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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药品管理制度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为了防止相似药品混淆错发,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结合医院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药库、中转库及各药房相似药品的管理。

1.相似药品分类:品名相似药品、包装相似药品、成分相同厂家不同的药品、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

2.各部门根据日常工作容易错发的药品,归纳制定出相似药品目录,通过在药品放置位置留置不同类型的醒目标志提醒药师特别注意,保证药品出库、调配准确无误。

3.对于相似药品定期安排药师进行清点并建立记录,保证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

4.对于品名相似的药品,如药效相同、品名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如药效不同,品名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作为提醒,此类标志字体为红色,以便更加醒目。

5.对于包装相似药品,从中转库到药房要双人复核,如药效相同,包装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如药效不同,包装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标志要醒目。

6.对于成分相同厂家不同的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产地以便区分。

7.对于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规格以便区分。

8.胰岛素类药品种类繁多,为了区分不同类型的胰岛素,要求把不同种类的胰岛素在冰箱分区放置,分别贴上常规胰岛素、混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和短效胰岛素等标签。

9.本制度的制定可大大减少配药人员错拿药品的几率,从而形成药房药品质量安全的保证体系,诠释“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服务理念,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

篇2: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范例

为了维护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保证药品质量,防止药害事件发生,制定医院药品质量保证制度,建立药品质量监控体系,确保用药安全。

一.按照医院的《药品采购管理办法》采购药品,注重药品质量,保证购入药品的质量。

二.严格执行医院的《药品检查验收管理制度》,认真登记药品,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购进价格、购入日期等。作好外观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保证入库药品的质量。

三.严格执行医院的《药品养护管理制度》,保证在库药品的质量。

四.加强药品的调剂管理,包括药品的调剂储存,严格按照卫生部的《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三查十对调剂药品,严格按照医院的调剂规程操作,保证药品在调剂室储存过程中的质量。

五.加强药品的使用管理,临床用药必须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用法用量使用,不得超剂量使用药品。

六.临床科室在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医务科、药剂科,及时处理,防止给患者带来伤害。

七.临床科室在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发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处理或停药,防止药品的进一步伤害,并上报药剂科、医务科。

八.加强药品质量评价管理,及时发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九.药剂科不定期的征求临床有关药品供应方面的意见,及时了解药品的质量信息。

十.临床发现外包装的质量问题时,及时与药剂科联系,调整更换药品,药剂科作好记录。

十一.医院发现药品不良事件相关的药品质量问题时,药剂科应及时与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联系,妥善处理,留有记录。

十二.对疑有质量问题的药品,药剂科应及时停药并送药品检验的法定部门检验。

十三.加强药品质量方面的监督检查,保证药品的质量。

篇3:药品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范例

一.医院不得购进、销售假劣药品。

二.医院不得购进和销售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企业、生产企业的药品。

三.验收人员不得误验,漏验造成假劣药品调剂室销售。

四.在陈列中不得养护管理不善造成药品变质、失效。

五.以上情况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质量事故发生后,各岗位人员将发生事故的该品种批次的药品收回。

六.质量管理员将发生问题的情况,及时填写“药品质量事故报告单”报质量管理组织。

七.药房质量管理负责人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了解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质量管理组织,必要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八.医院重视发生的质量问题,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并对药剂人员进行教育,针对性的指定政改防范措施。

九.对发生的质量事故不得虚报隐瞒。如发现虚报瞒报者严肃处理,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篇4:药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范例

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及时处理质量投诉,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患者对所售出的药品的质量有疑问投诉时,要认真接待,记录。详细了解情况的发生。

二.及时向药房药品质量负责人汇报,及时分析原因,向患者解释清楚。

三.非质量问题的药品一经售出,不办理退药手续。

四.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及时联系供货厂家、供货单位了解情况。

篇5:药品收回制度范例

为了落实卫生部、国家药监局有关药品收回的有关规定,防止不合格药品的使用,增加用药的安全性,为患者提供安全的医疗环境,制定次规定。

一.药品收回是指当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药品质量的问题、事件可能影响患者安全与诊疗质量时,药剂科应当立即报告医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药剂科应当主动收回药品。

二.药品收回的程序

1.问题药品,使用时立即封存剩余药品,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处理。

2.遇到医院大范围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时发生科室应立即报告医务科、药剂科,药剂科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处理,及时收回可疑药品,并在要求的时限内上报卫生局。

三.收回的药品,由药库专人妥善保管,不得再流入药房。

四.医院对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药品质量的问题,应当按规定报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五.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当事人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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