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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8、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础夯实后,方可拆出叉木或拖拉绳。

9、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10、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1、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2、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13、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拨掉或打弯。雷雨时停止架线操作。

14、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15、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16、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7、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后,必须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18、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19、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20、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过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1、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22、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作业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穿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电。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3、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5、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斤)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26、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27、穿越道路及施工区域地面的电线路应埋设在地下,并作标记。电线路不能盘绕在钢筋等金属构件上,以防绝缘层破裂后漏电。在道路上埋设前应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被辗压受损,发生意外。

28、工地照明尽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灯具,移动式灯具除保证绝缘良好外,还不应有接头,使用时也要作相应的固定,应放在不易被人员及材料,机具设备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动时,线路(电缆)不能在金属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时收回保管。

29、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篇2:建筑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安全专用工具的绝缘性能、机械强度、材料结构和尺寸应符合规定,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在施工现场施工必须有两人以上方可作业。

3使用各类电动工具,应符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及本规程第4.0.9条~第4.0.16条的有关规定。

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作业。

5配制环氧树脂沥青电缆接头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戴好防护用品。

6熔化焊锡、锡块,使用的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7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9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10多台配电箱(盘)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11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并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12人力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13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防护拦杆。用机械敲打时,作业下方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交叉作业人员应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14电管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15安装照明线路时,作业人员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料具,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16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应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17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要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18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1/8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19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栓在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20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21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22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km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应停止工作。

23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杠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24进行耐压试验设备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25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26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警示牌,防止误合闸。

27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28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29电气设备、材料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30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31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份,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作业时并必须有人监护。

人体与带电体必须保持的安全距离

电压(KV)距离(m)

6以下0.35

10-350.60

440.90

60-1101.50

32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33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34电气设各金属外壳的保护接零或接地应符合本规程第十五章的有关规定。

35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36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篇3: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

1.一般规定

.1.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1.2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1.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1.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1.5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1.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1.7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1.8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1.9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2.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2.1三级配电,配电箱根据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为三级:

(1)总配电箱(又称固定式配电箱)。总配电箱用符号“A”表示。总配电箱是控制施工现场全部供电的集中点,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地区。电源由施工现场用电变压器低压侧引出的电缆线接入,并装设电流互感器、有功电度表、无功电度表、电流表、电压表及总开关、分开关。总配电箱内的开关均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引入、引出线应穿管并有防水弯。

(2)分配电箱(又称移动式配电箱)。分配电箱用符号“B”表示。其中1、2、3表示序号。分配电箱是总配电箱的一个分支,控制施工现场某个范围的用电集中点,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箱内应设总开关和分开关。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分开关可采用漏电开关或刀闸开关并配备熔断器

(3)开关箱。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电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4)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5)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7)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有锁,并用红色油漆喷上警示标语和危险标志,喷写配电箱分类编号。箱内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接闸断电,锁好箱门。

(8)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2两级漏电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并应经常检查试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3.施工照明

3.1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3.2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3.3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保护。

3.4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3.5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3.6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3.7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3.8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4.施工用电线路

施工用电线路从结构形式上可分为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两大类型。

.4.1架空线路:

(1)施工现场运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小车搬运,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人抬时,前后要响应,协调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防止一侧受力扭伤。

(2)人工立电杆时,应有专人指挥。立杆前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无伤痕,链子合适,溜绳、横绳、逮子绳、钢丝绳无伤痕)。地锚钎子要牢固可靠,溜绳各方向吃力应均匀。操作时,互相配合,听从指挥,用力均衡;机械立杆,吊车臂下不准站人,上空(吊车起重臂杆回转半径内)所有带电线路必须停电。

(3)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得有人。电杆立起后,必须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钩。电杆坑填土夯实后才允许撤掉叉木、溜绳或横绳。

(4)电杆的梢径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为杆长的1/10再加上0.6m。木质杆不得劈裂、

腐朽根部应刷沥青防腐。水泥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扭曲等现象。

①登杆组装横担时,活板子开口要合适,不得用力过猛。

②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使用的机具、护具应完好无损。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栓在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严禁将安全带拴在瓷瓶或横担上。

③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料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料具的小绳应牢固可靠。递完料具后,要离开电杆3m以外。

(5)架空线路的干线架设(380/220V)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m,

线间距离不小于0.3m。

①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绝缘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0mm2,架空绝缘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在跨越铁路、管道的档距内,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35mm2。导线不得有接头。

②架空线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过路线的最下一层不低于6m。多层排列时,上、下层的间距不小于0.6m。高压线在上方,低压线在中间,广播线、电话线在下方。

③干线的架空零线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导线截面积在10mm2以下时,零线和相线截面积相同。支线零线是指干线到闸箱的零线,应采用与相线大小相同的截面。

④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见表4.4.1):

表4.4.1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m)

架空线路地区

线路负荷

1kV以下

1~10kV

居民区

6

6.5

交通要道(路口)

6

7

建筑物顶端

2.5

3

特殊管道

1.5

3

⑤架空线路摆动最大时与各种设施的最小距离(m):外侧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1m,1~10kV时,为1.5m。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4m;1~10kV时为6m。

(6)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

作业。紧线时装设的临时脚踏支架应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须用绳将梯子与电杆绑

孔牢固。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7)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电线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

导线下方不得有人。终端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8)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4.2电缆电路: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1)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敷设,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6m。

(2)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cm厚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3)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堆放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4)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6)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7)橡套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电缆间距大于10m时,必须采用铅丝或钢线绳吊绑,以减轻电缆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电缆接头处应牢固可靠,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8)在施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时,位置应充分利用竖井、垂直孔洞。其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水平敷设应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8m。

篇4: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电工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1条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第2条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第3条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4条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第5条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第6条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第7条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第8条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第二节设备及内线安装

第9条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10条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第11条剔槽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12条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第13条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第14条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第15条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三节外线及电缆工程

第16条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第17条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第18条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第19条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第20条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第21条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第22条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公里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第23条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上脱杠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第四节电气调试

第24条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25条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26条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第27条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第28条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以升压方式运行。

第29条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第五节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第30条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第31条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千伏)

距离(米)

6以下

10~35

44

60~110

0.35

0.60

0.90

1.50

第32条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并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的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第33条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第34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的有接零。

第35条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36条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第37条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篇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安装电工)

1.设备安装

1.1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1.2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1.3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1.4剔槽、打洞时,必须戴防护眼镜,锤子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2.内线安装

2.1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2.2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具,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投掷。

2.3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必须将沙子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2.4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2.5钢索吊管敷设,在断钢索及卡固时,应预防钢索头扎伤。绷紧钢索应用力适度,防止花篮螺栓折断。

2.6使用套管机、电砂轮、台钻、手电钻时,应保证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3.外线安装

3.1作业前应检查工具(铣、镐、锤、钎等)牢固可靠。挖坑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按规定放坡。

3.2杆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员经常通过的地方,挖好后的坑应及时覆盖,夜间设红灯示警。底盘运输及下坑时,应防止碰手、砸脚。

3.3现场运杆时,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第4.1,(1)的规定。

3.4人工立杆时,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第4.1,(2)的规定。

3.5电杆就位移动时,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第.4.1,(3)的规定。

(1)登杆组装横担时,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第4.1,(4)①规定。

(2)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第4.1,(4)②的规定。

3.6

(1)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第4.1,(1)、4.1,(4)③的规定。

(2)杆上紧线侧向操作。应遵守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第4.1,(6)的规定。

3.7按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第4.1,(7)的规定。

3.8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km处,应设一次临时接地线,送电前必须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4.电缆安装

4.1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顶等代替。敷设电缆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执行,并设专人指挥。

4.2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必须做到:送电缆时手不可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4.3竖直敷设电缆,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4.4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则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4.5汽车运输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头前方(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绳固定。

4.6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并应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电缆敷设完如剩余较长,必须捆扎固定或采取措施,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4.7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附近或较繁华地区施工电缆沟时,应设置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4.8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将地面进行清理,积水排净。

5.电气调试

5.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5.2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5.3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5.4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5.5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6.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6.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严禁跨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6.2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应有人监护。

6.3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悬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6.4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验明设备或线路确实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6.5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绝缘防护用品。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必须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接地线。

6.6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7用绝缘棒或传统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应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6.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面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6.9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量相适应。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6.10施工现场照明安装。遵照本规程4.3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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