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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办公室职责范围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履行计划生育部门的职责。

二、全面负责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和业务台帐基础资料规范管理工作,掌握计划生育动态。

三、申办人口生育指标,把好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关。

四、负责办理《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优待证》、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和计划生育奖励金。

五、督促、指导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避孕措施,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严格把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关。

七、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依法查处计划生育违纪案件。

八、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九、负责做好支持学校计划生育挂钩点工作。

篇2:某村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根据村两委会的工作部署和年度计生工作安排,具体负责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计生管理网络作用,落实职责,明确任务,指导帮助并督促各点开展工作。

三、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听取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向村两委会作好参谋。

四、建立正常的学习、工作、会议、培训等制度,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1、向育龄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发放计划生育宣传资料。

2、按时完成村计划生育各类统计及档案管理工作。

3、因人制宜做好育龄群众孕环情况监测工作。

4、及时指导帮助群众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5、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布置、了解掌握全村计划生育工作。

6、指导育龄群众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

7、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三生”服务,动员群众参加计划生育系列保险。

五、受村委会委托,负责对各点实施计划生育年度考核。

篇3:第二Z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职责

第二人民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协助法定代表人完成与上级政府部门签定的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3.准确、全面掌握本院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发现违反计生政策的事件,及时报告,尽早解决。

4.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督促医院落实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法定待遇和奖励优惠政策,保证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待遇。

5.负责与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取得联系,发挥协调、议事和咨询作用。每月定期向市计生部门报告医院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信息。

6.积极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等知识,并负责组织各类计划生育宣传活动。

7.负责对医院各类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日常工作,按照避孕为主的要求,及时指导职工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及时发放避孕药具。

8.定期组织职工中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检查和生殖健康检查;职工发生违法妊娠,及时做好工作落实补救措施,终止妊娠;及时进行避孕药具和避孕节育手术的随访服务,减少药具不良反应和手术并发症的发生。

9.支持协助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配合人事部门审核新进职工的婚育证明,做好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计划生育移交管理工作,负责全院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篇4:第二Z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责

第二人民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协助法定代表人完成与上级政府部门签定的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准确、全面掌握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件,及时报告,尽早解决。

3、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4、协助院长落实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法定待遇和奖励优惠政策,保证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待遇。

5、负责与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取得联系,发挥协调、议事和咨询作用。

6、积极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等知识,并负责组织各类宣传活动。

7、支持协助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篇5:南方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大学附属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市、中山大学等关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细则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2.全面负责本院的计划生育工作,对医院各科室实行统一管理,日常考核检查。主持医院与各科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3.及时向医院党政汇报计划生育工作,积极争取党政组织支持,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医院建设发展整体规划,协调全院各相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

4.负责全院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支持帮助相关部门围绕育龄职工生育、节育、生殖保健等重要问题搞好科学管理与优质服务工作。

5.督促各科室配备得力兼职计划生育干部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负责对科室兼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

6.维护育龄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督促医院及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政策兑现及经费投入等重大事项的落实。

7.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研究改革新形势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予以协调解决或报告。

8.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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