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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第一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第8.1.1条点型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只”为计量单位。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第8.1.2条红外线探测器以“对”为计量单位。红外线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在计算时一对为两只。定额中包括了探头支架安装和探测器的调试、对中。

第8.1.3条火焰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计算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只”为计量单位。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第8.1.4条线形探测器的安装方式按环绕、正弦及直线综合考虑,不分线制及保护形式,以“10m”为计量单位。定额中未包括探测器连接的一只模块和终端,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8.1.5条按钮包括消火栓按钮、手动报警按钮、气体灭火起停按钮,以“只”为计量单位,按照在轻质墙体和硬质墙体上安装两种方式综合考虑,执行时不得因安装方式不同而调整。

第8.1.6条控制模块(接口)是指仅能起控制作用的模块(接口),亦称为中继器,依据其给出控制信号的数量,分为单输出和多输出两种形式。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按照输出数量以“只”为计量单位。

第8.1.7条报警模块(接口)不起控制作用,只能起监视、报警作用,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以“只”为计量单位。

第8.1.8条报警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多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等)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等)的数量。如果一个模块带数个探测器,则只能计为一点。

第8.1.9条联动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多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联动设备的状态控制和状态显示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的有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第8.1.10条报警联动一体机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这里的“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与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与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第8.1.11条重复显示器(楼层显示器)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按总线制与多线制划分,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8.1.12条警报装置分为声光报警和警铃报警两种形式,均以“只”为计量单位。

第8.1.13条远程控制器按其控制回路数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8.1.14条火灾事故广播中的功放机、录音机的安装按柜内及台上两种方式综合考虑,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8.1.15条消防广播控制柜是指安装成套消防广播设备的成品机柜,不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8.1.16条火灾事故广播中的扬声器不分规格、型号,按照吸顶式与壁挂式以“只”为计量单位。

第8.1.7条广播分配器是指单独安装的消防广播用分配器(操作盘),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8.1.18条消防通讯系统中的电话交换机按“门”数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通讯分机、插孔是指消防专用电话分机与电话插孔,不分安装方式,分别以“部”、“个”为计量单位。

第8.1.19条报警备用电源综合考虑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二节水灭火系统第8.2.1条管道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主材数量应按定额用量计算,管件含量见表8.2.1。

第8.2.2条镀锌钢管安装定额也适用于镀锌无缝钢管,其对应关系见表8.2.2。

第8.2.3条镀锌钢管法兰连接定额,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定额中包括直管、管件、法兰等全部安装工作内容,但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第8.2.4条喷头安装按有吊顶、无吊顶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8.2.5条报警装置安装按成套产品以“组”为计量单位。其他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式(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其安装执行湿式报警装置安装定

额,其人工乘以系数1.2,其余不变。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8.2.5。

第8.2.6条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按不同型号和规格以“组”为计量单位。但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管道的主材数量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另加损耗计算,喷头数量按设计数量另加损耗计算。

第8.2.7条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安装,按不同规格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8.2.8条末端试水装置按不同规格均以“组”为计量单位。

第8.2.9条集热板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8.2.10条室内消火栓安装,区分单栓和双栓以“套”为计量单位,所带消防按钮的安装另行计算。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8.2.5。

第8.2.11条室内消火栓组合卷盘安装,执行室内消火栓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2。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8.2.5。

第8.2.12条室外消火栓安装,区分不同规格、工作压力和覆土深度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8.2.13条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区分不同安装方式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如设计要求用短管时,其本身价值可另行计算,其余不变。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8.2.5。

第8.2.14条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区分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出入口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地脚螺栓是按设备带有考虑的,定额中包括指导二次灌浆用工,但二次灌浆费用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8.2.15条管道支吊架已综合支架、吊架及防晃支架的制作安装,均以“kg”为计量单位。

第8.2.16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水冲洗,区分不同规格以“m”为计量单位。

第8.2.17条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泵房间管道安装及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第8.2.18条消火栓管道、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定额。

第8.2.19条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的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8.2.20条各种仪表的安装、带电讯信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接线、校线,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8.2.21条各种设备支架的制作安装等,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8.2.22条管道、设备、支架、法兰焊口除锈刷油,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第8.2.23条系统调试执行本册定额第五章相应定额。

第三节气体灭火系统第8.3.1条管道安装包括无缝钢管的螺纹连接、法兰连接、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及钢制管件的螺纹连接。

第8.3.2条各种管道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主材数量应按定额用量计算。

第8.3.3条钢制管件螺纹连接均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8.3.4条无缝钢管螺纹连接不包括钢制管件连接内容,其工程量应按设计用量执行钢制管件连接定额。

第8.3.5条无缝钢管法兰连接定额,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预装和安装的全部工作内容,但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第8.3.6条螺纹连接的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安装时,按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安装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0。

第8.3.7条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内外镀锌及场外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第8.3.8条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定额包括卡套连接件的安装,其本身价值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第8.3.9条喷头安装均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8.3.10条选择阀安装按不同规格和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8.3.11条贮存装置安装中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和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

贮存装置安装按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规格(L)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8.3.12条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时不需增压,执行定额时应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

第8.3.13条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支架等,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8.3.14条系统组件包括选择阀、单向阀(含气、液)及高压软管。试验按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8.3.15条无缝钢管、钢制管件、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均适用于卤代烷1211和1301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卤代烷灭火系统相应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2。

第8.3.16条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装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定额。

第8.3.17条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的焊接或法兰连接、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等均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第8.3.18条管道及支吊架的防腐、刷油等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第8.3.19条系统调试执行本册定额第五章相应定额。

第8.3.20条电磁驱动器与泄漏报警开关的电气接线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四节泡沫灭火系统第8.4.1条泡沫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中已包括整体安装、焊法兰、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时隔离本体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不包括支架的制作安装和二次灌浆的工作内容,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地脚螺栓按设备带来考虑。

第8.4.2条泡沫发生器安装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第8.4.3条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第8.4。4条泡沫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法兰、阀门、管道支架等的安装及管道系统水冲洗、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等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第8.4.5条消防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8.4.6条除锈、刷油、保温等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第8.4.7条泡沫液贮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8.4.8条泡沫喷淋系统的管道组件、气压水罐、管道支吊架等安装应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定额及有关规定。

第8.4.9条泡沫液充装是按生产厂在施工现场充装考虑的,若由施工单位充装时,可另行计算。

第8.4.10条油罐上安装的泡沫发生器及化学泡沫室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8.4.11条泡沫灭火系统调试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第五节消防系统调试第8.5.1条消防系统调试包括: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电梯系统、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控制装置、气体灭火系统装置。

第8.5,2条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组成的报警系统,分别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报警器的点数计算。

第8.5.3条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按照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联动控制器的点数计算。

第8.5.4条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系统中的消防广播喇叭、音箱和消防通讯的电话分机、电话插孔,按其数量以“10只”为计量单位。

第8.5.5条消防用电梯与控制中心间的控制调试以“部”为计量单位。

第8.5.6条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指可由消。防控制中心显示与控制的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以“10处”为计量单位,每樘为一处。

第8.5.7条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以“10处”为计量单位,一个阀为一处。

第8.5.8条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包括模拟喷气试验、备用灭火器贮存容器切换操作试验,按试验容器的规格(L),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试验容器的数量包括系统调试、检测和验收所消耗的试验容器的总数,试验介质不同时可以换算。

第六节安全防范设备安装

第8.6.1条设备、部件按设计成品以“台”或“套”为计量单位。

第8.6.2条模拟盘以“m2”为计量单位。

第8.6.3条入侵报警系统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实际调试点数计算。

第8.6.4条电视监控系统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头尾数包括摄像机、监视器数量之和。

第8.6.5条其他联动设备的调试已考虑在单机调试中,其工程量不得另行计算。

篇2:动火前安全防范措施

(1)动火前,应将所有易燃物品移至离动火施工地10米以外安全的地方。

(2)在高空或下方有地坑、地链动火作业时,应先将上下的可燃、易燃物品清除干净,并采取封、堵、隔离火花的措施,防止火星掉落至下方。

(3)在金属的或者非燃型墙壁、隔板、天花板或屋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也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另一侧有易燃物被引燃。

如果在易燃的墙壁、隔板、天花板或屋顶附近进行焊接和切割,应采取措施防止墙壁、隔板、天花板、屋顶被点燃而引发火灾。

(4)要进行切割或焊接的物件,可以搬走的应搬到完全非燃型的、有消防设施的建筑物进行,或移至建筑物外的安全场所进行。

(5)焊接和切割工作完成后,维修工段的现场监护人员及安全员或消防员留守观察现场15分钟,经共同确认无遗留火种以后,方可离开。这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因为有可能有火星落入易燃材料中、墙壁或隔板之间、进入或穿过楼板的缝隙,掉入可能存在焖燃的地方,而一时还未能察觉到。

(6)对联接远处位置的传送系统或可燃物仓库的排、送风管道进行动火作业前,应先关闭系统和管道,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篇3:带电灭火时应做安全防范措施

摘要:根据电气理论知识结合火场实践就带电设备、线路火灾扑救中灭火剂的运用进行阐述,重点对运用水作为灭火剂扑救带电设备、线路火灾与扑救中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带电火灾灭火剂运用安全措施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电的普及深入千家万户,广泛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中。每年因电而导致火灾的案例举不胜举,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甚为严重。电气发生火灾后燃烧蔓延迅速、扑救难度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般应采用断电灭火的方法,但在实际的灭火战斗中,常因等待断电而失去最佳的灭火时机,或因停电而严重影响了生产,若采取有效的带电灭火方法,可迅速有效地控制火势,扑灭火灾,减少灾害损失。灭火剂的运用与安全防范措施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扑救带电火灾的成败。笔者根据电气理论知识结合火场实践就带电设备、线路火灾扑救中灭火剂的运用与安全防范措施与同行作一探讨。

一、运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带电灭火

由于水、泡沫等灭火剂是导电体,在扑救带电火灾时,容易造成灭火人员触电,因此,需要运用不导电的灭火剂灭火。火场上常采用的不导电灭火剂有:

(一)干粉。干粉灭火剂由钾和钠的碳酸盐类加入滑石粉、硅藻土等掺合而成,不导电干粉灭火器有人工投掷和压缩气体喷射两种。灭火原理是抑制燃烧,干粉能够与物质燃烧所产生的OH等活性基团进行反应,使其成为非活性物质,让燃烧连锁反应不能继续进行,从而达到灭火的效果。干粉灭火剂不适用于扑灭有旋转电机的电气设备和怕灭火剂污损的精密电气设备火灾。

(二)二氧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剂是完全燃烧产物,常温下是一种无色、无味、不导电的气体,对设备无腐蚀性,属不燃气体。相对空气密度为1。5,液态状态下装入灭火器筒内,极易挥发,常温下保持60kg/cm2的压力,当液态二氧化碳喷射时,体积扩大400—700倍左右,强烈吸热冷却凝结为霜状干冰,在燃区直接变为气体,吸热降温使燃烧物隔离空气,从而达到灭火目的。二氧化碳气体容易致人窒息,使用时人应在上风或侧风方向,同时手应握住灭火器手柄,防止干冰接触人体造成冻伤。

(三)四氯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剂是一种无色透明、易挥发的液体,不自燃、不助燃、不导电,相对密度为1。6,沸点76。8℃,蒸气密度约为空气的5。5倍。当液态的四氯化碳喷射到着火区时,迅速吸热气化,蒸气使燃烧物与氧气隔绝,从而使燃烧中止。四氯化碳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10%时,即可熄灭火灾。但四氯化碳具有毒性,高温下与水蒸气等物质作用产生剧毒气体,因此,使用时应配戴防毒面具,人要在上风或侧风方向,以防中毒。

(四)1211灭火剂。1211灭火剂常成为液体状态被装入灭火器筒内,分为手提式和固定喷嘴装置两种。它是一种高效、低毒、腐蚀性小、灭火后不留痕迹、不导电、使用安全、贮存期长的灭火剂。它能够阻止燃烧连锁反应,并有一定的冷却和窒息作用,对扑救电气设备、精密仪器火灾有特殊的效果,可以与火灾报警装置组成固定灭火系统,对电控室、主变压器、电子计算机房、电缆隧道实施自动灭火。

二、运用水作为灭火剂带电灭火

水是廉价又广泛的灭火剂。比热大,在标准大气压下,每千克水沸腾蒸发要吸收539KJ的热量。水冷却效果好、灭火效率高,是常用的灭火剂。但是水具有导电性,在用水扑救带电设备火灾时,带电体、水柱、人体和大地便形成电气回路,容易发生触电事故。据试验,当电流通过人体为1mA时,人就感觉有电。因此只要熟悉了影响泄漏电流大小的因素,把水柱泄漏电流控制在1mA以下,就可以保障扑救人员的安全,带电灭火时人员就没有任何感觉了。

(一)水枪喷嘴口径对泄漏电流大小的影响。不同的水枪喷嘴口径所形成的水柱截面是不同的,水柱电阻也跟着变化,喷嘴小、截面小;喷嘴大、截面大。若灭火时带电体电压一定,泄漏电流大小遵从欧姆定律规律,假如喷嘴直径一定,泄漏电流又不超过1mA,那么,对应一定的喷嘴,就可以确定最小水柱的安全距离。在电压相同,水的电阻率相同,距离相等的条件下,用小口径水枪,通过水柱的漏泄电流比大口径的要小。在火场上采用直流水枪进行带电灭火时,如电压比较高,或水的电阻率比较小时,为了提高安全程度,宜采用小口径水枪。如需增加灭火用水量时,可增加小口径水枪数量而不需改用大口径水枪。

(二)水压和水枪射流的形式对泄漏电流大小的影响。当水泵压力增大时,喷嘴大小一定,从直流水枪射出的充实水柱,就相应增长,水柱密实,电流更易通过,泄漏电流就会随着压力的增大而增大,若水流经开花水枪射出,则水泵的压力愈大,射出的水流和水滴分散得愈好,水滴间的间隙愈均匀,电阻也相应增大,而漏泄电流则相应减少。若水流经喷雾水枪射出,则水泵压力愈大,水流的雾化程度愈好,水射流中气泡增加,使电阻增加,泄漏电流也就相应减少。因此,在火场上,采用直流水枪带电灭火时,距带电体较近的情况下,不宜采用过高的水压;采用开花水枪时,不宜用过低的水压;采用喷雾水枪带电灭火时,压力必须>7Kg,从而保证有足够的水压,确保雾化程度和足够的电阻值。

(三)水质的电阻率对泄漏电流大小的影响。不同的介质有不同的电阻率,其导电性能随杂质而变化。采用水电阻率大的水质进行带电灭火时,水柱的电阻就大,通过水柱的漏泄电流就小,这样就可以提高安全程度。使用化学纯净水不导电,但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

(四)水枪喷嘴至带电体的距离对泄漏电流大小的影响。水枪喷嘴至带电体的距离越大,则水柱愈长,水柱电阻就愈大,而通过水柱的漏泄电流就愈小。因此,在火场上如果用直流水枪带电灭火时,就可以充分发挥直流水枪射程远的特点,适当增大水枪喷嘴至带电体之间的距离,以提高用水带电灭火的安全程度,也可适当地用直流水枪直射灭火。

(五)带电体电压对泄漏电流大小的影响。在火场上用直流水枪进行灭火时,如果带电体的电压比较高,通过水柱的漏泄电流也比较大。因此要注意水枪喷嘴至带电体之间的距离。

三、带电灭火时应做的安全防范措施

扑救带电火灾是一项比较危险的作业,灭火指挥员要全盘考虑火灾现场的情况,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一)穿戴防护用具:带电灭火时,扑救人员应当穿着绝缘鞋,防止脚腿部位接触带电体。要戴绝缘手套,防止手直接与带电体接触;有条件时灭火人员应穿均压服,穿戴均压服时一定要把帽子、袜子、手套、胶鞋之间用铜丝和铜扣连接好,使其相互间连成整体。

(二)设置接地装置:在金属水枪喷嘴上,安装接地线,方法是用截面积5~10mm2的铜绞线作接地线,用长1m以上,直径50mm钢管或50×50mm的角钢作接地棒,接地线两端分别与水枪喷嘴和接地棒牢固连接。且接地棒最好钉入底下0。5m,要求土壤不能太干燥,并在接地棒处倒入盐水或普通水使接地体与导线之间可*连接,导除水枪上的电流。另外,避雷针引下线、自来水接管,金属暖气管、电线杆拉线都可以作为接地装置使用。

(三)保持最小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指人体通过漏泄电流<1mA时应保持的最小距离。在实施带电灭火时,扑救人员以及所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要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距离,电压越高,距离越大。距电压10KV的带电体,保持最小距离不应小于40cm。当室内高压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接地时,其周围4m范围内,灭火人员不得*近,如在室外,其周围8m的范围以内,人员不得接近。在用水带电灭火时,无论采取何种措施,一般的最小安全距离都应保持在≮5m;扑救变压器火灾时,扑救人员所站位置的地面水平距离与带电体高度形成的上倾角应≯45°。在扑救架空带电线路火灾时,灭火人员与带电体导线之间的仰角应≯45°,并应站在线路外侧,以防导线断落后掉下触及人体致人伤亡。架空电线断落时在水流能到达火点的情况下,人与带电体之间应尽量保持较大的水平距离,发生电线断落时,要划出警戒区,禁止人员入内。

(四)避免人体与带电体接触:在用水带电灭火时,扑救人员的身体各部位不要接触直流水枪射向带电体的水柱,以防止漏泄电流经过人体入地;不须接地线的情况下,宜采用塑料水枪,进一步提高绝缘强度;在向带电设备射水时,水枪手宜穿普通圆筒胶靴,在灭火中,防止水流入靴中,其他人员要防止与水带接触;使用直流水枪灭火时,如发现放电声或放电火花、有电击感时,采取卧姿射水,将水带与水枪的结合部金属触地,以免触电伤人;破拆时,要防止工具与带电体接触。没有穿戴防护用具人员,不应接近燃烧区,以防地面水渍有导电危险;

(五)尽量采用高压水枪的雾化水流扑救。高压水枪口径一般为6。5mm、7。0mm、7。5mm、8。0mm,工作压力4MPa,其对应射程为9m、11m、12m、15m,雾化水滴直径100—200um,并根据电压高低选好距离,雾化水流正常后,才能射向带电体进行灭火。实践证明喷雾水枪喷嘴距离带电体1。5m,并大于7。07×105Pa的水压下进行灭火时,没有漏泄电流。用喷雾水枪灭变压器火灾时,要求水枪手不要乱摆动,最好用两支枪相对用强有力的喷雾水流覆盖窒息将火灾扑灭。

(六)合理采用射流形式:使用铜网格代替不能使用接地棒的地方。尽量采用喷雾水流带电灭火,喷雾水流可以不接地线,但要根据电压大小选好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消防车泵压力保持0。5~0。7MPa。直接使用充实水柱带电灭火。宜用大口径水枪,采用点射进行远距离射水灭火或使水流呈抛物线状落于火点,增加水柱长度。

篇4:某清洁服务公司安全防范措施

1.安全行为规范:

1)安全用电:在作业的过程中,要注意用电安全。不能用湿毛巾擦拭电源以免触电发生事故,并注意是否有裸露电线,及时整改处理,以防短路。对于危险电源或地点的清洁,需征求甲方的意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入内作业,如机电房等。对于办公室内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物品的清洁,也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对其进行清洁。

2)高空安全作业:

①必须选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工具。

②在室内清洁作业时,如需登高作业,先要检查地面是否有水迹,做好防滑工作。

③登高1米以上,3米以内需有清洁人员在旁,以防发生事故。

3)危险液体使用安全:

凡是在使用酸、碱性清洁剂时,酸碱清洁剂必须标识使用,首先应放置标识牌,超过3个操作工作点时必须经主管同意,并告知甲方,对各区域进行疏散人员,同时对操作后的残余液体都要收集,经主管同意后,倒入指定点处理。

4)危险废气物处理安全:

①对危险废气物、废电瓶、盛装酸碱清洁剂的容器、电路板、废电池及相关办公自动化物品均要进行普通垃圾分类,进行登记、处理。

②危险废气物处理暂放点必须进行标识,在暂放点处必须放橡胶手套、干净拖把,以便在危险品废气物泄露的时候能及时处理。

2.安全用电、用水制度

为了公司员工人身安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①在火灾的形成情况中,物品物体的燃烧是主要原因。对照物体物品的形态,一般认为液体燃烧速度最快,半固体液体燃烧速度适中,固体燃烧速度最慢。征对于此我们可以据物体状态,初步判断火灾的灾情火势。

②灭火灾的基本方法有:窒息灭火法、冷却灭火法、隔氧阻塞法。

③情势较重的,要配合做好火灾场地的人员疏散,及做好火灾场地的物资疏散。

④防器材设施介绍:主要有各大中小型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梯等。

⑤火器就其原理,可划分为多种类型,如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化学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

⑥员工了解关于消防的各种常用标识等。

3.安全防范措施:

①主管每天例行进行岗前和岗后集合,并点名,员工同时上下班,相互监督,管理课长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自查,防范违纪事件的发生。

②清洁员工在指定工作区域内进行作业,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其它区域。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区域,下班前经管理课长集合点名后方可下班。

③清洁员工在指定工作区域内进行作业,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其它区域。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区域,下班前经管理课长集合点名后方可下班。

④清洁员工对于各类废弃物,必须全部检查后才能清运出去,如发现可疑物或不能确认的物件,应拿出来问询有关人员,经确认为废弃物方可清运出去。

⑤主管每天不定时检查清洁员工作业的情况,对不安全作业进行及时调整。

⑥清洁员工不得擅自进入无人的工作区域。

⑦易燃废弃物要每日清运到指定(或安全)的地方,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堆集或过夜。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当天处理,并清运至指定地方。

⑧培训员工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培训员工使用防火报警设施,及在发生意外时,能采取适当、有效的应急措施。

⑨清洁员工对于各类废弃物,必须全部检查后才能清运出去,如发现可疑物或不能确认的物件,应拿出来问询有关人员,经确认为废弃物方可清运出去。

⑩主管每天不定时检查清洁员工作业的情况,对不安全作业进行及时调整。

⑾清洁员工不得擅自进入无人的工作区域。

⑿易燃废弃物要每日清运到指定(或安全)的地方,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堆集或过夜。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当天处理,并清运至指定地方。

⒀培训员工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培训员工使用防火报警设施,及在发生意外时,能采取适当、有效的应急措施。

篇5:寄售行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

益典寄售行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寄售

1.寄售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寄售的(法人单位),要查验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本意见书及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3.财物所有人委托他人寄售的,应出具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照)包括: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单位法人代码证等证件。

4.寄售行业务人员应主动向当户要求其提供当物所有权的相关证明。有效当物证明文件包括:当物原始发票、当物产权证书、公证书、文本合同等。

(二)寄售物查验、保管登记制度

查验有效证件、证明后,应认真对寄售物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并对寄售物入库,妥善保管。贵重寄售物在接收过程中,要坚持双方人员在场,确认无误后,并予以录像存查。

1.查验寄售物是否属于国家禁止买卖的物品。

2.查验寄售物所有权的归属并确认寄售物与寄售人的所有权关系。

3.查验寄售物有无缺损、假冒,发现缺损的当场说明,要求寄售人当场予以确认。假冒、以次充好的寄售物,应当场指出。

4.寄售物查验无误后,应履行物品登记手续,认真、如实填写“物品登记表”各项内容,定期报送公安治安管理部门。

5.寄售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方式将当物出租、抵押、使用。

(三)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1.寄售行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掌握公安机关要求通缉、协查的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

2.对公安机关下发的通缉、协查通知,要装订保存,保证寄售行从业人员随时翻阅、查看。

3.寄售行业务人员在受理日常业务过程中,时刻保持警惕,注意发现公安机关通缉、协查的可疑人和可疑物。

(四)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寄售行工作人员遇下列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发现寄售人与公安机关通缉、协查人员特征相符的。

2.发现寄售物与公安机关协查物品特征相符的。

3.寄售人多次到寄售行寄售物品的;

4.寄售人与寄售物品所有关系明显不符的,并且不能说明物品来源、用途的。

5.持有涂改或伪造身份证件、证明的。

6.其他可疑情况应予报告的。

(五)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1.保安人员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正式保安人员,不得使用不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人员作为保安人员。

2.寄售行保安人员设置不得少于二人。

3.明确保安人员工作职责,按规定时间、地点值班,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空岗、漏岗。

4.严格执行保安人员的交接班制度,要求保安人员填写值班记录。

5.对于保安人员发现的问题,寄售行负责人应及时整改,防止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

(六)寄售物登记报送备查制度

1.寄售行对已收物品,应认真如实填写寄售物品登记表。

(七)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1.柜台设置采用砖混结构,高度不低于110cm,柜台面宽度不小于60cm.

2.柜台上方应设置全封闭防撬、防砸玻璃屏障,未封顶部分可用金属护板(网栏)封顶,柜台及防护屏障两端应与墙体牢固连结。

(八)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寄售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保管库房应设在寄售行内部,采用全封闭整体结构,位置隐蔽,采用封闭式金属防盗门。

(九)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消防设施及器材要求按照市、区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落实。

(十)安全防范设施安装的时间要求

益典寄售行在2008年5月10日以前将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设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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