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年检报废规定
灭火器的年检检查
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2.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4.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5.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报废规定
7.1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水基型灭火器——6年;
b)干粉灭火器——10年;
c)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d)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篇2:灭火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在使用干粉灭火器应注意灭火过程中应始终坚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否则不能喷粉;同时注意干粉灭火器灭火后防止复燃,因为干粉灭火器的冷却作用甚微,着火点存在着炽热物的条件下,灭火后易产生复燃。
2.距离起火点5米左右处。放下灭火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
3.使用前。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4.如使用的内装式或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应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进去。
5.如使用的外置式干粉灭火器。则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提起提环,握住提柄,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进去。
6.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流散液体火灾时。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快速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7.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亦应从火焰正面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应迅速向前,将余火全部扑灭。灭火时应注意不要把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建议以防干粉气流的冲击力使油液飞溅,引起火势扩大,造成灭火困难。
8.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使灭火器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左右扫射,并应尽量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酒在燃烧物的外表,直至把火全部扑灭。
9.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迅速赶到着火处。
篇3:灭火器保管管理配置措施
1.购进灭火器材要严格把关,保证灭火器材的质量,必须有合格证和发票。
2.入库后要有专人负责验收、管理。
3.发放要有登记记录,严格领用手续,必须有专人负责。
4.发放的灭火器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定期更换。
5.明确灭火器的用途、功能和使用方法,根据灭火器喷射时间短的特点,在使用灭火器时,把灭火器拿到离着火点尽可能近的地方再启动,防止动力迟缓或者过早启动影响灭火效果。
6.使用干粉灭火器时,要站在上风处,充分发挥效能。
7.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要注意掌握好提拿姿势,防止冻伤。
8.使用各种灭火器时,均应注意不要使灭火器盖和底部对着人的身体,以免发生伤害事故。
9.灭火器使用完后,要写出使用更换报告。(说明着火时间、地点、原因和程度等);生产技术部待查明事故原因后,持空灭火器到物资库更换领用新的灭火器。
10.凡是到期需要检查和维修的各类灭火器,要按期更换,不得用于灭火演习和实际操作的喷射,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篇4:常用灭火器使用
1、二氧化碳灭火器:
不导电,适用于扑救电气、精密仪器、油类和酸类火灾,不能扑救钾、钠、镁等物质火灾。使用方法:使用时拿好喇叭筒对着火源(手不能直接抓住喷嘴以免冻伤),另一只手打开开关即可。注意事项:二氧化碳有窒息作用。在室外使用时,应该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使用时,灭火后要迅速离开。
2、干粉灭火器:
不导电,扑救电气设备火灾,而不宜扑救旋转电机火灾,可扑救石油、石油产品、有机溶剂、天然气和天然气设备火灾。使用方法:提起拉环对准火源即可。注意事项:不能在离火源很远的地方就开启灭火器,要尽可能在靠近火源时开启。
3、泡沫灭火器:
因为有一定的水分因此具有导电性,适用于扑救油类或其他易燃液体火灾,不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使用方法:倒过来稍加摇晃或打开开关,药剂即喷出。注意事项:在使用时筒盖和筒底不能朝人身,防止发生意外爆炸时筒盖、筒底飞出伤人。
篇5: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安全操作方法
1灭火时,应迅速将灭火器翻转摇动数次,以松动干粉,在距燃烧物5米处拔下保险鞘,对准火焰压下手把猛烈扫射。
2扑救可燃、易燃烧液体时,应对准火焰根部进行扫射。如扑救的液体火灾为流淌燃烧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
3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维护保养:
3.1该灭火器应放置于通风、干燥、阴凉处,存放温为-5℃至45℃,应避免在高温、潮湿场合存放。
3.2每隔半年应检查干粉是否结块、内充气是否泄漏等。
3.3灭火器一经开启后必须再行充装,每次充装前或灭火器出厂三年后,应进行水压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