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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突发性停电事故处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9

工厂供配电系统在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时,应根据不同的停电情况做处相应的处理:

1、如果是由于供电部门的暂时停电。这时总开关不必拉开,但出线开关应该全部拉开,以免突然来电,用电设备同时起动,造成符合和电压骤降,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当两条进行中的一条进线停电时,应立即进行切换操作,把重要的负荷转移给另一条进线供电。

3、如果是由于厂内的供配电线路发生故障跳闸时,应该试送电一次。若试送电不成功,开关再次跳闸,说明线路上的故障尚未消除,这时应该对线路进行停电检修。

4、若是车间内发生停电事故,应首先向用电人员了解故障情况,找出原因。故障检查时,先查看用电设备是否损坏及熔断器中的保险丝是否烧断。然后逐级检查线路,一般方法如下:

⑴保险丝没有烧断的情况,一般是断电故障。可用验电笔测试电源端,氖泡不亮表示电源无电,说明是上一级的线路或开关出了故障,应检查上一级线路或开关,就有可能是供电部门的暂时停电。用验电笔测试电源端,氖泡发亮表示电源有电,说明是本熔断器以下的故障。如果用电设备没有损坏,就有可能是导线接头松脱,寻找故障点,并及时处理。

⑵保险丝已烧断的情况,一般是短路故障。多数故障可能是用电设备损坏,发生碰线或接地等故障,应先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用电设备的故障并修复后,使可继续供电使用。经检查用电设备如无短路点,那就是线路本身有短路点,这时应逐段检查导线有无因绝缘层老化和碰伤而发生相间短路或接地短路,然后采取措施恢复绝缘或更换导线。

篇2:防止全厂停电事故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操作作制度,防止人为误操作引起的厂用电系统事故发生。

2对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接地线、绝缘隔板,应做好记录,并有明显的标记,防止恢复系统后安全措施未拆除引起系统故障。

3定期检查厂用系统的备用电源完好,各厂用备用电源的选择按钮在“自动”位。

4厂用母线装设的备用电源自动装置应经常投入,无故不得退出。对备用电源的自投情况应按规定,坚持定期试验,确保需要时能自动投入。

5加强直流系统的维护,保证在厂用电系统交流中断时,蓄电池组能够承载机组最重要的厂用电负荷。

6直流系统各级保险容量开关保护定值应有统一的整定方案,合理配置,保证在事故情况下不越级断开而中断保护操作电源和直流事故油泵。

7正常情况下必须保证最大限度的按正常运行方式运行。如需倒换运行方式时,必须做到可*、合理。在工作结束后,应尽快恢复正常方式运行。

8厂用电系统发生故障,备用电源自投不成功时,应检查有关厂用设备无故障后方可向停电的厂用设备试送电,未经检查,禁止送电。

9厂用电系统发生故障时,应积极稳妥地尽快处理事故,对重要负荷要可能在减少失电时间,保证机组可*运行。

10厂用电系统发生事故处理中,要防止系统非同期,扩大事故,使运行设备损坏。

11在事故情况下,直流系统带动力设备运行时,应严密监视直流母线电压,根据电压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12柴油发电机必须经常处于良好的热备用状态,并定期进行联动试验。

13蓄电池应定期做好充放电工作,正常应工作在浮充电状态。

14定期做好启备变的检查与维护工作,确保事故下,备用电源可*投入。

篇3:停电检修作业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在检修工作中,工作人员应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安全措施、带电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留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对需要进行监护的工作,如不停电检修工作和部分停电检修工作等,并指定专人监护。监护人应认真负责、精力集中,随时提醒工作人员应注意的事项,以防止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检修工作应采取下列步骤以保证安全:

(1)停电检修工作中,如人体与其他带电设备的间距较小,10千伏及以下者的距离小于0.35米,20~35千伏者小于0.6米时,该设备应当停电,如距离大于上列数值,但分别小于0.7米和1米时,应设置遮拦,否则也应停电。停电时,应注意对所有能够给检修部分送电的线路,要全部切断,并采取防止误合闸的措施,而且每处至少要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对于多回路的线路,要注意防止其他方面突然来电,特别要注意防止低压方面的反送电。

(2)放电放电的目的是消除被检修设备上残存的静电。放电应采用专用的导线,用绝缘棒或开关操作,人手不得与放电导体相接触。应注意线与地之间、线与线之间均应放电。电容器和电缆的残存电荷较多,最好有专门的放电设备。

(3)验电对已停电的线路或设备,不论其正常接入的电压表或其他信号是否指示无电,均应进行验电。验电时,应按电压等级选用相应的验电器;

(4)装设临时接地线为了防止意外送电和二次系统意外的反送电,以及为了消除其他方面的感应电,应在被检修部分外端装设必要的临时接地线。临时接地线的装拆顺序一定不能弄错,装时先接接地端,拆时后拆接地端。

(5)装设遮拦在部分停电检修时,应将带电部分遮拦起来,使检修工作人员与带电导体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6)悬挂标示牌标示牌的作用是提醒人们注意。例如,在一经合间即可送电到被检修设备的开关上,应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在临近带电部位的遮拦上,应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等等。

篇4:大容量火电厂全厂停电事故预防处理规程

目前,国内大容量火力发电厂的绝大多数单元机组能够真正实现FCB工况,即快速减负荷带厂用电的机组很少见到。因此,一旦发生电网解列事故,对绝大多数大容量火电厂而言,就意味着全厂停电和厂用电中断。虽然电厂一般都有单台机组厂用电中断时的事故处理规程,但很少有全厂停电的事故处理规程。为了防止在发生全厂停电事故时发生主设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主变压器)损坏事故,确保主设备的安全停运,使厂用电恢复后能尽快恢复发电机组的运行,从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大容量火电厂有必要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切实可行的事故预想处理方案,并加以执行。

1事故预防措施

1.1直流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发生全厂停电和厂用电中断时,直流电源是控制、保护和确保安全停机的唯一电源,因此在平时必须加强对蓄电池和直流系统(含逆变电源)的运行维护和检修。

(1)做好直流系统、不停电电源装置(UPS)专用蓄电池的维护管理。要按时调整蓄电池的电解液比重和电压,使其处于完好满充电状态,并定期进行均衡充电。确保其电压、放电容量和电解液的比重、温度符合要求。对已投运的蓄电池,应按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复核,对于电压和放电容量不能满足要求的蓄电池应及时改进或更换。

(2)直流系统各级保险器和联动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保险容量应保证在事故情况下保险不会越级熔断而中断保护操作电源和直流润滑、直流密封油泵电源。直流润滑、直流密封油泵的联动控制回路的控制直流电源应取自蓄电池。

(3)不允许在蓄电池无并联情况下,由充电装置单独向重要负荷供电,即使在事故情况下,也应考虑尽快与另一蓄电池并列。

(4)UPS系统定期切换试验必须在机组停运后进行。试验前应做好防止UPS电源消失的措施,以防微机储存信息丢失。

(5)应定期对蓄电池直流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并定期进行测量、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处理。

1.2备用电源的维护管理

大容量火电厂带有重要辅机的厂用电母线都装设了有足够自投容量的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必须通过定期试验来确保该装置在需要时能自动投入。设备改造后,如起动容量增大的母线,应进行自起动电压和有关保护定值的验算,必要时应做母线自起动试验。

单元机组一般都装设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全厂停电或机组厂用电消失时汽轮发电机组重要设备(如顶轴油泵、盘车电机、润滑油泵、热控微机等)的备用电源,又称为应急事故保安电源。为确保事故时能起到备用作用,必须加强对柴油发电机组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1)维护好保安电源直流系统中的设备,如蓄电池、硅整流器、自耦调压器等,做好有关保护的检验工作。

(2)确保柴油发电机组的压缩空气系统、冷却水系统、燃油和润滑油系统工作正常。

(3)定期对柴油发电机组做手动起动试验和模拟自起动试验,并作好记录,运行班应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巡视检查,以确保其经常处于热备用状态。

(4)柴油发电机组的小修,应与对应汽轮发电机组的大修同时进行。当柴油发电机组运行时间累计达到一个大修周期时,应进行大修。

1.3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维护管理

(1)保持主要电气保护完好,并经常投入运行。

(2)加强继电保护装置和开关的检修、维护,加强继电保护运行和保护定值管理工作,严防保护、开关拒动、误动扩大事故。

(3)做好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定期检验、补充检验和元件校验,特别应注意对检修后、电气事故、系统冲击、波动或有报警信号后的有关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做详细检查。

(4)发电机运行中必须投入自动调整励磁装置,确保备用励磁装置随时可以投入运行。

(5)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禁止启动自动巡回检测装置进行测试。

1.4运行方式、环境和通讯设备的要求

(1)合理安排系统的运行方式,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运行水平。母线、厂用系统、热力公用系统通常应采用正常的运行方式。因故改用非正常运行方式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2)电厂应保持必要的存煤、存水、点火用油。

(3)注意保持蓄电池室和直流系统室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在正常范围。厂用系统配电室、继保室的门窗应严密,防止煤粉和潮气侵入,以保持室内清洁、无粉尘。

(4)通讯设备备用电源应保持完好并定期试验,保证事故情况下能自动切换,通讯畅通。

2事故处理措施

大容量火电厂大多采用单元集中控制方式。发生全厂停电和厂用电中断事故时,应在当班值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由于全厂停电事故处理涉及的范围广、难度大,因而值长、各单元长和各机组主副值班员既要分工合作,又要把握住各自的事故处理侧重点。只有这样才能使现场忙而不乱,确保电厂主设备的安全。

下面以一个集控厂用电系统为6kV/380V、网控升压站及其出线为220kV系统的电厂为例,说明预想事故处理措施。

2.1现场值班员事故处理侧重点

当班值长的首要任务是协调电网中心调度(中调)和本厂的系统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厂用电由电网供电;单元长的首要任务是确保直流系统和380V保安段电源供电正常、协助恢复厂用电;主副值班员的首要任务是确保本机组的主设备安全。

2.2当班值长

(1)通知单元长已发生全厂停电事故,汇报中调和厂领导。

(2)联系中调了解系统相关情况,判断故障范围,迅速查明220kV母线失压的原因。首先复位跳闸的所有开关把手,就地检查所有开关是否在分闸位,然后根据保护动作情况初步判断故障点,就地重点检查,并隔离故障线路或故障母线。母线及外部短路后,应对短路电流流经回路进行全面检查。

若故障前无冲击,则根据故障录波器提供的情况判断是否确实发生故障。若无故障现象,初判是母差误动,则联系检修检查。汇报中调退出母差保护并往实地检查,若无异常即可充电。

检查处理过程中,要确保网控直流系统工作正常。如果充电器电源失去,网控直流蓄电池无法维持直流系统电压时,要考虑切换到备用的(如集控)直流电源供电。

(3)检查220kV线路是否有电压。如有电压,则不待调令即自行合上该线路开关向正常的母线充电(合开关前,应进行同期检查);若线路开关向母线充电时母线保护动作跳闸,则另选母线充电;如所有220kV线路均无电压,应立即汇报中调,要求尽快恢复220kV线路供电。用线路充电时,注意保护投入正确并退出重合闸。用母联充电时,要投入充电保护,充电完成后注意退出。

(4)220kV母线充电正常后,使用分段开关、母联开关对其他非故障母线充电,及时恢复厂用起动/备用变压器及其公用段母线运行。注意优先恢复网控交流配电箱供电,保证220kV配电装置电源(如刀闸操作、动力电源),然后将220kV所有非故障设备倒换至非故障母线运行。应注意:检查开关在"分闸"位置,先拉故障母线上的刀闸,后合运行母线上的刀闸,再恢复机组厂用6kV、380V电源。注意必要时对次要负荷限电,如非生产用电负荷,非重要辅机等。

(5)厂用电恢复过程中要注意2个严防:一要严防向发电机倒送电。要拉开发-变组出口开关控制保险,将高厂变低压侧开关拉至试验位。二要严防非同期并列事故。在进行6kV厂用段、公用段并环运行时,必须考虑220kV升压站母线合环情况以及防止6kV系统非同期事故。

(6)厂用电恢复过程中要注意轻重缓急。优先恢复原运行机组的6kV厂用电系统;优先恢复带照明负荷和锅炉给水泵的母线电源;380V厂用系统优先恢复照明段、工作段电源。

(7)厂用电恢复后,机组热态启动时,按启动/备用变压器的容量,并考虑汽机轴封供汽和锅炉雾化蒸汽汽源,安排机组启动。

2.3各集控单元长

接值长全厂停电事故处理令后,即:

(1)迅速检查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组自启动成功,否则立即派员恢复并监视柴油发电机运行,防止柴油发电机过流。

在保安电源恢复之后,立即恢复直流系统充电器的正常运行;立即启动主机交流润滑油泵,停直流润滑油泵;启动空、氢侧交流密封油泵,停直流密封油泵;启动顶轴油泵;启动电给泵辅助油泵,旁路油站油泵。

当密封油泵不能投入且短时不能恢复时,若发电机密封油压低,应先降低机内氢压,并注意开窗通风;若较长时间不能恢复,应抓紧发电机排氢置换工作,并做好防止轴瓦及油箱着火的灭火准备。

(2)严密监视直流母线电压和UPS的运行情况,采取措施,确保保安段电源电压正常。注意直流动力段母线电压,若电压低,则限制部分事故照明,小机停转后可停小机直流油泵。保安段电压低时,根据情况限制保安段上相对不重要的辅机用电,如锅炉电梯等,以确保主机润滑及密封油泵、顶轴油泵、主机盘车、空气预热器辅电机、直流系统、热控UPS电源的供电正常。

(3)切开6kV及380V系统除保安段外的所有开关。检查厂用电系统是否存在明显的故障点,并检查各开关状态、电气和热控保护动作状态,并向值长汇报。

(4)按值长令,协助恢复6kV、380V厂用电系统。

(5)厂用电恢复后,指挥恢复仪用压缩空气、循环水、闭式水、燃油、冲灰水等公用系统;令启动锅炉给水泵,缓慢向锅炉上水至汽包可见水位,并注意控制上、下汽包壁温差;指挥机组按热态启动恢复热力系统正常运行。

2.4各机组主副值班员

按单台机组厂用电中断事故处理规程进行各台机组的事故处理。

篇5:保证停电工作安全技术措施

在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是:

(1)切断是气设备的电源。要有明显的断开点,并采取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如挂牌,锁上刀闸或油断路器等。

(2)接地线之前,应先验电,验明无电压后,方可接地线。

(3)地线应接在工作地区的两端。

(4)安装遮栏将施工设备与其它邻近的带电设备隔开。

(5)根据工作内容,按规定悬挂相应的警告牌或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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