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注意事项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注意事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危险物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理化特性,在运输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事故,甚至是社会灾难性事故,处理回收也极为棘手。因此,要高度重视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问题,绝不能掉以轻心。笔者所在单位从事危险货物的运输工作,有专门的危险货物运输汽车队和火车运输机务段。根据笔者10余年的安全管理经验,总结出危险货物运输8大安全注意事项。

一、配备符合规定的驾驶员和押运员

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证。要学习掌握一定的化工知识,熟悉承载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危险特性、注意事项,如货物的比重、闪燃点、毒性、膨胀系数等,成为半个“行家”。出车时要带齐驾驶证、准运证、从业资格证、押运证以及行驶证、车辆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凭证和容器安全检验合格报告等证件,以备检查。

二、车辆安全状况和安全性能合格

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要特别注意检查容器的安全性能,逐个部位检查液位计、压力表、阀门、温度表、紧急切断阀、导静电装置等安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杜绝跑、冒、滴、漏,故障未处置好不得承运。要保持驾驶室干净,不得有发火用具,危险品标志灯牌完好。

三、应急处理准备充分

要检查随车消防器材的数量及有效性。要随车携带不发火的工具、专业堵漏设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穿钉子鞋和化纤服装。押运员要携带掌握承载货物的事故技术处置方案(包括危险特性,处置措施,消防处置措施)、产品生产厂家联系电话及交通事故、治安、消防、救护、环保等报警电话。

四、装载货物要注意细节

装载货物要到现场负责监督,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要按照堆码整齐、靠紧妥帖、平整牢固、均匀平衡、易于点数的基本要求进行。各种危险化学品不能混装,做到一车一货。承载易燃易爆品时,车辆排气管要戴防火罩,桶装危险品的桶与桶之间要用编织袋充填空隙。容器罐装液体时,应预留容积不得少于总容量5%的膨胀余量。装载有毒有害货物时,要站在上风处。更要注意,装载的任何化工产品都要加盖雨布,以防交会车时飞落的烟头。

五、精心驾驶,平稳行车

行车要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礼让三先”,主动避让各种车辆,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安全距离,严禁违法超车。不能疲劳驾驶,不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使车辆保持平稳、中速行驶。驾驶中要尽量少用紧急刹车,以保持货物的稳定,确保行车安全。

六、行车途中勤检查

危险品运输的事故隐患主要是从泄漏开始的。由于行车途中车辆颠簸震动,往往容易造成包装破损,因此,行车途中要勤于检查。当行驶两小时后要查看一下桶盖上有无溢出,用专用扳手拧紧,如密封圈失效应更换;铁桶之间的充填物有无跌落,车厢底部四周有无泄漏液体,如有应查出漏桶,将漏点朝上;捆绑的绳索是否松动等。在高温季节时,液体会膨胀,更换密封圈时要注意慢慢开,等放走气体后再完全打开,以避免开盖过急液体喷出伤人。

七、选择行驶路线得当,行车时间恰当

运输危险品要选择道路平整的国道主干线,不能因图路近而走复杂的路段。行车要远离城镇及居民区,非通过不可时,要再检查一次,确认安全无泄漏再过境。不能在城市街道、人口密集区停车吃饭、休息。提倡白天休息,夜间行车,以避让车辆、人员高峰期。万一发生泄漏,个人力量无法挽回时,要迅速将车开往空旷地带,远离人群、水源。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

八、小心卸货,防止污染

危险物品大多具有毒性、腐蚀性,稍不注意就容易污染环境。特别是液、气态产品容易污染空气、土地和水源。卸货时尤其要注意,经过长途运输,外包装都会有一定破损,在没有专用站台的地方卸货时要铺跳板或木杠,用绳拉住桶缓缓落地,或用废轮胎垫地,以起到缓冲作用。并要告知货主,对危险品不要急于使用,要搁置一段时间,等各种性能平稳后再使用。值得提醒的是,如发现车厢里有泄漏的痕迹,不要急于清洗,要先用锯沫或沙子清扫一遍,让其干透,蒸发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用水冲洗,以免污染环境。

篇2:电瓶叉车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首次试车时要将车轮抬起,这样即使有连接错误,也不会产生危险。

2.电瓶充电时,必须将充电回路与斩波器完全脱离,因为除了影响充电机充电外,充电机产生的过电压也

会损害斩波器。

3.要特别注意电瓶到电控的走线应平行布置而且要尽量短。

4.车辆在工况恶劣、通风困难的场所作业时,建议对控制器实行强制通风。

篇3:营业线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措施

一、开工前,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调查确认地下管线位置,如设备管理单位无法提出其准确位置,施工单位采取仪器探测,人工探测等方法进行调查,严禁盲目动用机械施工。

二、单位工程在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过渡实施方案时,除按设计文件要求之外,还必须考虑确保营业线的行车安全。

三、向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必要时还应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拆动既有线设施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开工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五、邻近既有线旁施工机械作业,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杆,并拉限界绳,防止机械侵入限界。

六、既有线施工,每个工点必须设置经过培训的防护员,保证行车安全。

七、劳务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且作业期间有集团公司员工带队。

八、在有架空电缆、电线下施工,或机动车辆运行,必须在来车方向设置限界架,防止机械挂断架空线路。

九、既有线有列车通过时,紧靠既有线的施工运输车辆应停止作业,保持静止状态,列车通过后再恢复作业。

十、雨季时,必须制订防洪措施。

十一、拆动无缝线路必须考虑防胀工作,施工有防胀轨和跑道措施。

十二、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监理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的指导,服从建设单位的指挥。

十三、封锁、慢行施工,主要领导应坚守岗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设置的驻站联络员,执行济局“四不准”、“五必须”、“八不准”制度。

十四、便线、便桥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十五、施工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包括长杆、导线、塔尺、钢尺、皮尺、花杆)与牵引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保持2.0米以上距离。

十六、在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2.0米的建筑物上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接触网停电申请手续,得到许可停电施工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派人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能施工。

十七、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2~4.0米的导线、支柱、房顶及其他建筑物上施工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须有接触网工或经专门训练的人员在场监护。

十八、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其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时,人员不准与之接触;在接触网检修人员未到达之前,应距断线接地处10米以外设置防护,禁止人员进入。

十九、电化段装卸搬运长大工具、材料,应把工具、材料平放或两人抬运,不准把工具、材料竖立起来,以免侵入接触网导线不足2.0米的距离而发生危险。

二十、为了防止电力机车的受电弓与接触网的接触点落在其工作面宽度以外,在电气化线路上进行起道作业,起道线路单股不得超过30mm。线路拨道线路中心位移不得超过±30mm。

二十一、电化段更换钢轨或夹板

1、禁止在同一地点将两股钢轨同时拆下,如必须同时拆下时,该供电区段不准电力机车行使。

2、抽换钢轨前,在被换钢轨的左、右轨节间各安设一条横向连接电线,连接线截面70~100mm2的铜线,用夹子夹在轨底。该电线在换轨完成后方可拆除,否则拨动钢轨产生火花,可能引起事故。

施工准备和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1、路基工程安全:

一、单位工程必须编制施组和安全措施,报指挥部、监理公司批准。

二、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地下管线,采用电缆探测仪、探沟进行确认,无管线后方可进行推挖作业,对改移出的电缆插旗洒灰线,做出明显标志。

三、邻近既有线作业必须设限界绳杆,做出标志。

四、设置防护人员,通知作业人员列车的通过。

五、在既有线一侧帮填路基时,分层开挖台阶,确保既有线路基稳定。

六、雨季做好排水工作,保证水流向不指向既有线侧。

2、桥涵施工安全:

一、各个桥涵都必须单独编制施组和安全措施,报指挥部和监理公司报批,封锁或慢行施工须经济局胶济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二、动行车设备还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配合协议。

三、施工前对地下管线进行确认,不在开挖范围内,但可能影响时,做出保护标志。

四、增建或接长桥涵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打桩时,应从既有线一侧逐向外打,不宜用射水或振动法施工。

2、涵洞接长需在对接口处处理原有混凝土和砌体时,严禁采用爆破法施工。

3、明挖基础,施工时必须按规定放坡,坡度不足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基础施工,做好安排,保证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4、在同一坡面的上下方,不得上下同时施工,不准掏土。

5、高处作业要使用专门的用具传递工具零件、材料等,并做好防护工作。

6、设专门的防护人员进行巡回检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不影响既有线的行车。

五、顶进桥涵施工

1、顶进时,应对各观测点进行仔细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状应停止顶进,待问题处理后,再开泵作业。

2、顶进中,挖一段,顶一段,做到随挖随顶。

3、当施工开挖路堤边坡时,应派人监控。当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开来的列车发出停车信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挖土:

1)掏洞取土或倒坡挖土时;

2)列车通过时;

3)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

4)顶进暂停期内;

5)雨天时;

6)开挖面未设上下扶梯,作业平台搭设不牢或未经检查认定。

7)在工作坑坡顶的一定范围内,不得堆料具和弃土。当采用机械开挖时,铲斗不得碰撞结构主体。

8)严禁施工人员接近或跨越顶铁,或站在已经到位的顶铁上。

9)顶进过程中,每顶完一次作业或列车通过后,应对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异状,经整修后方可放行列车。

篇4: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描述清楚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在合同中详细描述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具体服务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洁、安全监控、绿化养护、停车管理、物业顾问等。可以提供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标准,确保各方对于服务的期望一致。

2. 确定服务的时间和地点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服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包括每天的工作时间、节假日安排,以及服务的地点,如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商业建筑内的公共设施等。确保服务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避免纠纷和误解。

3. 确定服务质量和执行标准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服务的质量和执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工作的质量要求、保洁清洁度的标准、安全监控设备的运行要求等。可以约定定期的检查和监督机制,确保服务质量达到约定标准。

4. 确定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服务的费用和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用的金额、周期和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等)。还可以约定延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金等相关条款,以及费用的调整机制。

5. 约定服务期限和终止条件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服务的期限和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起止日期、续约期限、提前终止的条件等。还可以约定解约的违约金和法律责任等条款。

6. 规定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客户信息的保密义务,并约定相关的安全保护措施,如信息存储和传输的安全措施,避免信息外泄和滥用。

7. 约定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例如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还可以约定选择仲裁机构和法院等相关事项。

8. 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和委托方(业主、物业委员会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责任、委托方的配合义务、信息提供义务等。

9. 定义违约责任和赔偿措施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措施,以及相应的赔偿金额和方式。例如,物业管理公司未按时提供服务可以要求赔偿委托方的损失,并约定赔偿方式和金额的计算方法。

10. 约定合同的变更和修订方式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的变更和修订方式,如需变更或修订合同,须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确保合同变更的程序和合理性。

11. 规定合同的生效和解释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的生效和解释方式,例如合同生效的时间和具体要求,以及合同解释时的优先语言和适用法律等。

12. 确定服务响应时间和紧急情况处理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对于紧急情况的响应时间和处理方式,如漏水、火警等。可以约定紧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13. 约定投诉和纠纷处理程序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投诉处理的程序和时限,包括投诉受理、调查和解决方案的制定等。还可以约定纠纷处理的方式和程序,如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法解决。

14. 规定工具和设备的归属和使用规则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使用委托方的工具和设备来提供服务,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具和设备的归属和责任,以及使用规则和维护责任。

15. 约定服务质量监督和考核措施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委托方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的方法和程序,如定期评估、客户满意度调查等。可以约定根据考核结果的奖惩措施,以激励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优质的服务。

16. 约定服务变更和中止规定

  在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变更或中止的规定,如自然灾害、重大设备故障等。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及变更或中止后的补偿方式。

17. 考虑风险和责任的分担

  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在合同中约定各方在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责任的分担方式,如损失赔偿、责任限制等。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各方的权益和责任能够得到合理的保护。

18. 约定合同的续约和终止通知期限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续约和终止通知的期限,以确保双方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做出决定并进行相应的安排。

19. 保险责任和赔偿约定

  如果适用的话,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公司需要购买相应的保险,并约定保险责任和赔偿的方式。确保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对受损方进行及时赔偿。

20. 约定合同的备案和归档程序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的备案和归档程序,包括合同的存档地点、备份文件的保管方法等。

21. 考虑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考虑在合同中附加相关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以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如附加物业服务的具体细则、保洁清单、维修服务的操作流程等。以上是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需要更具体、详细和合理的注意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双方还可以进一步补充和修改合同条款,以确保服务的顺利进行和权益的保护。

  通过补充以上细化的注意事项,可以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合同,确保双方权益的保护和服务的顺利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根据需要对以上补充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

  谢谢!

篇5:高炉出铁口缓冲包安全注意事项

1高炉内衬耐火材料、填料、泥浆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2风口平台应有一定的坡度,并考虑排水要求,宽度应满足生产和检修的需要,上面应铺设耐火材料。

3炉基周围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应积水和堆积废料。炉基水槽应保持畅通。

4风口、渣口及水套,应牢固、严密,不应泄漏煤气;进出水管,应有固定支撑;风口二套,渣口二、三套,也应有各自的固定支撑。

5高炉应安装环绕炉身的检修平台,平台与炉壳之间应留有间隙,检修平台之间宜设两个走梯。走梯不应设在渣口、铁口上方。

6为防止停电时断水,高炉应有事故供水设施。

7冷却件安装之前,应用直径为水管内径0.75~0.8倍的球进行通球试验,然后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同时以0.75kg的木锤敲击。经10min的水压试验无渗漏现象,压力降不大于3%,方可使用。

8炉体冷却系统,应按长寿、安全的要求设计,保证各部位冷却强度足够,分部位按不同水压供水,冷却器管道或空腔的流速及流量适宜。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冷却水压力比热风压力至少大0.05MPa;

--总管测压点的水压,比该点到最上一层冷却器的水压应至少大0.1MPa;

--高炉风口、渣口水压油设计确定;

--供水分配管应保留足够的备用水头,供高炉后期生产及冷却器由双联(多联)改为单联时使用;

--应制定因冷却水压降低,高炉减风或休风后的具体操作规程。

9热电偶应对整个炉底进行自动、连续测温,其结果应正确显示于中控室(值班室)。采用强制通风冷却炉底时,炉基温度不宜高于250℃;应有备用鼓风机,鼓风机运转情况应显示于高炉中控室。采用水冷却炉底时,炉基温度不宜高于200℃。

10采用汽化冷却时,汽包应安装在冷却器以上足够高的位置,以利循环。汽包的容量,应能在最大热负荷下1h内保证正常生产,而不必另外供水。

11汽包的设计、制作及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每个汽包应有至少两个安全阀和两个放散管,放散管出口应指向安全区;

--汽包的液位、压力等参数应准确显示在值班室,额定蒸发量大于4t/h时,应装水位自动调节器;蒸发量大于2t/h时,应装高、低水位警报器,其信号应引至值班室;

--汽化冷却水管的连接不应直角拐弯,焊缝应严密,不应逆向使用水管(进、出水管不能反向使用);

--汽化冷却应使用软水,水质应符合GB1576的规定。

炼铁高炉操作安全要求

1炉顶压力不断增高又无法控制时,应及时减风,并打开炉顶放散阀,找出原因,排除故障,方可恢复工作。

2休风(或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应事先同燃气(煤气主管部门)、氧气、鼓风、热风和喷吹等单位联系,征得燃气部门同意,方可休风(或坐料)。

--炉顶及除尘器,应通入足够的蒸汽或氮气;切断煤气(关切断阀)之后,炉顶、除尘器和煤气管道均应保持正压;炉顶放散阀应保持全开;

--长期休风应进行炉顶点火,并保持长明火;长期休风或检修除尘器、煤气管道,应用蒸汽或氮气驱赶残余煤气;

--因事故紧急休风时,应在紧急处理事故的同时,迅速通知燃气、氧气、鼓风、热风、喷吹等有关单位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正常生产时休风(或坐料),应在渣、铁出净后进行,非工作人员应离开风口周围;休风之前如遇悬料,应处理完毕再休风;

--休风(或坐料)期间,除尘器不应清灰;有计划的休风,应事前将除尘器的积灰清尽;

--休风前及休风期间,应检查冷却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漏水入炉;

--休风期间或短期休风之后,不应停鼓风机或关闭风机出口风门,冷风管道应保持正压;如需停风机,应事先堵严风口,卸下直吹管或冷风管道,进行水封;

--休风检修完毕,应经休风负责人同意,方可送风。

3开、停炉及计划检修期间,应有煤气专业防护人员监护。

4应组成生产厂长(总工程师)为首的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开、停炉,并负责制定开停炉方案、工作细则和安全技术措施。

5开炉应遵守下列规定:

--应按制定的烘炉曲线烘炉;炉皮应有临时排气孔;带压检漏合格,并经24h连续联动试车正常,方可开炉;

--冷风管应保持正压;除尘器、炉顶及煤气管道应通入蒸汽或氮气,以驱除残余空气;送风后,大高炉炉顶煤气压力应大于5~8kPa,中小高炉的炉顶压力应大于3~5kPa,并作煤气爆发试验,确认不会产生爆炸,方可接通煤气系统;

--应备好强度足够和粒度合格的开炉原、燃料,做好铁口泥包;炭砖炉缸应用粘土砖砌筑炭砖保护层,还应封严铁口泥包(不适用于高铝砖炉缸)。

6停炉应遵守下列规定

--停炉前,高炉与煤气系统应可靠地分隔开;采用打水法停炉时,应取下炉顶放散阀或放散管上的锥形帽;采用回收煤气空料打水法时,应减轻顶放散阀的配重;

--打水停炉降料面期间,应不断测量料面高度,或用煤气分析法测量料面高度,并避免休风;需要休风时,应先停止打水,并点燃炉顶煤气;

--打水停炉降料面时,不应开大钟或上、下密封阀;大钟和上、下密封阀不应有积水;煤气中二氧化碳、氧和氢的浓度,应至少每小时分析一次,氢浓度不应超过6%。

--炉顶应设置供水能力足够的水泵,钟式炉顶温度应控制在400~500℃之间,无料钟炉顶温度应控制在350℃左右;炉顶打水应采用均匀雨滴状喷水,应防止顺炉墙流水引起炉墙溻落;打水时人员应离开风口周围;

--大、中修高炉,料面降至风口水平面即可休风停炉;大修高炉,应在较安全的位置(炉底或炉缸水温差较大处)开残铁口眼,并放尽残铁;放残铁之前,应设置作业平台,清除炉基周围的积水,保持地面干燥。

7高炉突然断风,应按紧急休风程序休风,同时出净炉内的渣和铁。

8停电事故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高炉生产系统(包括鼓风机等)全部停电,应按紧急休风程序处理;

--煤气系统停电,应立即减风,同时立即出净渣、铁,防止高炉发生灌渣、烧穿等事故;若煤气系统停电时间较长,则应根据煤气厂(车间)要求休风或切断煤气;

--炉顶系统停电时,高炉工长应酌情立即减风降压直至休风(先出铁、后休风);严密监视炉顶温度,通过减风、打水、通氮或通蒸汽等手段,将炉顶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立即联系有关人员尽快排除故障,及时恢复回风,恢复时应摆正风量与料线的关系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