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项目管理处员工考核及奖惩办法
VK项目管理处员工考核及奖惩办法
一、每月工作业绩考核
1.部门经理考核:主要考核质量体系贯彻情况;员工培训效果;事业心、责任感;内务管理情况;工作成效;领导能力;成本意识;与顾客沟通能力等,考核成绩作为晋升和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2.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考核:主要考核质量体系执行情况;组织纪律性;工作效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协调能力等,考核成绩作为晋升和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3.普通员工考核
主要考核仪容仪表、考勤纪律、工作态度、服务水准和操作规程等,考核成绩直接与每月浮动工资挂勾,并作为晋升和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
年度考核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评小组,制定考核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三、奖惩办法
1、奖励
A.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晋升或奖励。
a.对改革小区(大厦)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b.在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顾客表扬者;
c.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d.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e.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2、惩罚方法
A.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受到批评、警告及罚款等处分;
a.仪容不整,上班时不穿整洁之工作制服或服装,不按规定位置佩带工号牌(实习证)或员工证。
b.不使用指定之员工通道或搭乘客用电梯。
c.迟到或早退或上、下班不签到。
d.当值时间擅离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收听(看)广播、录音、电视。
e.当值时间吃东西,用公司电话办私人事情。
f.当值时间在员工指定以外的场所用膳。
g.下班后穿工作服上街、外出探亲访友或无故在小区(大厦)内逗留。
h.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浪。
i.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j.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k.因疏忽,不小心损坏公司或顾客的财物,罚款一至十倍处理,情节严重者直至除名处理。
l.违反体系文件操作要求。
B.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薪、记过、劝退或辞退处理。
a.当值时间睡觉。
b.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签到。
c.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顾客之物品。
d.对顾客不礼貌,与顾客争辩。
e.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小区(大厦)安宁。
f.未经客人允许擅自进入顾客房间。
g.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博。
h.未经批准,私自配制顾客或公司锁匙。
i.涂改、假造单据、证明、拾遗不报。
j.不服从上级领导之正确命令。
k.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
l.违反体系文件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m.未经总经理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质量体系文件。
C.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即时除名或开除处理
a.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b.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顾客吵架。
c.向顾客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d.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
e.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
f.酗酒、赌博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g.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取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h.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i.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j.经常违反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k.连续旷工两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两次。
l.由于工作失职使顾客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D.惩罚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过失通知书》)、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及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在最后警告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犯有严重错务,便会受到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即时除名或开除可在全无提前通知情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篇2:项目物业管理处员工奖惩机制
项目物业管理处员工的奖惩机制
1、奖励
(1)奖励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将予奖励:
*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客户表扬者。
*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为公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为: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升职、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2、处分
如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工作态度不认真的(如值班时看报纸、吃零食、吸烟、听音乐、喧哗、离岗等)。
*值班时制服衣着不整的。
*个人衣着打扮、外观形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的。
*在本物业范围内粗言秽语的。
*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
*占用本物业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的。
*违反安全守则或项目规定的。
*下班后,无特殊原因仍在本物业范围内逗留的。
*忘记佩戴员工证的。
*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
*未经许可,擅自截留、撕毁服务中心安排传阅的各项有关规定、通知、公告等的。
(2)书面警告
*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的。
*值班时打瞌睡的。
*旷工一天的。
*对上级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级合理工作指令的。
*对用户、同事粗暴或不礼貌的。
*蓄意损耗、损坏物业公司财物的。
*在物业公司内销售、买卖私人物品的。
*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物业公司业务的。
*在公司内聚赌或睡觉的。
*未经许可,将物业公司的物品移送别处的。
*在物业公司内私自派发各类文字或印刷品的。
*拾遗不报的。
*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在岗上、禁烟区、禁区或公共区域吸烟的。
*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未经同意私自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五分钟的。
*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的。
3.即时开除
*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同事人身安全的。
*工作时间饮用酒类或服用麻醉药物的。
*偷窃的。
*虚报个人概况资料的。
*对外泄露物业公司商业管理机密的。
*收受贿赂或向别人行贿的。
*连续旷工2天的。
*携带违禁物品的(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构成刑事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因渎职给物业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或动手打人的(造成伤害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擅离职守或值班睡觉给物业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反安全条例或守则,导致重大损失的。
*未经许可,以物业公司名义对外承诺、签合同、订协议、发函件等造成影响的。
篇3:碧桂园管理处社区文化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碧园管理处社区文化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文化干事:
1、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没有落实好的,视情节扣30-50元;
2、活动进行过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的,扣50-100元;
3、没有组织好老人活动中心工作,月投诉超过2次的,扣50元;
4、对住户文体活动建议、意见无动于衷,置之不理的,扣30-50元;
宣传干事:
1、没有及时、按质、按量完成管理处一般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采编工作的,扣50元;
2、以不成立籍口来推迟各种搞件的撰写工作的,扣30-50元;
3、小区报刊所需稿件的撰写、征集工作不及时的,扣50元;
4、报刊编辑工作不细致,有严重错误的,扣50元;
5、报刊校对及交付印刷工作不及时,以致没有按时出报的,扣50-100元;
6、出版后的报刊有大量文字错误的,扣50元;
7、没有做好本村发生的大事及各项活动的记录及宣传工作的,扣30-100元;
8、不注重自身形象宣传,有不雅的动作及各种有损形象行为,以致有损管理处形象的,通报批评;
篇4:碧桂园管理处维修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碧园管理处维修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1、以不成立理由对维修申报项目不及时处理的,责任人扣10元;
2、无按期清理化粪池、检查排水系统的,责任人扣20元;
3、维修及时率未达到标准的每次扣10元;
4、维修不合格的,每次扣10元;
5、维修结束后,不及时返回办公室而在外逗留的,通报批评,并每次扣10元;
6、同住户争吵,原因如是管理处员工过失,视情节扣20-50元;
7、维修后需返工的,一次扣10元;
8、维修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的,多退少补,一次扣10元;
9、维修没责任心的:如维修一半到下班时间后就不给住户维修的,一次扣10元;
10、紧急情况住户来报修不予受理的(下班时间),一次扣30元;
11、派工板上未如实反映维修工去向的,扣10元;
12、当日申报维修项目当日未有签复的,该班班长扣10元;
13、虚报领用材料的,除退还领用材料外,视情节罚款50-100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4、随意浪费管理处材料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10-50元;
15、不正确使用维修工具导致损坏的,须负责将其修好,不能修好的,须赔偿购买同类机械所需资金;
16、向住户索要小费或其他物品的,除退还给住户外,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50-200元;
17、维修后收费不开收据的,除将款项退还外,通报批评并扣50-100元;
18、维修后未将收据送给住户的,扣10元。
篇5:Z管理处客服中心奖惩细则
为加强客户中心内部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树立**花地典范的服务窗口,特制定以下奖惩细则:
一、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扣罚15元。
1、正常上班不穿制服、不佩戴工作证、仪容不整、仪表仪态不端庄者,每次扣罚15元;
2、服务电话响声超过三次不接听或接听用语不规范者,每次扣罚15元;
3、办公桌面的文件、物品堆放杂乱有损观摩者,每次扣罚15元;
4、办公室报纸杂乱,专项负责人不做好收集整理的,每次扣罚15元;
二、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扣罚20元。
1.对上司、同事、业主不礼貌者,每次扣罚20元;
2.在办公场所发个人情绪,影响工作秩序者,每次扣罚20元;
3.在上班时间打瞌睡、闲聊、喧哗、嬉闹、看书报、吃零食、吸烟、吐痰、随地丢纸屑等行为者,每次扣罚20元;
4.非正常工作需要,使用公司电话超3分钟者,每次扣罚20元;
5.非正常工作需要,擅自用公司电脑上网,每次扣罚20元;
6.随意拿走公司办公物品(包括报纸、书刊、杂志、盆景等)者,每次扣罚20元;
7.工作任务派发错漏,导致服务效率降低者,每次扣罚20元;
8.业主收楼手续办理或对管理费的计收错漏者,每次扣罚20元;
9.接待客人相互推托,所有在场人员,每次扣罚20元;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扣罚30―200元或解雇处理。
1、最后离开办公室不主动关空调、灯光、门窗者,每次扣罚30元;
2、捏造理由请假者,每次扣罚30元;
3、非经许可,无故不参加部门或公司的会议、培训及活动者,每次扣罚30元;
4、不履行值日(总值)工作者,每次扣罚30元;
5、锁匙的收发不履行登记者,每次扣罚30元;
6、不按规定时效跟踪工作任务进度,引起业主投诉者,每次扣罚30元;
7、不按前台常规要求做各种记录和报表,导致工作开展障碍或无法追溯与跟踪者,每次扣罚30元;
8、不按《议事日程》开展各项例行工作,每次扣罚30元;并责令补救完成相关工作;
9、在同一月份中,连续违规两次以上者,第三次则按较重的违规程度加倍处罚;
10、故意回避或不听从上级工作调遣,包括抗火灾、台风、暴雨等灾害工作,每次扣罚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处理;
11、向业主(顾客)索取小费、牟取个人利益有损公司声誉者,每次扣罚2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处理;
四、有以下业绩之一者,给予嘉奖15―20元。
1、敬业爱岗,每月度应出勤率达100%,没有任何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及签卡现象者,每月奖励15元;
2、服务工作热情周到,客户中心收到相应业主的感谢信或表扬类的书信
者,每次奖励20元;
3、拾金不昧(价值在300元以上)者,每次奖励20元;
五、有以下业绩之一者,给予嘉奖30―300元或晋升。
1、见义勇为、乐于助人,事例典型,大众认可者,每次奖励30元;
2、为部门业务或管理工作的推动发展提供可行的建议或方案,经采纳实施有效者,每次奖励30―50元;
3、对各种突发事件处理得当,为公司或业主避免经济损失价值达500元以上者,每次奖励30―50元;
4、在同一月份中,连续获奖两次以上者,每三次则按较高获奖程度加倍奖励。
5、在月度、季度或年度荣获公司授予“服务之星”称号者,每次奖励200―300元;成绩显著者,经公司领导核准同意后,可晋升一级。
以上奖惩细则,从2003年8月15日起执行;20**的12月8日颁发的《奖惩细则》版本同时废止。
编制部门:核准/审批人:
维护人:生效日期:
抄报:方总裁、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各1份
下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