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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保护信息安全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信息安全保障:

一、病案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包括患者及家属)。

二、涉及医疗纠纷或案件,在未作出鉴定处理之前,?应由医务科妥善保管,任何个人未经医务科批准,不得转借、转抄或复印。

三、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等需带离病区时,应当有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四、医务人员借阅病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对借阅的病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对丢失或损毁病案者按情节轻重进行扣罚。

五、住院病案一般不准外借。如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病历资料时,必须由医务科批准,并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证件后予以协助。

六、病案室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复印时参照病案管理规定,出具相应证明。(1)患者本人或代理人,(2)死亡患者近亲属,(3)保险机构,(4)公安司法机关。

七、复印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复印件需经病案室盖章生效。

八、病案管理保存期限为30年,留观病例保存年限15年,遵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病案安全保护:

一、防火:病案室不准明火、吸烟,下班前切断电源,并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

二、防水、防潮:病案室密集架不得直接接地,以防病案与地面直接接触。

三、防尘:定期进行卫生打扫,擦拭密集架等。

四、防虫:定期用杀虫剂进行杀虫处理。

五、防光:配备遮阳设施。

六、防有害气体:保持空气流通,无异味,空气清新。

七、防不适宜温湿度:病案室配备专业的除湿设备。

档案管理制度

篇2:出生医医学证明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1.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查询账号、密码的使用权限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泄漏密码,如发生泄漏应立即更改密码并向上级报告。

2.管理和签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因管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而掌握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个案信息。

3.《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统计资料,对外公布权限归属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其他部门、机构和个人需要应用统计数据对外交流,须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意。

4.用于《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计算机应专机专人专用,并设有开机密码加强安全防范。

5.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数据的备份,以防数据失灭。

篇3:购进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一、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选择有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已通过政府遴选后确定的药品配送企业作为供应商;纳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应在四川省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免费治疗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用药、免疫规划用疫苗及计划生育药品,仍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由具备相应经营资格的医药公司配送。

三、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

四、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五、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税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六、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七、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八、医疗机构应当逐步建立覆盖药品购进、储存、调配、使用全过程质量控制的电子管理系统,实现药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并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

篇4: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范本

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二、在柜(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三、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应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药品养护人员,每天上下午应对药房、药库各进行一次巡行,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五、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篇5:拆零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一、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二、拆零药品应设立专门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勺,药盘、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三、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药柜(架),不能与其它药品混放,拆零药品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四、拆零药品应作拆零记录。

五、拆零药品包装袋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六、药品拆零时,如发现拆零药品的内包装及外观质量可疑,应按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处理,不得拆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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