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矿业大学北京委员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共青团矿业大学北京委员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一、办公室

1.负责团委各种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分团委书记例会的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与下发。

2.负责团的文件、报告和有关材料的起草、收发工作及日常公文处理工作。

3.负责团委档案、各类文件的整理、归档和装订,共青团工作年鉴的编制。

4.各种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

5.负责团委办公室公用物品、报刊资料的领取、购置和订阅,以及团委资产设备的管理、维护与更新。

6.负责团委财务计划的制定、借款、审核和报账工作。

7.负责团委报纸信件的收发,团学组织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审核工作。

8.负责校园文化活动场地的管理和协调,审批学生大型活动。

9.协调与上级团组织的关系,负责团委与兄弟高校的外联工作,做好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与校内各部门进行联系。

10.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组织部

1.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团干部的培养、考察评比、推荐工作。

2.了解各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计划和建议,负责团建创新工作。

3.开展基层团组织的达标创优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指导、监督、检查与帮助基层团组织开展组织活动。

4.负责对团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指定落实业余团校培训计划,举办业余团校和学生干部培训班。

5.负责加强团员意识教育,认真组织好每年度的团员教育、年度注册评议工作。

6.负责团员的奖励和处分。重点做好共青团系统市级以上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检查团员违反团章团纪情况,对违反团员的团纪处分进行审批、备案、归档,对未及时按团的有关章程行使团内纪律的基层组织给予督促及处理。

7.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制定“推优”的总体工作方针,指导各学院团委积极稳妥做好“推优”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8.负责团费收缴工作,负责团员证的管理工作,经办青年入团的审批、考察工作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建设团员管理的基础数据档案,开展有关组织资料的呈报工作。

9.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宣传教育部

1.在党委指导下,开展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根据校党委的安排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2.调研、规划校园文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和思路,创建校团委网站,创办《团学通讯》,管理学生区宣传橱窗,建立和完善团学组织的信息沟通渠道。

3.统一管理各级团学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统一学生活动的舆论导向,审查指导学生活动的思想政治内容。

4.组织团员青年进行时事政策和党团基础知识教育,会同组织部搞好团的思想建设及团干部教育工作。

5.开展团的宣传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我校共青团的对外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团的工作经验,负责宣传团员青年中各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7.负责团的重要活动及会议的摄影、摄像、录音报道,以及音像资料的整理存档,负责或配合大型活动、节日、纪念日的宣传工作。

8.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四、学生组织工作部(学生会、研究

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秘书处)

1.受校党委委托,代表校团委指导和帮助学生会、研究生会开展日常工作,并协调其与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2.负责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政治方向。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的自身组织建设,帮助其依靠自己的章程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和会议。

3.列席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有关会议。

4.定期或不定期的同团委书记协商处理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有关事宜,协助团委书记决定学生会、研究生会的重大问题。

5.经常检查、指导、督促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收集、整理各方面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意见、建议。

6.及时掌握学生干部学习工作等情况。协助组织部进行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对学生会干部进行培养、监督和考评。

7.负责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换届工作,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机构设置,学生会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

8.指导学生团体联合会的日常工作,监督、规范、管理全校各级学生社团,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审批、年度注册和日常考评。

9.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学术和社会实践部

1.负责学生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2.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和科技活动,重点做好“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和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作品大赛和创业大赛以及省级以上科技学术竞赛的参赛组织工作。

3.负责校园各类群众性科普活动和各类学术活动的策划、组织、监督和协调。

4.负责全校团员青年社会实践指导工作,组织全校性的学生假期社会实践,开展学生社会时间的督促、检查和考核。

5.规划、审核、实施年度重点社会实践项目,开展重点社会实践项目的招标、立项、督促、实施工作,重点做好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

6.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比、交流、表彰工作,并负责上报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7.负责年度学术和社会实践成果的资料汇编。

8.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六、艺术指导中心

1.负责大型文体活动的策划、运作工作,制定实施年度学生文艺活动计划。

2.指导开展大学生文化节、艺术节、汇报演出及专项比赛等。

3.规划、实施重点校园文艺活动,做好品牌大型文艺活动的建设工作。

4.负责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教育、管理和指导,包括大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外联、演出、考核等工作。

5.负责文艺活动场地、物品、道具、乐器、服装的管理和租借工作,定期保养及维护。

6.负责全校学生文艺技能的兴趣培训工作,制定全校团员青年的文艺教育计划,促进广大同学的全面发展。

七、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1.负责志愿服务工作规划的制订,制定志愿服务的有关政策,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的工作机制。

2.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首都大学生基层志愿服务团的志愿者招募、管理、组织实施等工作。

3.负责第29届奥运会、第13届残奥会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服务等工作。

4.协调学生志愿者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工作。

5.掌握学生志愿者组织的基本情况,协调志愿者开展组织建设。

6.负责对各级各类学生志愿服务组织的教育、指导和监督。

7.开展其它志愿服务方面的工作。

篇2:企业共青团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gg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gg开放,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团员还必须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调动和发展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青年参加gg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促进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诚实劳动,勇于创新,

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

中国共主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完成现阶段的基本任务,必须不断加强团的建设,要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团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全团要用*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坚持gg开放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二)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

(三)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教育、引导青年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四)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团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六)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

第二章团员

一、年龄在十四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二、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二、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gg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三、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利剥夺团员的权利。

四、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两名团员做介绍人。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五、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六、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七、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集团公司和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八、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九、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予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十、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篇3:企业公司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例

企业(公司)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动广大共青团员的积极性,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共青团员给予表彰奖励;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团员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科学的评选表彰和激励机制,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表彰。

第三条评选表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标准

第四条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

第五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主动关心团组织的发展和建设,乐于为做好团的工作献计献策,主动协助团支部开展工作。

第六条严守团的纪律,认真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和行使各项权利,执行团的决议,按时交纳团费。

第七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素质拓展计划,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第八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员工守则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第三章评选办法

第九条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由公司团委下达指标,各部门团委(团支部)组织实施。

第十条共青团员根据公司团委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申报材料报部门团委。团委根据申报材料及平时考核情况,召开部门团委全委扩大会议,民主确定优秀共青团员获奖名单,并报公司团委审核。

第十一条公司团委在对各单位上报的优秀共青团员进行审核后,议定拟表彰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确定获奖人员。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条例在实施的过程中,将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加以完善。年度评选时,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本条例由共青团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4:公司共青团工作规范(3)

公司共青团工作规范(三)

一、总的指导思想:建功与育人并举。

二、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立足基层一线、发挥团的优势、体现青年特色、力求务实创新。

三、团委工作的五个基本:

基本方向:配合党政中心,适合青年特点。

基本方针:创新与务实相一致。

基本任务:带领青年建功立业与培养青年健康成长相统一。

基本对策:合理布局、严细管理、整体推进。

基本目标:增强团内凝聚力,扩大团外吸引力。

四、各级团干部的五项要求:

思想基础:坚定理想信念,实现自我价值。

精神面貌:朝气蓬勃、雷厉风行。

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精准执行。

关键本领:围绕中心选题目,结合实际着文章。

基本方法:找准方位、主动切入、灵活机动、讲求实效。

五、团的工作管理机制:以青年为主体,以支部为基础、以现场为依托、以活动为联结。

六、团的活动机制:集中决策、分头落实、个别指导、灵活开展。

七、各级团干部的修养:政治要坚强、学习要刻苦、工作要勤奋、作风要扎实、品德要高尚。

公司团委的主要工作职责

1、以共产主义理想教育青年,帮助团员青年用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引导青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2、宣传、执行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教育青年在生产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助手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根据公司党委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的生产实际,制订公司团的工作方针、计划和任务,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团支部的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先进,负责团代会和工作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4、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了解公司团的工作情况和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现状和要求、愿望,切实研究团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及时向公司党委及上级团委请示、汇报,提出建议和意见,推动公司团的工作发展。

5、从公司实际出发,坚持业余、小型、灵活、多样、经常的原则,组织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

6、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树立敏捷、高效、主动、负责的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团的组织机构和组织系统,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积极向公司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

7、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关心青年健康成长。积极帮助有关部门解决青年的社会问题和实际困难,为青年多办实事,为青年服务,勤勤恳恳为基层团组织服务。

团支部的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本支部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及公司有关团组织建设和团的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则。

2、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基层党组织和公司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3、抓好本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经常向基层党组织和公司团委汇报请示工作,反映青年的思想情况和愿望,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4、按照团员的管理办法,做好团员的管理工作,健全各类花名册。搞好本支部团费收缴工作和自筹自创经费活动。

5、定期召开团员大会,团支委会,每月组织团员上一次团课,抓好团员青年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学习,做到常抓不懈。

6、积极地、有计划地搞好团员发展工作和认真抓好团员超龄离团工作以及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7、关心团员青年利益,积极开展适合本支部青年特点的活动,增强支部的活力。

公司共青团工作“八项”管理制度

一、发展团员制度

1、认真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正确把握入团条件,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制订接收新团员的工作计划,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团委会,研究讨论发展工作,避免发展团员的盲目性。

3、积极做好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4、严格履行入团手续,把握好团员发展的六个重要环节(提出入团申请、确定入团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支委会审查、公司团委批准、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5、新团员入团后,团支部要及时登记造册,并要求其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制度

1、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为党培养大批立志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

2、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要以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一线青年生产骨干为重点,在具备条件时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3、推荐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基层党支部和团委领导下进行,一般每年推荐一次或按党组织的要求推荐。

4、推荐工作具体步骤是: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提出推荐标准,团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酝酿推举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单位党支部的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报公司团委,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团支部向党支部正式推荐。

5、担任团支部书记以上职务的团干由公司团委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基础上,直接向有关党组织推荐。

6、公司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意义,主动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完善“推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各自职责,使党团组织工作紧密衔接。

7、公司各级党组织在发展28岁以下青年入党时,应听取团组织意见,使团组织“推优”工作正规化、经常化、制度化。

三、工作例会制度

1、团委例会时间每半年召开一次,一般为半天时间。

2、会议内容:

1)基层团支部汇报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或建议。

2)公司团委总结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安排布置下半年的工作。

3)讨论研究其它工作。

4)学习党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和及时传达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指示。

四、“三会一课”

制度

1、“三会一课”即团支部大会,团支委会,团小组会和团课,它是团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2、团支部大会主要讨论和研究支部的一切重要问题和组织团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

3、支委会主要是研究支部的有关工作和问题及提出建设性的工作意见。

4、团小组会主要是研究本小组有关工作和问题,组织团员进行正常的政治学习,完成本支部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5、团课主要是加强团员的团员意识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以及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使团员通过学习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6、全年召开支部大会不少于2次,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2次团小组会,团课每季度上1次。

五、“创先争优”制度

1、“创先争优”旨在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必须长期坚持。

2、“创先争优”贯穿全年的工作始终,每年度进行总结、评比,下年度进行表彰。

3、五好红旗团支部掌握在20%的比例内,优秀团干部的比例掌握在团干部总数的20%的比例内,优秀团员的比例掌握在团员总数的5%以内。

4、“创先争优”纳入公司各项评比表彰中一并进行。

六、团干部管理制度

1、团干部是团的工作骨干,团组织要不断向党组织输送年轻干部人才。

2、团干部的管理,属于中央规定的第二种类型干部管理体制,即以同级党组织管理为主,团组织协助管理。

3、公司各级团组织对协助党组织管理的团干部负责考察、了解、培养、教育。

4、协助党组织物色选拔团干部,加强团的领导班子建设,考察了解团干部,建立干部考评档案;加强团干部的思想教育,有计划地对团干部进行培训;严格管理并健全团的各级委员会审批手续和团干部任免、调动手续。

5、关心团干部的政治进步和切身利益,定期向党委汇报团干部工作情况。

七、团费管理制度

1、团支部应经常教育团员认识交纳团费的意义,督促他们自觉地按规定交纳团费。

2、建立团费收支帐薄,定期公布团费收支情况。公司团委每年度公布一次,基层团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

3、团支部团费按季度上交公司团委。

4、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和团员教育方面的开支,不得将团费用于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使用团费请客送礼。

八、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1、做好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可以使团组织对每个团员的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以利于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2、建立团员档案和团员登记薄或团员卡片等。

3、团员转出和离团后,应及时将其档案转出,做到不积压、不丢失、不损坏。

4、定期对团员档案进行清理和检查。

篇5:公司共青团工作条例范文1

公司共青团工作条例范文(1)

为了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使公司共青团工作充满生机活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特制定本条例。

1.基本任务

1.1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1.2当好公司党委的助手,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配合党委做好青年工人中的推优入党工作。

1.3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1.4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1.4.1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团总支和直属支部的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

1.4.2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制定汇报制度、会议制度以及管理条例、奖励条例和处分条例等,有计划地做好团的经常性工作,实行科学化管理。

1.4.3对团员加强团的基础知识教育,教育团员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广泛开展"争当合格共青团员"活动。

1.4.4积极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1.5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1.6在青年工人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青年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技术进步和各项管理工作.

2.管理条例

2.1岗位责任制。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负责,勇于开拓创新,力求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分工负责制。在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和独创性,同时加强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2.3实行制度管理,《博盈投资共青团工作条例》是团内管理制度化的具体措施,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3.团员发展制度

3.1发展团员工作是团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发展团员工作的原则是坚持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原则;坚持保证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原则;坚持入团自愿的原则;坚持严格履行入团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3.2团员发展一般每年5月份进行一次。

3.3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3.3.1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

3.3.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并向所在团支部提交了入团申请书的有志青年。

3.3.3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了解团的基础知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3.4诚实谦虚,实事求是,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3.5综合素质较好,生产和工作中有朝气、有活力。

3.4接收团员的组织程序

3.4.1申请人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书后,可由团支部指派或本人约请对其比较了解、思想水平比较高,掌握团的基本知识的两名团员做其入团培养人和介绍人。

3.4.2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并向团支部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3.4.3团支部委员会以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团内外对申请人的意见和反映,并在参考工作技能和激情、平常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后,确定为发展对象。

3.4.4经过团支部团员大会讨论通过,将拟发展对象的入团材料及团支部讨论意见报公司团委审核,审核材料包括入团申请、思想汇报、工作表现、评优情况等,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向团支部反馈。

3.4.5经过团委审核同意的发展对象,由入团介绍人指导其填写《入团志愿书》,汇同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一并上报公司团委审查批准。

3.4.6经过团委审查批准的新团员,由团委组织部备案。所在团支部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及时同新团员谈话。

3.4.7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3.4.8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4.汇报制度

4.1团组织要定期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公司团委每年至少向公司党委全面汇报工作二次,各团支部每月向团委和同级党支部汇报一次。团内举办重要活动前后、决定重大奖惩之前,必须向相应党组织汇报,征求意见。

4.2各级汇报可采取口头汇报、会议交流、书面汇报、检查会议记录和工作手册等方式进行。

4.3团员每年至少向团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可以在民主生活会上发言,也可以个别谈心或书面汇报。思想汇报内容包括自己对党、团、国家大事的看法和认识,以及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所碰到的思想认识问题。

4.4团委要认真听取各团支部和团员的汇报,及时进行分析、归纳,以便有效地制定工作计划,调整工作安排。

5.会议制度

5.1各级团组织必须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月开一次会,总结前段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后段工作任务,每次会议完毕后必须有书面记录,备案存档。

5.2每三年召开一次全公司团员代表大会.

5.3坚持开短会、开好会,尽量少开会的原则,能个别解决的不开会,能用电话、书面、口头通知等形式解决的不开会。

5.4任何会议,主持人必须严肃会议制度,充分发扬民主。

6.奖励和处分条例

6.1奖励条例

6.1.1团内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6.1.2不定期给予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通报表扬。通报表扬要写简要材料.

6.1.3授予荣誉称号要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公司团委批准,还必须经团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审查同意。授予荣誉称号要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存入团员档案或人事档案

6.2处分条例

6.2.1团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查看、开除

团籍。

6.2.2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团总支审核,送公司团委审批;留团查看、开除团籍由支部大会讨论并报院团委审批。

6.2.3团员处分上报材料应有团支部大会通过意见,(会议时间、地点、到会情况、讨论结果)犯错误人简况(姓名、年龄、入团时间、现任职务)和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及犯错误人书面检讨一份,连同处分材料装入档案。

6.2.4处分决定做出以后,如本人不服,可向上级团组织提出申诉,并享有要求有关组织答复的权利。若受处分人无理取闹,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的,经批评教育仍无效,则应及时把处分决定和本人意见一起报公司团委,经调查核实后,加重处分。6.2.5处分时间,从上一级团组织批准之日算起,在没有批准之前,不能剥夺团员的权利。

6.2.6留团查看处分,在查看期间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做入团介绍人,其他权利与一般团员相同,查看期间可根据本人表现来决定延长查看日期或提前恢复团员权利。

6.2.7改变或撤消对团员的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做出书面决定公司团委批准。

7.团委岗位职责

7.1团委书记职责

7.1.1主持团委全面工作,及时传达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经常向党委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年工作计划的初步意见,经团委会充分讨论后,制定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

7.1.2定期召开团委办公会议和团支部书记会议,讨论团的工作。

7.1.3加强团委班子的团结,搞好团委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关心团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与生活,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培训,进行经验交流,努力提高团干队伍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独创性,努力提高他们的各方面的素质,为他们的成长铺路搭桥。

7.1.4集中力量抓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并经常督促和帮助各部门抓好日常工作。

7.1.5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和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完成团的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

7.1.6.开展调查工作,熟悉团情,掌握青年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7.1.7负责团内经费的审批。

7.2团委干事职责

7.2.1.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和日常事务,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7.2.2深入到青年工人当中,及时收集和反映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团委书记汇报。

7.2.3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大型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7.2.4负责团费的收缴,团员关系的接转和团员证注册工作。

7.2.5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进行有意义的活动。

8.团支部工作

8.1团支部在公司团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团支部要领会、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经常向团委请示汇报工作。

8.2团支部工作范围

8.2.1配合部门负责人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8.2.2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8.2.3安排团组织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

8.2.4.发展新团员,开展"两优一先"创建活动。

8.2.5.关心团员青年的切身利益,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8.2.6鼓励团员积极要求入党,不断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团员积极分子的要求和情况,协助团委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8.3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

8.3.1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式任务教育。

8.3.2对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团的传统教育。

8.3.3讨论团的工作任务,检查团员完成团的工作任务情况。

8.3.4在团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8.3.5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8.4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形式可采取上团课、报告会、民主生活会、演讲、讲座、参观访问、联谊活动、竞赛等形式。

8.5团支部组织生活每月至少一次,民主评议每年召开一次。团支部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对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情况要进行考核。

9团员团籍注册制度

9.1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时间在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9.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暂缓注册。

9.2.1不按时交纳团费者。

9.2.2受团内撤消团内职务以下团纪处分或行政处分时间不足三个月者;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查看期间暂缓注册。

9.2.3对民主评议工作不积极,个人总结不认真者。

9.2.4年度内累计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累计五次以上不参加集体活动者和连续半年以上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帮助教育不改者。

9.2.5不支持团支部工作,经常出难题者。

9.2.6.不严格要求自己,经常违犯公司规章制度,履教不改者。9.2.7.其它由团组织认定应予暂缓注册的行为。

9.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团内除名

9.3.1.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团员的。

9.3.2受暂缓注册处理,暂缓期满后仍无改变的团员。

9.3.3因各种原因被依法判刑、被劳动教养及其他错误性质严重的受到开除处分的团员。

9.3.4连续半年不交纳团费,自行脱团的团员。

9.3.5其它由团组织认定应不予注册的。

9.4团籍注册程序

9.4.1.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由团支部提出注册方案,与民主评议其它结果和决议一并报团委批准。

9.4.2由团委干事在团员证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专用章。

9.4.3将注册后的团员证发给团员。

10.本《条例》从下发之日起开始生效,今后团内一切规章制度均以《条例》为依据,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团员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