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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气焊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1、井下动用气体切割工作,由矿安监人员、通风区救护队人员、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施工地点及其周围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检查,发现有任何安全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2、气体切割使用前由操作人员负责,详细检查。保证良好状态,气焊设备入井前应详细检查气体容器、胶管、焊枪的气密性,漏气设备一律不得使用,运输时关闭阀门,两种气体必须分运。

3、气体容器在运输过程中,由施工单位负责指配一名干部负责监护,严禁搭乘其他人员及物料,气体容器要远离电机20米以外。严禁把氧气、乙炔胶管挂在肩上或放在高温、高热设备上,严禁用物件压住胶管,氧气瓶和乙炔瓶不能沾有油污,不准碰撞滚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保证在5米以上,点燃具由现场施工负责人保管。

4、施工前由安监工、瓦检员对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的顶板、支护、有害气体等其它安全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应做到无易燃物、无易爆物、无障碍物、无瓦斯超限、通风良好,保证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的安全距离在10米以上,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否则不得开工。

5、火源现场按要求配备两个灭火器,1立方米沙子,洒水管路用软胶管接到施工地点,并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指定一名专门看管设备的人员。

6、施工单位在作业前必须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动火区域,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7、作业前,火源附近20米用水将顶、帮冲洗一次,4平方米范围内覆盖不小于3公分厚的沙子。

8、作业过程中,安监人员认真检查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发现不规现象立即停止。瓦检人员随时检查现场的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立即熄火、断电、撤人。现场其他人员随时观察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时,立即停止,处理不完不得继续工作。

9、气体切割作业地点上方吊挂一台瓦斯报警仪,作业点下方由专人负责气焊的残留物或飞溅物的收集和灭火工作,并对高温地点进行冲洗降温。

10、作业地点10米以内的人员均应戴防护眼镜与防护手套。

1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熄火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点火器具用完立即交回施工负责人保管。

12、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关气熄火,并详细检查设备的安全情况,焊割处高温灭火人员用清水冲洗降温,烧焊残留物由专人清理出井。

13、所有气体切割设备在工作结束后,必须在一个班内全部出井。

14、气体切割工作必须在批准措施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项目,特殊情况需延长施工时间时,由现场指挥决定,并向矿调度室汇报方可进行工作,严禁进行措施未批准的其它工作。

15、气体切割工作完成后,现场指挥和其他监护人员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并观察1小时,确定无安全隐患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后,方可撤离。

16、气体切割工作点附近必须由安监工和瓦检工进行详细检查,确定无问题后方可恢复其它工作。

篇2:电气焊井下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准备

1、施工前将电气焊的工具、材料、配件运到现场,运输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防止剧烈碰撞,氧气、乙炔不能混装,严禁搭乘人车提升机及运输。

2、检查电气焊设备,必须完好可靠,接线符合完好标准。不完好严禁使用。

3、检查作业点消防管是否有水,并在作业之前将作业地点10米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消防管路无水,必须使用盛水设施将作业地点按规定喷洒,否则严禁电气焊作业。

4、施焊地点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应至少备有2个干粉灭火器和足量灭火砂。

5、电气焊操作人员配戴好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并进行检查,不完好及时进行更换,作业前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

二、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熟悉并掌握电气焊相关知识。

2、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入井常识方可入井从事焊接工作。

3、施工作业由负责人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安全员负责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严格坚持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安全,不施工。

4、电、氧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瓦斯员首先检查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在0.5%以下及其它有害气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方可作业。

5、安全员负责检查工作场所安全状况,必要时设临时支护,支护材料应是不燃性材料。

6、施工作业时氧气、乙炔的存放距离必须大于5米,距施工地点必须大于10米。

7、风大时,施工人员必须背风作业并设挡风设施,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收火星。

8、在施焊点上风侧、下风侧1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

9、电气焊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安全员要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瓦检员每隔半小时测一次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背板后的瓦斯浓度,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不得作业。

10、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工作,必须由专职电工来操作,电焊机的外壳和焊件必须接地,电缆和焊把手柄必须绝缘良好,焊接地线不得接在钢丝绳、管路、轨道等上,电焊机地线不小于50mm2,且必须设专用电缆。

11、在潮湿的地方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或绝缘胶板上,以防漏电事故。

12、电气焊作业过程中若出现着火时,必须及时采用灭火器或砂子等消防器材,将着火点彻底扑灭;登高作业要有人监护,做好防护措施。

13、需要在安装有给煤机和皮带机处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停止运行,上方用皮带盖好设专人监护,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收火星,经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14、跟班领导必须现场盯守指挥,确保施工安全、到位。

15、气割作业时,乙炔瓶严禁躺倒放置使用。必须做到用时开气,不用时关气。

三、施工结束后的要求:

1、电气焊工作完毕后,安全员应再次用水喷洒工作地点,施工负责人必须现场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并派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确认无误后经跟班领导同意方可离开。

2、电气焊工作完毕后,电气焊设备、工具等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必须全部及时升井。

四、汇报制度:

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向矿调度四汇报制度:即电气焊前由瓦检员汇报现场瓦斯情况;电气焊结束后由施工负责人汇报现场情况;电气焊结束一小时后由安全员汇报现场有无异常情况。整个工程结束后,由跟班领导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工程完成情况。

五、补充说明

未尽事宜,请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井下从事电气焊相关规定的要求。

伟峰煤业机电科

年月日

篇3:井下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组织:

施工负责人:谭明望监护人:曹孙武

施焊人:陈兵作业内容:

作业地点:作业时间:年月日

二、施工准备:

1、检查电焊设备,必须完好可靠,接线符合完好标准,不完好严禁使用。

2、检查作业点消防管是否有水,并在作业之前将作业地点10米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消防管路无水,必须使用盛水设施将作业地点按规定喷洒,否则严禁电焊作业。

3、检查电焊作业地点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不能有液压油、机油喷洒、棉纱,风筒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面点应至少备有2个干粉灭火器和足够数量灭火砂。

4、查工作场所安全状况,顶板鳞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支护材料应是不燃性材料,在综采工作面作业时必须将护帮打出去。

5、电焊操作人员佩带好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并进行检查,不完好及时进行更换,作业前衣领袖必须全部扎紧。

三、安全要求: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2、参加电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证上岗。

3、施焊作业由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并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施焊作业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5、电焊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兼职瓦斯检查员要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兼职瓦斯检查员每隔一小时测一次瓦斯浓度,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不得作业。

6、在设备上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并悬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牌,对设备轴承、衬套、齿轮箱、铰接点和电机等要有防护措施。对于胶管电缆等易燃易爆物品,要用不燃性材料保护好。

7、在皮带机上方焊接时,带面必须用为燃性材料进行保护。

8、在事压管路上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将管路压力进行卸压,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9、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工作,必须由专职电工来操作,电焊机的外壳和焊件必须接地,电缆和焊把手柄必须绝缘良好,焊接地线不得接在钢丝绳管路、轨道等上且必须设专用电缆。

四、施工结束后的要求:

1、电焊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派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2、电焊工作完毕后,电焊设备、工具等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必须全部回收。

五、其它:

该措施不完之处执行《煤矿安全》及矿《电焊、电气割和喷灯焊接施工管理制度》和《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规定。

篇4:井下使用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

(1)气割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2)在井筒和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3)工作前由施工负责人做好气割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并统一指挥,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4)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请示,经调度室同意方可施工。

(5)由负责人安排专人将气割时使用的工具运到工作地点,运送气割工具时应做到以下工作:1)严禁人、物同罐笼上、下;2)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同罐笼上、下;3)储气瓶上、下时应通知绞车司机开车时车速放慢,严禁紧急停车;4)搬运储气瓶时应轻抬轻放。

(6)施工前,由安全科派安检员、通风队派瓦斯检测工,携带灭火器和灭火水桶,在现场做好监督、监护工作。

(7)施工前以上部门必须到现场后方可开始作业,若以上部门人员不齐不允许施工,由调度室通知其部门,影响工程进度及时间由不到现场部门负责。

(8)工作前由瓦检员测量工作地点瓦斯,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确认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可允许电气焊操作。施工中瓦检员随时测量工作地点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立即停止作业,并用水迅速将焊渣及熔渣冷却。

(9)气焊工作时必须做到以下工作:每根乙炔管必须有防回火装置;氧气瓶、乙炔瓶的胶管接头、阀门的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附件、胶管、工具上禁止沾油;乙炔瓶与氧气瓶间距离不少于10m;开启氧气或乙炔阀门时严禁撞击,防止产生火花;胶管接头应用细铁丝扎紧;作业火源距氧气、乙炔瓶之间距离分别不小于10m。

(10)气焊(割)结束后,应及时关闭氧气阀和乙炔阀,不准将氧气管及乙炔管放在掉有熔渣的不燃性材料上,并仔细检查,不许丢掉一切工、用具。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洒水并派专人留守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11)在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时,必须停止井下的一切工作,撤出所有人员。

(12)注意事项:A、割嘴不许沾染油脂、泥垢,配件不得碰伤。B、割嘴必须用螺帽压紧不准松动和漏气,孔道必须畅通。C、氧气阀与乙炔阀应灵敏可靠,氧气管必须采用能承受2MPa压力的畅通红色橡胶软管,乙炔管必须采用能承受0.5MPa黑色或绿色橡胶软管必须有合格证,否则不准使用,软管若有漏气、老化、鼓包和变质时,不得使用,软管长度一般为10-20米。E、乙炔管堵塞时严禁用氧气或压缩空气吹除,发生回火时应先关氧气阀后关乙炔阀,乙炔阀着火可采用弯折软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篇5:煤矿井下使用电气焊施工专项措施

一、概况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生产过程中或在检修设备中的安全,特制订本措施:

二、施工前准备

(一)地面施工准备

1、检查气瓶。必须认真检查,检查氧气瓶、乙炔瓶阀门关闭严密无泄漏,氧气、乙炔足量,压力负荷达到要求,并认真清点好领取数量。

2、检查气割器具。必须对气管、减压阀、气压表、回火防止器、割炬等认真检查,确保气割器具完好,气管及连接部位不漏气。

3、气割器具装车。将氧气、乙炔及气割器具装入矿车,作好入井准备。氧气瓶、乙炔瓶不能装在同一矿车内,且不得与其它可燃材料、大型金属物件以及大块矸石等混装;气管及其它器具不得装车运输,必须专人携带以防挤坏。

4、入井要求。地面准备工作负责人持审批好的气割措施,在井口进行人员登记,氧气、乙炔数量及施工地点后,井口检身处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批准下井。

(二)井下运输

1、运输路线:地面→副斜井→辅运大巷→施工地点。

(三)施工人员入井前准备

1、施工人员要求。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配齐防护用品。

2、火源携带。火源为打火机一只,由现场负责人负责携带,火源入井时,要携带审批好的专项气割措施,并在井口进行火源登记。

3、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4、施工人员入井前准备检查工作由井口检身工负责。

(四)井下施工准备

1、清理施工现场。将工作地点及附近前后两端各1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品清理干净;将作业现场杂物清理干净,以防人工搬运材料时被绊倒,同时要小心地滑。

2、放置气瓶。气瓶距工作地点间距必须在10米以上,且两种气瓶间距不小于10米;气瓶必须垂直站立放置在安全地点,并可靠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在底板上滚动。

3、备好水源及消防器材。工作地点应配备8kg干粉灭火器2台,工作人员必须了解灭火器使用方法;施工地点配有供水管路,水量充足,设专人负责喷水。

4、井下施工准备工作由专业副总负责检查落实;安检员负责施工安全设施检查。

(五)气割作业前准备

1、人员到位。现场负责人检查气割操作工、现场监护工、洒水灭火工、瓦斯检查工、安检员到位情况。

2、设定安全监护。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安全监护。

3、气割前器具检查。由气割操作工再次对气瓶、减压阀、气压表、气管、割炬等器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确认完好后,将各部件对接。

4、现场洒水。由专职洒水工向施工点洒水,确保施工点10m范围内润湿。

5、检查瓦斯。瓦斯检查工对气割工作地点及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通风状况进行检查,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及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能进行气割作业。

6、在施工点上风侧3m范围内,距顶板500mm处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以便随时监测风流中瓦斯浓度。

7、请示。经施工负责人、安检员、瓦斯检查工共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由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现场准备工作完毕,并请示调度室是否可以开始施工,经调度室许可后方能施工。

8、施工前气割设施检查、连接工作由罗锁负责;气割作业前准备工作由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瓦斯检查工负责施工前有害气体检查;施工负责人、安检员、瓦斯检查工共同检查确认。

三、气割操作技术要求

1、施工过程中氧气瓶、乙炔瓶要直立放置,固定牢靠,不得在地上乱滚动,气管必须理顺,不得遭受挤压或踩踏。

2、氧气瓶、乙炔瓶、减压阀、气压表、割炬、气管及连接部位等必须密封完好,不漏气,气压表能正确指示。

3、气割作业时,枪嘴应尽量远离附近缆线、设备,避免在工作中被气割渣或火焰损伤。邻近的可能被加热的机械部分经常洒水降温,以防损坏。

4、施工中瓦斯检查工应每隔5分钟全面检查一次工作地点风流中的有害气体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用水迅速将熔渣冷却。

5、施工现场悬挂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设专人观察,实时监测风流中瓦斯浓度。

6、气割作业时,现场监护工对气割操作实时监护,严格按规程操作;现场负责人经常对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或暂停作业时,必须及时关闭气瓶阀门,并设专人看管设备;停止作业必须拆除气割用具。

8、施工安全监护人员;安检员负责安全设施检查;瓦斯检查工负责有害气体检查。跟班矿长负责焊接过程的全程监督。

四、施工组织措施及安全责任划分

1、现场负责人:施工人员组织、安全、质量及措施的监督、确认,并妥善保管火种。

2、气割操作工:施工机具、施工材料的安全检查,按照施工措施和本工种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安全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3、现场监护工:对安全设施和施工环境检查,施工安全、质量、措施执行落实,并对每道施工工序进行确认。

4、洒水灭火工:准备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施工时对施工点洒水、降温。

5、瓦斯检查工:施工现场的有害气体检查。

6、安检员: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查、安全操作检查、消防设施检查及措施执行情况监督、确认火源熄灭。

7、向调度室汇报施工结束,可以开始生产。运输队将器具升井后,清点数量、确认完好后,交由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数量、确认完好后回收入库。

五、安全措施

1、现场准备两个8L干粉灭火器,由当班队长负责,在焊接时取下保险栓,喷嘴对准焊接点处,随时准备灭火工作。

2、在焊接前必须先将焊接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杂物清理干净,特别是易燃物品必须全部运走。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现场。

3、现场必须准备0.5m3灰砂,以备焊接时灭火用。

4、焊接前当班瓦检员必须在现场先检查瓦斯,确保施工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以下时方可进行焊接工作,在焊接过程中必须每5分钟检查一次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5、施工负责人及监护人员要全程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进行监护,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6、施工人员严格落实井口井筒作业安全操作及防护,施工时必须保证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7、施工前应对所使用的电焊工具进行仔细检查,发现不完好、不安全要立即更换,不准用无安全防护的施工工具进行施工。

8、电、气焊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9、气割作业时,气割点的下方必须使用铁桶或铁板承接熔落物及火星,气割部位以及气割掉的废料必须及时洒水降温,以防高温物体灼伤人员。

10、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将头、手、脚放在两个金属构件之间,严防发生挤伤人员事故。

11、在施工点上方悬挂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确保读数准确。

12、作业时,施工人员要佩戴保护用品,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佩戴好防护眼镜,以防刺伤眼睛和伤害皮肤。

13、火源要由现场负责人妥善保管,严禁将火源用于非气割作业的其它作业,严禁人员玩耍火源,随意引燃。

14、气割作业中若遇到停风、风流出现异常或瓦检仪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气瓶阀门,待查明原因并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

15、现场使用的措施必须贯彻学习,措施中涉及人员在贯彻学习记录上签字。

16、施工环节要有确认、签字,每项工作必须由负责人确认无误、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严禁代替签字。

17、施工中,如现场负责人临时不在现场,则必须指定专人行使职责。

18、在施工过程中,当班跟班矿长、班长、瓦检员必须在现场监督执行,严禁脱岗。

19、参与施工人员应是经过培训持电焊操作工证的人员才能上岗作业,作业前先认真学习贯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然后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签字进行施工。

20、由项目部派安检员到现场监督指挥工作、瓦检员监测施工区域瓦斯浓度。

21、由调度监控室对施工现场进行全程监控,发现有不安全因素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止施工撤离施工区域。

22、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佩戴齐全劳保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电焊手套、防护手套、护目眼镜、电焊面罩),带齐施工过程中所能用到的施工工具(电焊工具一套)。

23、指派人员清理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物,施工人员将电焊工具放到施工地点。

24、施工负责人做好人员分配:专人负责协助焊接;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专人负责焊接。

八、施工收尾措施

(一)施工后现场管理

1、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要先关闭气瓶阀门,及时收好割炬、气管,核对气割器具和火源数量。

2、施工结束,必须将现场打扫干净,施工现场再次洒水,经检查无异常情况,由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作业完毕,经调度室许可后方能离开作业现场。

3、指派专人现场监视1小时,及时将未熄火源熄灭,冷却高温物体,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处理。

4、施工后现场管理工作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并由现场负责人指派专职洒水监视施工后的现场情况。

(二)施工后,气瓶及施工器具管理

1、作业完成后,气瓶及施工器具必须当班装车升井,不得在井下存放。

2、氧气瓶、乙炔瓶不能装在同一矿车内,要分矿车运输,经检查确认后交运输队升井;气压表、气管及割炬由专人携带升井。

3、引燃火源由火源携带者专人携带升井,上交到队值班人员。

4、气瓶及施工器具升井后,安排专人(施工前地面准备工作人员)负责认真核实升井设备数量,严禁将施工器具及火源等遗留在井下。

5、施工器具回收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地面清查施工器具和气瓶工作由井上负责人负责。

7、确定施工完成后,施工人员应将焊接用具及时回收到库房归类放置好,不得乱丢乱放。

九、本措施必须经贯彻学习并经有关操作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技术规范》、《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及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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