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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检验处工作职责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1.贯彻国家局、省局纺织轻工产品的检验工作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坊织原料、面料、羽级、服装、玩具、陶瓷、鞋类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分管商品的出口商品注册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全局纺织轻工产品检验业务协调和扎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局坊织轻工产品业务统计分析汇总、质量分析。

6.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2:检验工岗位职责要求

1.负责按“进料控制计划”进行原材料、外协件的检验。

2.填写进料检验记录台账。

3.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外协件作出正确的缺陷判断。

4.负责保管目标样本。

5.负责委托测试室进行进料检验所需的试验,并保管好试验报告。

6.对由于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报废进行确认。

7.负责开具原材料、外协件和成品、半成品料报废单。

篇3:检验工程师岗位职责要求

1.实施进料、过程和成品检验规范流程,并填写检验报告。

2.进行品质统计、分析,及时改善、调整生产工艺和流程。

3.检验、测量和实验设备的管理、使用。

4.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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