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费标准公示制度
物业收费标准公示制度
一、前言
为了加强对物业收费的监管,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建立透明、公正的物业收费制度,特制定本《物业收费标准公示制度》。
二、目的和意义
1. 目的:确保物业收费公开透明,合理合法,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满足业主合理需求。
2. 意义:
a. 保护业主权益:通过公示制度,使业主了解收费项目和标准,减少不合理收费情况的发生,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b. 强化监督管理:公示制度使物业公司、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能够监督物业收费情况,防止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提升管理水平。
c. 增加透明度:公示物业收费标准,使业主充分知晓自己所应承担的费用,并且有权利进行监督和申诉。
三、公示内容及方式
1. 公示内容:
a. 收费项目:详细列明物业收费的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能源费、设备维护费、环境卫生费等。
b. 收费标准:明确各项收费标准的具体金额,并在金额上进行公示,以确保业主能够清楚明了所需支付的费用。
c. 缴费周期:指明各项费用的缴费周期,例如按月、按季、按年等。
d. 缴费方式:说明物业费用的缴纳方式,例如银行转账、现金缴纳、支付宝缴纳等,并提供缴费账号和联系方式。
2. 公示方式:
a. 物业公司官方网站:在物业公司官方网站上设立专栏,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及时更新。
b.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形式,向业主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和建议。
c. 物业服务中心:在物业服务中心设立公示栏,展示物业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保持内容的及时更新。
四、公示流程
1. 制定公示计划:物业公司按年度制定公示计划,明确公示内容、时间和方式,并提前公示计划。
2. 公示内容准备:物业公司准备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详细资料,包括具体金额、缴费周期、缴费方式等。
3. 公示发布:按照公示计划,将公示内容发布在物业公司官方网站、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中心等地方,并保持内容的及时更新。
4. 监督与申诉:业主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公示渠道进行监督和申诉,物业公司对于监督和申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做出解释。
五、公示监督与管理
1. 审计监督:相关部门可以对物业收费标准进行审计,确保物业公司收费合理、合法。
2. 业主监督:业主有权对物业收费标准进行监督,对不合理情况进行投诉和申诉,并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
3. 物业公司自查与自纠:物业公司应定期自查物业收费情况,对不合理收费进行自纠,并及时改正错误。
4.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公示制度的物业公司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等。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物业公司负责解释和执行,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物业公司应做好公示渠道的维护,保证收费标准的实时更新,并及时回应公众的监督和申诉。
3. 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篇2:物业收支公示制度
物业收支公示制度
一、制度目的
物业收支公示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公开透明,让业主了解物业费的使用情况,增加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信任度,促进良好的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
二、公示内容
1.收入公示:
(1) 物业费收入:列出每个月物业费的总额和每个业主的缴费情况。
(2) 其他收入:列出其他来源的收入,如停车费、广告费等。
2.支出公示:
(1) 人员工资:列出物业公司员工的工资总额和具体人员工资明细。
(2) 物业维修费用:列出每个月的维修费用,包括设备维修、公共区域维护等。
(3) 管理费用:列出每个月的管理费用,包括办公用品、水电费等。
(4) 其他支出:列出其他支出,如培训费用、宣传费用等。
3.公示方式:
(1) 公示板:在小区内设立公示板,定期公示物业收支情况,包括收入和支出明细。
(2) 网络平台:在物业公司的官方网站或小区的网络社区平台上公示物业收支情况,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便捷性。
三、公示流程
1.数据收集:物业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包括收入和支出明细。
2.数据核对:财务部门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公示的数据真实可靠。
3.公示准备:财务部门将准备好的数据整理成公示报表,并标明公示的时间和地点。
4.公示发布:将公示报表张贴在公示板上或发布在网络平台上,确保业主能够方便地查阅。
5.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确保业主有足够的时间查阅和提出疑问。
6.问题解答:如果业主对公示内容有疑问,物业公司应及时回复并解答。
四、制度执行
1.监督机制:设立监督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会议,对物业收支公示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确保公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违规处理:对于故意篡改公示数据、不按规定公示或其他违反公示制度的行为,物业公司应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3.定期评估:物业公司应定期评估物业收支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五、操作步骤
1.收集数据: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收集物业收入和支出的相关数据。
2.数据核对:财务部门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公示的数据真实可靠。
3.编制公示报表:财务部门将核对后的数据整理成公示报表,包括收入和支出明细,并标明公示的时间和地点。
4.公示发布:将公示报表张贴在小区内的公示板上或发布在物业公司的官方网站或小区的网络社区平台上。
5.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确保业主有足够的时间查阅和提出疑问。
6.问题解答:如果业主对公示内容有疑问,物业公司应及时回复并解答,确保公示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7.公示结果总结:公示结束后,物业公司应将公示结果进行总结和归档,确保公示的记录完整和可追溯。
篇3:物业有偿服务管理制度收费标准
物业有偿服务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
1.0客户需要有偿服务时,通知客服部,并向客户说明价格,客户同意收费的由客服部填写《工作服务单》(一式三联)。客服部把握不准时,先请有关部门确定收费。
2.0由客服部提供的服务由客服部实施,由工程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服务,由客服部将《工作服务单》转交有关部门实施。
3.0为客户提供完服务后,应当场(及时)请客人验收,合格后签署客人姓名。由客户自留一联,由客服部(或工程部)保存另一联,另一联及时交财务,财务部每月依客户服务单同客户结账。如收取现金应立即将现金交财务部,并由财务部向客户开具正式发票。
4.0客服中心服务
客服中心收费标准
序号
服务
项目
单价
1
传真发送
线路费(市内.DDD.IDD)+10%服务费(线路费)
+5.00/页国内
+15.00/页国际
2
传真接收
3.00元/页
3
打印
(A4/B5)注:加急收50%服务费
3.00/元页
4
复印
(A4/B5)单面
0.50元/页
(A4/B5)双面
0.50元/页
(A3)单面
1.00元/页
(A3)双面
1.50元/页
5
装订
A4
0.50元/页
A3
0.50元/页
注:不包括胶片、彩色封面、装订圈
6
出售电话磁卡以面值出售
7
塑料
5寸
3.00元/个
8寸
5.00元/个
A4
5.00元/个
8
会议室收费服务
会议室场地租费
100.00元/小时
横幅
20.00元/字
设备租用费,包括麦克风一支
50.00元/小时
投影设备
80.00元/小时
摄像机
80.00元/小时
电视机
60.00元/小时
幻灯机
60.00元/小时
视盘机
80.00元/小时
8
会议室收费服务
会议室录音(含磁带)
80.00元/小时
茶水
10.00元/位
会议室还可提供其它商务,谈判等服务
注:客户特殊要求费用增加10%的服务费
5.0入室保洁
入室保洁收费标准
分项
序号
项目
单价
清扫标准
日常清洁
1
清擦地面、内玻璃、暖气罩、办公家具、清洗杯子及烟缸、收垃圾、吸地毯
10元/人/小时
干净、无尘、光亮、无积水、无杂物、无印迹、无痕迹
特殊保洁
2
石材地面打蜡(高级大理石)
20元/
篇4:服务收费标准作业程序范例
服务收费标准作业程序
一、目的
规范服务费用的收缴工作,确保如数、及时、安全的收回各项费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管理服务费及其他各项有偿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三、职责
1、出纳员或收费员负责按本程序办理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及现金收取工作。
2、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相关有偿服务项目计费与审核。
3、财务部会计负责对各项有偿服务费用的计算及填制收费通知单。
4、服务处管理员负责通知单的派发及催缴工作。
5、财务部主管负责费用收缴工作的监督。
四、程序要点
1、费用收取的范围
(1)管理服务费。
(2)机电维修、清洁、绿化等各项特约服务费。
(3)代收代缴的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
(4)兼营的餐饮、娱乐等各项服务费。
(5)其他各项多种经营服务费用。
2、滞纳金的计算方法
(1)对每月银行的第二次托收未果,也未到物业部用现金交纳管理服务费的住户,公司财务部应自每月一日起按1‰计收期滞纳金。
(2)滞纳金的计算公式:本金×(1+1‰)n(n为滞纳天数)。
3、管理费的收缴
(1)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仅供参考)
A、多层带电梯:1.20元/月/平方米;
B、多层不带电梯:1.00元/月/平方米;
C、别墅:3.00元/月/平方米;
D、商铺:3.00元/月/平方米~15.00元/月/平方米;
E、写字楼:3.00元/月/平方米;
F、公寓:1.20元/月/平方米。
(2)管理费的收缴程序:
A、公司财务部从业主入伙之日起计收管理费。业主收到入伙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来办理入伙手续的应视入伙,开始计收管理费;
B、财务部会计每月20日前应根据业主资料编制下月《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内容包括:编号、房号、业主姓名、房屋面积、管理费标准、应收金额、上月欠费、滞纳金、本月应收等;
C、财务部会计将《应收费用明细表》于每月20日报财务部主管审核,经审核如有差错,应及时更正;如无疑问,财务部主管在财务审核栏内答署姓名、日期;
D、财务部主管应在22日前将审核无误的《应收管理费明细表》交财务部会计填写《收费通知单》;
E、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2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收费通知单》交财务部主管审核。经审核有误的,应及时查明予以更正;经审核无误的,财务部主管在《收费通知单》上加盖财务专用章;
F、财务部主管在每月28日前将有效的《收费通知单》交公共事务部管理员派发;
G、公共事务部的管理员根据住户资料填写信封,装入《收费通知单》,视住户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派发方式:
――需要直接送达的,管理员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送交住户家中,并请住户签收;
――如住户家中无人接收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送进住户信箱;
――需要邮寄的,管理员应贴足邮资,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到邮局发送。
H、公共事务管理员应详细的记录《收费通知单》的派发情况;
Y、出纳员根据《应收管理费收缴明细表》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及相关资料,在银行规定的托收日期前一日送交开户行;
J、出纳员在银行每次托收后的两日内到银行读取已托收数据,并根据托收情况向已全额托收的业主出具加盖“转账收讫”章的有效收款收据;
K、未办理银行托收的业主管理费,由业主到公司财务部用现金支付。出纳员在收取业主用现金交纳的管理费时应按《现金管理标准作业程序》中的相关规定收取;
L、出纳员应于规定收费日后的五日内编制《费用收缴明细表》报财务部主管审核。经审核存有疑问的,应及时查明,予以更正;经审核无误后的应在财务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及日期后交财务部会计;
M、财务部会计将已全额收回的管理费用按《会计核算标准作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对未能收取的费用,应在银行第一次托收后的3日内根据欠费资料填写《管理费用催缴通知单》;
N、《管理费用催缴通知单》经财务部主管审核无误后,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交公共事务部在3日内派发;
O、公共事务部原则上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催缴通知单送交住户或其家人的手中,并让接收人在回执上签收;特殊情况无法找到住户及其家人的,应将催缴通知单用邮寄的方法寄交住户;
P、公共事务部应做好送达、邮寄的派发记录,保管好住户签收的回执,并将派发情况向部门主管汇报。
4、有偿服务费用的收缴
(1)机电处、服务处等处的工作人员在为住户提供各项有偿服务时,应根据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计费,并请住户对服务项目进行验收,在服务单上签字确认。
(2)各部门主管应根据用户签字后的服务单对本部门员工计费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在部门审核栏内签名确认。
(3)各部门主管应在每月25日前将服务单汇总后交财务部会计。
(4)财务部会计应在每两个工作日内根据《服务单》上的相关记录填写《收费通知单》。
(5)财务部会计应在28日前将《收费通知单》交财务部主管审核,经审核存有疑问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派发。
(6)委托银行代收的,出纳员应于银行每次托收后的两日内,到银行抄录收缴数据,出纳员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程序》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7)出纳员在规定交费期限后的三日内,编制《费用收缴明细表》报财务负责人。
(8)财务部主管对费用收缴明细表进行审核,经审核存有疑问的,应及时查明予以更正,经审核无误的,对已交纳的费用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程序》中的相关规定处理;对尚未交纳的费用,按照《应收账款管理标准作业程序》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水、电、煤气、电话费用的代收代缴
(1)对已办
理银行划账手续的住户,出纳员应及时到银行抄录托收记录。
(2)对未办理银行划账,需用现金代缴的住户,出纳员应在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或电信局等相关部门规定的交费日期到相关单位去交纳相关费用。
(3)财务会计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收费单据,填制《收款通知单》。
(4)收款通知单经财务部主管审核,如有疑问应及时查明予以更正;如无疑问,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交公共事务部有关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后业主派发。
(5)住户用现金缴交水、电、煤气、电话费用时,出纳员在向住户提供供水、供电、煤气、电信等公司的收费凭据的同时,还应按《现在管理标准作业程序》中的相关规定向住户开具收款收据。
(6)出纳员在应规定交费日后的3日内编制《费用收缴明细表》报财务负责人。
(7)经审核,如存有疑问,应及时查明并予以更正;如经审核无误的,对已如数收回的费用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程序》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尚未收回的费用,按照《应收账款管理标准作业程序》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关的催缴工作。
6、兼营的餐饮、娱乐等服务费用的收缴
(1)餐饮、娱乐部门的服务员应在客房消费时开具消费项目清单(四联)。
(2)该部门的收费员应根据各项服务收费标准对消费明细单上的消费项目进行准确计费、收费。
(3)收费员应于每日下午3时前将当日(前日下午3时~当日下午3时)的收取的账款项填制收款清单,交财务部出纳员处;收费员同时应将消费清单的财务联交财务会计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程序》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每月31日,收费员应将当月1日~31日的收入明细汇总后交财务部主管审核,如经审核存有疑问,应及时查明予以更正;经审核无误,应根据《会计核算标准作业程序》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7、费用收缴资料的保管
(1)财务会计应于每月末将费用收缴资料汇总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后交财务部主管审核。
(2)财务部经理经审核存有疑问应责令会计及时更正;如无疑问应将收费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8、管理服务费用收缴率原则上应达到98%,费用收缴的情况作为公共事务部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五、记录
1、《收费通知单》
2、《费用催缴通知单》
3、《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
4、《消费项目清单》
5、《费用收缴明细》
六、相关支持性文件
1、《现金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2、《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3、《应收账款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4、《会计核算标准作业程序》
篇5: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5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服务费用的收缴工作,确保如数、及时、安全地收回各项费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服务费及其他各项有偿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3.0职责
3.1财务部收费员负责按本规程办理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及现金收取工作。
3.2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相关有偿服务项目计费与审核。
3.3财务部负责各项有偿服务费用的计算及填制收费通知单。
3.4管理部管理员负责通知单的派发及催缴工作。
3.5财务部主管负责费用收缴工作的监督。
4.0程序要点
4.1费用收取的范围。
4.1.1管理服务费。
4.1.2家庭维修、清洁、绿化等各项特约服务费。
4.1.3代收代缴的水、二次供水费用。
4.1.4家政服务费用。
4.1.5其他各项多种经营服务费用。
4.1.6停车费用。
4.2管理费的收缴。
4.2.1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含电梯费、公用水、电费)
a)住宅: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