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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优属工作职责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为加强双拥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双拥的组织协调工作,特制定如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双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

二、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团结,军政军民团结的方针、政策,进行有关拥政爱民、拥军优属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双拥宣传教育活动。

三、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区双拥领导小组有关双拥工作的决定、指示和要求,并组织协调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开展好双拥活动,研究确定双拥工作的宣传思路和任务目标,制定各个时期开展双拥活动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双拥组织的联系和协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五、充分发挥单位优势和组织、指导、协调作用,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抓好双拥工作的落实。

六、加强军地联系,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通报军地双拥信息,研究新情况、分析新问题,并及时向区双拥领导小组汇报。

七、贯彻落实好我区“双拥”领导小组组织安排部署的其它各项工作。并及时掌握全区双拥工作情况,加强双拥工作的典型宣传,推广经验,树立标杆,不断提高双拥工作的质量。

篇2:区中医院拥军优属制度

中医院拥军优属制度

1.与部队现役官兵保持通讯联系,建立现役军人档案。

2.“八一”、“春节”期间党、政、工、团、人武部的主要领导,要坚持走访慰问军人家属,切实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3.对来院就诊的现役军人免收挂号费,实行六优先(挂号、划价、收费、诊治检查、发药、住院)。

4.现役军人的优待金由财务科月月兑现。

5.做好对军烈属、残疾、退伍、转业军人的登记统计工作。

6.对军人家属在生活、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优先给予照顾。

7.对部队组织和官兵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处理、回音。

收货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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