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病理科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病理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医疗安全和环境安全。
2、使用范围病理科。
3、废弃标本的处理
(1)处理制度:
1)病理标本在取材后标明日期,放于标本柜内(冷藏更好)。
2)按行业规范,报告发出2周后由专人负责处理(本科室4周)。
3)按生物标本处理要求,废弃标本经火化处理。
(2)处理流程:
1)医师取好材后将标本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2)将装好标本的黄色垃圾袋放入专用盒内盖上盖子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3)将装好标本的专用组织盒放入标本储藏室柜内。
4)工人一般每月检查一次标本箱,清理到期的标本。
5)将到期废弃标本运至后勤指定地点,与管理人员签字交接。
6)管理人员通知殡仪馆,将废弃标本作火化处理。
4、医疗废物的处理
(1)处理制度:
1)医疗废物必须放入贴有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
2)放置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必须使用黄色垃圾袋。
3)医疗废物由病理科工人负责收集。
4)收集后的医疗废物由工人运送到医院指定地点。
5)公司派专人收取,并作焚烧处理。
(2)处理流程:
1)工人将装有医疗废物的黄色垃圾袋袋口扎紧,用封条贴住袋口。
2)每天上午7:00与下午4:00运送到后勤指定地点(医技楼后面)的接收人员交接,放入其提供的黄色医疗废物运输箱内,贴上封条,最后签名确认。
二、病理科化学危险品保管和使用制度
1.目的建立规范的危险品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操作程序,确保危险品使用的安全。
2.范围病理科技术室。
3.责任人病理科技术室全体工作人员。
4.危险品的进货、保管、领用和使用制度
(1)熟悉各种危险品的化学性质,遵守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条例,根据化学性质进行分类保管和使用。
(2)病理科危险品仓库由指定的专人(双人双锁)负责保管,少量领出也需要领出者放入小型防爆(安全)柜内上锁保管。
(3)危险品管理员负责化学危险品的请购、接收、清点、检验及储存保管。
(4)易燃物品要定量统一购置,存放于危险品仓库防火防爆柜内。有毒有害试剂应放于专门的安全柜内。腐蚀化学品(酸、碱)应分别储存于放置耐腐蚀的塑料盘的安全柜内,不得存放于水槽下,防止潮解。注意不能再同一区域内存放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试剂分开储存。剧毒物品应放入保险柜内(必须双人双锁管理)。存放危险品的房间必须单独、密封并安装防火门。安全柜、防火柜必须有通风管道,将可能产生的气体排出室外。
(5)危险品存放柜和门上都应该张贴反映存放的危险品性质的标识以及危险品的名称。
(6)搬运体积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使用指定托盘。
(7)配制危险品时应做好防护措施,穿隔离衣、戴防护眼镜、口罩、帽子、手套。
(8)配制人员需请保管人员打开防火防爆柜,取出药品,每次必须对使用量、剩余量进行记录并签名。
(9)配制人员将领出的危险品放入临时小型防爆柜内,贴上打开日期、有效期(乙醇、二甲苯、丙酮、甲醇打开后有效期为1年,如果出现沉淀,就不能再使用)和经手人,然后上锁。
(10)在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11)在使用腐蚀性物品的场所设有合适的急救沐浴设施和洗眼装置。
(12)在配制强氧化性酸或强碱时必须使用广口烧杯,以防止溶液产生大量热量或气体,待配制溶液稳定后方可放入溶液瓶中。应该在通风设备良好的操作台上配制。
(13)保管人员根据危险品使用剩余量进货,严格控制实验室内危险品的总量,一般存量控制在3周左右。
(14)进货后检查合格证及试剂瓶的完好性,登记并分类放置危险品(放入防火防爆柜内),上锁。
(15)为确保购置试剂质量的稳定性,必须选择国内知名、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每个不同批次的试剂必须检查合格证书、登记并作质量反馈。
(16)如所使用的试剂、化学药品含潜在的致癌物、致畸物,应该进行明确标识。科主任应告知员工,在接触有潜在致癌物、致畸物试剂或化学药品时应做好防护。
(17)易燃、易爆液体配制或使用时必须远离明火。
(18)更换出的废液根据废液处理流程处理。
5.使用化学危险品的注意事项
(1)不允许用嘴吸取任何试剂。
(2)在不清楚试剂间的相容性时,不要将它们混合。
(3)在使用新试剂前,先阅读MSDS或向相关负责人咨询。
(4)稀释时应将酸注入水中,而不能将水注入酸中。
(5)所有化学试剂在倾注时要缓慢,以防飞溅。
(6)如果试剂或化学品被允许排放入下水道中,要用清水彻底冲洗管道中的残留,避免丢弃的化学品之间发生有害的化学反应。
(7)使用玻璃器皿前徐检查诸如爆裂、破碎等明显的受压或损坏痕迹。把上述损坏的玻璃器皿丢于耐扎的利器盒内。
(8)将玻璃器皿放到清洁区前务必测地漂洗消毒。例如毒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或者可能是传染性物质,必须保证它们放到清洁区以前由专门的技术人员消毒。
(9)任何在未贴标签的容器中发现的试剂都因该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作废液处理。
(10)医疗场所不准抽烟,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不允许喝饮料、吃东西以及使用化妆品。
(11)不允许使用实验室的设备和器具来准备食物和饮料。
(12)处理实验室标本时不要用水接触脸部、嘴以及眼镜。
(13)每次离开污染区时,或处理完标本、化学试剂、污染或毒性物质,接触实验室设备后都要洗手。
(14)在接触化学试剂时,不要将食物、口香糖以及香烟放在口袋中,毒性化学物质的蒸气可以吸附在这些物品的表面。
(15)不要将食物储藏在实验室的橱柜或冰箱中。
(16)在使用电话、门把手等物品时务必脱掉手套,以防止可能性的污染。
(17)养成良好的日常工作习惯,使用完以后,所有的试剂盒仪器都要归位。
(18)对于在工作环境下可能遇到的不同危险品,采用不同类型的个人防护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包括:
1)手套:用于保护手免受烧伤、割伤、化学品腐蚀、磨损、电击伤。不同类型的危险品需要不同材料的手套,如磨损用棉质或皮质手套,化学危险品用不可渗透的手套。
2)护目镜和面罩:用于保护眼睛和面部免受飞溅、紫外线和毒性化学物品的伤害。
3)防护衣:用于保护身体免受化学或者腐蚀性液体的伤害。
4)安全鞋和靴:用于保护双脚免受腐蚀性化学物品的伤害。
5)其他:必须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溢出包和喷淋、洗眼器等设备。
(19)发生事故、紧急事件或损伤时,立刻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并参照相关制度进行汇报和救治。
(20)任何操作步骤或设备、仪器发生问题,对医疗安全产生影响时都要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及时上报医院质管科。
三、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接受和处理新鲜标本(如手术中需要做冰冻的标本、体液或穿刺细胞学标本和尸体解剖等工作)或福尔马林固定的组织标本等工作均涉及到有关人员的防护,实验器具、工作台面和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处理,以及废弃标本、纱布、棉签、注射器、刀片和针头等的处理及一些传染病的申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由病理科主管医疗的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各副主任、技术组主管和医疗秘书等。
2.定期举行管理小组会议,讨论科室生物安全问题,监督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医院感染和感染防护和控制意识。
4.组织取材室、细胞技术室及手术冰冻切片室等属污染空间,均安装空气消毒机,取材工作台安装紫外线。
5.医疗废物的处理,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各类废物的标识、存放和处理,有完备的标本接收登记程序和纸质记录,并有专人负责。常见的四种医疗废物处理如下:
1)病理性废物:由医院工人负责清运至特定地点进行焚化处理;
2)福尔马林等液体行化学废物均使用专门容器储存并标记,由具有相关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并处理;
3)废酒精和二甲苯经回收设备进行回收处理后的残余固体性废物装袋、结扎和标记,由医院工人收集和处理;
4)损伤性废物存放于损伤性废物专用容器内,由医院专人收集和处理;
5)感染性废物用有标记的专用袋盛装、结扎和标记,当日下午有医院工人收集,同一处理。
6)每日取材后、制片后申请单放入消毒柜内进行臭氧消毒。
6.传染病疫情申报:主要是院外会诊病例中经我科确诊的在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出的必须申报的各类法定传染病病种。
1)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脑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篇2:某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为加强学校(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各类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含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二)考核周期。以年度为单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教育局于次年1月份对考核对象进行上年度工作考核。
(三)考核内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严格按照《**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附件1)执行;对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考核严格按照《**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附件2)执行。
(四)考核方法。考核时将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和工作记录,深入学校检查校园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市教育局将对各被考核对象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
(五)其他要求。考核对象要及时总结本单位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工作宣传,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二、“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
(一)创建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四级,创建活动以区县为主。
(二)评估周期。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评估一次。
(三)评估标准。按照淄教督字〔2007〕30号文件要求,参照《山东省中小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方案》进行。
(四)评估原则。“平安和谐校园”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强化过程性指导,提倡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全员参与。
(五)评估办法。自评达到标准的区县学校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区县进行初评,在确认为区县级“平安和谐校园”的基础上择优申报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自评达到标准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评估申请,市教育局进行评审,通过者确认为市级“平安和谐校园”。区县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于每年8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在初步审查基础上确定评估指标,于9月份组织评估验收。验收按照评估标准采取听汇报、座谈、查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六)评后管理。“平安和谐校园”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5年。有效期期满前三个月,学校应主动申请复评。经复评合格的学校,可保留原称号;复评不合格的学校,给予通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的,撤销其称号。被评为“平安和谐校园”的学校如进行改建、扩建、校区迁移及学校合并应按复评程序进行复评,学校未提出复评申请或复评未通过的,称号自然取消。实行“平安和谐校园”随访制度。市教育局对“平安和谐校园”命名学校进行不定期随访抽查,发现问题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或随访抽查发现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撤销其称号。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影响恶劣事件的,撤销其“平安和谐校园”称号。
三、考核评定
(一)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包括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组织保障有力。
2.严格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完备。
3.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安全状况,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并加强检查指导。
4.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指导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5.重视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人防、物防、技防”达到有关标准,年度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6.认真完成市教育局部署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意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7.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必须具有“平安和谐校园”称号。
(二)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重视安全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
2.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不断改进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所在学校没有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坚持把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4.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参评的,本年度本区县校园内必须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参评的,本年度本单位必须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且校园消防、宿舍管理、饮食卫生、校园保卫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无明显安全隐患存在;一线教师参评的,要具有能够体现安全教育研究成果的论文或在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征文、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奖。
(三)“平安和谐校园”的评定。严格按照淄教督字〔2007〕30号文件要求,达到《山东省中小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方案》规定标准,并且需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平安和谐校园”建设,认真落实责任制,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2.加大校园安全设施投入,“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达到有关标准。
3.校园消防、传染病防控、饮食卫生、学生宿舍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的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4.加强安全教育,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自救自护能力不断增强。
5.健全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工作体系,每学年组织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
6.认真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学校无明显安全隐患存在。
7.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秩序井然,氛围和谐。
四、结果使用
(一)被评为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市教育局予以表彰。
(二)被评为市级“平安和谐校园”的学校,市教育局予以表彰挂牌,并作为省级、国家级“平安和谐校园”申报、市级、省级规范化学校创建及幼儿园升类达标的前置条件。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当年内取消评优树先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级“平安和谐校园”:
1.校园内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
2.出现传染病爆发流行或发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
3.发生群访案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领导干部违*风党纪,受到纪检部门查处的。
5.教职工中有传播*、赌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一)市教育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评定及市级以上“平安和谐校园”推荐申报工作。
(二)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对各单位的考核,参照明察暗访情况,确定评定结果。
篇3:某医院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护理行为,加强病区护理安全管理,提高护理质量,确保住院患者的安全护理。
引用文件:《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适用范围:
各护理单元(淮南新康医院)
正文: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科室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按程序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及时改进。护士长为科室护理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及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变化,有情况及时报告医生处理并做好护理记录。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病人安全。
六、对危重、昏迷、瘫痪老人、老年及小儿应加强护理,必要时加床档、约束带,以防走失、坠床,定时翻身,防止褥疮的发生。
七、严格执行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确保用药安全。
1、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每班交接并登记。
2、病房的贵重药物由专人保管,加锁,做到帐物相符。
3、内服药和外用药标签清楚,分别放置,以免误服。
八、抢救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抢救器械保持性能良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清点交接。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九、病房通道要通畅、清洁,禁止堆放各种物品、仪器设备等,保证病人通行安全。
加强科室水电暖管理,不漏水、漏电、漏气,发现有损坏及时报告设备科维修。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十、做好安全防盗及消防工作,加强陪人和探视人员的管理,发现有可疑人员立即报告保卫科。定期检查消防器械的有效期,保持备用的状态。
十一、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十二、制订并落实护理人员的职业暴露制度。
十三、对于所发生的护理过失,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整改,并上报护理部/质改部。
篇4:高压氧规章制度
1.全体氧舱医护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前到达工作岗位,充分做好高压氧治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医护人员应按照医院要求,着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对待患者耐心细致,态度和蔼;工作严谨,一丝不苟,确保高压氧治疗的安全。
3.非本科人员未经同意严禁进入氧舱工作区。
4.遵守《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国家标准(gb/t12130-200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医学用高压氧舱管理与应用规则》(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20**.08)、《医用高压氧舱管理与应用规范》(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2004.08)、《关于加强高压氧舱临床安全使用管理的通知》(京卫药械字[2004]35号)等相关规定要求,遵守各仪器、各操作项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规范化操作。
5.氧舱工作区域,如治疗室、压缩机房、储气间等,均须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其随时、有效地使用。严禁吸烟。
6.值班医师应在高压氧治疗前10分钟到达舱室,询问患者病情,判断掌握患者能否进舱治疗,监督患者在加压阶段的情况,处理其他相关医疗问题,确保患者的安全治疗。
7.陪舱医务人员应在高压氧治疗前10分钟到达舱室,询问患者病情,与值班医师、操舱人员沟通,了解陪舱重点人员情况和其他注意事项,确保在舱内及时、正确地处理有关情况。
8.操舱人员须熟悉高压舱环境及各种设施的性能,掌握操作方法,保证各部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操纵台上所有仪表、开关、音视频系统未经操舱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触动。
9.操舱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随时与舱内保持联系,询问病情变化,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医师,并做应急处理。
10.患者进舱前须进行宣传解释工作,助其消除恐惧心理,掌握“捏鼻鼓气”等调压动作和舱内正确吸氧步骤。
11.舱内人员严禁携带如手机、手表、打火机、火柴、钢笔、电子钥匙、电玩具等易燃、易爆、电子类和其他影响氧舱安全的危险品入内。
12.禁止在舱内打闹、来回走动及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及其杂物,严禁未经允许乱动舱内设备,及用重物敲击舱壁等行为,以免发生意。
13.氧舱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舱内消毒及舱内外的清洁卫生。
篇5:高压氧科室安全管理制度
1.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医务人员安全意识和职业责任感,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制订最佳治疗方案。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机房安全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等,由科(室)安全员督促检查,促使措施落实。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舱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看书报、不做私事、不扯闲谈。
4.操舱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医生同意,不得随便更改治疗方案。
5.每次治疗前,操舱人员必须对每个进舱人员进行认真检查,不得使火源、易燃、易爆及产生静电火花的物品带入舱内。
6.机房人员应经常检查、定期保养和维修各种设备,使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不得让机器及设备带病工作。
7.未经本科室工作人员同意,不得随便进入治疗厅和机房。严禁任何人在大厅、更衣室和机房吸烟。不得在暖气片上烘烤衣物。
8.如设备发生故障,禁止在设备工作状态下进行检修,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定期更换灭火器,使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