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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测调控处工作职责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1.负责起草局机关全局性文字材料及综合性文件。

2.参与较大价格改革项目方案的设计和政策的制定。

3.负责组织协调价格听证工作;根据物价变动情况,提出对职工工资性生活补偿的建议。

4.负责对全局性、方向性、中长期性价格政策问题的研究。

5.调查研究价格(收费)改革和价格(收费)管理中的难点和重要问题,提出政策性的措施意见。

6.负责市物价系统内价格立法和行政案件的应诉、复议。

7.负责市物价系统价格学会、人大、政协提案和物价宣传工作。

8.负责全市物价系统市场监测工作,掌握市场物价情况,预测价格走势。

9.负责收集、反馈全市物价工作动态和政务信息,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和物价形势,综合提出物价总水平的宏观调控目标和措施,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10.负责对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标准、使用、投向、统计、签约等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篇2:价格综合调控处工作职责内容

1.负责管理电力、药品、燃气、城市排供水、水利工程供水、成品油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含涉外价格)。

2.提出商品价格的改革措施,起草制定单项价格规定。

3.组织指导县(市)区物价部门开展商品价格管理工作。

4.协调处理有关商品价格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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