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挂吊篮安装使用注意事项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外挂吊篮安装使用注意事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为了安全、有效的利用外挂吊篮进行施工,应注意如下事项:

1.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

2.安装完毕后,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使用。

3.要有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在现场,且吊篮要每周维保一次。维保时要通知建安公司及监理公司相关人员到场,维保记录要及时报建安公司备查。

4.每个吊篮限载两人,严禁超载使用。

5.安全锁要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安全钢丝绳与工作钢丝绳的型号、规格应相同,且要符合相关标准。对于出现严重扭曲、弯折、压扁、绳心挤出、断股等现象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7.安全绳要是锦纶绳,绳径不小于16㎜,一定要固定在具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

8.安全带应是坠落悬挂型,自锁器的规格要与安全绳的绳径相匹配,并且要正确使用。严禁使用破损的自锁器。

9.上行程限位、止挡装置要按规范要求安装,并要保证处于安全有效状态。紧急开关要手动设置,不能自动恢复,并且该线路要独立于其他各控制线路,要有明显标记。

10.吊篮在运行过程中,下方严禁站人,要有专人监控,并设置警戒线。吊篮不用时要放下来,严禁悬空。

11.严禁从窗口攀爬.

12.吊篮移位后要检测,合格后通知相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通过后方可继续使用。

13.操作人员要进行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要有培训、安全操作技术交底记录。

14.安装及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按相关规范要求严格执行。

15.严禁违规、违章操作。

16.严禁酒后作业。

17.上班严禁穿拖鞋,要戴好安全帽、安全带。

注:1、上述条款要认真执行,同时要认真执行相关法规、规范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2、对于违规操作现象,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理。

3、若因违规操作而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总包单位将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篇2:锅炉工安全操作注意事项规范

一、锅炉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拥有安全操作证(特殊工种作业证),方准许独立操作。

二、工作前必须对锅炉内外部进行检查:

1、锅炉内部检查:确保锅炉内部及集箱内无附着物和遗留杂物。

2、关闭门孔:要把所有人孔、手孔进行密封,必要时更换密封垫。

3、上水:打开阀门缓慢向锅炉上水,以便上水时排除锅炉内的空气。

4、炉膛内的检查:在不送入燃料的情况下检查设备的运转状况。

5、对锅炉的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放气阀等附件必须进行检查,看有无异常。

三、为保障锅炉正常运行,锅炉点火时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和充分准备,达到以下各项时方可允许点火:

1、检查与调整锅炉水位:根据锅炉水位表调整水位,低于正常水位时,进水;高于正常水位时,通过排污阀调节水位。

2、排污实验:锅炉运行前进行排污实验,确保排污阀不能有渗漏。

3、检查所有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位置。

4、给水系统检查:检查储水罐内的水量是否充足,给水阀门及管路是否畅通。进行手动和自动给水实验,确认其性能良好、动作正确。

四、点火与升压:

1、点火注意事项:用木材或其他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油类引火。

2、升压操作程序:

(1)气力上升到0.05-01MP时,冲洗水位表。

(2)气力上升到0.1-0.15MP时,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

(3)气压上升到0.2MP时,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4)气压上升到0.2-0.4MP时,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

五、锅炉正常运行中,保持锅炉水位稳定,必须经常监视压力表的读数,保持气压稳定。

六、停炉:

1、停止供给燃料。

2、先停止鼓风再停止引风。

3、停止给水,降低压力,关闭给水阀

4、关闭蒸汽阀,打开疏水阀。

5、关闭烟闸阀。

篇3:叉车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规范

装卸货物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装卸货物采用慢速移动或者蠕动速度(5厘米/秒);

(2)向货运车辆上装载货物时必须确认车辆在位与出货口对接良好;

(3)叉车载重量不得超过叉车额定载重量;货物起升和下降时,初速度不易太快;

(4)叉架举起时下面严禁站人。

叉运行驶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1)叉运货物不得超过叉车核定载荷,货叉须全部叉入货物下面,使货均匀分布货叉上避免偏载;

(2)不要叉运未固定松散堆垛货物;

(3)装载货物高度遮挡视线时,应倒向行驶;

(4)叉运较宽货物时一定保证通道畅通,与两侧货架、建筑、设备保留足够距离;

(5)在叉高和传送货物的时候,必须留意头顶的任何障碍物,例如管道、横梁、电缆、消防喷头、灯管、支撑结构等。

(6)装货行驶应把货物尽量放低,门架后倾、门架起升时,不允许行驶或转弯。

(7)转弯时降低速度,防止叉车倾覆。

(8)遇到路口时减速慢行,并鸣笛示警。

(9)叉车带载行驶时,应避免紧急制动。

(10)坡道行驶时应小心,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上行驶时,上坡应向前行驶,下坡应倒退行驶,上下坡切忌转向,叉车下坡行驶时,请勿进行装卸作业;

(11)叉车行驶时严禁驾驶人员身体各个部位伸出叉车框架之外;

(12)起高大于3米的高升叉车应注意上方货物掉下,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13)叉架高举时或行驶时上面严禁站人;

(14)离车时,将货物叉下降着地,并将档位放到空位,断开电源,在坡道停车时,将停车制动装置拉好,停放长时间须用楔块垫住车轮。

(15)严禁酒后开车,行车不准吸烟、不准用手机通话(特别是添加燃油或对蓄电池充电时)饮食和闲谈;严禁带人。

篇4:气瓶的安全检查机使用注意事项规范

从气体充装站或气瓶储存库接收气瓶时,应对所接收的气瓶进行逐个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接收:

(1)气瓶上没有黏贴气瓶充装后检验合格证的;

(2)气瓶的颜色标记与所需的气体不符,或者颜色标记模糊不清,或者表面

漆色覆盖在另一种漆色之上的;

(3)瓶体上有不能保证气瓶安全使用的缺陷,如严重的机械损伤、变形、腐蚀等;

(4)瓶阀漏气、阀杆受损、侧接嘴螺纹旋向与所需要的气体性质不符或螺纹受损的;

(5)在氧气或氧化性气体气瓶上或瓶阀上有油脂物的;

(6)气瓶不能直立、底座松动、倾斜的;

(7)气瓶上未装瓶帽或防震圈,或者瓶帽和防震圈尺寸不符合要求或破损的。

在进行上述检查时,对发现有缺陷的气瓶,应随时在气瓶上用粉笔简要注明,并向设备工程部采购人员或储存单位(供应链部五金仓库)交代清楚,以免被他人领用。

气瓶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气瓶的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在使用气瓶时应做到:

(1)合理使用、正确操作

1)使用单位应做到专瓶专用,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时应站立放置,并有放止倾倒的措施。

3)近距离移动气瓶,应手盘瓶后转动瓶底,移动距离较远时,课用轻便小车运送,严禁抛、滚、滑、翻。气瓶在工地使用时应将其放在专用车辆上或将其固定使用。

4)使用氧气或氧化性气体气瓶时,操作者应仔细检查自己的双手、手套、工具、减压器、瓶阀等有无沾染油脂,凡有油脂的,必须脱脂干净后,方能操作。

氧气瓶和氧化性气体气瓶与减压器或汇流排连接处的密封垫,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

5)在安装减压阀器或汇流排导管时,应检查卡箍或连接螺帽的螺纹完好情况,以免工作时脱开引起事故。用于连接气瓶的减压阀、接头、导管和压力表,都应涂以标记,用在专一类气瓶上,严防混用。

6)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只能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准使用锤子、管钳、长柄螺纹扳手,以防损坏阀件。开启或关闭瓶阀的速度应缓慢,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尤其应注意。

7)发现瓶阀漏气,或放不出气来,或存在其它缺陷时,将瓶阀关闭,并将发现的缺陷标记在瓶体上,送交气瓶充装单位(设备工程部)处理。

8)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以防止混入其它气体或杂质。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9)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器等。

10)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飞残液。

11)气瓶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处理。

12)气瓶使用完毕,要送回瓶库或妥善保管。用完气的空瓶标上“空瓶”字样;已用部分气体的气瓶,应把剩余压力写在瓶身上;向瓶库(五金仓)退回未使用的气瓶,应标上“满瓶”字样

(2)防止气瓶受热

1)不得将气瓶靠近热源。安放气瓶的地点周围10米范围内,不应进行有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工作。

2)气瓶在夏季使用时,应防止暴晒。

3)瓶阀冻结时,应把气瓶移到较温暖的地方,用温水解冻。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

4)盛装易于自行聚合反应或分解的气体气瓶,应避开放射性的热源。

(3)加强维护

1)经常保持气瓶上的油漆完好,漆色脱落或模糊不清时,应按规定重新漆色。

2)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不准用气瓶做支架。

篇5:高压燃气介质气瓶安全注意事项规范

1、不准使用叉车叉,不准用天车吊运。

2、不准剧烈撞击。近距离搬运气瓶时允许采用徒手倾斜滚动的方法运输,严禁肩扛、拖拉、和手脚并用同时滚动气瓶。

3、储存时丙烯和氧气瓶应分开放置,距离不得小于5米。

4、禁止敲击、碰撞;气瓶应可靠地固定在支架上,以防滑倒。

5、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须站在气瓶出气口的侧面,气瓶应直立,然后缓缓旋开瓶阀。气体必须经减压阀减压,不得直接放气。

6、高压气瓶上选用的减压阀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

7、开关高压气瓶瓶阀时,应用手或专门扳手,不得随便使用凿子、钳子等工具硬扳,以防损坏瓶阀。

8、氧气瓶、丙烯气瓶及其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氧气瓶、丙烯气瓶附近也不得有油类存在,操作者必须将手洗干净,绝对不能穿用沾有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及油手操作,以防万一氧气、丙烯气冲出后发生燃烧甚至爆炸。

9、氧气瓶、可燃性气瓶与明火距离应不小于10m;有困难时,应有可靠的隔热防护措施,但不得小于5m。

10、高压气瓶应避免曝晒及强烈振动,远离火源。

11、使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气瓶工作地点,应保证良好的通风换气。

12、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剩余残压。氧气瓶为01.~0.2MPA,丙烯气瓶按0.49MPA左右。

13、气瓶与割枪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