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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本细则规定了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和事故发生后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类安全伤亡事故、险肇事故的调查、处理。2、职责2.1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各类安全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实施管理。2.2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员工因工伤亡工伤待遇、保险事宜的管理。3、管理程序3.1职工伤亡事故分类3.1.1轻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d的失能伤害)3.1.2重任事故。(指相当于规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d的失能伤害)3.1.3死亡事故。分为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伤亡1-2人的事故);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3.2重大险肇事故3.2.1重大险肇事故:是指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对职工、市民的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和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3.3事故报告3.3.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工程项目经理。3.3.2项目经理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受伤人员,对受伤者的伤害部位做出判断,有选择地送专业医院抢救,同时向直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分包工程项目经理应同时向总包商报告。3.3.3交叉施工的工程项目,在主要责任分不清的情况下,各自上报直接上级主管部门。3.3.4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均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3.3.5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者姓名及环境状况;3)事故现场采取的控制措施;4)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3.3.6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在四小时内填写《事故快报表》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3.4事故调查3.4.1轻伤事故由项目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结果48小时内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批准结案。3.4.2重伤、死亡事故发生后,项目管理部(分公司)应立即会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发生死亡事故的应积极配合政府和上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3.4.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2)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3.4.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3.4.5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伤亡人员情况、经济损失情况。3.4.6确定事故性质、事故责任者;3.4.7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3.4.8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将医院诊断书等有关调查资料附后,报上级事故调查组。3.4.9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现场,必须经过相应组织的批准方可进行清理:3.4.10轻伤事故现场的清理,由项目经理批准;3.4.11重伤事故现场的清理,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3.4.12重大伤亡、特大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由政府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批准。3.5事故处理3.5.1基层单位、分包商发生伤亡事故后,应主动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处理。3.5.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安全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5.3对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阻挠、干扰调查组正常工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5.4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应视情节严重程度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部分或全面停产整顿;3.5.7轻伤事故发生事故的区域应停产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后,由宣布部分或全部停产整顿的部门负责人批准复工。3.5.8重伤、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和上级政府决定进行部分或全面停产整顿。待原因查清、采取防范措施后,由宣布部门或全面停产的部门负责人批准复工。3.6经济处罚额度3.6.1轻伤事故,罚基层单位相关人员总计1000~2500元。其中罚基层单位责任领导和主管领导各200~500元。3.6.2发生1~2人重伤事故,罚基层单位相关人员总计2500~5000元。其中罚基层单位责任领导和主管领导各500~1000元。3.6.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罚基层单位相关人员总计5000~20000元。其中罚基层单位责任领导和主管领导各1000~4000元,并由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报请公司领导班子进行行政处分。3.6.4特大伤亡事故,罚基层单位相关人员总计20000~100000元。其中罚基层单位责任领导和主管领导各4000~20000元,并由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报请公司领导班子进行行政处分。3.6.5对于发生安全生产、管线和文明施工事故的处罚,具体按《上海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质量、安全、文明工地考核奖罚管理办法》执行。3.7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3.7.1轻伤、重伤因工负伤人员的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由所属基层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向公司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关基层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应依法给予办理。3.7.2轻伤、重伤因工负伤人员的工伤认定,由于各种原因单位在30日内未予办理申请手续的,应由本人或家属一年之内,向公司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有关部门按出工伤认定申请。3.7.3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8事故统计3.8.1伤害等级的确定要以医院诊断结果为依据,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3.8.2项目管理部(分公司)逐月填写《伤亡事故月报表》,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篇2:事故处理制度范本

1、制氧车间和公司调度中心必须事先制订有关氧气生产中各类事故处理技术措施计划,充分做好预防工作。

2、氧气生产、使用和管道、仪表维护单位,必须配备抢修和处理泄露事故的工器具、器材、物品和安全防护用品。

3、发生停电事故,应首先停止输送氧气,立即报告公司调度中心,采取措施,并转告用户。

4、发生氧气着火、爆炸事故,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组织灭火,抢救事故,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延误时机,导致事故扩大。

5、有关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接到各类事故告急电话后,应立即赴现场组织抢救事故,并调查分析事故原因,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6、对在氧气生产使用、设备设施维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着火、爆炸事故的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损失大小,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3:某建筑工程公司无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篇4:某地质工程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为保证工伤事故及时报告,顺利调查,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建设部第三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伤事故是指四级以上和以下的因工伤亡事故。

三、因工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向总公司报告,10小时之内向总公司提交伤亡事故的快报,主要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公司必须在24小时之内(四级以上重大事故)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为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和录像。

五、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凡属四级以下的因工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公司主管领导、工会、安全、技术等部门人员构成。其主要职责:

1.组织技术鉴定;

2.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3.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5.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属四级以上的重大事故调查,公司和事故单位积极配合协助上级调查组工作,做到事故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事故真实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工作。

六、事故单位按规定,填写事故报表并及时报总公司安全科。事故处理完毕后,总公司将事故处理报告,按规定上报。

七、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询问和提供事故情况的,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5:安全事故隐患处理工作流程

流程控制文件流程编号DFJL021流程名称东方监理公司安全事故隐患处理流程流程主管部门东方监理公司监理管理部流程参与部门或岗位总监工程师、现场监理人员、承包单位流程处罚程序考核主体总监理工程师处罚程序考核主体开具罚单分别交财务和被处罚人,被处罚人到财务交罚金,财务收取罚金并开罚金收据,被处罚人将罚金收据交考核主体确认。步骤负责部门/人员所具备的权限所承担的责任处罚标准时间节点处罚责任处罚经济责任处罚步骤一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承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隐患每天巡视现场不少于两次,每少一次扣罚责任人1天岗位工资未巡视或巡视中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扣罚责任人3天岗位工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总额给予公司赔偿,同时视情节给予降职、降薪直至辞退处理步骤二现场监理人员判定所存在的隐患是否需要停工整改对所检查问题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即时完成判定隐患性质错误影响工程进度的,扣罚责任人3天岗位工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总额给予公司赔偿,同时视情节给予降职、降薪直至辞退处理步骤三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停工令按《工程停复工监理指令签发流程》执行按《工程停复工监理指令签发流程》执行按《工程停复工监理指令签发流程》执行按《工程停复工监理指令签发流程》执行步骤四现场监理人员根据发现问题的情况签发安全整改通知,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签发的安全整改通知内容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即时完成未签发或签发的整改通知出现错误,扣罚责任人3天岗位工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总额给予公司赔偿,同时视情节给予降职、降薪直至辞退处理步骤五(1)承包单位按整改通知的要求进行整改执行安全整改通知,并按指令的要求整改存在问题接到通知后即时执行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合同规定执行(2)现场监理人员检查承包单位是否执行安全整改通知如未执行立即上报总监理工程师随时检查未检查或检查不到位,扣罚责任人3天岗位工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总额给予公司赔偿,同时视情节给予降职、降薪直至辞退处理步骤六总监理工程师落实情况,如承包单位确实未执行安全整改通知,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签发停工令按《工程停复工监理指令签发流程》执行按《工程停复工监理指令签发流程》执行按《工程停复工监理指令签发流程》执行按《工程停复工监理指令签发流程》执行步骤七承包单位整改完成后,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对整改的结果负责整改完成后即时上报无无步骤八现场监理人员检查施工单位的整改结果是否达到整改要求对整改结果的真实、准确性负责0.5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晚0.5个工作日扣罚责任人1天岗位工资未检查落实或检查落实中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扣罚责任人3天岗位工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总额给予公司赔偿,同时视情节给予降职、降薪直至辞退处理注:此流程由监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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