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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件钢管落地外脚手架基础验收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1、施工负责人在脚手架搭设前,应组织搭设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内容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后,还须实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认可手续。

2、脚手架基础施工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方案应经公司总工程师的审核批准。

3、脚手架基础施工完成后,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安全员、技术员和搭设班组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4、验收必须有量化内容,无量化要求的用简单文字表达,不准用√和╳来表达。

5、当脚手架高度在25米以下时,地基夯实找平后,立杆底部垫5公分厚木板,木板长度2米的可垂直于墙面放置,木板长度大于3米的可平行墙面放置。

6、当脚手架高度超过25米时,地基必须分层进行夯实,采用枕木或槽钢仰铺,作为立杆基础的垫板。

7、脚手架基础排水措施必须良好,不准有积水现象。

篇2:脚手架(越线架)搭设分级验收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基建、检修等施工现场(含外单位在连云港供电公司管辖设备上及周围的工作和公司系统各单位到用户的工作,以下统称为施工现场)脚手架(越线架)的管理,做到施工现场脚手架(越线架)的安全管理规范化,保证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设备故障,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系统各单位以及承包本公司工程的所有承包单位。

3规范性引用文件

对于施工现场脚手架(越线架)的搭设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4跨越线路的越线架搭设规定及流程

4.1跨越35千伏及以上线路所搭设的越线架必须由施工单位征得线路运行单位同意,编制施工方案报生运部批准,并报安监部备案,按规定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2跨越10千伏线路所搭设的越线架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报线路运行单位批准,并报安监部备案,按规定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3越线架搭设由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书面上报生运部组织验收。

4.4必须由生运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准使用。

5跨越障碍物、道路、铁路、桥梁、河流等越线架搭设规定及流程

5.1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报工程部或生运部批准,并与有关单位联系,施工期间应请有关单位派人到现场协调监督施工。

5.2越线架搭设由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书面上报工程部或生运部组织验收。

5.3必须由连云港供电公司工程部或生运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准使用。

6变电所内搭设脚手架规定及流程

6.1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报生运部批准,报安监部备案,并征得变电运行单位同意,按规定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6.2脚手架搭设由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书面上报生运部组织验收。

6.3必须由生运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准使用。

7架设脚手架(越线架)使用的材料

架设脚手架(越线架)使用的木杆、竹竿或金属管,必须使用合格的材料:

7.1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或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

7.2竹竿应采用坚固无伤的毛竹。

7.3金属管应采用具由安全器具生产合格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7.4以上材料长度、直径、壁厚等尺寸必须符合《安规》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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