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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1、发生事故,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依法处理。

2、在施工现场内发生除轻伤事故外的伤亡事故,应立即按规定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含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经过、伤亡情况、损失情况、初步原因分析)。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组织抢救、施救。

3、发生轻伤事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监督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织成的伤亡事故调查进行调查。

篇2:加气站安全事故报告范本

发现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发行人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紧急情况要报警,并按预案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紧急情况要报警。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按预案向上级报告。报告遵循的原则和内容如下:一、报告应遵循的原则1、任何突发事件,不论大小,都应报告;2、发生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上一级领导和应急办公室报告;3、当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4、如有人员伤害,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组织人员施救,情况危及可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5、如需地方协助,还可拨打110和地方应急联动单位电话。二、报告事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和相关介质;3、事故状况;4、人员受伤程度和现场情况;5、受损程度。三、事故一般的处理流程事故报告班组负责人,组织报告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负报告应急领导报告地方政府部门报告地方救援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启动相应预案组织现场事态控启动相应救援启动相应预案注:报警联动110;医疗救护120;消防119

篇3:企业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为了企业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建筑法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便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一、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逐级报告领导,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的同时,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抢救负伤人员和财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调查制度

1、积极配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工作。

2、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和建议,并接受调查组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4、写出事故报告。

三、事故处理制度

在处理事故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发生后:(1)原因不查清不放过;(2)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3)负责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4)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负责人不查处不放过。

四、伤亡事故统计制度

伤亡事故统计是国家对伤亡事故的发生进行控制的一项措施。

1、它及时反映国家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和形势,便于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拟定改进措施,杜绝和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

2、通过统计数字可以比较各单位、各地区的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为制定安全管理法规提供依据。

3、事故积累的资料不仅是安全教育的宝贵材料,也为生产、设计、科研、施工清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促进技术进步,提供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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