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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办公会议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物业公司办公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原则:

一、为保证管理效率和会议质量,根据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安排和服务规范要求,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会议管理制度旨在增强会议的规范性和操作性,提供会议质量和效果。

第二条会议组织

会议组织遵照"谁提拟,谁组织"的原则。

一、部门综合会议:公司员工大会,整体工作部署、安排、计划总结等,由办公负责组织,部门领导主持召开。

二、专业会议:公司性技术,业务综合会,由主管部门提出,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召开。

三、部门工作会: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四、外办会议:有外办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由办公负责组织安排。

五、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二)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问题及达成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三)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四)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五)主持人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人(部门)达成标准和时间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明确。

第三条会议安排

一、行政事务会--总评当月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二、公司员工大会--总结上期工作情况,部署本期工作任务。

三、经营活动分析会--汇报、分析公司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指出失误,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四、部门事务--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五、每周例会--每周五2:30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例会,提出对各部门的工作安排及各部门汇报一周工作情况,布置下周工作安排。

六、每日晨会--每天早上8:00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晨会,听取各部门昨日的工作汇报,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对本日工作进行安排。

七、临时会议--主要是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突发事件,和其他外办单位会议等。

八、会议安排的原则--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公司例会、公司临时行政会议、部门会议。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

九、公司月度例会、临时行政会议一般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其他会议尽量控制时间。

第四条会议准备:

一、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安排好座位,通知参会者)。

二、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中心/部门按计划表直接通知与会人;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提拟,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1、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

2、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3、其它提拟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4、参加公司例会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如请假需经主持人批准。

四、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五、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涉及多个部门和参加人数众多的大型会议,主办部门还应编制详细的会议计划通知相关部门。

六、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1、会议提拟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准备的组织工作;

2、会务服务提供部门应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3、公司总部召开的公司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口总经办负责。

第五条会议纪律:

一、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主持人为会议考勤的核准人,考勤记录由会议记录员负责。

二、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三、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四、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五、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至部门另一未与会人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六、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七、讨论式会议参会人员应知无不言,集思广义,一经会议决定之事,应按期完成。

八、迟到、早退、缺席按正常考勤制度处理,通知人员未通知到位同样予以考勤处理

第六条会议记录:

一、各类会议原则上由办公负责记录。

二、部门会议由部门主管或指定人员负责记录。

三、下列情况下,应整理会议纪要:

(一)公司各类临时行政会议;

(二)须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跟进的会议;

(三)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会议纪要的会议。

第七条会议室管理:

一、公司所有的员工非接待客人和参加会议,不得随意进入和会议室。

二、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清洁,会议结束后要整理好会场。

三、不得随意移动会议室,接待室的家具和物品,不得随意拿走接待室的报刊,杂志等资料。

篇2:某某大学物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管理制度

某大学物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提高总经理办公会议质量和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一)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二)公司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调整,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

(三)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维修改造项目和投资项目。

(四)公司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

(五)财务预决算和公司自建工程预决算,5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及年度预算执行中发生的额度较大的追加或调整。

(六)对外合作、合资事项及经营开发事项。

(七)公司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工会、团委、文化建设、民主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八)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政策,重大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九)审议公司管辖干部的任免、调动、处理、奖惩,以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干部队伍和员工队伍建设的计划和方案。

(十)机构的成立、撤并和领导小组、委员会的成立,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十一)工资待遇、职称、技师评定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奖惩事项的评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确定。

(十二)公司各部门的重大请示事项。

(十三)审议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或投资方案。

(十四)审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变更方案。

(十五)公司各类考核结果的审批。

(十六)审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十七)车辆、大型设施及其他重大设备的购置。

(十八)其它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提交和确定议题的原则

(一)坚持公司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上述事项之外而且公司领导职权范围内能决定的问题,可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个人不便做出决定的,能与其他公司领导协商决定的,或请示总经理能决定的也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

(二)凡通过正常行文或经总经理办公会能解决的问题,不安排会议讨论。

(三)如有紧急事情,总经理也可以采取灵活方式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情况。

三、总经理办公会的组织原则

(一)总经理办公会实行例会制度,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总经理可以决定随时召开。

(二)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总经理临时委托副总经理召集主持,公司行政办公室为会议秘书,负责会议安排、记录和起草会议纪要。

(三)参加总经理办公会的会议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可以根据议题需要,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四)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必须有公司领导成员半数以上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公司领导参加方能举行。

四、关于提交议题的程序

(一)总体原则,议题一般由公司领导提出。有关部门拟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题,须经各部门分管领导同意。

(二)凡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问题,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之间和相关部门之间事先都应进行充分沟通与酝酿,取得共识,重大事项都应有充分论证。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应参照有关政策,并考虑到政策的连续性,涉及法律法规的重要问题或涉及重要的对外签署协议事项,都应向法律顾问咨询。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涉及公司发展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提交议题前,视情况还应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或根据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会议讨论。

(三)总经理办公会提交的议题根据需要和惯例准备书面材料,重要议题的材料一般应包括议题原由、论证材料、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若干个方案或建议。涉及职工利益方面的事项,应着重提出会引起哪些不稳定因素,涉及投资、经营方面的问题要有利弊分析,涉及重大经济决策,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调研报告上签字,以示负责。

(四)会议材料一般应在会议召开的两天前提交给行政办公室,如属复杂而重要的议题应在一周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根据需要临时决定召开的,不受此限,但议题也必须准备充分。

(五)行政办公室负责对议题进行排序,“会议通知单”呈总经理审定。

(六)公司办公室应将“会议通知单”和会议材料及时呈参会领导阅知,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都要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准备意见。

五、关于会议讨论和决策的原则

(一)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问题时,汇报人应是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或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时要严格控制时间,以保证有充分的讨论时间。讨论时不要提出、议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除紧急、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讨论临时动议的议题。

(二)总经理办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多数一致原则,总经理负责的原则。决定问题要经过认真讨论,会议成员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对意见不够集中、讨论不成熟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总经理有权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或向上级领导请示。必须决定,而又不能行成多数一致意见时,总经理有最终决定权。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并有继续反映的权利。经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任何人不得私下改变,执行中如发现确有问题,应再次提交会议讨论。

(三)需要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但因特殊情况应紧急处理、做出决定的事项,分管领导应及时正确处理,并及时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

六、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的落实与督办

(一)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的同时,应明确承办人或牵头人(牵头单位),明确办理期限。

(二)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要按领导分工认真组织落实,通过“工作进程汇报”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根据工作分工,公司各部门要协助有关领导搞好督促检查和落实情况的反馈。必要的还应采取调查的方式了解梗阻的原因,向主管领导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汇报。

(三)严格保密纪律,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干部任免、纪律处分和其他涉密问题,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外传,更不能向当事人透露,否则视为违纪。

(四)公司领导如需查阅不涉及本人任免的会议记录,可到行政办公室查阅,其他与会人员需要查本人在场时讨论事项的会议记录,由公司行政办

公室按指定范围查阅后告知结果。

七、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给学校、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公司决定的。

(二)未经公司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及时通报的。

(三)未向公司领导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五)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对给学校和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依据职责范围,明确公司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执行。

篇3:后勤保障部办公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增强领导集体的团结和廉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后勤保障部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后勤保障部办公会议(简称办公会)是后勤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和通报重要事项的会议。

  后勤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三条 议事内容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及学校重要会议和重大工作部署。

  (二)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制定后勤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讨论解决学校后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工作,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有关事项形成决议。

  (四)研究决定后勤人事、财务、管理、修缮工程等重大事项。

  (五)研究后勤人才引进、职工考核、奖惩等方面的问题。

  (六)研究确定各单位目标管理的措施和管理规定。

  (七)研究所属各单位提出的重大工作事项。

  (八)讨论研究班子自身建设的问题。

  (九)其他需要议定的事项。

  第三章 会议的组织

  第四条 会议由后勤保障部部长或后勤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五条 办公会议成员由后勤保障部部长、副部长、总工程师,后勤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第六条 办公会每周一次,一般在星期五下午,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集体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办公会报告。

  第七条 会议的会务工作由部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主要包括议题收集、会议通知、材料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编发、会议决议督办、归档等。

  第四章 议题的确定

  第八条 办公会的议题按以下程序提出:

  (一)需要解决或需要讨论的重要事项,由后勤党政主要领导提出议题,并提前通知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议题的材料准备;

  (二)在具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遇到的新问题,由后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议题;

  (三)后勤职能部门认为非常重要和十分紧急的工作,经请示部领导同意后提交的议题。

  凡各单位和部领导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可以决定、可以协调解决的问题,不列入办公会议议题,可作为会议通报事项。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在认真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形成议题;提供简要的说明材料,有些重大问题需要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必要时还应提供选择方案;填写《后勤保障部办公会议题表》,连同书面材料一起,于召开会议的二个工作日前汇总到综合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办公室将收集到的议题表提交会议召集人审定,议题确定后,及时将拟定的会议通知和议题的书面材料送与会人员。

  第五章 会议程序及落实

  第十条 会议先由提出议题的相关领导或单位负责人简明扼要地报告情况,然后由主持人主持讨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决议。

  第十一条 办公会议按通知拟定的议题议决,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临时动议。

  第十二条 议事中意见分歧较大,无法做出决定的事项,应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讨论,或提交后勤党委会研究。

  第十三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向缺席的会议成员通报会议情况,提供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 办公会议通过的决议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公布。会议纪要由召集人签发。会议的决议及时安排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党政主要领导或后勤党委会。

  第六章 会议纪律

  第十五条 出席办公会议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一般不宜离会处理其它非紧急事务。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者,应事先请假。相关议题的与会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会。

  第十六条 与会人员在会上发表的各种意见以及议决事项的具体过程,除会议主持人授权传达者外,其他与会人员应严守纪律,不得外传会议议决情况。

  第十七条 重大问题不按程序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应立即纠正,重新议事。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学校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后勤党委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篇4:后勤保障部党委会议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后勤保障部党委会议、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提升后勤领导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会议质量和决策效能,引领后勤保障工作提质增效,特制订本细则。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请示汇报制度

(一)健全阶段性工作总结和谋划制度

  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各召开一次党委会议,听取寒假、暑假工作务虚会精神落实情况;研究年度党政重点工作;听取后勤保障队伍能力提升专项方案年度(学期)工作总结,研究能力提升专项方案(或年度、学期计划);听取开学前工作准备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结束前一周内各召开一次党委会议,听取学期工作总结和假期工作安排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寒假、暑假假期服务保障工作;研究部署寒假、暑假务虚会工作。

  如遇重大活动安排、学校重点工作任务等,可召开党委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审议工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

(二)健全经常性工作汇报制度

  党委委员、班子成员是党委会议、办公会议议题的负责人,明确牵头单位、科室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党委会议、办公会议汇报推进落实情况。

  各单位每年度向党委会议专题汇报本单位党政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安全稳定、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重点工作。原则上各单位每学期要向党委会议、办公会议全面汇报一次工作,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意识形态、安全稳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园林绿化、水电保障、修缮工程、交通运输、幼教保教、行政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后勤保障部机关各科室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党委会议、办公会议全面汇报工作。党委会议、办公会议议题牵头科室负责人就议题内容作主要汇报,涉及科室全体人员列席会议。

  党委委员每年度向党委会议专题汇报分管领域安全稳定、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重点工作。

  班子成员每学期向后勤保障部办公会议汇报分管工作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三)进一步强化事前请示和应急处置

  提交党委会议、办公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要提前向书记、部长请示。

  各单位持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如遇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第一时间向书记、部长口头汇报请示,30分钟内了解情况、紧急处置并形成简要书面汇报,事后及时向党委会议、办公会议通报。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决策咨询论证制度

  提交党委会议、办公会议的议题,涉及服务保障工作、行政管理和党的建设等事关学校、后勤改革发展稳定和教职医务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议题上报单位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进行专家评估、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合法合规性审查或风险评估,提出明确决策建议。

  决策咨询论证程序一般包括:收集整理党和国家(教育部、省、市等)有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梳理对标一流高校、行业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赴现场进行考察调研,通过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等形式广泛征求一校三地相关部门、教学科研机构和师生医务员工代表的意见建议,部内充分研究讨论(必要时应聘请法务及相关领域专家咨询论证),成熟后提交党委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需提交学校有关会议研究决策的,按有关程序办理。

  三、进一步提高会议决策效能

(一)提交办公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1.后勤各类服务保障工作以及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安排,重点工作落实推进。

  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执行,以及财务管理与监督审计的重要事项。

  3.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提案、意见办理事项。

(二)提交办公会议研究后需党委会决策的事项

  1.后勤保障部发展规划、队伍建设规划、重大改革事项,年度工作计划等重要规划。

  2.年度财务预算编制上报方案。

  3.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修缮工程专项申请汇总报告,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后勤保障设备购置专项申请汇总报告。

  4.校级以上表彰推荐、优秀年轻干部推荐、上级党代会代表等人选推荐,后勤保障部内部表彰、奖励等重要事项。

  5.教职工的人事聘任、解聘、考核、晋升、管理等重要事项。

  6.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违规处理及政纪处分等重要事项。

(三)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事项、重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意识形态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事项;文化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事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督查工作的重要事项;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统一战线、老干部和离退休等工作领导的重要事项。

  2.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3.以后勤保障部党委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

  4.安全稳定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5.内部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设置与调整的建议方案。

  6.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及调整事项。

  7.科级干部的任免事项。

篇5:后勤保障部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后勤保障部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后勤保障部办公会议(以下简称办公会)是后勤保障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和通报重要事项的会议,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

  二、办公会议事范围及规则

第三条

  办公会是后勤保障部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后勤服务保障、行政管理等重大工作事项,研究提出需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落实党委会决议的有关措施。

  (一)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和学校的决策部署;布置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以及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安排;通报重点工作落实推进情况。

  (二)研究需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1.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制定后勤保障部发展目标、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事项、安全稳定事项、重要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等重要事项。

  2.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方案、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3.校级以上重大表彰推荐和后勤保障部重大表彰事项。

  4.教职工薪酬体系、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惩处和其他事关师生医务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5.办公会认为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讨论决定的事项。

  1.执行党委会决定或决议事项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执行,财务管理与监督审计的重要事项。

  3.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提案、意见办理事项。

  4.按规定需要由办公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一)办公会由部长召集并主持。部长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部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原则上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应当在会前向部长请假。

  根据议题需要,议题相关事项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二)办公会议题由部长提出,也可以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部长综合考虑后确定。集体决定重要事项前,部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事先应当协调沟通,达成比较成熟的意见。

  办公会议题实行一事一报制度,议题由综合科汇总审核后报部长审定,未经审定的议题不予上会。

  (三)提交办公会的议题,议题上报单位负责人在会前要认真把关,重要事项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进行专家评估、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合法合规性审查或风险评估,提出明确决策建议。

  (四)办公会按既定议程逐项进行,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一般不临时动议议题。

  (五)办公会议题由议题上报单位负责人汇报。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议题审议时,出席人员应当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部长应当末位表态。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

  (六)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办公会成员半数为通过。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

  (七)办公会决议分为以下四种:批准或通过;原则批准或原则通过,按要求作相应修改后实施或发布;暂不形成决议,责成相关负责人或相关单位另行提出意见再行研究;不予批准或不予通过。

  (八)紧急情况下不能及时提交办公会研究讨论的事项,可由部长与分管班子成员共同商议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办公会通报。

  三、会议组织及相关要求

第五条

  办公会实行例会制度,一般在教学学期内原则上每周在相对固定时间召开一次,如因工作需要经部长同意可以随时召开;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参会人员由部长决定。

第六条

  综合科负责办公会的会务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议题,印发会议材料,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分送办公会成员和有关单位,归档会议材料。原则上会议记录及纪要编发由综合科专人负责。

  办公会组织的主要程序包括:

  (一)综合科提前一天征集会议议题,统筹、汇总后报部长审定。

  (二)审定后的议题,由综合科准备议题材料,并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有关材料等报送会议出席人员。

  (三)会议纪要由部长签发,或由部长委托副部长签发。

  四、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

第七条

  办公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适合公开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分管的办公会成员或相关单位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及时向部长(或办公会)汇报执行情况。对决定的有关事项,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执行,或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新的情况,需作重大调整或难以贯彻落实的,应当及时向部长汇报或提交办公会决定。

第八条

  建立有效的监督反馈机制,确保决议事项落实。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办公会成员、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及时落实执行。综合科负责跟踪办公会相关的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每月进行汇总,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部长(或办公会)汇报或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后勤保障部党委负责对办公会相关的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执行不力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五、会议纪律

第九条

  实行回避制。凡研究涉及出席和列席人员本人、配偶、子女及亲属的相关议题或涉及其他需要回避的问题时,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条

  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有不同意见的,在无条件服从的前提下,允许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反映;但不得有任何与会议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第十一条

  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限制传达范围的决议事项,与会人员不得在规定传达范围之外泄露会议决议和讨论情况;会议决议、决定在未正式公布之前,与会人员不得向外谈论有关细节和内容。如有泄密,严肃追责问责。

第十二条

  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应当记录并存档。会议记录未经同意不提供查阅。会议材料应妥善保管,其中涉密材料和内部资料,会后应及时收回。

  六、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原《山东大学后勤保障部办公会议议事规则(2018年7月修订)》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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