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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攀枝花市劳动局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为我院的制度化管理、落实定员、定岗、定职责,做到按规章办事,靠制度管人。希望雇佣和被雇佣双方均应遵守本条例。

1、医院根据病区的编制床位数,及门诊各医技科室的实际需要,核准可雇用的临时工人数及工资奖金额。实行定额管理。即定人员数额,定工作职责、范围、定工资奖金数额。病区临时工工资和奖金纳入病区成本核算项目。超过部分由用工部门自负。

2、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由行政事务部统一对外招聘,统一管理,各科室不得私自雇佣。

3、来我院工作的临时工必须携带三证(身份证、婚否证明和计生证)及外来人员就业证,免冠照片三张到医院行政事务部建卡登记,办理用工手续。

4、被雇佣的临时工必须服从其工作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工作勤恳,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圆满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如在工作,生活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医院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上的处罚,以至解雇,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的工资及奖金发放,由各科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报考勤到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根据考勤发放工资,根据考核发放奖金,对不能完成工作量的或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者扣发奖金,甚至不发奖金。

6、用人部门和行政事务部根据受雇临时工的表现有权解雇临时工,但应提前10天通知被解雇人,并按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发给工资和奖金,临时工也有权辞退自己的工作。但应提前10天告知所在科室和行政事务部,否则当月的工资和奖金不发。

7、为了鼓励临时工干好工作,医院对受雇于我院的临时工,按其工作的技术性质,连续服务的年限,拉开工资和奖金档次。司机、水电工、锅炉、仪修、木工为技术工种,工资要高于普通临时工。因工作表现好连续受雇于我院3年以上的其工资奖金要高于受雇3年以下的临时工。每年的各类临时工工资和奖金的档次,医院在年初要参照市、区内其他规模医院的情况,核定标准,经院务会讨论决定后,由财务部门按规定发放。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临时工,院部将按本院正式职工标准发给一次性年终奖。奖励面为临时工总数的2%。

篇2:大学后勤服务集团临时工管理办法

大学后勤服务集团临时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临时工的调控和管理,全面行使人事管理职责,建立适应后勤集团各项事业发展需要、责权利相对称的社会化劳动用工制度,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用规范管理来达到增强活力、提高效率的目的。根据省、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因工作需要在本市、区、县雇用临时工的各中心、宾馆、招待所、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劳动法》和国务院41号令,省政府【1992】74号文件、市政府发123号、10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所聘临时工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用工单位使用临时工时,应以书面形式向集团人事部提出用人计划。被聘用的临时工,用工单位应按照集团临时用工登记制度,统一填写《临时用工登记表》并上报集团人事部存档。对解聘与辞聘的临时工应及时报集团人事部消档备案。

第四条非本市户口的临时工,进城务工一律实行许可证制度。进城务工许可证由西安市劳动局统一发放。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临时工,经聘用后由各用工单位统一登记上报集团人事部,待市劳动局核准后,领取《西安市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许可证》(以下简称《务工许可证》)。

(一)所在乡镇政府准许外出务工证明;

(二)本人身份证;

(三)学历证或职称证;

(四)本市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

(五)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市暂住人口居住证》。

《务工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从签证之日起计算,到期更换。

第六条办理《务工许可证》、《暂住证》等费用应由临时工本人交纳。具体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七条用工单位必须对新聘人员在上岗前,进行相应的技术、安全培训和法制教育。并对所从事国家规定的有关岗位实行持证(卫生健康证)上岗,对这部分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八条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有权解聘。

(一)在规定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工作纪律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用工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条临时工应遵纪守法,遵守集团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集团服务,树立集团形象,维护集团利益。

第十条本办法由集团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3:临时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一、临时供电及照明线路的架设与设备安装.应符合铁道部现行的《铁路电力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有关规定。

二、电力施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体格检查合格;

2.具有电力专业知识,熟悉电力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并经考试合格;

3.能处理触电紧急救护。

三、每一用电单位应安装独立的总开关和熔丝。每幢办公房屋、车间、仓库、宿舍等应安装单元开关和熔丝。

四、遇有雷电、暴风雨、雪等不良气候时,应停止室外工作。

临时供电

一、临时发、配、变电站应设围栏(墙)防护。并设立标志。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二、发电站内的排气管必须引出机房外面。排放口应避开作业区,其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三、电站动力设备与所需燃料应隔离存放,设专人管理。防火间距应符合规定。

四、电站使用的安全工具和压力容器应定期检查。在使用新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前,必须按规定的电压等级进行试验。

五、在电力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工地转移和工作终结制度。

六、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以下安全措施:

1.确认已切断电源;

2.检查施工设备上有无电压;

3.装设短路接地线;

4.在工作地点悬挂标示牌、装设围栏。

以上安全措施,应由值班人员执行。对无人值班的电力设备(包括电线路)应由工作票上指定的专人执行。

七、停电作业的线路与另一带电线路相交叉或接近(包括同杆架设),在工作时可能与带电线路的导线接近至下表的安全距离以内时,带电线路应停电并予以接地。

邻近或交叉其它电力线工作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6~10

1.0

35

2.5

八、需在带电的杆塔上或带电设备附近作业时,工作人员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如小于下表的规定时,必须停电作业。

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6~10

0.7

35

1.0

九、短路接地线与作业设之间不应装设开关和熔断器。在分段母线上作业时,应对分段母线分别验电并接地封线。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线上。

十、外线工作应遵守铁道部现行的《铁路电力施工规范》有关规定。

临时照明

一、室内照明配线应用瓷夹固定,严禁将电线拴在铁扒钉、铁线钉或其它导电的金属物件上,或将电线捆扎在一起,并严禁就地拉线。

二、施工工地、车间、仓库、办公室、宿舍等,应按设计规定安装照明。不得随意变动。必须增加或拆改时,应由电工进行。

三、电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并应用缘绝胶布包扎好。

四、线路各种配件如瓷瓶、瓷夹、瓷管、瓷熔断器、灯头等有破裂情况者不得使用。

五、熔丝的容量必须按用电负荷量装设,严禁以其它金属丝代用。

六、普通照明灯不得当作移动式手提作业灯使用。

七、工地投光灯安装位置应选择在不妨碍工作的适当地点,并避免眩光。支架应牢固,必要时应设防护。

八、定期检查用电安全,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电线。

篇4: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招用范围和条件

第二条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第三条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第四条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第三章招用程序

第五条按照人力资源计划、工作需要,填写招聘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审核。

第六条人事部汇总各部门用工需求,安排临时用工计划。

第七条与正式员工一起或单独招聘。公司招聘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办法。

第八条公司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一式若干份,公司、员工、劳动部门分存。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与临时工办理续聘或终止手续。

第四章临时工待遇

第十条临时工在受聘期间按岗位享受劳动报酬。报酬标准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临时工工资包括奖金、有关补贴,不能攀比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临时工的劳保用品,与正式员工待遇相同。

第十三条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视情况可以特批享受。

第十四条临时工的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临时工加班按照工资的1.5倍计算。

第十六条临时工因病或生病在休病假满未痊愈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酌情一次性发给相当本人1~3个月工资的补助金。

第五章临时工管理

第十七条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

第十八条除特殊情况下,临时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九条临时工转为正式员工应通过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录用优先权,其临时工龄可累计为连续工龄。

第二十条各部门使用临时工的一切费用,均列入部门费用总额内开支,进行费用效益考核。

第二十一条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解聘临时工。

第二十二条临时工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辞职。

第二十三条没有依据劳动合同条款而解除劳动合同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时,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聘用离退休职工参照本办法。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篇5:临时工管理工作制度(范例)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要严格遵守质监局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临时工要与局办公签订合同,一年一签。视工作表现可以续签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

三、临时工每年要体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四、所招收的临时工,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五、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坚守责职,有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

六、同事间要团结协作,对服务对象要亲切、自然,礼貌对人。

七、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中途离岗、辞职,否则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临时工签订合同时要提供必要的身份证,居住证及有关证件。

九、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及社会上要遵纪守法,恪守道德。

吉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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