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检验处工作职责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1.贯彻国家局、省局纺织轻工产品的检验工作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坊织原料、面料、羽级、服装、玩具、陶瓷、鞋类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分管商品的出口商品注册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全局纺织轻工产品检验业务协调和扎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局坊织轻工产品业务统计分析汇总、质量分析。
6.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2:检验工岗位职责要求
1.负责按“进料控制计划”进行原材料、外协件的检验。
2.填写进料检验记录台账。
3.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外协件作出正确的缺陷判断。
4.负责保管目标样本。
5.负责委托测试室进行进料检验所需的试验,并保管好试验报告。
6.对由于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报废进行确认。
7.负责开具原材料、外协件和成品、半成品料报废单。
篇3:检验工程师岗位职责要求
1.实施进料、过程和成品检验规范流程,并填写检验报告。
2.进行品质统计、分析,及时改善、调整生产工艺和流程。
3.检验、测量和实验设备的管理、使用。
4.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