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各有关单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是在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部鉴定中心)指导下,具体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从事交通行业工种的劳动者实施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机构。其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和交通部的有关政策,具体承担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交通行业工种的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工作;
二、负责规划、审核、报批和管理本地区、本单位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站建设工作;
三、根据国家和交通部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拟定本地区、本单位交通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指导和监督检查所属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鉴定工作;
四、按照部鉴定中心的规定,做好对职业(工种)技能鉴定试题的管理和使用的有关工作;
五、受部鉴定中心的委托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考评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按授权范围核发交通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七、开展交通行业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理论研究、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
八、协调与地方劳动和人事行政管理部门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关系;
九、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本地区、本单位交通行业职业(工种)技能竞赛活动;
十、定期向部鉴定中心汇报本地区、本单位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工作情况;
十一、承办部鉴定中心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篇2:某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职责
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职责
一、制作并悬挂(张贴)考场路标、示意图、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安排表、考试规章及有关警示语、宣传口号。
二、按规定贴考场号、考位号、答辩室和侯考室标识。
三、按有关要求做好考场和考试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
四、于鉴定(考试)前四十分钟,打开考点、考场(答辩室、侯考室)的门。
五、负责监考和考务人员胸卡的发放与回收工作。
六、按照保密规定接收、保管、分发、传送密封完好的试卷。
七、准时发出鉴定(考试)开始和结束信号。
八、保障和操作影音播放设备按时、正常地运行。
九、维持考点秩序,及时制止、处理影响鉴定(考试)顺利进行的行为。
十、保持考场卫生、清洁,保证饮用水的供应。
十一、为考生和执考人员提供及时、常规的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