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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管理处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处工作制度

一、仪表:

公司各岗位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规定制服、黑皮鞋,制服应干净、整齐。

穿西装制服时,领带必须结正,不得卷起衣袖和裤脚。

上岗时必须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应端正佩带于左胸。

男士不留长发,女士不披发,不留指甲,不浓妆艳抹。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物,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二、文明用语规范:

待人接物诚恳有礼,接待业主/客户/师生声调要自然、柔和、清晰、亲切,不装腔作势,声音不过高,也不过低,以免业主/客户/师生听不清楚。

绝对不讲粗话、不使用蔑视和污辱性的语言。

与业主/客户/师生谈话时,请使用普通话,不准模仿业主/客户/师生的语言语调和谈话。

要注意称呼业主/客户/师生的姓氏,应称呼先生/小姐、女士。

讲话注意语言艺术,多使用敬语。

请求业主/客户/师生或同事做任何事情,应使用“请”、“麻烦您”等。

表示感谢时,应使用“谢谢”、“多谢合作”等,业主/客户/师生走时要回答“不用谢、不客气”,不能毫无反应。

业主/客户/师生来访时要主动问好,说“您好”,业主/客户/师生离开时要讲“再见”、“您慢走”。同事之间见面也应相互问候。

离开面对的业主/客户/师生时,一律讲“请稍候/您稍等”,如果离开时间较长,回来后要讲“对不起,让您(你们)久等了”,不准一言不发就开始工作。

面对业主/客户/师生打招呼时,不准讲“喂”,应说“您好/早上好”等。

业主/客户/师生有管理方面的事情询问时,应该给予耐心细致的回答,任何情况下不准说“不知道”“这事不归我管”等诸如此类的话语,若无法回答或难以解释时,应说“对不起,这个问题(事情)我暂时无法回答(解释),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和姓名,我将再次与您联系”。

不要与业主/客户/师生开过份的玩笑,同事之间也不要开太过火的玩笑。

遇到外来单位前来参观或上级领导前来检查时,应说“欢迎光临/欢迎指导”,并热情接待。

三、仪态:

接待业主/客户/师生热情招呼、起身让坐,不得自己坐着而让业主/客户/师生站着与其交谈。

面对业主/客户/师生应随时保持微笑,不准给业主/客户/师生看脸色,向业主/客户/师生发脾气。

和业主/客户/师生交谈时应全神贯注,双眼对视对方,适当地点头称是,不得东张西望,心不在焉。

在业主/客户/师生面前不准做不雅或不尊敬的动作,如双手插腰、交叉胸前、手插口袋、挠头、挖耳、抠鼻孔、玩弄物品等。

上岗时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等。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员工在工作、打电话或与人交谈时,如有业主/客户/师生走近,应立即打招呼或点头示意,表示注意到他的来临,不准毫无表示或装作没看见。

在为业主/客户/师生服务时不得流露出不耐烦、不高兴、冷淡的表情,应做到亲切、友好、精神饱满、不卑不亢。

上岗时要保持良好的坐姿或站姿,不得东歪西倒、前倾后靠、翘腿,不得伸懒腰、驼背。

四、接听电话:

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但不要匆忙。

接听电话语调轻松愉快,发音清楚,确保对方听清。

接听电话应说问候语,如总公司接听应说“您好,宗宇公司”,如管理处/站接听就说“您好,**管理处/站”。

确定来电人的身份可说“请问您哪里”;如来电找某人,应说“请稍等”;如来电人所找的人不在,就说“对不起,他现在不在这里,有什么事可以帮您吗”;如为查询,应详细解答,对待业主/客户/师生要耐心,言语要客气文明。

如接业主/客户/师生为投诉或报修电话时,应迅速记下来电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投诉内容或服务要求;如业主/客户/师生不愿留姓名、地址,要尊重业主/客户/师生意向,并在记录中注明;在聆听电话时,应适当地说,好的/是的/嗯,不得长时间不出声。

任何时候不得向业主/客户/师生发脾气,不得与业主/客户/师生争吵,不得用过高的语调对业主/客户/师生说话,也不得用力掷听筒。

在公司不得占用电话与人聊天,家人、朋友有事来电,应从速简洁结束通话。

结束电话时应说“再见”,等来电人挂下电话后再收线。

五、上门服务:

上业主/客户/师生家里拜访或维修时,应穿着统一制服,佩戴工作证,保持良好形象。

上门维修时,应带齐所需工具、材料、鞋套、抹布、垃圾袋和工作台布。

按门铃或轻敲门,除特殊情况,严禁大力敲打或撞击业主/客户/师生门窗。

简明扼要告知业主/客户/师生自己的身份及访目的,得到业主/客户/师生同意后方可进入,同时应说“谢谢”或点头微笑表示感激。

尊重业主/客户/师生生活习惯,脱鞋或穿上自己带的鞋套。

未经业主/客户/师生许可不在沙发上就座,谢绝敬烟,严禁收小费、礼物或上门服务后在住户家中用餐。

当为业主/客户/师生完成一项服务后应主动征询业主/客户/师生对该项服务的满意程度。

六、员工纪律:

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政策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利益。

无论在职或已离职之员工,都不得把有关公司业务的机密资料外泄。

员工须小心处理公司财务,公司有权向那些因疏忽而损毁或失掉公司财物的员工追讨赔偿,并可及时解聘蓄意破坏公司财物的员工。

员工在职期间,假如从事兼职或商业活动,须呈报公司批准。若利用公司资源从事此类兼职工作或未经许可,公司有权及时解聘该员工。

节约公司办公用品,电话、传真仅用于工作,谢绝客人用公司电话;复印物品后应及时登记,复印纸应两面使用。

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安静,办公室内不大声喧哗,工作时间不吃零食。

篇2:物业行政管理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工作制度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管理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7管理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7.1目的:

规范管理处印章使用管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7.2使用范围: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各管理处印章管理。

7.3职责:

7.3.1管理处主任为印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印章日常保管、使用审批,并在休息时以面授权形式,将印章指定专人(人事行政)保管、使用审批。

7.3.2管理处行政人员按《印章申请使用流程》办理盖章手续。

7.4工作程序:见《印章申请使用流程》

7.5使用规定:

7.5.1管理处印章只限于发布管理处内部文件、对业主的通告、管理处内部制度及与物管公司各管理处之间文件往来;不得用于发往外部单位、政府部门及个人等的对外发文,及有关合同、协议、担保、证明等事项。

7.5.2使用印章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再加盖公章。

7.5.3加盖的印章应端正、清晰,加印位置应"齐年盖月"。

7.5.4不得在白纸或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印章。

7.5.5行政助理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规定,严格核对《印章使用申请单》上注明的文件内容、份数,对不符合管理处印章使用范围的要予以指正。

篇3: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制度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制度

为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明纪律,发挥管理的效应作用,创高效、优质的综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五次扣当月奖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事离开,须有请假条,写明事由,一天内由管理处主任批准,一天以上须管理处主任签字,交公司领导批准;请病假须有医生证明,并于当天交给管理处主任;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扣发当月奖金或十天平均工资,超过两天未返岗位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三、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并按质、按量完成各自职责。如检查到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范围内,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月奖金百分之二十或一天平均工资。

四、工作时间,不准看报闲聊,不准用通迅设备聊天,空闲时间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经常被用户投诉者,管理处可以书面报告公司给予换人或辞退。

五、因违反工作规程损坏设备、设施及用户财产,视损坏程度扣发奖金或照价赔偿。

六、严禁向住户和业主索取财物、吃拿或肆意刁难等不良行为。

七、管理处的设备、机器或工具未经主任以上同意,不准外借。

八、严禁在本住宅区内擅自承接工程。

九、依据法规严格妥善管理,须热情、主动、周到地为住户和业主提供高效的综合服务,不允许以粗暴或冷漠的态度对待。

十、如有违反上述条款者,管理处有权将其行为记录在册,向公司提出扣发奖金或辞退的建议。

十一、工作时间必须穿戴整齐的工作服,佩带工作证,接受业主或用户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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