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企业的重大安全问题负技术领导责任。
二、领导制定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时,要明确提出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三、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严格审查其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四、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并在研究过程中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要求。
五、参加伤亡事故技术性问题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供防范措施。
篇2:公司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对本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补充制订安全操作规程等的实施细则,审定后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本公司的技术人员、工人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对安全规程的学习与考试。
4.主持编制、审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的要求及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
6.参加工程阶段性安全大检查和对频发性事故的分析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审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革新及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7.参加对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技术鉴定和防止对策的审查。
8.向公司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报告安全技术工作情况,提出对安全技术工作的改进意见。
篇3: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制定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篇4:装饰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经理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技术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政策和上级颁发的施工规范、规程、条例、规定和技术标准。
2、负责审批有关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组织施工技术部门对已批准的施工方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进行实施,对大型临时设施按分级权限组织鉴定验收。
3、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贯彻"三同时"的原则,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事竣工验收投产,防止新的有害项目建成投产。组织审查设计文件或竣工验收时,要通知安监、卫生部门和工会组织派人参加。
4、组织施工技术、科研、安全监察、劳动保护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职业病、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科研工作。
5、组织干部、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6、按分级要求,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篇5: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职责范本
1、审定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组织编制并审定本单位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审定并解决有关重大隐患的技术措施、方案,组织安全技术专题研究和攻关。
3、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的要求及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措施的安全技术可靠性负责。
4、负责解决施工生产中的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参加项目部安全大检查,参加组织研究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审查制定整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