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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用具安全操作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一、电气安全用具的分类

电气工作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经常使用各种电气工具。这些工具不仅对完成工作任务起一定的作用,而且对人身安全起重要保护作用。如,防止人身触电、电弧灼伤、高空摔跌等。要充分发挥电气安全用具的保护作用,则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对各种电气安全用具的基本结构、性能有所了解,正确使用电气安全用具。

电气安全用具从总体上可划分为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防护安全用具两大类,分类如下。

二、电气安全用具安全操作要点

1.绝缘棒

(1)用途用来闭合或断开高压隔离开关、跌落保险,也可用来安装和拆除临时接地线以及用于测量和试验工作。

(2)安全操作要点不用时应垂直放置,最好放在支架上,不应使其与墙壁接触,以免受潮。

2.绝缘夹钳

(1)用途用来安装高压熔断器或进行其他需要有夹持力的电气作业时的一种常用工具。

(2)安全操作要点工作时戴护目镜、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或站在绝缘台(垫)上,精神集中,注意保持身体平衡,握紧绝缘夹,不使夹持物滑脱落下;潮湿天气应使用专门的防雨绝缘夹钳;不允许在绝缘夹钳上装接地线,以免接地线在空中悬荡,触碰带电部分造成接地短路或人身触电事故;使用完毕,应保存在专用的箱子里或匣子里,以免受潮和碰损。

3.验电器(笔)

验电器(笔)的结构如图10-3所示。

(1)用途用来检查设备是否带电的一种专用安全用具。分为高压、低压两种。

(2)安全操作要点

①应选用电压等级相符,且经试验合格的产品。

②验电前应先在确知带电设备上试验,以证实其完好后,方可使用。

③使用高压验电器时,不要直接接触设备的带电部分,而要逐渐接近,致氖灯发亮为止。

④使用时应注意避免因受邻近带电设备影响而使验电器氖灯发亮,引起误判断。验电器与带电设备距离应为:电压为6kV时,大于150mm;电压为10kV时,大于250mm。

4.绝缘手套

绝缘手套如图10-4所示。

(1)用途用于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

(2)安全操作要点不许作其他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是否破损、漏气,用

后应单独存放,妥善保管。

5.绝缘鞋(靴)

绝缘鞋(靴)如图10-5所示。

(1)用途进行高压操作时用来与地保持绝缘。

(2)安全操作要点严禁作为普通鞋(靴)穿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明显破损,用后要妥善保管,不要与石油类油脂接触。

6.绝缘站台

绝缘站台如图10-6所示。

(1)用途在任何电压等级的电力装置中带电工作时使用,多用于变电所和配电室,如用于室外。

(2)安全操作要点不应使台脚陷入泥土或台面触及地面,以免过多地降低其绝缘性能。

7.绝缘橡皮垫

绝缘橡皮垫(绝缘垫)如图10-7所示。

(1)用途带电操作时用来作为与地绝缘。

(2)安全操作要点

①最小尺寸不得小于0.8m×0.8m。②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绝缘垫干燥、清洁,注意防止与酸、碱及各种油类物质接触,以免受腐蚀后老化、龟裂或变黏,降低其绝缘性能。

③绝缘垫应避免阳光直射或锐利金属划刺,存放时应避免与热源(暖气等)距离太近,以免急剧老化变质,绝缘性能下降。

④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绝缘毯有无裂纹、划痕等,发现有问题时要立即禁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8.电工安全腰带

电工安全腰带(安全带)如图10-8所示。

(1)用途在电杆上、户外架构上进行高空作业时,用于预防高空坠落,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2)安全操作要点不用时挂在通风处,不要放在高温处或挂在热力管道上,以免损坏。

9.安全帽

安全帽如图10-9所示

(1)用途保护使用者头部免受外来伤害的个人防护用具。

(2)安全操作要点

①帽壳完整无裂纹或损伤,无明显变形;

②帽衬组件(包括帽箍、顶衬、后箍、下额带等)齐全、牢固;

③帽舌伸出长度为10~50mm,倾斜度在30°~60°之间;

④永久性标志清楚。

10.临时接地线

临时接地线如图10-10所示。

(1)用途为防止向已停电检修设备送电或产生感应电压而危及检修人员生命安全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2)安全操作要点

①挂接地线时要先将接地端接好,然后再将接地线挂在导线上,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②应检查接地铜线和三根短接铜线的连接是否牢固,一般应由螺栓拴紧后,再加焊锡焊牢,以防因接触不良而熔断。

③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11.防护遮栏、标示牌

防护遮栏、标示牌如图10-11所示。

(1)用途提醒工作人员或非工作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2)安全操作要点标示牌内容正确悬挂地点无误;遮栏牢固可靠;严禁工作人员和非工作人员移动遮栏或取下标示牌。

12脚扣

脚扣如图10-12所示。

(1)用途电用钢或合金铝材料制作的弧形弯梗、皮带扣环和脚登板等构成的轻便登杆用具。

(2)安全操作要点

①脚扣在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看各部分是否有裂纹、腐蚀、断裂现象。若有,应禁止使用,在不用时,亦应每月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②登杆前,应对脚扣作人体冲击试登,以检验其强度。其方法是:将脚扣系于钢筋混凝土杆上离地0.5m处左右,借人体重量猛力向下蹬踩。脚扣(包括脚套)无变形及任何损坏方可使用。

③应按电杆的规格选择脚扣,并且不得用绳子或电线代替脚扣皮带系脚。

④脚扣不能随意从杆上往下摔扔,作业前后应轻拿轻放,并妥善保管,存放在工具柜里,放置应整齐。

13升降板

升降板如图10-13所示。

(1)用途常用的攀登电杆用具。

(2)安全操作要点①脚踏板木质无腐朽、劈裂及其他机械或化学损伤。②绳索无腐朽、断股或松散。③绳索同脚踏板固定牢固。④金属钩无损伤及变形。⑤定期检验,有记录,未超期使用。

14.梯子

梯子如图10-14所示。

(1)用途登高作业用具。

(2)安全操作要点

①为了避免靠梯翻倒,其梯脚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梯长的1/4。为了避免滑落,其间距离不得大于梯长的1/2。

②在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时,梯脚应加胶套或胶垫;在泥土地面上使用时,梯脚最好加铁尖。

③在梯子上作业时,梯顶一般不应低于作业人员的腰部,或作业人员应站在距梯顶不小于1m的横档上作业,切忌站在

梯子的最高处或上面一、二级横档上作业,以防朝后仰面摔下。

④登在人字梯上操作时,切不可采取骑马方式站立,以防人字梯两脚自动滑开时造成事故。

15.安全网

安全网如图10-15所示。

(1)用途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坠落和高处落物伤人而设置的保护设施。

(2)安全操作要点①每次使用前应检查网绳是否完整无损。受力网绳是直径为8mm的锦纶绳,不得用其他绳索代替。

②分解立塔时,当塔身下段已组好,即可将安全网设置在塔身内部有水平铁的位置上,距地面或塔身内断面铁的距离应

不小于3m,四角用直径10mm的锦纶绳牢固地绑扎在主铁和水平铁上,并拉紧,一般应按塔身断面大小设置。如果安全网不够大,也可接起来使用。

16.护目镜

护目镜如图10-16所示。

(2)安全操作要点在砂轮机磨削金属时,工作人员应戴平光镜;焊工在进行焊割操作时,应戴专用防护墨镜,在清扫烟道、煤粉仓时也应使用护目镜。

17.工作服

工作服如图10-17所示

(1)用途减轻对工作人员的伤害程度。

(2)安全操作要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工作服禁用尼龙、化纤或其他混纺布料制作,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和加重烧伤程度。女工作业人员禁止穿裙子,辫子最好剪掉,否则必须盘在帽内。穿戴合适而扣上袖口的服装和工作帽,不易被转动机械绞住伤人,偶尔触及热源体时,可减轻对皮肤烫伤程度。

18.携带型电流指示器(钳型电流表)

(1)用途用以指示被测量的导线中的电流大小。

(2)安全操作要点使用时两手握住绝缘手柄,将铁芯张开,钳口套入被测带电体,然后将铁芯合拢,电流表便指示导体中电流读数。应保存在干燥地点,存放在特制的箱柜或盒子中,在潮湿或下雨的天气,禁止在室外使用。

19.回转式高压验电器

回转式高压验电器是一种新型验电器,它利用带电导体尖端电晕放电产生的电晕风来驱动指示叶片旋转,从而检查设备或导体是否带电,也称风车式验电器。如图10-19所示。

(1)用途不论在线路、杆塔上还是在变电所内部能够正确、明显地指示电力设备有无电压,适用于6kV及以上的交流电压系统。

(2)安全操作要点

①使用前要按所测设备(线路)的电压等级选用合适型号的回转指示器和绝缘棒,并对回转指示器进行检查,证实良好方可使用。

②把检验过的回转指示器旋在绝缘棒上固定,并用绸布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然后转动至所需角度,以便使用时观察方便。

③根据设备(或线路)的电压等级,将绝缘棒拉伸至规定长度。绝缘棒上标有红线,红线以上部分表示内有电容元件,且属带电部分,该部分要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与临近导体或接地体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④验电时,工作人员的手必须握在绝缘棒护环以下的部分,不准超过护环。回转指示器的金属触头应逐渐靠近被测设备(或导线),一旦指示器叶片开始正常回转,而说明该设备有电,应随即离开被测设备。叶片不能长期回转,以保证验电器的使用寿命。当电缆或电容上存在残余电荷电压时,回转指示器叶片仅短时缓慢转几圈,而自行停转,因此它可以准确鉴别设备是否停电。

⑤回转式高压验电器只适用于户内或户外良好天气,在雨、雪等环境下禁止使用。

⑥每次使用完毕,在收缩绝缘棒及取下回转指示器放入包装袋之前,应将表面尘埃擦拭干净,并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以免受潮。回转指示器应妥善保管,不得强烈振动或冲击,也不准擅自调整拆装。

⑦为保证使用安全,验电器应每半年进行一次预防性电气试验。

篇2:使用安全用具工具进行其它作业规定`(一)

第一节使用安全用具的规定

第290条安全用具包括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防护用具。

第291条绝缘安全用具分为两种:

一、基本绝缘安全用具——其绝缘强度足以抵抗电气设备运行电压的安全用具。

高压设备的基本绝缘安全用具:如绝缘杆、绝缘夹钳和高压试电笔等。

低压设备的基本绝缘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装有绝缘柄的工具和低压试电笔等。

二、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其绝缘强度不足以抵抗电气设备运行电压的安全用具。

高压设备的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及绝缘台等。

低压设备的辅助绝缘安全用具:绝缘台、绝缘垫、绝缘靴及绝缘鞋等。

第292条一般防护用具分为以下几种:

一、防护眼镜:适用于更换熔丝,操作室外设备,浇灌电绝缘胶和更换蓄电池液等工作。

二、帆布手套:适用于操作可熔金属方面的工作,及浇灌电缆绝缘胶等;

三、安全帽:适用于高空作业,以防碰、砸伤人员头部;

四、安全腰带:适用于高空作业,防止高空摔跌;

五、临时接地线:防止停电设备和停电线路因误送电而造成工作人员触电;

六、临时安全遮栏:防止工作人员误触带电设备;

七、标示牌:防止工作人员误上带电设备和误将停电设备及线路送电的措施。

第293条使用安全用具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使用后应妥善保管:

一、检查内容:安全用具表面有无裂纹、铅印、划痕、毛刺、孔洞、断裂等外伤及是否清洁;

二、安全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处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绝缘杆应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应与墙接触;

2.绝缘手套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并与其它工具仪表分别存放;

3.绝缘靴,应存放在橱内,不应代替一般套鞋使用;

4.绝缘垫和绝缘台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损伤;

5.高压试电笔应存放在防潮的匣内,并放在干燥的地方;

6.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不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7.绝缘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见附录二)。

第二节使用携带型火炉和喷灯的规定

第294条熔化沥青块的火炉应有专人看守,火焰应远离易燃物及人身。

第295条喷灯火焰与导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10千伏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米;

二、10千伏以上者不得小于3.0米。

第296条喷灯内的油面不得高于该容器容积的四分之三处,加油孔的螺栓应拧紧。

第297条喷灯加油、放油及拆卸喷嘴和喷灯零件时,必须来灭火并冷却后再进行。喷灯用完后应放尽压力。

第298条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

第三节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的规定

第299条称移动式电动工具,如电钻、电葫芦、砂轮、电刨等,金属外皮应可靠接地。

第300条移动式电动工具的开关应用双极刀开关控制。如用插销连接时应用三眼或四眼插销。

第301条移动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芯胶皮绝缘护套软线或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软线。

第302条对长期停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摇测绝缘电阻。

第303条更换电钻钻头时,必须待旋转停止后进行操作时不应戴线手套,不能用手指直接清除铁屑。

第304条使用移动式砂轮时,除按以上要求外还应戴防护眼镜。

第四节电、气焊工作的规定

第305条焊接时应穿工作服,上衣不许扎在裤内,口袋须有遮盖,裤腿不应有卷边,应系鞋盖。

第306条禁止在有易燃物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工作。在易燃物附近焊接时,距离不应小于5米,并应在工作前做好防火措施。焊接变压器、油开关等装有绝缘油的设备,应遵守“带绝缘油焊接”的有关规定。

第307条对于存在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不包括绝缘油)的容器应洗净并将盖口打开,方可进行焊接。

第308条在焊接场所附近应设有消防设备,进行焊接时,必须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而引起火灾的措施。

第309条盛着汽油、煤油、酒精、电石等易燃易爆物质的容器,禁止焊接(锡焊除外)。

第310条露天焊接时,遇雨应停止工作,电焊机应有防雨措施。

第311条电焊机长期停用,使用前应摇测绝缘电阻。

第312条使用电焊机前,应先检查机件各部分是否完整,外壳是否可靠接地,电流调节器是否灵活,导线有无破损,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313条收、放电源线时应断开电源,电源开关应为双极刀开关。

第314条电焊机调分头,更换零件,或较长时间停止使用,以及工作人员离开现场均应断开电源。

第315条在潮湿地方或金属容器内电焊时,应做好防止触电措施,如铺设绝缘垫等。

第316条电焊工应有下列防护用具:

一、有滤光镜的面罩;

二、帆布皮手套;

三、绝缘鞋;

四、白光眼镜(清除焊渣时用)。

第317条进行气焊工作时,氧气瓶应放在阴凉地方,不得烈日曝晒,注意防火,瓶身不得沾染油脂、沥清等。搬运时应轻拿轻放。在试开检查压力表时应站在侧面,正面不应有人。

第318条电石必须在金属桶中存放,严加密封,注意防火、防潮。开放电石桶应用剪刀或其它不能引起火花的工具,不许在明火旁开桶,开桶处不得吸烟。取电石时,在打开电石桶后必须盖严,打碎电石时应戴眼镜。

第319条乙炔发生器应设有安全阀或防爆膜、水封安全器等,并应放在离明火10米以外处,附近严禁烟火。水封要经常检查,水位要适当,寒冷天气应有防冻措施。乙炔发生器冰冻后不准用火烤,应用热水化开。

第320条全部气焊设备不得与电线、高温物体接近,防止着火或爆炸。

第321条禁止使用没有压力表或压力表失灵的氧气瓶。

第322条焊枪点火时,应先开氧气调节门,后开乙炔气门,熄火时与此相反。

篇3:使用安全用具工具进行其它作业规定(二)

第323条焊枪有回火、鸣爆及堵嘴时,应灭火,把火嘴放在冷水中冷却后用铜钎使嘴通畅。乙炔管在使用中着火时,应先弯折软管,然后停止供气。氧气管着火时,应先松顶风钉,后关氧气瓶总门。停止工作时应灭火。

第324条焊接乙炔发生器时,应先清洗干净。

第325条每日焊接工作结束后,应将乙炔发生器内的电石取出。

第五节焊接带绝缘油设备的规定

第326条变压器、开关等注油设备漏、渗油处需要补焊时,设备上部必须有泄压孔道。焊接渗油处所必须低于油面100毫米以上。漏油严重的应放油吊芯后才能进行焊接。

第327条焊接带绝缘油的设备一律使用电焊,不准使用气焊,严禁带油大面积烘烤和用气焊切割。

第328条焊接带油的设备时,视盛油容量大小,采取不同时间间隔进行间断焊接,不许连续烧焊。

第329条焊接带油的设备时,周围的易燃物必须清理干净,并备有消防器材,必要时还要有专人监护。

第330条在大型变压器上进行不停电焊接工作时,除应填写小组工作票外,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工作人员距带电导体的距离必须符合本规程表一的规定;

二、火焰与带电导体的距离必须大于以下规定:

10千伏及以下,——不小于1.5米;

10千伏以上,——不小于3.0米;

三、人体任何部位不许高出变压器桶盖;

四、焊接人员对地必须绝缘良好。

第331条焊接变压器引线、线环等必须将油放净,并用石棉布等将邻近部位隔开或屏蔽住。

第332条特殊项目的带油设备的焊接,如桶皮开孔等,须先制定安全措施,经本单位生产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

第六节使用行灯的规定

第333条行灯变压器应为双线圈变压器,二次电压不应超过36伏。如在特别潮湿地方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12伏。

第334条携带式行灯变压器一次电源线不应过长(一般在3米以内),且应使用绝缘护套线或橡胶电缆。

第335条行灯变压器二次侧线圈及金属外皮应可靠接地。

第336条不许将行灯变压器携带至金属容器内使用。

第337条行灯变压器中断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或在雨季中,使用前应摇测绝缘电阻。

第七节起重、装卸、运输工作的规定

第338条起重工作必须由有经验的人领导,并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明确分工,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对起重工具进行全面检查。

第339条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手摇绞车等放置必须平稳牢固,并应设制动和逆止装置。

第340条起吊重物时应先试吊。当重物吊离地面100毫米后,工作负责人应再次检查受力部位,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正式起吊。

第341条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重物下面)严禁有人通过或停留。

第342条起吊物体必须绑牢。物体的棱角或特别光滑部分与绳子接触应加以包垫。

第343条使用开门滑车时,应将开门勾环扣紧,防止绳索自动跑出。

第344条起重时,在绞磨起重机械的滚筒上,至少应绕有五圈钢丝绳,拖尾钢丝绳应随时拉紧,并应由有经验的人负责。

第345条起重机具应有铭牌,标明允许工作荷重,不得超重使用。无铭牌或自制的起重机具,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346条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和浸油,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一、钢丝绳在一个吊距中有下表内的断丝根数者:

见表

二、钢丝绳断股者;

三、钢丝绳磨损或腐蚀到原来钢丝直径的百分之四十及以上或钢丝绳受过严重退火和局部电弧烧伤者。

第347条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重工作时,起重机具及被吊物与带电导体不应小于下述距离,否则应制定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或将设备停电:

1千伏及以下,1.5米;——3~10千伏,2.0米;

35~110千伏,4.0米;——220千伏,6.0米。

第348条使用车辆运输不得过载。运电杆、变压器和线盘(包括电缆轴)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若有人同乘时,应站在安全地方,严禁站在运载物体的前方。

第349条搬运电杆、邦桩等重物,必须步调一致,起、放电杆时应互相呼应。

第八节使用脚手架及脚手板的规定

第350条在高处工作,脚手板与斜道板的厚度须在50毫米以上并绑牢。斜道板应钉好横木条。严禁以圆木(杉槁)代替木板使用。

第351条在高处所搭的脚手架木板连接部分应错开。探头板长度不应超过300毫米。

第352条高于20米以上的架台,其周围应有一米高的栏杆。架台底部周围应有不低于0.1米的挡板,以防滚落物体。

第353条在架台旁应有牢固的梯子,梯凳应用直径4.0毫米铁线绑牢,不许用钉子钉。架台所能承受的重量应以明显的木板标明,挂在人上下的地方。

第354条在超过5米高的脚手架上工作时,应使用安全带或用外脚手板封檐。工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冬季不宜穿塑料底鞋。

第355条高处作业人员随身使用的工具及材料,应备有工具袋,并注意勿使工具和材料掉下。上下传递物体要用绳索,禁止上下抛掷。

第356条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应停电进行,否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跨越35千伏及以上带电设备。水平距离应不小于3米;

二、10千伏及以下,水平和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米;

三、应有电气工作人员监护。

附录四关于实习生和学徒工参加高压工作的规定

一、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接班人才,能尽快独立操作,特制订如下要求:

1.凡实习生或徒工,在参加工作前,必须经过培训,并按工作专业签定师徒合同,合同期至少为三个月。

2.有自学能力的实习生或徒工,应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订出学习计划。阶段学习计划结束后,应进行考核。

3.实习生和徒工在有经验的师傅带领下,可以参加一些简单的技术工作,但最后应经师傅检查验收。

4.实习生和徒工必须尊敬师傅,师徒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在现场工作时,实习生和徒工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否则现场负责人或师傅有权停止其工作。

二、实习生及学徒工经考试合格后,在停电范围内允许其进行独立操作,其质量应经过检查合格。

附录八事故调查有关规定及报告表填写说明

1.事故报告表按事故性质分为下列三种:

篇4:使用安全用具工具进行其它作业规定(三)

①人身触电事故报告;

②设备事故报告;

③设备障碍报告。

2.凡运行电压在10千伏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及10千伏以下的大型设备,如自备发电机、100千瓦及以上的电动机、同期调相机、电容器组等发生事故,足以使该设备不能继续运行的,谓之设备障碍。如果由此而引起电力系统停电在三分钟以上,不能恢复送电者为设备事故。

凡引起电力系统停电的事故均应填写事故报告表,报送北京供电局用电监察科。

3.凡在电气设备运行、检修过程中,工作人员因触电或由触电引起的高空摔跌导致死亡、重伤或轻伤者,必须进行详细调查,并填写人身触电事故报告表。凡死亡事故均应报告北京供电局用电监察科。

4.发生事故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按有关规程、规定处理,缩小事故范围,并应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人及北京供电局用电监察科。

5.如有必要,供电部门的监察人员需到现场了解或与用电单位共同调查事故时,用电单位应提供事故发生和处理经过情况。

6.事故发生后应由用电单位电气技术负责人主持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防止对策后,立即填写事故报告表。

7.为预防事故发生和发生事故后处理果断、措施正确,要求用电单位电气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有计划地进行事故预想和事故演习,提高运行人员处理事故的能力。

8.调查事故时,应遵守有关规定的规定。比较重大的设备和人身触电事故,应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如直属上级技安部门、供电部门及同行有关人员等)参加。

9.人身触电事故中应分为死亡、重伤、轻伤三种。轻、重伤划分按计委(70)计劳字第153号文之规定(详见附录九)。

10.人身触电事故报告表,设备事故(障碍)报告表的格式及填写说明如下:

一、电气设备事故(障碍)报告表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厂(矿)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用电设备容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表

厂(矿)长:_________车间主任(科长):_________调查负责人:________

报告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电气设备事故(障碍)报告哺填写说明

一、本报告表由发生事故单位填写。

二、编号:送出之报告由收报告单位填写。

三、事故简题:应包括处所、设备名称、起因、现象、后果等。

四、事故发生前各种设备运行情况:应包括电压、电流情况及主要设备发生过的异常现象等。

五、事故详细经过:应包括事故发生、扩大、延续及处理等各阶段分别填写(如表格内填写不完,可另附纸填写)。

六、原因及责任分析:应根据事故调查小组分析填写。

七、事故损失:不能修复者即按设备价值计算,能修复者可按修理费用及减低价值共计填写。

八、防止对策:应根据事故调查小组提出的事故防止对策填写。

九、备注一栏系指发生事故单位和供电局共同使用。

十、原因分类应按操作错误、缺乏检修、检修不良、安装不良及其它等填写。

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报告表

编号:_____________

厂(矿)名称:_________地址:________联系人: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1.事故发生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事故发生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天气______

见表

厂(矿)长:_____________车间主任(科长):____________调查人:_______________

报告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报告表填写说明

一、本报告表由发生事故单位填写,不论轻、重伤或死亡事故均用此报告表格填写。

二、负伤后休息24小时以上能恢复原来工作,而又不是重伤者,按轻伤计。

三、原因分析及防止对策,均按本单位事故调查小组的分析结果填写。

四、编号由送出报告单位填写。

五、触电死亡事故报告应报告北京供电局用电监察科。

附录九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规定

根据(70)计劳字第153号文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作为重伤事故处理:

(一)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二)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三)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烧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烧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四)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振荡等;

(五)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六)手部伤害;

1.大姆指轧断一节;

2.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指轧断两节或任何二指轧断一节的;

3.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伸屈的残废可能的。

(七)脚部伤害:

1.脚趾轧断三趾以上的;

2.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腱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

(八)内部伤害是指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九)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师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情况参照上述各点,由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群众意见做个别研究,提出意见,在当地劳动部门的配合下,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查确定。

关于轻伤事故范围的规定:

工伤,需休息一个工作日及以上,但又不是重伤时,列为轻伤。

篇5:绝缘物品用具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无损、灵敏可靠。

2、按规定进行试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并不准挪作它用。

3、日常管理与使用要求:

⑴绝缘栏杆、绝缘夹钳应悬挂或放在支架上,不应与墙接触。

⑵绝缘手套、绝缘靴应单独存放,不准与其它工具、仪表,用具或腐蚀性物品混放在一起。

⑶高压验电表要放在防潮闸内。低压验电笔随身携带。

⑷绝缘台、绝缘垫清洁、干燥、无损伤。

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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