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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城区人事局工作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人事管理的地方政策、法规和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拟定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实施细则、方案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

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调配和协调管理。

4.负责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聘用)工作和协调管理。

5.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和由区政府任免的领导人员的呈报及任免工作。

6.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其他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7.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实施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考试工作.

8.综合管理人才市场、指导人才交流和开发工作;负责赴国(境)外培训工作和因私出国、赴港澳干部的政审工作。

9.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工作,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政策的拟订,承办国家对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的计划制订和审批工作。

10.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管理工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手续,并协助老干部局做好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制订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2.负责管理、指导政府系统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3.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增长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统计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以及人事信息管理工作。

14.指导区直各部门和乡镇(街道)人事工作。管理区人才交流中心。

15.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

16.办理区政府及上级人事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2:城区架空光缆线路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通信架空线路施工对沿途环境进行调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因素应有预防措施。

1.2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2、岗位条件

2.1接受过专业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工作内容。

3.2施工前对沿途的环境进行调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因素要有预防措施。

3.3检查施工工器具的好坏,尤其做好安全防护装具的检查。

3.4立电杆前检查电杆有无损坏、裂缝等情况,确保电杆完好。

3.5立杆前应检查地锚是否牢固。

3.6放线前检查线盘支架是否放稳,支架受力是否均匀,防止线盘倾斜。线盘应有制动装置。

4、安全操作规程

4.1立电杆时叉竿、支杆必须支撑在地面上。坑内有人时,严禁移动或转动电杆。在六级及以上大风、雷雨、浓雾时,严禁进行立杆作业。

4.2在立杆作业时,各受力点必须绑扎牢固,侧面应用拉绳控制,在电杆未安装牢固前,不应登杆工作和解开绳索。

4.3立杆指挥者,应由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指挥信号应统一,并做到准确、洪亮和清楚。

4.4电杆起立头部离地面0.5~1米的高度时,应暂停牵引进行检查,确认无异状后方可继续起立,中途不应停下,起立到70度时应减慢牵引速度。与立杆无关人员均应距起立电杆高度的1.2倍以外。

4.5参加立杆的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

4.6吊车立杆时,应加三方拉绳,立正回填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4.7放线时线盘轴杠应保持水平,防止线盘倾斜。放线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

4.8电线盘的防护板,应集中放置在不妨碍交通和施工的地点。

4.9放线时信号必须明确、畅通,便于瞭望和传递,如发现异状应立即停止放线。在山区放线时应选好路径。在市内、住宅区或跨越公路时,应设专人防护。跨越通信、电力线路时应搭设越线架。

4.10越线架必须坚固可靠,立柱埋深不应小于0.5米。简易架的埋深应适当加大,并应设撑杆或拉线。越线架的形式应根据被跨越物的大小和重要性确定,宽度必须超出两边线各1.5米。越线架的中心应在线路中心线上。

4.11在通航河流上跨河架线时必须与航运部门取得联系,并设专人防护。放线时应放完一条后立即绑扎牢固。

4.12紧线时应根据导线截面积及地形情况选择紧线工具及方法,耐张、转角杆应根据紧线张力和设计要求,调整永久拉线或设临时拉线,并随时检查拉线和电杆有无异状。

4.13使用绞车或绞磨紧线时,绞车或绞磨上的绕绳不应少于5圈。绳尾应由有经验的人员牵引。拉尾绳人员距绞磨的距离不应小于2.5米。

4.14施工时如穿越、跨越电力线路时,应向供电部门申请停电作业。作业时应将通信线条接地。跨越架设时严禁将线条搁在电力线上拖拉,穿越时在穿越处将通信线条套住。

4.15在进行挂缆作业时,应确保安全带的牢固。在大于15度的电杆间进行上坡或下坡挂缆时,应有专人在地面进行拉绳保护。

4.16在登杆作业前应对登杆工具进行自检。在电杆上工作前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钩环。

4.17严禁在紧线的一侧、角杆内侧或利用拉线上下电杆。

4.18严禁使用其他物品代替安全带。作业人员的安装带必须拴在牢固不易脱落之处。

5、其他注意事项

5.1架线中如有跨越,应根据不同的被跨越物和现场条件编制技术措施,对于不同的被跨越应搭设不同的跨越架,或采用不同的跨越架线施工方法。在跨越通航河道时,应在上游大于100米和下游大于50米处张挂施工标志,并挂设限制桅杆高度的拦河线和设置防护人员。

5.2在市内的杆顶上作业时,电杆周围2米范围内应设围栏或派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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