拉乱接,对私拉乱接用电器具的处100元罚款。

十二、对故意毁坏和挪用消防器材的,罚款100-200元并应照价赔偿。

十三、偷窃工地财物和私人物品的,根据表现和情节轻重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或开除本工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积极开展文明施工质量评比活动,对本工地有突出贡献的小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篇4: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范本

1、进场作业前必须签定《劳务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签定职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以及“三级教育登记卡”,否则每缺一项罚50元。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统一式样的安全帽以及上岗胸卡,每发现一人次不符合规定发50元3、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上岗,发现一人次罚100元,责令回家休息。4、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责令该作业队停工整顿,罚1000元。5、特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吊机及龙门架的操作人员应固定,未经培训(没有证件)发现一人次罚50元。6、施工现场应悬挂各类安全警示牌以及各种机械工种操作规程牌,应有消防器材,没有做到罚100元。7、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光脚、光膀子上岗作业,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50元。8、材料堆放、施工道路、龙门架、施工用电、脚手架搭设、环境卫生等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9、不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检查出来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给予罚100元。

篇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工程项目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依据《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奖励按《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第十五条规定的奖励范围、奖励办法进行奖励。第三条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指标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限度,按《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第十五条进行处罚。第四条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一般事故及一般事故以上等级的事故,按《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第十四条进行处罚。第五条对安全隐患的处罚原则:安全检查过程中,首次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项目部应对严重隐患立即整改,对一般隐患按整改期限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重复发生的对项目部加倍处罚。第六条对于严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对该项目部处以元罚款。第七条对于一般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对该项目部处以元罚款。第八条安全隐患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的工作环境、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第九条严重安全隐患界定:⒈安全管理方面:⑴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⑵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无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等。⑶安全技术交底: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⑷安全检查: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无记录;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限;⑸安全教育:无安全教育制度;新入厂的工人未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等⑹特种作业:特种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无证操作的。⒉文明施工:⑴施工现场:随意吸烟、道路不畅通、在建工程兼作住宿、施工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不明显的。⑵材料堆放:材料未按规定存放、未做到工完场地清、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等。⑶现场防火:未办理消防合格证;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3、脚手架:⑴施工方案:无施工方案;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未按施工方案搭设。⑵立杆基础: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立杆缺少底座、垫板;无扫地杆;无排水措施。⑶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脚手架高度7米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未按方案进行拉结或拉结不坚固。⑷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⑸脚手板与防护栏杆:脚手板未满铺;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探头板;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施工层不设1.2米高防护栏杆和18厘米高挡脚板。⑹交底与验收: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脚手架搭设未按分段分步办理验收手续;无量化的验收内容。⑺小横杆设置: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的;小横杆中固定一端的;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小于24厘米的。⑻杆件搭接:钢管立杆采用搭接的。⑼架体内封闭:施工层以下每隔10米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间距大于20厘米未进行封闭的。⑽脚手架材质:未与租赁单位签订质量担保协议、查验和保存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用于承重脚手架和模板支架的钢管、扣件及紧固件未进行外观检查,扣件未抽取样本进行力学性能和扭力矩指标复验;钢管弯曲、锈蚀严重;钢管上打孔。⑾通道:架体不设上下通道;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⑿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未进行搭设完毕后未进行验收;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无限定荷载标牌。⒀挂脚手架试压:挂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应未按2KN/m2均布荷载试压不少于4小时,未对悬挂点及挂架的焊接情况进行检查确认。⒁挂脚手架间距:间距大于2米。⒂验收:挂脚手架进场搭设前未逐片检验的;挂脚手架安装完毕后未进行验收。⒃荷载:挂脚手架超载(施工荷载为1KN/m2)使用;每跨作业人员超过2人;荷载集中堆放。⒄挂脚手架架体防护:每片挂脚手架外侧未同时装有立杆,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其下部设置挡脚板;挂脚手架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脚手架下部的建筑有门窗等洞口时未进行防护;脚手板底部未采用密目网与平网双层网兜严。⒅安装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滑鞋等。4、基坑支护:⑴施工方案: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不按支护方案要求采用措施;基坑深度超过5米,无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未经上级审批。⑵临边防护: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⑶坑壁支护:坑槽载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要求;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专项方案;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未采取措施调整。⑷排水措施: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措施。⑸坑边荷载: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1米或设计规定;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防护措施。⑹上下通道: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⑺土方开挖: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挖土作业时,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司机无证作业;未按规定程序挖土。⑻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的监测;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测。⑼作业环境: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5、模板工程:⑴施工方案:无施工方案;未根据砼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⑵支撑系统:现浇砼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⑶立柱稳定: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⑷施工荷载: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模板上堆料不均匀。⑸模板存放: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各种模板堆放过高。⑹支拆模板: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⑺模板验收: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⑻砼强度:模板拆除前无砼强度报告;砼强度未达规定提前拆模。⑼运输道路:在模板上运输砼无走道垫板;走道垫板不稳不牢。⑽作业环境: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6、"三宝"、“四口”:⑴安全帽:安全帽不符合标准;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⑵安全网: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安全网未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⑶安全带:安全带不符合标准;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⑷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无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电梯井内未每隔两层(不大于10米)少于一道平网。⑸预留洞口、坑井防护:无防护措施;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⑹通道口防护:无防护措棚;防护不严密;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⑺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临边无防护;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7、施工用电:⑴施工用电方案:未按规定编制施工用电方案或未经审批;未施工用电方案敷设临时用电⑵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⑶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⑷配电箱、开关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电箱内无隔离开关;违反“一机、一闸、一箱”;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⑸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混乱和接头处未用绝缘布包扎;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⑹配电线路: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线路过道无保护;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未使用五芯线(电缆);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验收:临时用电敷设完毕后未进行验收;或无验收记录⑺电器装置: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符合要求;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⑻变配电装置:不符合安全规定。⑼用电档案:接地极无阻值摇测记录、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8、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⑴安全管理:使用无起重机械登记编号、未检测的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从无营业执照方租赁设备;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安全协议书。⑵架体:无安拆方案、安拆方案未经审批;未按方案要求进行安拆;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⑶限位保险装置:吊篮无停靠装置;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无超高限位装置;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式;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⑷与建筑结构连接:连墙件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连墙杆连接不牢;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⑸钢丝绳:钢丝绳磨损超过报废标准;钢丝绳锈蚀缺油;绳卡不符合规定;钢丝绳无过路保护;钢丝绳拖地。⑹楼层卸料平台: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⑺吊篮:吊篮无防护门;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违章乘坐吊篮上下;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⑻安装验收:无验收手续和验收人签字;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⑼传动系统:卷扬机地锚不牢固;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柔性连接;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⑽联络信号:无联络信号;信号方式不合理、不准确。⑾卷扬机操作棚:卷扬机无操作棚;操作棚不符合要求。⑿避雷: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9、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⑴安全装置:梯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⑵安全防护:地面梯笼出入口无防护棚;防护棚材质、搭设不符合要求;卸料口无防护门;有防护门不使用;卸料台口搭设不符合要求。⑶司机:无证上岗作业;作业前不按规定试车;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无交接班记录。⑷荷载: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无控制措施;超过规定重量无控制措施。⑸安装与拆卸: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或未经审批;未对拆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用没有资格证的拆装队伍;拆装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拆装作业未设置警戒区未设专人监护。⑹安装与验收:使用未经检测的电梯;安装后未经验收。⑺架体稳定: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规定;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架体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⑻联络信号:无联络信号;信号不准确。⑼电气安全: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⑽避雷:在避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10、塔吊:⑴安全管理:未与租赁方、安装方签订租赁合同、安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使用无统一编号起重机械;使用无营业执照方起重机械;使用无安装资质的单位安拆起重机械;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起重机械未安拆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未经检测机构检验;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未到建委备案。⑵力矩限制器:无力矩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不灵敏。⑶限位器: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限位器不灵敏。⑷保险装置:吊钩无保险装置;卷扬机卷筒无保险装置。⑸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无夹轨钳;有夹轨钳不用。⑹塔吊指挥:信号工无上岗证;高塔指挥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⑺路基与轨道:路基不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枕木铺设不符合要求;道钉与接头螺栓数量不足;轨距偏差超过规定;轨道无极限限位阻挡器;高塔基础不符合要求。⑻电气安全:行走塔吊无卷线器或失灵;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道轨无接地或接零;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⑼多塔作业: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措施不可靠。⑽安装验收:安装完毕无验收资料或责任人签字;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11、起重吊装:⑴施工方案:起重吊装作业无方案;作业方案未经审批。⑵起重机:起重机无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无保险装置;起重机未取得准用证;起重机安装后未经验收。⑶钢丝绳与地锚: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滑轮不符合规定;缆风绳安全系数小于3.5倍;地锚埋设不符合设计要求。⑷吊点:不符合设计规定位置;索具使用不合理、绳径倍数不够。⑸司机指挥:司机无证上岗;非本机型司机操作;指挥无证上岗;高处作业无信号传递的。⑹地耐力:起重机作业路面地耐不符合说明书要求;地面铺垫措施达不到要求。⑺起重作业:被吊物体重量不明就吊装;有超载作业;每次作业前未经试吊检验。⑻高处作业:结构吊装未设置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无牢靠措施;人员上下无专设爬梯、斜道。⑼作业平台:起重吊装人员作业无可靠立足点;作业平台脚手板未满铺。⑽构件堆放:楼板堆放超过1.6米高度;其他物件堆放高度不符合规定;大型构件堆无稳定措施。⑾警戒:起重吊装作业无警戒标志;未设专人警戒。⑿操作工:起重工、电焊工无证上岗。12、施工机具:⑴电刨子:安装后未验收;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电刨子和电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缺少防护措施。⑵电锯:安装后未验收;无锯盘防护罩、分料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⑶手持电动工具:I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⑷钢筋机械:安装后未经验收;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传动部位无防护。⑸电焊机:安装后未验收;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防触电装置;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电焊机无防雨罩。⑹搅拌机:安装后未经验收;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搅拌机无防雨防砸棚和作业台不安全;搅拌机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使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作业平台不平稳。⑺气瓶:各种气瓶无标准色标;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气瓶无防震圈、防护帽。⑻翻斗车:制动装置不灵敏;司机无证驾驶;行车载人;违章行车。⑼潜水泵: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13、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能引发伤害的其它行为。第十条一般隐患指除严重隐患以外的其它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第十一条罚款缴纳:罚款由财务部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第十二条对拒签收罚款单的项目部,由检查人员双人签字后将罚款单送达财务部,对拒签收罚款单的项目部将加倍处罚。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第十四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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