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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篇2:辣烫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查验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销售生鲜食品的,查验上市凭证是否与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信息相符。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

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2、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4、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扫描到电子台账软件中并上传福建省工商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备案数据库。销售生鲜食品的可通过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生成和记录进货台帐。

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质量自检制度

1、经营生鲜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台),为主开展水产、蔬菜等食品的检测工作。

2、设置食品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两人以上专(兼)职食品质量检测人员,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

3、通过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录入到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4、在市场、超市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七、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八、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九、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纳入“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十、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十一、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十二、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篇3:食品安全防护制度

为加强进口食品安全保障,防止人为或非客观因素意外影响食品安全德强况发生,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防护》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强化风险意识,做好风险评估,建立防护计划。成立食品安全防护小组。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定期开展食品防护演练,提高全员风险意识和食品防护能力。

2.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食品安全防护,具体如下:

⑴做好有效隔离。在场地设计时将不安全因素通过物理屏障有效隔离,并区分不同层级的敏感、重点区域。将相关人员限制在指定区域活动。

⑵确保用水安全。企业自备的水源应由专人负责,封闭管理,防止人为破坏。

⑶严格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其在存储、运输、交货等过程中被人为蓄意污染。

⑷严格仓库管理,成品等物料储藏区域、整理车间、留样室等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流动,非本区域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储存库要指定人员负责,实施货物和人员出入库管理。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落实出库记录制度。

⑸严格有毒有害物质管理。严格杀虫剂、清洁剂、消毒液等化学品的管理,避免对人身、食品、设备工具造成污染。上述物品应设立专门的储存场所,与加工区域有效隔离,指定人员负责,并实施入库、领用管理。

⑹严密视频监控。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加工整理过程、货物进出库、运输工具移动、人员进出实时监控,并确保监控系统持续有效工作。应妥善保存监控视频录像资料。

⑺严格追溯管理。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进口销售记录管理制度,发现问题能够查找、分析问题并及时追溯和召回。

⑻加强人员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高防范意识;严管关键人员,加强对关键环节员工的监督管理,必要时,同一关键岗位应至少安排两人同时操作。

篇4:食品安全自我评估程序

1.目的

查找现行运行过程中的不足,寻找改进的机会,保证食品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于食品安全相关的环节。

3.食品安全评估人员:每年由管理者代表、生产部经理、安全专员以及各部门主管对工厂内所有于食品相关的安全进行评估。食品安全专员为管理者代表。

4.评估的频率:每年至少一次。

5.评估的时间:每年一次(12月之前)。

6.评估人员职责

6.1查找所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环节(完成1-7项),发现其中的不足。

6.2提出改进的方案。

6.3对改进的措施上报经营管理层,并获得批准。

6.4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改进。

6.5验证改进的效果。

6.6在发现有调整的情况下,应该及时调整防护体系。

6.7验证频率每年至少一次,不限于一次。

7.相关记录

7.1《食品安全自我评估》

篇5:食品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

保证食用菌产品的安全,防范食品的风险,从而维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2.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管理、工厂设备、雇员、电脑系统、原配料和包装材料、生产操作(空气和水的安全)、成品、安全战略和系统评估。

3.食品安全管理

3.1预防可能怀有恶意的人、犯罪的人以及恐怖分子的行动。

3.1.1公司指定有食品安全知识的人作为食品安全专员,公司指定管理者代表为食品安全专员;负责管理对食品安全程序进行评估;

3.1.2有应对可能怀有恶意的人、犯罪的人以及恐怖分子的行动(包括恐吓和真实的事件)的安全处理策略,从而识别、隔离和保护产品;

3.1.3有紧急情况的撤离计划;

3.1.4有24小时的与当地政府、公安局、消防、救护等的联系方式;公司做好防火、防盗器材及监控器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习,熟悉器材性能的使用方法。员工在禁止吸烟的地点一律禁止吸烟。消防器材每年进行一次检查维护保证性能良好。

3.1.5提高全员食品安全意识。

3.2监督管理

3.2.1提高全员食品安全监督水平,包括清洁和维修人员、合同工、IT人员,特别是新进人员;

3.2.2进行安全检查。

3.3召回策略

3.3.1确定责任人,并有替代人员;

3.3.2操作和布署产品召回;

3.3.3确定消费者的联系方式,包括地址和电话号码。

3.4对可疑事情的调查

3.4.1调查研究可能怀有恶意的人、犯罪的人以及恐怖分子的恐吓和其他相关信息;

3.4.2寻求相关法律界和公共卫生的权威机构的支持。

3.5自我评估程序

3.5.1从过去发生的可能怀有恶意的人、犯罪的人以及恐怖分子的恐吓和行动中总结教训;

3.5.2每年一次检查安全程序的有效性,比如:由公司内部或第三方人员作应对可能怀有恶意的人、犯罪的人以及恐怖分子的练习,产品召回的模拟以及向计算机安全系统进行挑战;

对工厂所有涉及到的区域随机进行食品安全的检查,包括收发货仓库。

4.工厂设备的安全管理

4.1物理性安全

4.1.1围墙周围的安全保护;

4.1.2安全门(当未在使用或未被监控时的货物装卸的门、突发事件时紧急撤离的安全门)、窗、空余的房间、仓库等运输车辆均需采取安全措施(包括上锁、帖封条、门卫看守等);

4.1.3在涉及到食品安全的区域,安装尽量少的门;

4.1.4在重新使用长期不用的卸载设备时,必须仔细检查设备(包括螺丝、软管和输送带等部件);

4.1.5清算公司所有的钥匙,包括钥匙的分放、跟踪和收回;

4.1.6减少污染物的藏身处,如隐蔽处、洞等;

4.1.7提供充分的照明,包括应急灯等;

4.18停车场远离生产加工区域和食品贮存区域,对来访者车辆进行登记。

4.2实验室的安全

4.2.1严禁非化验人员进入实验室;

4.2.2除非必要的采样和其它必要的行动,否则限制原材料进入实验室;

4.2.3化验室的的药品由化验员负责管理。

?4.2.4有效处理实验室的化学废弃物。

4.3有毒化学品的贮存和使用(包括清洗剂、消毒剂和杀虫剂)

4.3.1有毒化学品的贮存远离食品生产和贮藏区域;

4.3.2有毒化学品必须存放在带锁的密码柜内;

4.3.3有毒化学品要有适当的标识;

4.3.4有毒化学品必须按规定配制浓度;

4.3.5杀虫剂必须在车间外使用。

5.1雇员

雇员:所有新进员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每年定期体检。

5.1审查(雇用前、雇用时、雇用后)

调查所有应聘者的背景(包括季节工、临时工和合同工,无论是直接招聘的还是通过中介公司招聘的),通过查相关的个人档案等渠道知道个人信息,如:地址、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等;

5.2日常工作的安排

5.2.1根据员工的入厂考核和日常考核安排员工的工作岗位;

5.2.2及时更新员工的信息库。

5.3辨别

5.3.1建立人员的辨别系统,以识别员工,通过穿统一工作服、佩带胸卡(胸卡上有照片);

5.3.2当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必须收回工作服和胸卡。

5.4人员进出的限制

5.4.1识别所有能与设备接触的人员;

5.4.2各岗位员工只能在自己的工作区域,不得进入其它区域;

5.5员工个人物品

5.5.1必须只带公司允许的个人物品;

5.5.2允许公司员工因个人健康因素服用药物,但这些药物必须有标签,并远离生产和贮存区域;

5.5.3禁止员工带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和贮存区域;

5.5.4定期检查属于公司财产的雇员储物柜内的物品。

5.6食品安全的培训

5.6.1对季节工、临时工和合同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包括预防、发现和对可能怀有恶意的人、犯罪的人以及恐怖分子的行动(包括恐吓和真实的事件)作出反应;

5.6.2提供安全程序的宣传资料;

5.6.3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意识培训,举例向员工证明安全程序的重要性。

5.7异常行为和举止

全体人员共同监督异常的和令人怀疑的行为和举止(例如:没有明确的原因而推迟下班和提前上班、不在他们职责范围内接近文件资料、将文件拿离厂区等等)。

5.8外来人员(包括供应商、参观者、行政执法者、送快递的人、虫鼠控制代表、第三方审核员、运输承包商、校验人员等)

5.8.1外来人员从指定的大门进入,并进行登记,由相应接待人领入;

5.8.2门卫须要验明来访人的身份,来访人员必须出具工作证或介绍信;

5.8.3来访人员不得进入食品生产车间和仓库;

5.8.4禁止进入更衣间。

6.电脑系统

6.1通过设定密码、防火墙来限制人员使用电脑程序控制系统和程序性资料;

6.2当人员离职后,应及时消除他进入电脑的权限;

6.3有效的杀毒软件,以确保电脑资料的安全,对重要资料和数据进行备份;

6.4建立电脑程序的可追溯性系统。

7.原配料和包装材料

7.1所有采购的原配料和包装材料的供应商都是经过公司认可的供应商;

7.2在接收时必须鉴别外包装的完整性,核对供应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特别是新产品;

7.3接收时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是否无异常;

7.4接收时必须经过品控部检验,合格后方可接收;

7.5产品与接收数量与订单产品和数量保持一致,且产品和数量列入发票和货运单据中;

7.6拒收异常品和可疑的原配料、包装材料;

7.7要求运输车辆按时间表及时到达,未能及时到达的,必须提供合适的说明。

7.8对于损坏、“伪造”或其他恶意的、罪恶的或恐怖活动迹象及时向有关法律部门和公共卫生权威机构报告。

8.生产操作(空气和水的安全)

8.1保持车间清洁,通风和排水系统良好;

8.2确保水系统的单向流动性;

8.3对自设的水系统建立水源消毒系统。

9.成品

9.1确保成品贮存和运输的安全性,可以通过审核来进行监督;

9.2对仓库、车辆等进行随机抽查;

9.3要求运输车队有能力在任何时候进行装载;

9.4运输车辆要求密封上锁;出货的车辆均在上锁后才能驶离工厂。进货车辆在未上锁的情况下加强检查监控。

9.5对成品运输进行追踪;

9.6建议销售人员留意假冒伪劣产品,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相关处理。

10.安全战略

10.1安全专员定期进行抽查;

10.2当出现突发事件时,安全专员必须及时汇报给总经理,并提出相应措施;

10.3采用以预防为主的策略,并进行食品安全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11.系统评估

11.1频率:每年进行一次系统评估;

11.2评估成员:生产部、安全专员以及各部门主管;

11.3评估内容

11.3.1对现场安全状况的评估;

11.3.2对过去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有害行为的评估;

11.3.3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核。

11.4评估总结

?总结评估结果,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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