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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线路与设备检修作业中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9

在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检修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到:

1.保证安全距离

在10千伏及其以下电气线路检修时,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等与带电体之产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

2.清理作业现场

线路检修或者设备检修时,首先应对检修现场妨碍作业的障碍物进行清理,以利检修人员的现场操作和进出活动。

3.防止外来侵害

检修现场情况十分复杂,在检修作业前,应巡视一下周围,看有无可能出现外来侵害,如带电线路的有效安全距离如何,检修现场建筑物拆旧施工防护如何等。如果存在外来侵害,应在检修前做好安全防护。

4.集中精力

检修作业中不做与检修作业无关的事,不谈论与检修作业无关的话题,特别是进行紧急抢修作业时更是如此。

5.谨慎登高

如果在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要牢固可靠,并且人员要站稳。在2米以上的脚手架上检修作业,要使用安全带及其它保护措施。

6.有防火措施

检修过程中,若需要用火时,要检查一下动火现场有无禁火标志,有无可燃气体或燃油类。当确认没有火灾隐患时,方能动火。如果用火时间长,温度高,范围大,还应预先准备好灭火器具,以防不测。

7.群体作业互防伤害

如果确需多人共同作业,要预先分析一下可能发生危险的位置和方向,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后再进行作业。多人作业时,相互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相互碰伤。如果作业人员手中持有利器进行作业,其受力方向应引向体外,并且在作业前看一下周围,提醒他人不得靠近。

8.及时请示汇报

如果供电线路检修内容多或偶尔遇到难题超出常规预料,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供电,应提前与有关方面通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篇2:电气登高作业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1、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工作,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2、担任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登高作业按照规定应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当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不合格禁止使用。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物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登高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挂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以滑动、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7、在进行登高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过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

9、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10、严禁高空带电作业。

篇3:电气线路设备检修作业中安全保证规程

在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检修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到:

1.保证安全距离

在10千伏及其以下电气线路检修时,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等与带电体之产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

2.清理作业现场

线路检修或者设备检修时,首先应对检修现场妨碍作业的障碍物进行清理,以利检修人员的现场操作和进出活动。

3.防止外来侵害

检修现场情况十分复杂,在检修作业前,应巡视一下周围,看有无可能出现外来侵害,如带电线路的有效安全距离如何,检修现场建筑物拆旧施工防护如何等。如果存在外来侵害,应在检修前做好安全防护。

4.集中精力

检修作业中不做与检修作业无关的事,不谈论与检修作业无关的话题,特别是进行紧急抢修作业时更是如此。

5.谨慎登高

如果在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要牢固可靠,并且人员要站稳。在2米以上的脚手架上检修作业,要使用安全带及其它保护措施。

6.有防火措施

检修过程中,若需要用火时,要检查一下动火现场有无禁火标志,有无可燃气体或燃油类。当确认没有火灾隐患时,方能动火。如果用火时间长,温度高,范围大,还应预先准备好灭火器具,以防不测。

7.群体作业互防伤害

如果确需多人共同作业,要预先分析一下可能发生危险的位置和方向,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后再进行作业。多人作业时,相互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相互碰伤。如果作业人员手中持有利器进行作业,其受力方向应引向体外,并且在作业前看一下周围,提醒他人不得靠近。

8.及时请示汇报

如果供电线路检修内容多或偶尔遇到难题超出常规预料,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供电,应提前与有关方面通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篇4:电气设施安装检修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范围

电气设备设施安装、检修作业

2.?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分析

1.1触电

1.1.1人体直接接触到设备的带电部位、电源等造成触电事故。

1.1.2安全用具缺陷或失效。

1.1.3漏电。

1.1.4因过载、短路、绝缘老化等引起触电。

1.1.5电缆无标识铭牌,因核实不准切断电缆时造成人员伤害。

1.1.6大电容、电感设备残余电荷致使人触电。

1.2物体打击

1.2.1高空接送物品坠落造成击伤。

1.2.2电机试验轴键、靠背轮、皮带轮?出伤害他人。

1.3机械伤害

1.3.1机械装置、工具造成的挤压、碰撞、砸伤等。

1.3.2防护装置缺损、操作失误。

1.4灼伤

1.4.1配电箱柜清扫、检修造成电击灼伤。

1.4.2盲目送电造成电弧光灼伤。

1.4.3更换配件、接线错误造成弧光灼伤。

1.4.4电烙铁烫伤。

1.4.5拉闸未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电弧灼伤。

1.4.6带负荷分合倒闸,电弧灼伤。

1.5高处坠落

1.5.1用脚扣登高作业被电击,滑落摔伤。

1.5.2登高用具缺陷或失效造成高处坠落。

1.6起重伤害

1.6.1吊装作业时起重伤害。

1.6.2起重作业吊索具缺陷。

1.6.3指挥操作失误。

1.7火灾

1.7.1因过载、短路、绝缘老化等引起的电气火灾。

1.7.2易燃易爆场所使用不合格电气设备设施而导致的火灾。

1.8其他伤害

励磁电源失控,接线错误致电机飞车造成人身伤害及设备事故。

3.?依据标准

3.1(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2(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3(GB5017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3.4(GB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3.5(GB19517-2009)《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4.?作业要求

4.1作业前

除遵守《电气类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规定外,必须遵守本规程。

4.1.1检查安全用具是否完好、有效。

4.1.2熟悉作业现场电器线路和电气设备的性能用途,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性能,遵守电气类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3配电室、配电箱、大容量空气开关附近,绝对禁止放置各种油类及其他易燃易爆和杂物,以保安全。

4.1.4执行检查交底制度,特别是局部停电,要使所有工作人员明确,哪些部位带电,哪些部位不带电,执行工作监护制度。

4.2作业中

4.2.1用手弯管时,要集中精力,操作人一定要错开所弯的管子,以免弯管器滑脱时伤人。操作必须选择在宽阔平坦地面,严禁在沟旁和高空房沿无护栏处操作。

4.2.2用火加热弯管时,必须将砂子烘干,用木楔塞紧管口;管子加热时,管口处严禁站人,以防放炮伤人。

4.2.3用弯管机弯管时,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胎模必须与管径匹配。

4.2.4两人以上套管子丝扣时,必须协调一致。在调板牙时,扳把两侧不准站人,以防被套丝扳把打伤;断管时拉锯不可过猛,以防锯条折断伤手;断管后先用锉刀或铣刀去掉管口毛剌。不能用手指去试模。

4.2.5开管沟(槽)、打眼时,锤把必须牢固不得松动,钎子应无飞剌。开混泥土沟槽,打望天眼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使用大锤开沟槽打眼时,禁止用手掌钎,必须用夹钳掌钎,以免大锤伤人,不得戴手套握锤把,打锤人应站在掌钎人侧面,严禁站在对面。

4.2.6削电线头时,刀口要向外,削是时不能过猛,以防伤手指或导线。

4.2.7用大锤砸接地极时,要注意高度适当,锤砸下时要稳准,不要飞锤。扶地极的人要在侧面,不能摇晃,最好用钳夹紧。人距地极要远一些,以免失误伤人。

4.2.8在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的规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传递工具不得上下抛扔,要用绳索、工具袋吊运。

4.2.9吊运作业,必须用钢丝绳或尼龙带,不许用电线、皮带。

4.2.10拆除的灯座、插座及暂不用的电器元件,电气线头都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绝不允许有金属导线裸露。

4.2.11电动机或电器设施拆除后,遗留线头必须短路后接地。

4.2.12若在高压设备及重要的低压总盘、干线上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验电、监护等制度。

4.2.13工作人员作业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其周边设备必须停电。

4.2.14停电时必须切断各条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闸刀开关,使各条回路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要断开,闸刀开关的操作手把要锁住。

4.2.15一经合闸,即可把电送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其操作把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都应悬挂“禁止靠近”的标示牌。

4.2.16检修设备导体时,要用专用接地线接地,并三相短路。对可能送电给停电设备的各回路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挂设接地线,使作业点处在各接地线中间;工作中作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自行装、撤、变动接地线。

4.2.17专用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特别应重视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

4.2.18维修风机、砂轮机、电动机时注意要求的正确动作方向,不可接反,以免伤人或发生机械事故。

4.2.19检修真空设备等专用设备电器、电机时,应严格注意运转方向,防止事故。

4.2.20在电容器组回路上作业时,必须先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并短路后接地;进行放电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

4.2.21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作业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压电伤人。断开电流互感器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线缠绕。作业中不许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4.2.22在高压室内搬运梯子、管子、母排等长物时,应放倒并由两人搬运,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有专人指挥或监护。

4.2.23机床附属电器,其供电电源线应有电缆沟或预埋钢管敷设,活动部分应有金属软管保护。钢管或金属软管口应做护口或接头,以保护导线绝缘。金属管按规定做保护接地。

4.2.24安装大型电气设备时,必须在熟悉图纸资料后制订安装计划、安全注意事项,并有专人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工作。

4.2.25低压屏柜与高压屏柜不能靠在一起安装,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每一屏柜都必须有良好的符合要求的保护接地。

4.2.26吊扇安装,其预埋件和挂钩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安装牢固可靠。

4.2.27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螺口灯头的必须接在零线上。

4.2.28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选用时要与供电方式(单项、三相)相匹配,符合被保护设备性能要求。不应该装在高温、潮湿、粉尘、振动及有腐蚀性气体场所,并远离磁场。要分清输入、输出端和零线端,不能错接。被保护的线路(含工作零线)均应接入保护装置,但保护接零除外,而且经保护装置的零线不应做重复接地。各分支保护装置之间各自单独接工作零线,不能相互连接、混接或跨接。

4.2.29所有电气设施其金属外壳、设备地脚螺栓、起重机械的轨道都必须按规定作保护接地。

4.2.30设备故障检修时不准带电作业,需要带电检查时,至少要有二人以上参加,并有防护措施,否则不得进行。

4.3工作后

4.3.1机械附属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应先清理现场,然后通电试车。试车时必须与机械使用人一起进行,不许由电工单独试车。

4.3.2施工或检修工作结束后,作业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进行仔细检查工作质量以及遗留物品后,撤警示牌及其它临时设施,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后,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或有关人员详细交待工作内容等有关情况,并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后,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或送电试验。

5.?应急措施

5.1发生伤害事故时,应抢救伤员,并及时、如实报告单位领导,保护事故现场。

5.2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拉闸断电,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实施人工急救,并及时送就近医院。触电者脱离电源有可能摔伤时,要采取防止摔伤的措施。

5.3发现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待问题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

5.4发生火灾、爆炸时,及时报警和报告单位领导。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就近的消防器材,进行初次扑救。

篇5: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作业安全检查

(1)是否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制定安全措施。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操作人是否有不同的安全责任制。

(2)高压停、送电的操作是否采用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由专责电工执行:是否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电制度;是否有约时停送电现象发生;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趁机构是否锁住,是否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3)检修和搬迁井下电气设备时是否停电;检修是否用经过试验合格的验电器验电.认无电后再在三相上挂装接地线。

(4)部分停电作业,有无遮挡。检修完恢复送电时,是否由原操作人员取下标志牌.珍后合闸送电。

(5)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是否实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是否填写操作票.作票中是否写明被操作设备的线路编号及操作顺序;是否有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的现象发生。

(6)操作时,是否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中是否执行监护复诵制贫-操作人员是否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是否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京_失爆设备是否继续使用。

(九)机电系统违章行为的安全检查

(1)违反停送电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不挂牌、不加锁,已停用的电器开关不挑保险丝。

(2)使用失爆电器设备,不按规定使用保险丝。

(3)对计划大范围停电检修或高压电器设备停电检修,无停电措施就施工。

(4)风泵上的安全阀、释压阀不按规定时间检验,以致失灵或不动作。

(5)电工高压作业无人监护.

(6)没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或虽然有但未投人使用,电器设备脱体运行。

(7)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不按时检验;保护整定不合理;记录填写不认真或做假记录。

(8)大型机电设备安装试运转或皮带道、纹车道、双层作业无措施。

(9)各种机电设备转动部位不按时保养,应设防护罩而不设。

(10)各种高开、变压器缺油或多油。

(11)多种在用电气设备、缆绳无标牌或标牌与实际不符。

(12)手持式电气设备操作手柄或工作中接触的部分不符合绝缘规定要求。

(13)绞车保护装置和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动作失灵。

(l4)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强行送电。

(15)局部通风机无安全防护装置。

(16)各种人井管线、接地装置不定期检验。

(17)防爆设备不经检查并签发合格证就擅自入井投人使用。

(18)未经批准擅自增设用电设施。

(19)机电设备运行检查及交接班记录超前或滞后填写。

(20)井下用由护子。打淘取嚼

(21)局部通风机不实行“三专两闭锁”或虽然有但失灵。

(22)矿灯灯头、矿灯线破损、接触不良而闪灯。

(23)停电作业时,回风巷道和防突工作面不停回上一级电源开关。

(24)检修电气设备时,不关开关盖就送电试验。

(25)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并直接向井下送电。

(26)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27)非检修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8)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合上。

(29)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不立即处理。

(30)在溜放煤、矸和材料的溜道中敷设电缆。

火31)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32)在井下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

(33)井下供电设备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34)用铜、铝、铁丝等代替熔断器中的熔件。

(35)停电作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忘停电、停错电、忘记停有关的电、没验电、没放电等。

(36)煤电钻未安设综合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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