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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工程组工作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一、负责全院医用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督导与指导、部分故障的维修、组织专业工程师电话指导维修或协助维修、组织签约维修并督促维修的质量和及时性、参与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与培训工作。

二、定期深入科室安全巡查仪器设备,并随时掌握全院设备的使用情况,对所有的修理工作,必须按照《医疗设备维修申请表》逐项落实并填写记录。接到设备故障的通知,应及时到现场检修或组织专业、签约维修。

三、重要仪器设备的临时抢修通知发出时,要求科室及时做好通报临床和主管院长,工程组人员必须到达现场协作应急处理,并电话通报故障现象与初步检修意见,设备科长应当立即联系有关公司针对意见及时委派专业工程师抢修。可以移送院外维修组的仪器设备,设备工程人员应当采取既快速、又便捷的方式送达检修。

四、移送维修的仪器设备,设备科工程组人员必须办理移送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认可。不允许非工程组人员擅自外送维修。选择快递公司转送的,必须留存好快递履约凭据,并要求快递员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备案。

五、仪器设备发生质保期内或其它签约合同期内的故障,医院自身不便或不能修理的,在征求使用科室意见,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后,应积极与有关公司或责任人联系,约定及时来院或移送维修。对维修结果做好相应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六、监督使用科室对仪器设备的安全、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科室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变更仪器设备使用权限。如因维修的改装、科研的需要、生产厂家提供的升级等原因,必须以书面报告的申请,由设备科审核,报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执行。

七、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性维修(PM),针对每类设备的特点,科学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和程序,并做好数据记录,必要时对预防性维护后的设备进行重新校准,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的概率。

八、制定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的维修与应急处置方案,确保节假日和休息时间能及时处理突发的维修需求。

篇2:航道整治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部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完善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为主线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通过适合工程实际的各类制度的建立,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配以适应本工程安全生产奖惩措施,促进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以期实现期内安全无事故,最终保证项目工程安全零事故目标。

1)建立每周及每项作业岗前安全交底例会制度

会议主要内容:对于一周内的安全情况总结,对于已发出整改通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下一周主要作业的安全进行强化。安全例会参加人员:项目经理、安全主管、安全员现场作业负责人,同时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

2)安全教育制度

新进施工人员须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

3)现场观察制度

施工时专门设置现场观测人员,主要观测施工区域内作业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管理部反馈现场情况,杜绝无关机械设备、人员进入现场。

4)24小时值班制度

由于施工机械始终停在现场,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将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

5)警示标志设置制度

对于所有施工区域,均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于基坑、围堰等按规定设置信号,防止以外发生。

6)分项工程安全交底制度

开工后依据相关的操作规程、现场情况对于每个分项工程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措施贯彻到位。

7)持证上岗制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时间和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国家颁布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8)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以人为本。根据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的土方开挖施工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技能教育,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制度的执行,措施落实的关键。安全检查要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1)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例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2)项目部定期(每周五)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施工设备和人员进行全面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通报各班组。

(3)对检查中各班组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出现整改不到位的班组给予经济处罚,严重的清退出场。

9)安全奖惩制度

对违章行动和造成事故的处罚,采用通报批评、扣奖、罚款、行政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等形式,这些形式可单独施行,也可合并施行。安全奖励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可以通报表扬,评比先进、通令嘉奖,颁发奖金和建议加薪晋级等形式,这些形式可单独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定,定期发给在现场施工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雨衣手套,手电筒等,按照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营养费及时发放。

11)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厂房、仓库的建筑条件和设置地点,应该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其与周围建筑物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因素,所有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装置。不准在贮存危险品的库房内进行试验、分类、打包、焊接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库房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工作结束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12)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配电和现场值班制度,做好记录,动力箱、开关、变压器与各种电器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金属等物件。电房内外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实行专门电工负责制,闲杂人员严禁入内。配电设备的任何部分均规定为带电的,不应触及。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戴好绝缘手套。变压器周围应有防护栏和危险警告标志,严禁闲人靠近。电房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修理时应切断总电源、悬挂标志牌,明确专人负责,检修完毕后,再次检查无误后,才可送电。根据需要配备2只以上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安全有效。

13)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从事炊事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熟悉食品法的有关内容,在工作中做到按规章制度办事。把好食品采购关,不买变质食品,过期食品,对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过期食品,做到坚决不买进。在食品验收时,要严格把关。每月盘货必须认真进行清理,发现过期食品,要立即进行报废处理。个人穿戴整洁文明,工作时要穿着工作服,要注意个人卫生,要有良好的生活

习惯,工作前要洗手,平时要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不直接用手去抓无包装的食品。对从事炊事人员要坚持每年到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制度,取得卫生部门健康证后,方可在食堂工作,夏季要采取措施,要有防蚊蝇和洗手设施。对剩菜饭及其它食品要妥善保管,吃前要充分加热。伙房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出。

14)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特大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先电话报告并在12小时内填报事故快速报表作出书面报告。发生重大、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应在于24小时内填报快速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书面报告一时难以送达的,应先用电话报告。事故报告的内容:必须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和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如当时难以讲清楚的,待查清后再报。

15)安全一票否制

生产过程中原则上由专业安全监督人员负责实施一票否决权。每个职工有权对有碍安全的一切现象和行为予以现场制止,制止无效时,报告专业安全监督人员或进行举报。评比表彰先进、晋职晋薪的一票否决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各自的管辖权限实施。

篇3:开荒保洁服务工程质量缺陷反馈制度

  开荒保洁服务工程质量缺陷反馈制度

  开荒保洁服务过程中,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质量缺陷,对于保证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至关重要。以下是具体的工程质量缺陷反馈制度。

  1. 目的: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缺陷反馈制度,旨在确保开荒保洁服务过程中及时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整改,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开荒保洁服务全过程,包括保洁服务准备阶段、开荒保洁服务进行阶段和售后服务阶段。

  3. 工程质量缺陷分类:

  3.1 保洁效果不达标:指保洁完成后,未能达到客户要求的保洁质量标准。

  3.2 设备设施损坏:指在保洁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导致客户原有的设备设施损坏。

  3.3 安全隐患:指在保洁过程中,存在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3.4 其他工程质量缺陷:包括工艺流程错误、材料使用不当等。

  4. 工程质量缺陷反馈流程:

  4.1 保洁服务准备阶段:

  在保洁服务准备阶段,乙方应向甲方详细了解保洁需求、质量标准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确保乙方服务方案符合甲方要求。若发现存在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调整服务方案。

  4.2 开荒保洁服务进行阶段:

  4.2.1 在保洁服务进行过程中,乙方质检人员应定期对保洁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2 如甲方人员在保洁现场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乙方现场负责人,并要求停止作业。乙方现场负责人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通知甲方人员进行复查。

  4.2.3 质检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时,应详细记录缺陷问题、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等信息,形成工程质量缺陷记录单。

  4.3 售后服务阶段:

  在售后服务阶段,如甲方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应向乙方反馈。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反馈后,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告知甲方。

  5. 整改措施:

  5.1 乙方在收到工程质量缺陷反馈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确定整改方案。

  5.2 乙方整改方案应针对工程质量缺陷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3 乙方整改完成后,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供甲方进行复查和验收。

  6. 责任界定:

  6.1 乙方在开荒保洁服务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

  6.2 因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由甲方负责整改,乙方予以协助。

  6.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7. 奖惩措施:

  7.1 乙方在开荒保洁服务过程中,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质量缺陷的,甲方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7.2 乙方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工程质量缺陷反馈和整改的,甲方可根据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8. 附则:

  8.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8.2 本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8.3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篇4:工程维修管理制度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物业工程维修管理,确保物业工程维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物业工程维修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业项目工程维修管理。

  3. 职责

  3.1 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审批维修计划,监督维修进度,并对维修结果进行验收。

  3.2 工程维修主管负责制定维修计划,安排维修工作,监督维修质量,并对维修结果进行检查。

  3.3 工程维修人员负责具体执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4. 维修管理制度

  4.1 报修受理

  4.1.1 业主可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向物业服务中心报修。

  4.1.2 物业服务中心接待人员应详细记录报修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地址、报修内容等信息。

  4.1.3 接待人员应立即将报修信息传递给工程维修主管。

  4.2 维修派单

  4.2.1 工程维修主管根据报修内容,确定维修方案,填写维修派工单。

  4.2.2 维修派工单应包括报修人信息、报修内容、维修方案、维修材料、维修人员等信息。

  4.2.3 工程维修主管应将维修派工单分配给工程维修人员,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

  4.3 维修实施

  4.3.1 工程维修人员接到维修派工单后,应立即前往报修地点进行维修。

  4.3.2 维修过程中,工程维修人员应注意安全,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维修质量。

  4.3.3 维修完成后,工程维修人员应填写维修记录单,记录维修情况,并请报修人签字确认。

  4.4 维修验收

  4.4.1 工程维修主管负责对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达到标准。

  4.4.2 如发现维修质量不符合标准,工程维修主管应要求工程维修人员重新进行维修,直至符合标准。

  4.5 维修回访

  4.5.1 物业服务中心应定期对业主进行维修回访,了解业主对维修服务的满意度,以及维修工作是否有其他需求。

  4.5.2 回访过程中,物业服务中心应如实记录业主反馈信息,并进行分类整理,作为改进维修服务的依据。

  4.6 维修记录及档案管理

  4.6.1 物业服务中心应建立维修档案,包括报修记录、维修派工单、维修记录单、维修验收单等资料。

  4.6.2 维修档案应按月整理,并定期归档,便于查询和分析。

  4.7 维修物料管理

  4.7.1 物业服务中心应制定维修物料管理制度,明确维修物料的采购、入库、领用、报废等流程。

  4.7.2 维修物料的采购应进行比价采购,确保物料质量,降低维修成本。

  4.7.3 维修物料的领用应进行登记,明确领用人、领用时间、领用原因等信息。

  4.7.4 维修物料的报废应进行审核,确认无法继续使用后方可报废。

  4.8 维修人员培训与考核

  4.8.1 物业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工程维修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技能水平。

  4.8.2 物业服务中心应制定维修人员考核制度,对维修人员的工作态度、维修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维修人员晋升、奖惩的依据。

  4.9 维修改进与创新

  4.9.1 物业服务中心应定期分析维修数据,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9.2 鼓励工程维修人员提出维修改进和创新建议,对于被采纳的建议,应给予相应奖励。

  5. 附则

  5.1 本制度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5:某地质工程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为保证工伤事故及时报告,顺利调查,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建设部第三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伤事故是指四级以上和以下的因工伤亡事故。

三、因工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向总公司报告,10小时之内向总公司提交伤亡事故的快报,主要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公司必须在24小时之内(四级以上重大事故)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为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和录像。

五、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凡属四级以下的因工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公司主管领导、工会、安全、技术等部门人员构成。其主要职责:

1.组织技术鉴定;

2.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3.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5.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属四级以上的重大事故调查,公司和事故单位积极配合协助上级调查组工作,做到事故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事故真实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工作。

六、事故单位按规定,填写事故报表并及时报总公司安全科。事故处理完毕后,总公司将事故处理报告,按规定上报。

七、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询问和提供事故情况的,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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