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装饰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经理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技术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政策和上级颁发的施工规范、规程、条例、规定和技术标准。

2、负责审批有关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组织施工技术部门对已批准的施工方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进行实施,对大型临时设施按分级权限组织鉴定验收。

3、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贯彻"三同时"的原则,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事竣工验收投产,防止新的有害项目建成投产。组织审查设计文件或竣工验收时,要通知安监、卫生部门和工会组织派人参加。

4、组织施工技术、科研、安全监察、劳动保护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职业病、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科研工作。

5、组织干部、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6、按分级要求,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篇2: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篇3: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3、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编制本项目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方案和专项方案,负责向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特殊或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6、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从事特殊工程施工的人员组织培训。

7、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8、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