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管理部门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管理部门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1、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修正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位一体体系有效运行;

2、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投标前对投标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能力、资源及经验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向领导汇报;

4、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条款中要明确规定合同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方案的会审,从合同安全生产条款方面提出意见。

6、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调度工作,在下达月、季、年施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下达安全指标和具体要求。计划安排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到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避免赶工增加不安全因素。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编制和下达安全技术措施投资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不安全因素。

8、下达公司自有资金安排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时须执行“三同时”原则,计划中要同时安排防尘、防毒、防噪声振动及安全设施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资金,一并下达实施。

责任人签字:日期: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管理部部长

1)负责公司合同预算部的领导及管理工作责任,负责公司体系运行中有关合同预算部内容的指导、检查工作,保证体系有效正常运行;

2)经常检查合同的订立、履行、建档、归档情况

3)协助公司总经理审核、签订、修改合同;

4)负责检查监督公司合同的实施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经理汇报合同运行情况,纠正存在的问题;

5)指导预结算书的编制,审核经济标书的编制;

6)主责配合各分公司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的办理;

7)主责公司资质、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使用的审核和管理;

8)负责与业主环境、健康安全问题的交流。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