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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安全生产应定期进行检查,工程开始检查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检查措施的落实、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施工结束,检查安全总结。

施工过程的检查,项目组织不少于二次/月,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做检查记录,项目经理因故不参加的,可委托项目班子其他成员组织。

在脚手架工程、井架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领导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每次检查由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记录,并加以整理,分发有关责任人,下次检查时,检查上次问题的整改情况。

安全检查应包括:

措施及其落实;

“三宝”的使用及“四口”、“五临边”的防护;

是否进行了技术安全交底;

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

电气设备及防雷;

安全记录

实施奖罚制度,督促安全问题整改,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由于本工程建筑面积大,目前室内装饰和机电安装同时进行,施工单位、施工作业人员都比较多,本工程施工内容虽然属于室内精装修工程,但施工工程量相当大,并且多种专业同时进行施工;并且要获得文明工地称号。

因此,安全、消防保卫工作将是我公司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要求我们时时刻刻都要保持高度警惕,不可有一丝一毫的马虎。为了配合业主、总包争创优质工程,我公司将制定完善的安全、消防保卫措施,加强安全、消防保卫的管理,确保整体工程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篇2: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公司每季组成由主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副总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公司所属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并进行总结印发通报。

第三条: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受检单位负责限期整改,并应及时进行复查。

第四条:各分公司每月由主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副经理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对本分公司所属工地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或限期整改,经复查后,整理好检查资料存档并报公司安全处一份。

第五条:各分公司专职安全员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安排情况,制定巡回检查计划,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分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条:各项目部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外,每旬由项目经理组织兼职安全员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教育的内容。

第七条:生产班组的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班前应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机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第八条:各分公司在冬、雨季前要做好季节性检查工作,由主管经理带队,施工安全、机械、电气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和施工现场是否存水;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中毒、防滑、防冻、现场冰雪情况等。

第九条:各分公司在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时,必须对本单位的工程分承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同时进行检查。

第十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实行登记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各分公司每月的检查情况,分工地、分项整理后报公司安全处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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