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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厂防火小组办事机构(即保卫科)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①负责对上级和本企业的有关消防条例、规范、规章制、办法组织监督实施。

②收集整理消防安全管理信息,为领导作出消防安全决策提供可靠资料,当好领导参谋。

③指导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厂级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

④监督火险隐患的整改,制止违章操作。

⑤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⑥负责编制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办法。负责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和火险隐患、火灾事故统计汇总上报。

⑦参加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⑧经常与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互通情报,做好工作。

篇2:X车间防火负责人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工厂布置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研究本车间的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生产和职工的安全。

②根据本车间情况,制定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生产班(组)建立岗位责任制,并经常督促落实。

③贯彻落实车间月检查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漏洞认真整改,本车间无能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④向厂部报告消防器材、器具添置计划,并负责车间的消防器材配置和组织群众维修保养。

⑤领导车间义务消防队(班),经常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业务知识,提高消防技能。

⑥负责对本车间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⑦负责审签本车间三级动火证。

⑧对本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要定期向厂防火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⑨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员,要积极协助车间防火负责人的工作,并对车间的规章制度具体组织监督实施,汇总车间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负责管理车间级消防管理重点部位。

篇3:X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①负责对本班组消防安全管理,对本班(组)的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②负责制订各工作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督促认真贯彻执行。

③组织班(组)义务消防员和安全员每日进行检查,对存在的火险隐患和各种不安全的因素,认真加以解决。本班(组)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车间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

④保管好本班(组)的各种灭火器材。

⑤负责管理班(组)消防管理重点部位。

⑥发现火警,立即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协助有关单位,查清起火原因。

篇4: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篇5:公共场所室内装修防火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的防火要求一般公共场所室内装修存在火灾危险性的主要原因是:

一、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资料未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

二、无《装修资质等级证》的施工队伍从事装修,承接装修工程,施工时违章操作。

三、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

四、地下室、消防泵房、排烟机房、通风空调机房、楼梯间、上下层相通的中庭、自动扶梯、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门厅和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装修材料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燃烧性能等级。

五、电气线路负荷未经计算确定,安装不符合规范。

六、采用B3级易燃装饰材料制成的壁挂、雕塑、模具、广告装潢靠近火源或热源。

七、装修工程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

针对上述问题,装修中应主要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一)、装修单位必须将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需要更改时报原审核机关审批,由具有资质等级的装修队伍按图施工。

(二)、顶棚、墙面、地面、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及其他装饰材料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燃烧性能等级。尽量避免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安全合理。

(三)、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难燃)装修材料上,电气线路负荷应经计算确定,并留有1/3荷载余量,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四)、采用B3级(易燃)装饰材料制成的壁挂、雕塑、模具应作阻燃处理,且不靠近火源或热源;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防火保护措施。

(五)、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其周围装饰材料的颜色与消火栓门应有明显区别。

(六)、装修时不应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并且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出口的正常使用。

(七)、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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