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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生产保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和国家行业法规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做到各负其责,首先对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加强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原则上定人定车,非本车司机不得驾驶本车,不准酒后驾驶,违章违纪者或不执行本条例者将令其下岗。

3、对进入现场施工的车辆和机械设备要定期检查,并做记录。现场设专人负责指挥交通。

4、对容易发生触电、火灾、坍塌事故的地方及有危险的作业地段设醒目的警示牌及安全栏杆。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者要戴安全带,双层作业要配安全网,雨天作业要穿绝缘鞋,夜晚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6、对爆破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所有人员要持证上岗。爆破施工要定时,并在爆破周围设相应的防护人员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7、加强对炸药库的管理,炸药库要设专人负责,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炸药和雷管要有安全距离,要堆码整齐,不可超高堆放,出入库要有记录,并有负责领导签字方可发放。8、施工现场配有专职电工对现场用电进行管理,对所有电力机械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电闸箱有锁有负责人。

9、材料库和现场材料有专人巡守和管理,材料库内不可乱接电线、电灯,不可有明火,现场材料要做好放火、防盗工作。

10、外用劳务人员进入现场要签定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落实负责人。

11、定期召开安委会,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篇2:作业环境安全保障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强化作业环境安全的保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一)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从业人员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通信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有关安全的规定绘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三)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

(四)施工现场的坑、沟、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地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五)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六)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

(七)生产生活房屋应按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

(八)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九)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电(变)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壁雷装置。

(十)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空旷地点。

(十一)施工现场的水电设施、照明设施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路基施工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一)土石方开挖前,必须了解土石质、地下水的情况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以及文物古迹的位置、深度走向,并加标记,设置防护栏杆。

(二)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告标志。

(三)在沟槽(坑)边缘1m以内不准堆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缘1~3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距沟槽(坑)边缘3~5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m;停置车辆、设备、起重机械、振动机械不少于4m;小翻斗车往沟槽内卸料时,要设专道,并在距沟槽(坑)边缘1m处设限制器。

(四)开挖前,要检查山体的自然情况,有无裂缝;如发现山体开裂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新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五)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

(六)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

(七)岩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以免导致突发性的坍陷。

(八)沟槽(坑)回填时,必须在构筑物两侧对称回填夯实。

(九)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注意脚手架必须落地,严禁采用支挑悬空脚手架。

(十)砌石作业必须自下而上进行。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十一)石方爆破作业环境的安全保障见《爆破工程技术措施》。

四、桥涵施工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一)桥梁施工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应详细核对技术设计、图纸、文件。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专题调查研究,采取切实可靠的先进技术、设备和防护措施。中小型桥涵工程施工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个单项工程,在开工前应根据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操作细则,结合施工具体实际,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二)特殊结构的桥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订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通过试验和检验证明可行后方可实施。

(三)桥涵工程施工的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及大型设施等,应进行安全检算,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项安全设施完成后,应经检验合格,方能使用。

(四)工地内设安全标志,夜间施工作业设照明设施,不得擅自拆除。

(五)桥涵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免双层或多层同时作业,当无法避免,而必须双层同时作业或桥墩下作业等立体施工时,应设防护棚、防护网、防撞装置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信号等,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有电焊作业的桥梁,防护棚应具有绝缘、防火性能。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规定加设漏电保护器。

(六)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均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开挖较大较深和地质水文复杂的基坑必须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可靠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七)开挖基坑时根据规定的基坑边坡开挖,分层开挖符合设计高程为止,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八)开挖基坑时,要根据土壤、水文等情况,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开挖,严禁局部深挖和掏洞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5m,不加支撑时,应按要求进行放坡。

(九)基坑、井坑,边坡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坑壁,边坡、山体有无裂缝和坍塌现象(特别是雨后)如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先兆,应采取措施。

(十)基坑边缘有表面水时,应采取截流措施,开挖排水沟或水槽,不得使水沿基坑边缘流下;在有大量地下水的情况下进行挖基时,应挖集水坑,配足抽水机具,施工人员应穿水鞋,并设置出入基坑的安全通道,以防意外。

(十一)采取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机械应暂停作业。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m。

(十二)采用集水井降水法作业时,集水井内放置的潜水泵,要事先逐台进行检查,试验抽排水,应指派专人看管潜水泵及电源。

(十三)挖孔桩作业环境安全保障见《挖孔桩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十四)浇筑墩台混凝土,施工前,必须搭设好脚手架和作业平台,还应加设安全网。墩台顶必须搭设安全护栏,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十五)用吊斗浇筑混凝土,吊斗提降,应设专人指挥。升降斗时,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上部人员不得身倚栏杆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十六)高空作业环境安全保障见《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十七)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露天、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任何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因连续不间断要求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工程,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并保证施工人员有充足睡眠时间。

(十八)石方爆破作业环境的安全保障见《爆破工程技术措施》。

五、隧道施工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一)隧道施工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本标段内隧道施工采取新奥法施工。

(二)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和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三)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情况严重时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区,并立即上报。

(四)在软弱围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如设计文件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对指定范围进行超前钻孔,地质雷达配合,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不盲目冒进。施工中对围岩加强检查与测量。对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五)所有进入隧道施工的人员,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未刷好洞口仰坡或未做好洞顶防护和排水设施,不得开挖进洞。

(六)临时设施平面布置应满足消防需要;临时道路的弃渣应运至指定地点或弃土场,临时道路在险峻处应设立防护墩和安全标志;临时供电设施及线路应满足用电规范要求,主线、支线走向流畅,电线接头、闸刀应安装牢固,并带漏电保护器。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设置适用足够的灭火器材;场内临时道路布置满足消防车的行驶要求。

(七)洞口路基及边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在高于2m的边坡上作业时,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八)边、仰坡以上山坡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雪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九)爆破后应清除边、仰坡、洞顶周围的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地质不良时,应采取加固措施。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进行支护。

(十)爆破作业环境安全措施见《爆破工程技术措施》。

(十一)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细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块、土块和裂缝,应予以清除或支护。

(十二)机械或风钻钻眼时,应检查设备的状况是否完好,发现异常或故障,应排除后方可施工。

(十三)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十四)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十五)安装钢支架,应遵守有关起重和高处作业等安全规则。选用适宜的小型机具进行吊装。

(十六)爆破后应清除危石,喷锚支护的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压力应保持在0.2MP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十七)隧道施工应建立沉降观测制度。在进行观测时,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要时须立即报告上级和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订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十八)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前进,应及时进行衬砌与注浆,洞门的衬砌须尽早施工,不良地质地段的洞口必须先完成。

(十九)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符合脚手架搭设的规范要求。

(二十)隧道施工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按制度进行保养维护、作业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使用。

(二十一)隧道施工的用电、通风、照明、排水等必须符合相关规程、规范。

(二十二)隧道通过突水、突泥、岩溶、顺层、滑坡、瓦斯、煤层、辐射等不良地质地段时,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方可进行施工。重大安全技术方案应按规定进行评审后,方可实施。

六、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一)由于雨季施工持续时间较长,而且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具有突然性,因此应制订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二)夏季施工应制订高温季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七、要求

本制度是对公司承建的路桥涵隧工程的作业环境安全保障制订的通用制度,各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细化制订各项目的安全保障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

篇3: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劳动保护全面负责。二、组织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落实到施工过程管理中,把安全生产提到日常议事日程上。

三、负责搞好职工安全教育,支持安全员工作,组织检查安全生产。

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方针,及时落实整改。

五、发生工作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上报上级部门。

六、不准违章指挥与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提出技术实施方案和改进方案中的技术措施要求。

三、在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时,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有权提出更改完善意见,使之完善纠正。

四、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补充编制分项分类的安全技术措施,使之完善和充实。

五、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安全生产有责任进行管理,发现隐患,有权督促纠正、整改、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并汇报项目经理。

六、对施工设施和各类安全保护,防护物品,进行技术鉴定和提出结论性意见。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令,认真学习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准,加强自身建设。

二、经常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

三、坚持原则,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和事,决不姑息,敢于阻止和教育。

四、对安全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见,提交项目经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应责令暂停施工,报公司处理。

五、安全员有权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对安全先进者上报公司奖励。

六、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上报公司。

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的管理。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同时安排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二、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作为施工员本身的应尽职责,在施工中同时检查各安全设施的规范要求和科学性,发现不符规范要求和科学性的,及时调整,并汇报项目经理。

三、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现象或冒险作业,协同安全员共同做好工作,阻止和纠正,必要时暂停施工,汇报项目经理。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四、在施工过程中,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暂停施工,待安全整改和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准再施工。

五、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诉安全员和项目经理采取措施,协同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质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二、在质量监控的同时,顾及安全设施的状况与使用功能和各部位洞边防护状况,发现不佳之处,及时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

三、悬空结构的支撑,应考虑安全系数,不准由于支撑质量不佳,引起坍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四、在施工中,结构安装的预制构件的质量应严格控制与验收,避免因构件不合格造成断裂坍塌,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同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待处理好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

防火消防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防火法令、法规、宣传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

二、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宿舍、食堂、仓库等地的安全、防火工作,发现火险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三、对于各类防火器械的配备布置要求,及时提出合格意见,并按期更换药物和维修保养。四、发现火灾隐患,通知立即整改,同时有权暂停施工,待消除火灾隐患,再行施工。

五、发生火灾。立即会同工地负责人组织指挥灭火,并即报火警"119",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位。

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资丰斗的编制要求。

二、按时、按规定做好安全技术资料,使之真实完整。

三、深入施工现场,配合安全员检查安全生产,做好记录,使安全资料符合施工现场实际。

四、如实做好资料,不准不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便做记录,导致安全资料空虚不切实际。

五、坚持原则,杜绝作假,并可以报告上级处理。

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范,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安保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在采购安全设施、材料物品,劳动保护用品,应保证产品质量,决不能以疵充好和伪劣产品采购入库。

三、购买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及防护材料时,应认准国家批准的设施和物品,同时取得合格品证件。

四、对于上门销售的安全设施和劳保防护物品,除国家与有关部门认可的外一律不准采购,以防疵品与伪劣产品危害安全。五、应廉洁奉公,不贪小利,坚持原则,保证设施与物品的质量,有权拒绝指令购买疵品与伪劣物品,并报告上级处理。

各生产班组和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安全设施不完善的危险区域施工。无有效安全措施的有权停止作业,汇报项目经理提出整改意见。

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爱护机械电器等施工设备,不准非本工种人员操作机械、电器。

三、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四、职工之间,应相互监督,制止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立即整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安全作业。

五、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现场,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

电工班(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的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用电的规范和技术要求。

二、电工应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上岗作业。

三、严禁带电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决不准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汇报造成后果。

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用电有隐患,需要工程停止施工的,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工,并立即汇报项目经理处理,拉闸绝电,待整改好后再行送电。

五、提高增强自身技术业务水平,应对工作负责,不准马虎和随意作业,经常检查施工用电状况,及时完善整改,正确使用电工劳动保护用品。

焊工班(焊工)生产责任制

一、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操作规程,增强提高自身技术业务水平。

二、焊工必须经过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

三、工程操作施工中应及时检查电源,防止漏电事故。四、在施工中,应办理动火批准手续,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五、正确使用焊工劳动保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做好防坠工作。

六、发现隐患即作整改,需要停止其它工种施工的,报项目经理协调处理,必要时可责令其它工种停止施工。

架工班(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增加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水平。

二、架子工必须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

三、在悬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带扣,防止坠落。

四、在架子搭设中,传递杆件,应多人传递,防止杆件滑落伤人。

五、在架子拆除时,设置警戒线,不准单面拆,应四周同步拆除,杆件不准掷落,要多人传递至地。

六、剪除架体拉结,不准一剪到底,要边拆边剪,防止架子坍塌。

七、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在架子有严重隐患时,可以责令工程暂停施工,报项目经理处理。

小型机械操作班(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二、机操工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及时检查机械各部件的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报告负责人进行修理和完善,确保机械安全运转。

四、执行小型机械操作规程,拒绝违章作业,坚持原则,拒绝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和事。

五、发现机械安全隐患,汇报负责人要求整改,但未得到及时整改或置之不理的,机操工应停止操作,拉闸关机,汇报上级部门处理。

篇4:项目部设备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

2.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督促各施工单位上足设备,确保工程保质按期完成,并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配合集团公司物设部做好设备大检查和评优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4.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掌握设备安全情况,参与设备重大、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5.做好与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有关的设备管理工作。

6.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篇5:项目部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责任

a.按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对做好本项目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上级下达的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侨务有权拒绝施工。

b.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程,制止违章作业。

c.组织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本队无力解决的重大事件,在向分公司经理(主任)报告的同时,要负责采取临时的防护措施。

d.负责检查班组书面安全交底制度执行情况,组织班组安全竞赛活动,搞好总结评比,健全和完善班组安全网络,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工作。

e.负责具体落实上级编制或自行编制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单位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按安全要求和施工程序领导施工。

f.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全力抢救伤员(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及时恢复原状),对轻伤要负责查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负责落实。

2现场施工员安全管理责任

a.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原则,施工前针对具体侨务和施工部位,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对不同工种、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被交底人的签字。

b.辅导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所属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制止违章作业,对冒险蛮干者有权停止其工作,不得默许、鼓励和迫使工人违章作业。

c.对现场搭设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现场消防设施等,要负责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d.参加项目部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负具体落实整改的责任。

e.协助项目经理完善安全网络,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配合专职安全员的现场安全检查。

f.发生工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要积极抢救,及时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具体落实。

3班组长安全管理责任

a.严格按施工程序、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组织班组施工,开展安全活动,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b.开好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特点作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无原则对所用机具、防护用品及操作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无力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施工员或项目经理。

c.组织本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组员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的指令。

d.对新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与专业知识教育,并指定专人带领和指导其工作参加队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

e.模范地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标准、规定,教育组员严格遵守十项安全措施和六大纪律,支持班内安全员开展正常的安全检查工作。

f.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4工人安全管理责任

a.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纪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及指示。

b.积极参加各荐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

c.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

d.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维护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

e.对不安全的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的指令,发生未遂事故要立即向班组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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