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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工地遍地开花。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密集型立体交叉混合作业的施工场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赶进度,赶工期,不断增加作业人员,多工种交错重叠施工,明火作业频繁,加上现场管理和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因素,造成建筑工地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2009年12月28日,长春市卫星路与临河街交汇处的轻轨三期工程在建高架桥工地发生火灾,长春市消防支队官兵正进行灭火救援

2009年2月9日20时27分,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工地,因违法燃放烟花发生火灾,火灾造成文化中心外立面严重受损,致1人死亡和7人受伤。2009年12月28日16时17分,长春市卫星路与临河街交汇处的轻轨三期工程在建高架桥工地,因电焊工违章焊接发生火灾,大火烧毁大量保温棉被及附属设施、工具等,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因此,分析建筑工地火灾原因,采取相应对策,是预防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重点工作。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隐患

目前,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1.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部分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意识淡薄,既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又不懂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思想麻木,对工人违章操作现象视而不见,更有甚者存在“盲目施工”“瞎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等现象。

建筑工人绝大部分来自农村,文化程度偏低,流动性大,消防安全意识差,对消防知识了解甚少,一旦发生火灾,既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又不会报警,更不知道如何进行人员疏散,自防自救能力差。

2.建筑施工工地上的隐患

建筑工地的场所是固定的,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一旦施工工期紧,许多单位就会只重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不重视消防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有4点。

一是用电量大,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由于工程任务重,时间紧,往往需要交叉作业,因而施工现场的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大幅度增加,加之工地违章安装电气设备,私拉、乱接线路现象较为普遍,随时都会出现超负荷运行的情况。现场线路移动多,防水不良,致使电气线路极易发生短路、漏电产生火花,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等。

二是动用明火频繁,不规范现象突出。许多大型工地各种设备多、施工技术复杂,现场通常布满大量的金属骨架、框架、支架、吊架以及各种管道、线管,而它们之间的连接一般都靠电焊、气割施工。进行电焊、气割的工作人员有的无证上岗,甚至在火灾危险场地没有事先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操作时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电焊火花飞溅、散落,很容易引燃现场的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三是人员集中住宿,且住宿环境隐患较多。职工宿舍大多是简易可燃临时用房,室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物较多,乱拉乱接电线现象突出。在工棚潮湿的情况下,有的工人使用电暖器、电褥子等取暖,用电炉子做饭等现象较多,火灾隐患严重。2009年11月6日,长春市万达一个在建工地,因民工在工棚宿舍内使用电褥子不当发生火灾,大火蔓延至北侧吉林省人民医院的综合楼,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在火灾扑救过程中致5名人员受伤。

四是易然可燃材料多且不规范存放。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易燃、可燃物品,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房屋、棚屋之间,建筑材料堆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直接堆放在消防车通道上。

此外,由于施工单位多层转包或转包给多个施工队伍,造成消防主体不明确,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脱节,给消防安全埋下了隐患。

3.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

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因为主观上存有临时观念,单位舍不得投入资金,必备的消防器材购置、配备不足,甚至形成“空档”;有些施工现场虽配置了灭火器,但是型号不对;有些施工单位为防止灭火器丢失、损坏,不是锁起来就是固定在某个位置,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

消防水源设置不足。一般工地大多只有临时消防水源,且也有统一规划的市政给水管网,但因为尚未开通使用等原因,往往不能保证正常的消防供水,不适应扑救火灾的需要。

消防通道堵塞。施工现场多设有围棚、挖有基坑沟道,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已建成的相邻建筑物外侧采用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占用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致使消防通道堵塞,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难于接近,妨碍消防灭火的进行。

措施到位强化火灾预防

为了做好建筑施工工地的火灾预防工作,建议各施工单位采取5到位方法,提高安全意识,消除现场隐患。

宣传到位。根据建筑工地防火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编辑印刷防火宣传画册,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栏,介绍一些消防知识、火灾案例。有条件的施工单位,还可组织职工进行灭火演习,对施工及管理人员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及灭火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增强建筑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掌握基本的防灭火方法、逃生基本知识,能自查常见的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

制度到位。施工单位要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能力,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要开展定期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责任到位。要成立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层层落实到位的消防工作网络。同时按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3号令),确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施工单位的具体责任人,责任到人。还要把防火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与年终考核结合,实行奖惩制度,全面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设施到位。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防火监督人员要加强巡查力度,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占用消防通道。施工现场还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应当在建筑工程平地阶段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临时用水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应在附近设置消防水池。同时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放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一定要方便提取,并作“消防用品,不得挪用”的明显标志。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加强施工人员的宿舍管理,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暖器要注意周围近距离内不要放置可燃物,无人时要关闭电源等。

监督到位。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防火监督人员要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对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抽查,督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要求。在检查中,消防监督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布置的合理性,功能的划分,相关的防火措施,防火间距等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检查,指导施工现场负责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同时,对工人住宿、用火用电、器材配备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责令整改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加大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发生火灾的工地及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确保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

篇2: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措施

当前,许多建筑工地因电焊、遗留火种、电线短路等引起的火灾屡见不鲜,一场场无情的大火暴露了一些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意识相当薄弱、防火自救能力低下、违章违规操作、没有制定消防安全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等违规现象,也从根本上暴露了当前我国一些建筑工地面临的消防安全问题,防火工作不容乐观。虽然有关部门对工地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措施,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视、麻痹大意,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善等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工地火灾事故仍时有发生,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当前,春季已经到来,各建筑工地已逐渐恢复正常施工,这时强化对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材料随意堆放、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明火作业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危险物品库房混用等等是建筑工地内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有的建筑物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设计时净宽度和数量,从而留下了先天性火灾隐患。加上部分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缺少应有的消防常识,主观上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雇佣临时民工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尤其是施工时间短、作业分散的民工,很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导致火灾隐患重重。?

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为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一、消防部门规范执法,严把审批关,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进行有效的科学监督管理,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三、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是确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巡查有无遗留烟头、电气点火源、明火等火种。?二是对雇佣的临时民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四是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五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施工单位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七)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八)设置消防车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篇3:建筑工地安全消防措施

一、施工前必须制定工地消防方案,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消防组织,明确专人负责,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定期进行“四懂、四会”的教育培训。

二、建筑物、仓库等危险区域的周围必须设有消防通道,保持道路平整畅通。

三、工地内及易燃易爆等重点危险部位附近,应有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按消防部门的规定设置专用灭火水源、灭火器、消防水桶、沙箱、铁锹、火钩等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高层建筑物必须设置消防通道,设专用电源、和水泵,每层必须设消防水栓,并经常检测,确保良好可用。

四、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不得擅自挪用,要设专人管理。

五、易燃、易爆物品要在设定区内堆放,严禁烟火,并符合国家防火防爆要求,远离火源。

六、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可燃杂物必须定点堆放,并及时清理。

七、施工用电的假设,安装要按建设部和消防部门的规范要求进行,禁止超负荷和违章使用电设备、材料及用品;变压器附近及下部严禁搭设临建和堆放杂物。

八、临建房屋等设施必须安全防火,办公室及宿舍的室内外进出口道路必须畅通禁止睡通铺和卧床吸烟,室内禁止使用明火和电路等。

九、乙炔气瓶和氧气瓶及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且要放在指定地点。

十、明火作业必须经审批并派专人监护,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部门,并积极组织人员抢救。

篇4:施工工地消防管理措施

一、?防火管理目标: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监理防火管理组织机构,健全防火规章制度。层层落实防火职责,日常加强交房安全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在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杜绝火灾、火情的发生。

二、?防火管理机构:

1、?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本企业与业主、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分包队伍前定三级防火责任协议,每级均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把防火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建立由业主现场指挥部与项目经理部领导组成的防火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的统筹与管理工作。

3、?项目部设专职消防员、各分包队伍设兼职消防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的防火监督、检查工作。

4、?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分包队伍工人均建立义务消防队,队员必须经过防火知识技能培训及实战演习。

三、?防火管理制度:

1、?防火教育培训制度:

进场工人必须进行防火知识及技能教育,其主要内容有:火灾的性质和责任、消防规程和规章制度、防火设施和器械的应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通过学习使工人能正确认识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掌握一定的防火、灭火技能和个人防护自救知识。

2、?防火管理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防火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规定防火管理机构中各级领导人员、相关人员在防火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并认真严格执行。

3、?防火方案及预防措施:

(1)?由项目部制定项目工程防火工作总体方案,并依据不同季节和工程进展情况制定出各施工阶段的防火预案和灭火方案。对一但发生火灾后的组织协调、报警求救、人员疏散、物资抢运、伤员救送、灭火器具使用等工作做出详细分工,层层落实到具体人员。若发生火情,相关人员可做到有条不紊、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及时迅速排除险情。

(2)?由项目部专职消防员负责编制防火预防措施,并在各施工阶段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具体落实,减少或避免火灾隐患的出现。

4、?防火检查制度:

(1)由企业安全部组织各级相关防火负责人参加,每月对施工工地进行一次防火安全联合检查,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主要内容,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规现象限时进行整改。

(2)由现场防火管理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并召开例会,总结前一周的防火管理工作情况,布置下一周的防火工作重点。

(3)由项目部专职消防员会同分包队伍兼职消防员每天对施工现场所有覆盖范围仔细检查一次,防患于未然,大风及夏季高温天气增加检查频次。

5、?防火原始记录制:

由项目部负责人建立防火档案,并及时、准确、真实填写记录,作为进行统计、总结经验、研究防火措施的依据。

6、?火灾事故管理

若发生火灾,则认真执行火灾事故报告制度,进行火灾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进行事故处理。

7、?火灾保险制度:

在工程承包合同和劳务承包合同中都应签署相应的保险条款,并与保险企业签订合同,一但发生以外火灾事故,可极大限度降低工程及个人损失。

四、?防火管理措施:

1、?开工前,按照上级规定将消防设施、消防道路平面布置图在工地大门旁公布。

2、?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设明显标志,并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

3、?场内设4m宽消防通道,保证车辆行驶畅通。

4、?沿消防管道设置足够的水源,水源处5㎡范围之内,禁止堆放物品。

5、?现场消防器材要做到布局合理,并应经常维护、保养,保证使用灵敏有效。

6、?楼面作业与地面指挥机构要有可靠的通讯设备,一但有险情,作业地点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7、?设置应急电源以备启动消防水泵等紧急情况使用的电器设备。

8、?消防用水管道及紧急疏散三圈通道必须直通到作业层,装置由应急电源供电的长明灯,保证通行和作业有一定的照明度。

9、?施工动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都必须按所在区域的动火等级进行行动火报批手续,在动火时必须派监督人员值班,高空明火作业,必须在其下方采取隔离措施,不得使火种从高空散落。

10、?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11、?现场焊、割人员要持证上岗并进行专门防火教育,项目部按工程实际情况建立焊割作业安全规定。

12、?施工现场供电线路及机电设施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严禁擅自动用电动设备和私接电线、线路,开关和接座必须绝缘良好。

13、?施工所用易燃易爆物品严格领用手续,油漆、卷材、稀料等分类入库存放,并专门配备灭火器材。

14、?施工阶段紧跟作业层设吸烟室,安排灭火装置与隔离防火设施。

15、?施工所用木材要及时归垛,并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16、?施工现场内禁止用易燃材料搭设临时设施。

17、?办公区、生活区照明线路应有良好的绝缘,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严禁私接电线、接灯。

18、?生活区灶房使用燃气炉灶,禁止明火生饭,宿舍内严禁吸烟。

国门湾家居广场商场项目部

2011年3月15日

篇5:工地消防管理奖励惩罚措施

建筑工地消防管理的奖励与惩罚

一、奖励规定

对以下在消防工作中满足下列条款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二、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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