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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阀使用注意事项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一、安全阀使用部门应在工艺及岗位操作规程中,对安全阀明确提出以下安全操作要求:

1.操作工艺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工作温度或最低工作温度、整定压力);

2.安全阀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仅限于带扳手的安全阀);

3.安全阀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二、安全阀运行中应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由各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最长不应超过一个月一次。下列项目应重点检查:

1.铭牌是否完整;

2.安全阀铅封是否完好;

3.与安全阀配合使用的切断阀是否全开,铅封是否完好;

4.运行中是否出现异常;

5.运行中超过整定压力是否可灵活起跳。

三、安全阀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如下问题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超压不起跳;

2.起跳后不回座;

3.出现泄漏;

4.安全阀前切断阀及安全阀铅封脱落。

四、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安全阀前切断阀应处在全开位置并加铅封。严禁任意将安全阀顶死、取消或关闭切断阀。改变安全阀运行状况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安全阀带压工作时,严禁进行任何修理和紧固工作。需要进行修理等项工作时,使用单位应制定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并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在实际操作中安全部门必须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六、严禁操作人员私自开拆铅封或调整安全阀的整定螺钉。

七、备用安全阀应妥善保管和维护。

篇2:人字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规范

(1)切勿站在梯子上使用各种电动工具及带电操作。

(2)切勿在倾斜、湿滑、高低不平的地面上或工作台上使用

(3)切勿将梯子当作施工架、棚架等非正确用途使用。

(4)切勿将未完全张开的梯子斜靠在支撑物上使用。

(5)使用时应把梯子两侧之拉杆完全张开并保持四肢良好着地,并确保四肢在一个平面上。

(6)确保梯子的结构结实可靠,梯子并无零件欠缺、损坏、变形等。若发现梯子异常或破损,应即时禁止使用。

(7)禁止检查维修,保障使用安全。

篇3:氧气乙炔瓶安全注意事项规范

一、总则

1、氧气瓶在出厂前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应在气瓶瓶肩球面部分作明显的标记。

2、充装氧气瓶时必须首先进行外部检查,并认真鉴别瓶内气体,不得随意充装。

3、氧气瓶在运送时必须戴上瓶帽,并避免相互碰撞,不能与可燃气体的气瓶、油料及其它可燃物同车运输。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4、氧气瓶一般应立直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

5、取瓶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

6、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以前,应宁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杂质,并轻轻的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开的太快容易引起减压器燃烧和爆炸。

7、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紧,防止开气时脱落,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

8、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割)炬、氧气胶管等沾上易燃物质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灾和爆炸。

9、夏季使用气瓶时,必须放置在凉棚内,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不要发在火炉和距离暖气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10、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结冻现象,只能用热水和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金属物敲击,以免瓶阀断裂。

11、氧气瓶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最后要留有0.1~0.2兆帕的氧气,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者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

12、气瓶要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等。一般规定相距10米以上,与乙炔瓶相距5米以上。

13、氧气瓶必须每3年做定期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14、氧气瓶阀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果邻近建筑物或者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点,防止受到火场高热烘烤而引起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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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部门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二、储存和使用:

1、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氧乙炔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之射;

(3)、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氧乙炔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

(4)、气瓶放置整齐,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2、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引起聚合反应和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并应避开放射性射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应小于0.05MPa;

(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1)、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气瓶一般安全知识。

三、确保气瓶安全纪律:

1、禁止用氧气瓶或其它压缩气瓶对轮胎充气,吹扫容器管道系统,缺氧的工作现场通风以及作为各种容器打压的气源;

2、禁止用氧气瓶充装氢气或其它气体;

3、禁止用扳手及手锤等敲打旋转瓶阀,防止阀门损坏气瓶冲出;

4、涉及到易燃易爆场所或有危险作业现场,在操作使用气瓶时,必须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篇4:使用手拉电动葫芦时应注意事项

使用手拉葫芦时应注意事项有:

(1)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貌检查,确认其结构是否完整、动转部分是否灵活以及充油部分是否有油等,防止发生干磨、跑链等不良现象。

(2)吊挂葫芦的绳子、支架、横梁等,应绝对稳定可靠。

(3)葫芦吊挂后,应先将手拉链反拉,让起重链条倒松,使之有最大的起重距离,然后慢慢拉紧起吊物件。

(4)接近泥沙工作的葫芦,应采取垫高措施。避免泥沙带进转动轴承内,影响使用寿命。

(5)使用三个月以上的葫芦,须进行拆卸检查、清洗和注油,对于缺件、失灵和结构损坏等,一定要修复后才能使用。

使用电动葫芦时应注意事项有:

(1)在使用前,应进行静负荷和动负荷试验。

(2)检查制动器的制动片上是否沾有油污,各触点均不能涂润滑油或用锉刀锉平。

(3)严禁起负荷使用。不允许倾斜起吊或作为拖拉工具使用。

(4)操作人员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并及时消除钢丝绳在卷筒上脱槽或绕有两层的不正常情况。

(5)盘式制动器要用弹簧调整至使物件容易的处于悬空状态,其制动距离在最大负荷时不得超过80MM。

(6)电动葫芦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干净。

(7)电动葫芦不工作时,禁止把重物悬于空中,以防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篇5:叉车操作注意事项规范

1、经培训并持有驾驶执照的司机方可开车;

2、在开车前检查各控制和警报装置,如发现损坏或有缺陷时,应在修理后操作;

3、搬运时不应超过规定负荷,货叉须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放在货叉上,不许用单个货叉尖挑货物;

4、平稳地进行起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在潮湿的或光滑的路面,转向时须减速;

5、装物行驶应把货物放低,门架后倾;

6、坡道行驶应小心行驶,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是行驶时,上坡应向前行驶,下坡应后退行驶,上、下坡忌转向,叉车在行驶时,请勿进行装卸作业;

7、行驶时应注意行人、障碍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车上方的空隙;

8、不准人站在货叉上,车上不准载人;

9、不准人站在货叉下,或在货叉下行走;

10、不准从司机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纵车辆和属具;

11、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小心搬运尺寸较大的货物;

12、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门架叉车应注意上方货物掉下,必要时须采取防护措施;工作时应尽量使门架后倾,并在最小范围内作前后倾;

13、加燃油时,司机不要在车上,并使发动机熄火,在检查电瓶或油箱液位时,不要点火;

14、离车时,将货叉下降着地,并将档位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发动机熄火并断开电源,将手制动拉好,在坡道停车时,还须用垫块垫住车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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