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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旁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9

2006年5月30日沈哈线全线开通,由于工期紧、任务重,各种施工作业必须使用施工机械才能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施工又必须在既有线旁进行作业,安全隐患比较大。我项目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既有线旁施工安全卡控措施如下:

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包保小组,应急事故处理小组,层层把关,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认真贯彻学沈阳铁路局下发的[2006]38号、[2005]578号、[2005]612号文件及通知的要求,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一丝不苟的落实。

3、现场有机械施工时,现场施工负责人、包保人员、安全监控人员必须到位,现场指挥,在一方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严禁支用机械施工。

4、场内、既有线旁动用机械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九局沈哈指挥部下发的“钥匙法”管理办法进行控制,动用施工机械必须由项目经理刘义飞或项目副经理王振和、孟祥加批准。

5、既有线旁动用机械进行施工时现场每线、每侧至少派一名防护人员进行防护,并按规定的防护距离、防护位置进行站位,同时每人均配备性能良好的通信设备,保证能及时掌握行车线的列车的运行情况,并及时通报给施工现场指挥人员。

6、施工前,前方站需要有专职的驻站联络员,到车站运转室驻站。及时把列车运行情况通知给现场防护人员,驻站人员要做到不得擅自离岗、要经过专职培训。由于K588-K589及K592段为路堑段,瞭望条件不好,有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作业时在施工区段两侧各800米处设置一名预警的防护人员。

7、每月施工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协议,并根据施工作业内容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措施,要明确责任和分工,下好安全、技术交底,上岗的职工要经过岗前的安全培训,否则不允许施工。

8、施工前要按照协议要求,提前48小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人员进行现场监控,特别是既有线旁动用机械施工时在施工天窗点内进行施工。

9、各种施工机械必须做到一机一人、固定看守,跟踪监控。同时必须要有安全绳、警示杆,必要时人墙防护,严禁发生刮碰列车事故的发生。防护警戒安全绳不得绑在电气化接触网杆上,必须离电化杆一米用钢钎固定进行设置。同时强调K586+700-K588+000段施工机械在新下行线作业时不准在新路基上调头,只准一个方向行驶;施工时现场施工负责人王振和亲自现场指挥,公司包保人员董福祥,项目包保人员杨志庆在现场进行了监控,安质员尹书权现场监督指导施工;施工前按要求进行了警界线的设置,在施工作业范围两侧各50米设置了一名防护人员(李香琴、黄玉洁)及时与驻站联络员冯亚丽进行联系,并在K589+300处设置了一名远方防护人员刘凤华提前预报列车情况。同时按照要求在挖掘机施工前通知四平工务段派人到现场进行监护,监护人员杨占民,并在天窗时间内进行作业。同时夜间不进行作业。杨木林道口处土方动用挖掘机时挖掘机至少离线路中心20米以外作业.

10、线路作业人员横越线路时,要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严禁来车时抢越。

11、进料汽车进入现场前,应提前通知现场相关人员,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现场,进场的各种施工机械刹车系统性能必须良好。

12、汽车进入现场后,自卸翻斗车卸车后,必须降下料斗,方可走行,以免刮碰上方高压线等设施。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的培训,否则不允许上岗。

13、为严格管理、责任到人,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严格执行九局下发的《2006年安全质量处罚条例》中的处罚决定,以示警戒。

14、对发生的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按照中铁九局程发[2004]113号,沈铁建发[2006]8号文件执行。

附安全领导小组及包名保小组名单

中铁九局一公司沈哈二分部

2006-4-3

篇2:既有线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一、一般规定

1、既有线上施工必须贯彻执行铁道部现行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和有关既有线上施工安全的规定。

2、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按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和基本建筑限界,据以制定施工临时行车限界。施工临时行车限界不得小于机车车辆限界,每边各加150mm(曲线上再按规定加宽)。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机具设备等,一律不得侵入临时行车限界。

3、既有线施工,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及时协调施工与运营的关系,解决行车与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4、增建二线及既有线技改施工,涉及到设备管理部门的施工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协助施工单位核查既有设备。施工前对地下的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双方应予以确认,划定防护范围,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5、既有线施工中,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应经常监视与保持线路、桥涵、隧道、房屋、通信、信号等建筑物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施工地段既有线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6、既有线施工项目开工前应申报审批,未经审批严禁施工。

7、既有线需在封锁区间或限速运行条件下施工时,应按所在铁路局(分局)的规定,办理封锁区间或限速的申请。

8、既有线上封锁施工前的准备作业必须按施工放行列车条件的要求进行,其他施工不得影响列车运行。

9、施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时,应按规定办理消点手续。

10、既有线施工,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设置施工安全防护。防护人员应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铁路职工担任。

11、既有线施工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应派驻站联络员与车站进行联系,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应用电话及时准确地将施工命令及列车运行情况转告工地防护员及施工负责人;

(2)驻站联络员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等必须进行复诵,工地防护员应加强防护;

(3)当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按规定整修好线路,迅速下道避让。

12、在自动闭塞区段施工时,应保持轨道线路绝缘良好。工具、机具等导电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钢轨及钢轨两端绝缘接头。

二、桥涵

1、既有线桥涵改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改建施工中应随时观测既有线路与桥涵状态的变化。当需要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不得影响原有建筑物的稳定。

(2)当采用轨束梁加固线路时,轨束必须用钢箍固紧,并向两端延伸涵身高度的(%)倍,枕木垛应满足地基承载力需要,当采用低高度便梁时,梁端支承处应垫硬木。

(3)在加固线路时,应保持轨道线路绝缘良好。在无缝线路施工前,当需变更线路锁定范围,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后,方可施工。

2、增建第二线桥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打桩施工时,应从既有线一侧逐排向外打,不宜用射水或振动法施工。

(2)涵洞接长需在对接口处处理原有混凝土和砌体时,严禁采用爆破法施工。

(3)当墩台基础采用沉井施工时,当沉井周围地面呈现裂缝或沉降时,按铁路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对既有线行车安全有影响时,应停止下沉,并采取相应措施。

(4)架梁时,所选方案不影响既有线运输。

(5)人工架梁,当梁体需要横过既有线时,必须清点封锁,严禁用既有线轨道或桥梁支座作牵引索地锚。

三、轨道

1、既有线改建铺设轨道前,应做好施工调查,了解铺设地段的环境和条件,制定确保安全的施工方案。

2、在既有线与站内增铺、改移及铺设临时道岔、便线时,应按《铁路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有关规定报批,请点和防护。

3、施工影响既有线的通信、信号设备时,应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明确各自的施工安全职责、联络方法、联络地点及专职配合人员。

4、既有线上铺架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铁路中心、枕木头、线间距小于#'的两线间行走,并不得多人并排行走,所持料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

(2)横越铁路时,必须确认两侧无走行机车车辆后,方可通行。

(3)严禁钻车、扒车、跳车,从车底下传递料具。禁止在车辆底下和车辆两侧线路股道上、有塌方落石危险处所坐卧。

5、既有线上破底清筛道床时,必须封锁线路。严禁扩大封锁前的准备工作范围。

6、在与既有线并行地段增建第二线轨道施工时,施工机械不得侵入邻线,必要时应封锁邻线,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防护。

7、既有线拆铺线路和道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路和道岔拆铺后,经检查,确认已达到放行列车的条件,并作好记录,方可开通线路;

(2)开通后的线路,应控制列车运行速度,以后根据线路质量,逐步提高限速。

8、既有线施工严禁联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轨道电路区段和绝缘接头附近作业使用的金属机具,没有绝缘装置或绝缘装置不良不准使用。

(2)抬运钢轨、撤叉等金属物体,不得担在两股钢轨上。

(3)在钢桥上施工,不得把联结钢梁杆件的金属线绑在螺栓、道钉上。

(4)在线路、桥梁上作业或在线路两侧挖沟取土时,要防止碰断、碰混电务送变电线和电缆。

(5)防止扣轨梁联电,道口钢盘混凝土扳钢盘头联电,轨端有边突出联电,单轨车、接固架等机具的走行轮道过绝缘接头时联电,道岔配件脱落联电,散置在线路上的钢轨、道岔等金属物受振移动联电等。

(6)加强绝缘接头两端线路的防爬锁定,保持绝缘轨缝的良好稳定。

四、通信、信号、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

1、封锁线路和停用信号、联锁、闭塞设备及其影响行车设备的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一个月向铁路运输部门提报施工计划,内容应包括施工地段、施工内容、影响范围及时间等。

2、在施工计划实施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批准的施工计划,向车站值班员办理登记要点申请手续。

3、施工负责人在接到允许施工命令后,必须确认施工的起止时间,并根据施工地点所在位置设置可靠防护后,方可指示开工。施工负责人应保证在施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撤离施工区段。

4、施工期间施工负责人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开行施工列车进行施工时,应与列车调度员联系。施工地点与车站、调度所之间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

5、封闭点施工结束,施工负责人应确认线路及设备已具备正常运行条件后,撤除防护信号并及时办理消点。待列车通行正常之后,施工人员方可全部撤离。

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区间或不能按施工方案规定的速度允许列车运行时,施工负责人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请求延长施工时间或限制列车运行速度。

6、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施工,施工负责人必须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联系,将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内容以及施工所需时间向列车调度员申请,在未得到调

度命令准许前施工人员不得上线作业。

7、由施工负责人掌握的利用列车间隔施工作业,施工负责人应该加强与车站值班员及驻站联络员的联系,确切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和施工时间。施工地点应采用停车手信号进行防护,保证行车安全。

严禁利用特快旅客列车与前行列车的间隔进行施工。

8、开行施工列车时应按下列要求执行:

(1)列车出发前应对列车制动机进行机能试验。

(2)运行中严格按信号行车,严禁超速行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或人身安全时,应及时减速或停车。

(3)列车无线调度电话必须全程运转,严禁关机。遇列车无线调度电话故障时,列车应在前方站停车报告。

(4)行车必须保证停车准确,按规定鸣笛。防止列车冲动和断钩。

(5)施工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进行防护或停车进行装卸作业,或者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后再起动时,司助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的指挥,并按规定检查试验列车制动主管的贯通状态,确认列车完整,具备开车条件后方可起动列车。

(6)施工列车在停站等会列车及在区间停车卸料时,不得关闭风泵,应保持机车总风缸和制动主管有足够的压力。

(7)开行施工列车进入封锁区间进行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必须明确指定随车进行防护的专职人员,并督促检查其携带的行车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规定。

(8)为避免妨碍迎面来车的视线,夜间应关闭头灯或减弱灯光的强度。

9、由于意外事故或行车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施工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时,除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充分联系外,还应该使用响墩(自动闭塞区段除外)对列车进行防护,并设防护人员显示停车手信号。具体要求按铁道部有关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的处理办法。

10、特快列车区段作业时,安全联络员应随时与车站值班员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特快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必须停止施工。设备、工具等应撤至距钢轨外侧%,以外,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必须放置牢固。施工人员应在线路&,以外躲避。

11、凡有碍行车施工时,施工地点应设置防护。铁路状态及其设施未恢复到允许放行列车的条件不得撤除防护。施工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撤除由施工负责人决定。

12、防护人员应指定专人并经过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防护人员执行防护工作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3、区间施工时单线应在车站两端,双线应在来车方向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工地防护员,防护人员必须携带防护用具(包括信号旗或信号灯、喇叭、无线对讲机、信号灯供夜间使用)。

14、铁路建设施工占用线路作业,应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停车手信号进行防护,信号显示位置应符合铁道部有关施工及路用列车开行的规定。

15、施工人员听到防护员发出的预报信号后,应作撤离准备。当施工负责人发出停工命令时,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并迅速到安全地点待避。

16、在区间线路上进行的作业不妨碍行车安全时,可不设置停车信号及减速信号防护,应在施工地点两端各%''(!''')处列车运行方向(双向在列车运行的正方向)的左侧路肩上,设置作业标防护。当施工人员听到司机长声鸣笛时,应及时到安全地点待避。

劳动安全防护

一、线路作业人员作业及安全避车

特快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min,必须停止影响列车安全运行的施工,且人员、设备等应撤至距钢轨头外侧2m以外,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必须放置牢固。

不得利用特快旅客列车与前行列车的间隔进行施工。

在规定利用动能闯坡的区间施工,列车运行速度在120km/h及其以下线路,其防护距离自施工地点最外方第一个响墩间不得少于1100m。

在区间或站内正线作业来车时,作业人员应在距离本线不少于800m、邻线不少于500m下道避车。

在区间或站内正线作业来车时,慢行条件下可距离本线列车500m下道避车,邻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并注意本线来车。

在站内其他线作业来车时,作业人员应距离本线列车不少于500m下道避车;邻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

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

二、在铁路正线或到发线附近进行桥梁和隧道施工的主要注意事项

1、正线和到发线附近,应设专人防护,施工人员应切实注意防护信号。当有列车通过时,必须离开作业地点。

2、在桥梁上施工,列车通过时,应离开桥梁或站在避车台内,在较长的桥上施工,应设专人防护。

3、在隧道内施工,应有照明并派专人防护,当列车通过时,应撤离隧道或到避车洞内。

三、在行车线施工,施工人员应执行的人身安全五条规定

1、不得在轨道上行走,如在两旁路肩行走时,所扛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2、横过车站股道或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止步瞭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过。

3、不得在车底下避雨乘凉、从车底下钻过或递送工具。

4、列车开动时严禁抓车、扒车、跳车。

5、冬季施工不得戴无孔遮耳防寒帽。

五、区间步行上下班时的要求

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

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在站内必须行走道心时,应在其前后设专人防护。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

六、道口作业安全防护

铁路与道路平交道口应设在瞭望条件良好的地段,并应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设

置道口标志、护桩、火车司机鸣笛标、道口信号、停车标志和栏杆等安全设施。

施工临时道口必须派人看守,道口看守人员必须专职专用,坚守岗位,认真瞭望,按

时开关栏木和显示信号。

篇3:铁路既有线路基桥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我部施工的哈大客运专线TJ-1标多处跨越既有铁路,公路线,为了确保在既有线的施工及行车安全,保证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特制定如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安全技术管理的一般规定:

1、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施工人员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把确保行车安全、施工安全作为自己的第一责任,要认真执行铁道部颁《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的几项规定》,《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各项既有施工规章制度,精心组织,科学施工,千方百计减少对运输的影响,确保行车安全。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健全岗位责任制,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劳务工的岗前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制定确保安全作业标准。三员一长(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建立日常检查制度,设岗防护等。

3、认真进行岗前教育,提高职工的铁路运营知识,掌握跨越既有线施工的技术,达到人人重视安全,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做到警钟常鸣。

4、施工中与运营管理单位密切合作,应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审核,铁路局或公路局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5、爱护既有线的设施,保证施工中不损坏既有线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迁既有线设施需与运管部门联系协商,并妥善处理。

6、对既有线的隐蔽设施,如各种电缆电线等,施工前要调查,设明显标志或覆盖物加以防护,必要时先拆迁后施工。施工中发现不明电缆、电线等,应停止施工,应及时上报,查明后再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处理。

7、施工前建立快速反应队伍,准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如编制袋,各种钢桩,木桩及打桩机具,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抢救。

8、施工人员应熟悉和认真遵守行车有关规章制度。凡进行行车线路的施工时,应针对工点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设置停车防护或减速标志,并派专人进行防护,不得擅自更改防护方法,未按规定设好防护不得开工。

9、封锁区间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应充分作好一切准备,按批准运输方案,通过车站值班员向行车调度申请施工。施工负责人接到调度命令,确认施工起止时间,设好防护后,方可施工,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经检查质量确保运行安全,办理开通登记后,通过车站值班员通知行车调度开通区间,因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开通区间或不能按正常速度运行时,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要求行车调度员延长时间或限速行驶。

10、由于施工使线路发生故障,不能按时恢复行车,按规定办法进行防护:(1)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遇到降雾、暴风雨雪或夜间瞭望困难时,还应点燃火炬。(2)当确知一端先来车时,应先向该端,再向另一端设置响墩,然后返回故障地点。(3)若不知来车方向,应在故障地段两端设置防护,并注意倾听和瞭望列车,发现来车,急速奔向列车,如遇到降雾、暴风雨雪或夜间瞭望困难时,发现车后,奔向列车还应在故障点点燃第二支火炬,用信号旗(灯)或徒手显示停车信号,并将响墩设置在能赶到的地点,使列车在故障地点前停止。没有固定信号机时,应先使其显示停车信号。

11、凡参加既有线施工的所有人员(含劳务工)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无耳聋、色盲,并经安全技术考试合格后方准挂牌上岗操作。

12、施工人员不得在行车线路上行走、坐卧休息。人、机、料、机具严禁侵限,过股道要止步瞭望,不准在车底乘凉、避雨、钻车运料,列车运行时严禁趴车、跳车,严禁在既有在线追逐打闹,严禁向过往行车投掷石块、水瓶等,更不准酒后上班。

13、在电气化线路上,施工人员身体及随带工具顶部距离接触网不得小于2米,水平测量塔尺应选用木塔尺或玻璃钢塔尺,严禁使用铝合金塔尺。测量时,必须设置专人防护,测量时不得使用红色、黄色或绿色的信号旗。列车通过时,应先将信号旗收卷起来,同时不得使用手或其它物品有碍行车安全的动作,以免造成停车事故。测量时禁用钢尺直接量轨距。

14、施工负责人应对安全负全责,工人上下班应有一名领工或工班长带队。

15、横过铁路必须止步瞭望,确认两端无列车开来时,方可通过。

16、当列车通过时,施工人员应在安全距离以外作业,严禁做影响列车正常运行的动作,以免造成停车事故。

17、施工人员通过既有线时不得高举长杆件进行挥动,应水平通过。

18、在电器化线路上,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相连部件,通常均带有高压电,因此禁止直接或间接的(通过任何对象如木杆、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备接触。

19、当接触网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木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压电,因此平常应避免与上述部件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毁坏时,禁止与之接触,不得在接触网支柱上或地在线绑扎照明线或其它物品。

20、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品时,均不准与之接触,要立即通知附近接触网工区或电力调度派人处理。在接触网检修人员到达之前,将该处加之防护,任何人均应距断导线接地处保持10米以外。

21、施工使用的发电机、空压机和搅拌机等机电设备,在距离接触网5米范围内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设有“高压危险”的明显标志。

二、路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路基施工前要做好疏排水系统,做好侧、边、截水沟,在雨季来临前,使工地沿线具有良好的排水通道,以防雨水冲刷路基,并经常派人对排水系统进行清理,以保证排水通畅。

2、在施工过程中,每个作业班下班后,必须清理边沟内的杂物、土石等,以保证既有线排水通畅。

3、雨季施工时为确保路基稳固,必须保持所有沟渠和排水设施畅通,同时要恢复原路面排水设施。

4、开挖地段设专人检查,防护,如发现坍塌或线路状态有变动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如果对行车有影响,必须在线路恢复到良好状态后,方可放行列车。

5、不准在靠近既有线堆放材料,确需堆放的材料,机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因工地条件限制,材料堆放在轨头顶面以外处,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应少于0.81米,堆码应稳固,向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1:1(双线间堆码高度不得超过轨面0.3米,严禁在两股道间堆放砂石料;机具、石碴等松散料堆上严禁再卸片石等;严禁在既有在线使用单轨车,平板车。

6、施工机械在既有线旁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业务技术培训,并持有上岗作业证书,方准上岗作业,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和不熟悉该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

(2)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明确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机械作详细检查,作业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和超劳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3)施工机械进入既有线旁作业,必须设立专职安全防护员,负责通知来车和警戒工作,施工地段有列车通过时,严禁任何机械施工作业。

(4)在与既有线相邻或平行地段(信笺铁路路基与既有线路基等高)作业时,任何机械存放或停留必须符合铁路建筑限界的要求,区间及站内直线地段距线路中心2.44米,曲线上建筑接近限界加宽“技规”附图一的规定执行。

(5)邻近既有线一侧使用机械施工作业,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桩。限界桩高度0.8~1.0米,间距10~20米,并应选择较宽阔的地形作为机械转头或会车地点,严禁因机械转头或交会侵入建筑,接近限界。

(6)在场地狭窄施工机械有可能侵入既有铁路建筑限界的地段作业,禁止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的臂杆、铲斗向既有线一侧作圆形转动,向既有线侧摆动作业,也应注意机械尾巴侵入限界造成事故。

(7)如施工机械发生意外侵入限界,影响行车安全时,因按线路发生故障时的防护规定,立即派人持红色信号分赴两端800米进行停车防护,同时向就近车站养路工区报告,并尽快组织抢修,在施工机械未撤出限界以外,行车安全未恢复时,不得撤除停车防护。

7、施工运输车辆在既有线旁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严禁将车交给无照人员和不熟悉该车性能的驾驶人员驾驶。

(2)施工单位应建立定期检修和保养制度,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状态,行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认真的检查,确保装备齐全有效。

(3)严禁电瓶及点火装置、转向器和制动装置等主要部件不良或失效的车辆带病上既有线从事施工作业。

8、在靠近既有线的施工便道或新建路基上行驶,速度不得大于10km/h。下坡或转弯时,应换入低速档运行,密切注意,应与既有线保持的限界距离,任何时候不得碰撞安全限界桩而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9、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关好车门严禁超载和偏载。紧靠既有线的便道应有专人维修并及时整平,防止偏载或坑洼地陷车,造成车辆向既有线倾斜而侵入限界及行车安全。

10、施工运输车辆应安装倒车报警器,倒车时必须了解车后道路及环境情况,确知倒车的距离和稳妥的范围后方可倒车。在场地狭窄,人员众多地段,要有专人指挥,严禁长距离倒车,防止车辆倒车时侵入限界。

11、凡带升降机的运输(自卸)车辆在既有线旁运行时,必须将翻斗放平,待车厢完全复位后方可行使。严禁翻斗升起运行或边走边落以及在行车中操作箱举升装置。

12、既有线有列车通过时,靠近既有线的施工运输车辆都应停止作业,保持静止状态,待列车通过后恢复作业,严禁有列车通过时,紧靠既有线及既有路基平行等高的施工地段,运输车辆仍从事行驶和转头作业。

13、列车通过前,既有线施工人员均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的安全处,所有机械设备,料具等也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

14、在路基施工前应作好疏通排水系统,作好侧、边、截水沟,在雨季来临前,使工地沿线具有良好的排水通道,以防雨水冲刷路基,并经常派人对排水系统进行清理,以保证排水畅通。

三、跨越公路施工安全措施:

1、配备施工安全必需的设施、设备,办理安全施工各项手续,缴纳安全保证金。

2、需要部分封闭车道时应保证过度区最小长度。施工现场要按照交通部颁规程设计的图例规定摆设安全标志,倾倒的标志应及时扶正,破损的标志要随时修复。

3、施工作业点应当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飞溅、洒落物件干扰行车;

4、施工现场要有专人指挥,控制并尽量减少施工与交通的相互影响,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现场交通秩序。

5、夜间施工现场,必须安放反光标志,并适当设置警示闪光标志。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清除路面影响行车的抛洒废弃对象。

6、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分流、管制等措施时,必须事前与路政、交警部门密切协调配合。

7、工程完成后,严格执行质量和时效规定,并且认真清理施工现场,及时开放交通。

中铁一局哈大客专第二项目部一分部安质部

2008年2月20日

篇4: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前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凡涉及设备管理单位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应积极争取设备管理单位协助核查既有设备,施工前双方必须对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予以确认,划定防护范围,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

3.涉及营业线施工时,应同设备管理单位经常监视并保持既有的使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工争取积极配合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使用.

4.施工作业结束后具备放行列车条件时,施工相关单位应按规定办理消点手续.

二)营业线光电缆安全保护措施

1.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结构物、光电缆的径路走向作详细的了解,做好标志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距电光缆线路三米范围内严禁机械施工,人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与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现场一起监护。

3.大型机械设备通过光电缆区时,应在设备管理单位指导下实行有效防护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通行。

三)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1.在与营业线并行地段进行机械施工时无论任何作业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2.44M);严格落实"一机一人制度"

2.为防止机械侵限在新线与既有线相交处(拢口)或新线与既有线并行间距不足20M处要靠新线一侧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桩,进行封闭施工。(可挂上小彩旗划定范围)

3.机动车车辆在营业线附近运行时禁止边走边卸边落,防止车辆向营业线一侧滑落后造成侵限。

4.施工车辆在靠近营业线的施工便道或新建的路基上行驶时速度不大于10KM/H,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碰撞限界桩或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5.施工机械车辆在倒车时必须有人指挥确认具备倒车条件后方可倒车.严禁长距离倒车防止车辆倒车时侵入铁路限界.

6.施工机械停止作业时应停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受施工场地限制,确需在坡道停放时,必须采取止轮措施,防止车辆溜入铁路或侵限。

7.在靠近既有线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人防护(车站内设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当列车经过时,必须做到"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任何机具材料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8.建立现场异体监控制度,施工现场设人员签到薄,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到现监控,双方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四)封闭网安全措施

1.施工单位要对封闭网开口进行封堵,需要留用的网口要进行窄化处理,一时不能窄化的要派专人24小时看守以防耕牛进入网口上道造成行车安全.

2.施工单位在站内施工需要暂时拆除封闭网时要与设备管理单位及所在车站的车务段签订拆除复用封闭网的协议,明确范围,标明里程及复用时间。

中铁二十二局信陈铁路铺架项目安质部

?2006.9.5

篇5:吊车等大型机械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前期准备

1、施工前做好充分准备,集中力量采取平行、流水作业方法,提高作业效率,减少吊车等大型机械临近既有线的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和安全,严禁准备作业超标准、超范围,杜绝违章蛮干,经常与防护员联系,以确保施工安全和既有铁路的安全。

2、为确保临近既有线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杜绝吊车、钻机等高大设备倾覆对营业线行车安全造成威胁,首先必须保证吊车等大型机械作业平台承载力满足施工要求。平台填筑、碾压完成后,地基承载力应不小于60Mpa/m,作业平台位置设置远离既有线一侧。

3、临近既有线侧设置安全防护红线,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或行人注意安全;

4、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等工作选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关施工经验的职工担任,必须请相关单位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对安全保护用具,设专人保管。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严禁使用。

6、如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迅速行动处理,并立即报告相关单位共同处理。

二、防止发生事故类型

1、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中侵入铁路限界,影响铁路运行安全;

2、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在走行和施工过程中倾覆,造成铁路设施的损害、危及列车的运行安全;

3、吊车起吊物品时侵入铁路防护网内危及列车的运行安全,各类物资堆放位置不当,侵入铁路防护网内危及列车的运行安全;

4、施工过程中,认真保护、防护空中、地下各类电缆、光缆、电力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吊车等大型设备起吊、重压损坏电力设施而引起的危及列车运行安全事故;

三、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吊车、长干钻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作业时,必须实行“一机一人”防护。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作业平台必须设置在远离既有线一侧,不得站在墩台与营业线铁路之间,对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长干钻机等机械设备设缆风绳,缆风绳拉设角度大于60度。

4、当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吊装、回转等作业,并由防护员检查现场状况,确保无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

5、施工之前检查吊车各部,确保各项指标处于完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安全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达到标准后方准使用。严禁吊车带病作业。吊车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司机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6、确保作业平台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

7、吊车吊装钢筋笼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8、吊车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

9、吊车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性能技术规定。不得在有荷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装易脱落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

10、间断施工作业,吊车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在远离营业线的安全区域内平稳停留,操作人员应停机并做好防滑设置,相关工具、材料定置摆放,施工作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检查确认安全,并留有看守人员后,方准暂时离开现场。

11、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在全部施工作业结束,应做到场地平整、工完料净。

五、防倾覆和防侵限预防措施

1、、吊车等大型机械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大型机械停放时须停放在平坡道上;作业平台处地基要压实防止不均匀下沉,吊车、混凝土泵车停放时须将起重臂、泵管收回原位。

3、吊车、混凝土泵车操作期间各监控人员必须到位。根据现场墩台高度确定吊车起吊高度:本线墩身最高的为11.5m,可控制吊车起吊高度在15米内;桩基钢筋笼控制在20米以内,首先在远离铁路侧吊起,待吊装平稳后在慢慢移至桩基位置(现场吊车型号最大为QY25型,起吊高度为32,3m,)。现场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吊车起吊高度,在满足施工的条件下,尽量减少吊车提升高度。

4、加强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5、执行各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6、大型施工机械在使用前必须进行试机,操作人员全面检查各部系统,确认使用状态,并加强维护保养,坚决杜绝带病作业。

7、施工作业负责人、现场机械指挥人员、安全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进行现场踏查,熟悉作业环境、条件,确定安全停留区域,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方案。

8、遵守起重机“十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超负荷不吊:

工作紧固不牢不吊;

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光线明暗视线不清不吊:

斜拉工件不吊:

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容器过满不吊。

9、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10、指挥人员对所指挥的设备必须熟悉技术性能后方可指挥,并且发出的令号清晰明确。

11、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作业细则作业。

12、(超过六级)、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下严禁作业。

13、大型机械做好一人一机防护,现场防护员随时保持与驻站联络员的联系,准确掌握列车运行情况。

六、既有线旁施工作业“十不准”、“六禁止”

十不准:

1、没有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不准施工作业。

2、“三证”(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操作证)不齐不准进场施工。

3、防护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4、没有挖探沟探明地下管线、光缆等设备不准动土施工。

5、现场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不到位不准进行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移位作业。

6、吊物不准长时间悬空和侵入铁路防护网内。

7、大型机械没有执行“一机一人”跟班防护制度,不准施工作业。

8、并行地段作业现场与既有铁路没有进行物理隔离,不准施工。

9、机械进场后没有设备管理部门颁发的机械许可证,不准进行机械作业。

10、没有签订安全协议,不准施工作业。

六禁止:

1、吊车大臂禁止朝铁路方向旋转。

2、列车通过前10分钟禁止一切起吊作业。

3、列车通过时禁止一切机械作业。

4、没有办理大型机械许可证的机械禁止进行铁路防护区内作业。

5、靠近架空线路或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禁吊车作业。

6、操作时严禁闲聊和打瞌睡。

七、安全注意事项

1、防护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一旦发生意外,必须采取“先停车、后防护”原则,保证行车安全。

2、防护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接到指令后立即采取措施。

4、对讲机不得任意更换频道或占用频道。

5、作业人员应着用黄色马甲,防护“三员”必须穿着橙黄色防护服装并配备对讲机、手机、口笛、信号旗等防护备品,安全员、机械指挥人员、现场施工作业负责人应佩戴相应岗位臂章;所有人员应戴相应岗职的安全帽。所有作业人员不得着用红色服装、帽子等。

6、设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及时联系,随时掌握列车运行情况。

7、防护员必须带齐防护用品:信号旗(灯)、(有雾天气或夜间施工)火炬、响墩,口哨或喇叭、短路铜线。

8、施工作业负责人检查各岗位人员到位并与驻站联络员(需要时)确认后,下达开始施工作业命令。施工作业开始后,各岗位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必须与施工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准离开,施工负责人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停止施工作业。

八、应急措施

突发问题应急处理情况启动程序

当吊车等大型机械发生倾覆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时,立即由项目部启动应急预案--通讯组将事故信息传达到各部门及设备管理部门--拦停列车并设置停车防护,由警戒组封锁事故现场、留存证据--项目部指挥抢险队伍进入事故现场--由抢救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及转移--设备保障组调动应急设备物资--用氧气、乙炔等工具对事故机械进行拆卸--采用吊车及载重汽车将事故机械移出事故现场--清理事故现场--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由设备管理单位检查满足列车通行条件后,命令防护员通知驻站联络员恢复线路通行--事故处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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