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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管理中心服装使用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工业园管理中心服装使用规定

1、员工应爱护工作服装,不得损坏、私自改型、改色或当劳动服用(维修、保洁除外)。

2、员工在领取工作服装后,对工作服装及相关佩饰要妥善保管。

3、员工应对工作服装应勤洗、勤烫,保持服装整洁、笔挺。

4、员工应在工作场所穿着工作服装,不得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穿着。

5、员工的工作服装应按规定穿着,不得自行搭配穿着。

6、员工在交回工作服装时应清洗干净,保证完整无缺,如有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篇2:工业区办公楼空调使用规定

工业园区办公楼空调使用规定

为了给大家创造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同时规范空调的使用,特制定本规定,望大家自觉遵守、执行;

一、空调的启用时间:

以赤壁市电视台当天播报的天气气温温度为准,决定当天是否可以开启空调;

1、冬天气温达到0度及以下且最高气温不超过10度时,当天可以开启空调。

2、夏天最高气温超过35度及以上时,当天可以开启空调。

二、空调使用时需控制的温度:

1、冬天空调开启的温度必须控制在最高不能高于25度。

2、夏天空调开启的温度必须控制在最低不能低于过25度。

三、空调使用的管理办法:

各行政部门办公室的空调由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自行管理,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所辖办公室的管理负责。园区各会议室及值班室的空调由园区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

四、违规使用空调的处罚:

各办公室在不符合空调开启时间及超过控制温度使用空调的,违者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50元,对多人办公的由开启、调高的责任人承担罚金,如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下由该办公室当日上班的人员均摊罚金。

五、严禁在办公室、值班室无人的情况下开启使用空调;在没有特殊工作需要的情况下,严禁下班后或休息时间开启办公室的空调,一经发现该行为除按章每次对责任人处罚50元外并在行政上进行通报批评。

六、E工业园区管委会资产管理部负责该规定的检查、管理的日常工作,并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力求将该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3: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气瓶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氮气瓶。

第三条领用气瓶时,领用人必须检查气瓶上是否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第四条搬运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第五条存放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备灭火器材;

3、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直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同一方向;

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5、乙炔瓶存放时应保持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燃爆炸。

第六条气瓶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

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2、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3、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4、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第七条使用气瓶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2、使用气瓶前,使用人需向气瓶第一责任人说明使用用途、地点及时间,在得到许可,并且双方签字登记后方可使用。

3、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阀门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4、开启气瓶阀门时应小心缓慢的进行,操作者应站在侧面以免气流伤人;

5、气瓶防回火装置、减压器、压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皮管应用夹头紧固,不漏气,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6、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减压器等,禁止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严禁穿戴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使用中的乙炔瓶不准倒放;

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

8、氧气瓶乙炔瓶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必须大于10米;

9、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0、气瓶和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

11、在密闭和狭小的空间进行作业时,要保证有良好的通风;

12、各类气瓶的减压器不准互相代用,并确保不漏气;

13、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子电焊引弧;

14、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15、工作完毕,应将气瓶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准离开。

16、气瓶使用结束后必须及时归还到气瓶存放指定地点,并到责任人处登记使用完毕;责任人需对归还气瓶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正常安全。

17、责任人需保管好《气瓶使用登记表》,并在每月5号前将前一个月的使用记录交由部门存档管理;

第八条气瓶发生爆炸,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应及时上报。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外协工队的气瓶安全管理。

篇4:公司自来水管工业管道安全使用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管道管道的安全技术管理,确保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防止人身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根据国家工业管道管理规程规范,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的压力管道,其范围为:

1.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的煤气管道;

2.压力小于0.1MPa,直径等于、大于100毫米的煤气、天然气管道;

3.压力等于、大于0.1MPa,直径大于、等于80毫米的空气管道;

4.化工产品气体管道按国家劳动部的标准(指有毒气体)输送最高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下述介质:

(1)毒性极度、高度危害气体。

(2)火灾危险程度甲类、乙类。

(3)一级酸、碱性腐蚀品。

5.压力等于、大于0.1MPa,直径等于、大于200毫米的水管道(非金属管道除外);

?6.压力等于、大于0.8MPa,直径等于、大于80毫米的重油管道。

第三条公司对工业管道的安全技术管理负有全面责任,应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认真落实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工业压力管道的法规、标准、规定等,及时准确地批转国家各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规程、规定、标准等,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组织制定本企业压力管道的规程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所属单位执行情况;

?3.组织或参与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检修、更新改造及报废等有关方案的审查、重要工程的竣工验收;

?4.掌握工业管道的安全技术状况,及时组织安排重大隐患的处理,主要工业管道检修计划的编制和审核、监督或组织实施,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5.负责或参与对本企业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岗位技术培训,积极推行标准化操作和标准化管理,以及现代化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6.负责监督建立工业管道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档案;

?7.负责组织对压力管道重大事故的抢修、事故原因分析、整改和提出预防措施,按有关事故管理办法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四条工业管道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业管道的设计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设计资格的单位承担。设什时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工业管道设计遵循《机械设计手册》的标准,同时应符合GB235一82《工业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236一8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不同介质的管道除执行上第一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有关专业规程、标准的具体要求:

?煤气管道设什应满足GB6228一86《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冶金工业动力机械技术规程》第十四章煤气管道的要求;空气管道的设计应满足TJ29一78《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工业管道的设计,尤其是中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介质管道的设计,在设计图上必须有设计、校对和审核人的签字。总图上必须有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批准签字,加盖动力管道设什资格印章。若变更设计应出具技术负责人签字的修改文件。

第六条工业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向用户提供设计说明书、设计总图、受压元件和强度计算书等,用户要求提供其它设计文件,应在合同中说明。

第七条?国外引进设备的压力管道设计图纸,必须由国内具有设计资格的单位审核认可后,方能使用。

第八条?工业管道的施工,必须由持有本专业施工资质资格的单位施工。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标准、设计图纸及技术条件。

第九条?对工业管道的施焊作业,应制定焊接工艺评定标准及焊接工艺规程,并严肃工艺纪律,必须由持有焊工合格证的人员操作。焊后的无损探伤检验也必须由相应的具有无损检验资格的人员进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全面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坚持自检与专检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施工质量。凡列入公司(或厂)计划内的管道工程竣工时,甲乙双方按时办理有关工程资料的交接手续,经使用单位、设计主管部门和施工质量监督部门共同验收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管道的运行与维修,工业管道的运行管理,应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交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按规定、标准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第十二条?按时对压力管进行泄漏、防腐、保温、支架基础、安全附件及色标方面的检查,较大的隐患缺陷,应及时安排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第十三条?公司应根据本企业的情况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限于情况未配备的,公司要请有资格的组织进行检测。

第十四条?压力管道必须定期进行吹扫或清洗,不同介质的周期如下:

煤气管道结合大中修时清扫;空气管道4一6年清扫;污水管8一10年清扫;其他介质配合主体设备检修时清扫。公司氧气瓶带,根据使用频率高时,若发现有龟裂时,要立即更换新的,最多使用半年就要更换一次。

第十五条?压力管道停、送时,必须按有关技术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作业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执行。作业过程要统一指挥,严格执行监护确认制,同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未经设备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压力管道结构或搭接支管。管道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减压装置、自动保护联锁装置等安全附件,应按规定定期校验,确保功能完好有效。

第五章?压力管道的金属监察

第十七条?压力管道必须定期进行无损检测方面的金属监察,特别是中温中压、易燃易爆和有毒介质的管道,压力大于、等于0.3MPa以上的管道应与主体设备或管道的大中修进行无损检测的金属监察。

第十八条?压力管道的金属监察应执行和参照国家或行业部门的有关规范标准。

第十九条?金属监察的主要内容:管道焊缝、腐蚀状况、变形情况、耐压强度、壁厚、弯头、弯管椭圆度、石墨化脆裂等。

有防护或保温层的管道,应在大中修时采取局部或重要部位抽查的方式进行无损检验。

第二十条?对公司凡承担压力管道无损检验的单位和人员,必须具有法定资格,检验中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并在规定限期内向用户提供完整的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冶金系统具有无损检验能力或资格站(所),应加强对压力管道方面法规和检验技术的培训,逐步建立健全无损检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培训符合压力管道检验特点的队伍。

?第六章工业管道的档案管理和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档案应具备下列资料:

1.工业管道名称、编号、规格、输送介质、压力、温度、流量、起点、终点和大中修周期;

2.原始设计图纸;

3.材质报告单及合格证;

4.安装的有关资料;

5.有关试验数据;

6.竣工验收资料;

7.有关技术鉴定或评估报告;

8.金属监察记录和检验报告。

?第二十三条?工业管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事故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上报安全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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