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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Z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总则

为管好、用好企业固定资产,使其保全、增值,为企业最大限度地带来利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

3、固定资产的定义

3.1各种符合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台价值≥2000元两项条件的劳动资料;

3.2固定资产包括范围为生产及非生产使用的土地,地上建筑、机械设备、电器装置、仪器仪表、车辆、行政办公室使用的设备、贵重办公家具等;

3.3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价值高于2000元的机械设备;或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仪器仪表;或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电器装置、设施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4、管理职责划分

4.1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资金形态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资产的帐务管理;

4.2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职能部门,具有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统一对外职能;

4.3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设“兼职资产管理员”对本部门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的使用管理;

5、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

5.1统一编号标准格式****

5.2固定资产档案按本制度第5条与第6.1条规定的分类方法进行建档和归档。

5.3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车辆及其他资产:(1)设备清单、目录、台帐综合档案;(2)建立一机(台、项)一档内容:到货开箱记录、装箱单、附件清单、易损件清单、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及有效原始记录、图纸、台时纪录、修理纪录、事故纪录。

5.4档案的保管与借阅:

5.4.1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永久保存;

5.4.2凡工作人员借阅资料、文件、图纸,需经财务部批准登记方可借阅。

6、固定资产的管理

6.1综合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购买、租借,调拨移位的安装、调试、报废、封存、出售等手续的办理;

6.2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增加、调出、盘亏、报废等变动情况,应及时办理手续和登帐。

6.3各单位都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卡一致,本单位台帐与财务科台帐一致。

6.4综合办公室每年一次对所有资产进行盘点,并与使用部门、财务部核对帐、物、卡,配置点的相符合;

6.5基础设施的使用和保养:

6.5.1空调设施由各资产使用单位定期检修维护,发现问题统一上报综合办公室及时检修或更换。

6.5.2其他设备的检修、维护由各资产使用部门设专人负责。

7、固定资产申请审批程序

7.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部门下年度固定资产新增项目、技术要求、用途、技术改造方案以及更新改造方案报综合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部编报纳入下年度预算计划中,在计划实施时,由使用部门按批准程序,逐台填写“固定资产申请单”,送交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论证、选型、购置、安装、调试、移交等工作,使用部门、综合办公室共同验收。

7.2年度计划外临时增加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书面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后,上报董事会审批,批准后的固定资产实施程序按本制度的7.1条执行。

7.3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废申请,综合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7.4固定资产的租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借出单位方可办理手续并负责按期返还,财务部负责督促检查并收取折旧费和租赁费

篇2:某酒店物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0目的

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完好和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3.0工作职责

3.1财务部主管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监督。

3.2财务部稽核负责固定资产的分类、登记、管理、盘点及清查。

3.3使用部门的负责人或使用人负责保管和维护。

4.0程序要点

4.1固定资产的定义

4.1.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4.1.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

4.2固定资产的分类

4.2.1固定资料按具体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类:

4.2.1.1房屋及建筑物。房屋是指企业各部门用房以及连同房屋不可分离的附属设备,如电梯、卫生设备等。建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围墙、企业内草坪附属设施;

4.2.1.2机器设备。是指用于产生电力、冷暖气的各种设备;

4.2.1.3家具设备。是指用于经营服务和经营管理部门的高级沙发、组合家具等;

4.2.1.4电器设备。是指用于企业经营服务或管理用的电子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通讯设备等;

4.2.1.5其他设备。是指不属于以上各类的其他经营管理、服务用的固定资产。

4.3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4.3.1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使用人因工作岗位调动或离职,应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4.3.2对流动使用的固定资产,各部门应完整的记录每次使用情况。

4.3.3对部门与部门之间调整使用的固定资产,双方应在调整使用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以便于日后资产核对。

4.3.4出售或外借的固定资产,凭总经理批准的相关资料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4.3.5日常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4.3.6闲置和暂停使用的资产,由仓库进行统一库存管理;库存资产重新使用前应由相关人员进行检查、保养后,方可投入使用。

4.4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清查

4.4.1财务稽核于每年12月份会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各部所管辖的资产进行清查。清查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固定资产的流向、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现状。

4.5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的处置

4.5.1对不能维修或已无使用价值的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报损单》,经相关技术部门检查验证、财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报废及除帐手续。

4.5.2如报废资产的零配件拆除后或以出售或作为其他资产维修配件使用的,应报财务处理。

4.5.3需维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人填写《工程维修单》报维修队处理。

4.5.4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按会计准则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4.5.5各部门要求报废、出售和修理的固定资产均须报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5.0记录文件与控制表格

5.1《工程维修单》

5.2《报损单》

6.0支持文件

篇3: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

一、目的: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充分整合利用资源

二、范围:公司各部门

三、总则

1、释义: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单价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以及一些单价不足2000元,但数量众多,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品。

2、分类:

①建筑物(如员工宿舍、办公楼),产权归公司的房屋;

②运输设备(各种机动车辆);

③电子设备(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音像设备等);

④其他(办公桌、椅、柜、沙发、高档装饰品等)。

四、计划及审批权限

1、资产实行计划管理,每年的元月份前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报总办;

2、根据各部门申请(申请表附后),公司当年经营计划以及固定资产现状,综合平衡后编制当年的固定资产采购计划,计划必须详细的列出预购物品种类、名称、单价、金额等内容,并说明原因;

3、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审核考察。

4、部依据有关批准报告进行市场询价,五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报给总办及总经理。

五、购置与验收

1、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有需要部门向总办提出申请,总办综合平衡后,如同意,应按计划管理权限和程序逐级审批;如不同意,应给予申请部门调配或说明原因;经批准的申请或年度计划是购置固定资产的前提。

2、总办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对批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报告统一购买各部门申请的固定资产;在购买过程中应严格按批准的标准、种类、数量,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购买,有条件进行招投标的应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采购固定资产。

3、对大件或数量较大的固定资产采购,财务部应进行审计和市场考察。

4、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为固定资产验收部门,使用和验收责任人为部门经理。总办采购完成后,填写验收单交验收部门责任人,验收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随固定资产的相关技术资料、保修单等由总办相关人员存档管理。使用部门如需要可以复制。

5、固定资产购置的经办人应在购置完成后持验收单及有效发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六、固定资产使用管理

1、固定资产使用人负责使用保养、保管分配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如使用中出现故障应报告总办处理,发生丢失及恶意损坏视其情节轻重及损坏程度,使用人应按购置价格减去折旧后的残值赔偿。

2、责任人离开公司时,应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否则总办人力主管有权拒绝收离职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固定资产使用人承担。

3、责任人因岗位变动,不再使用原固定资产,应将管理的资产交总办,由总办根据情况调配使用,部门内或部门间无权调配资产的使用。

4、配给责任人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其使用只能用于公司业务需要,严禁将公司资产挪作他用,或不在指定地点使用。

5、使用部门及责任人应配合总办、财务部对资产情况的核对清查等工作。

6、总办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负责人、启用时间、原始金额等情况,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购入、调拔、结存等情况。

7、每年十一月份由总办组织、财务部和使用部门配合,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清点,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编制固定资产清查清点明细表,并写出书面清查报告。

8、总办对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处理,不能正常使用无法修复的,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固定资产的报、转让均需按规定审批后方能办理。

七、本规定由总办制定解释,交办公会讨论修订。

八、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篇4:某管理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规定

管理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规定

1.0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过帐登记,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管理处财务室对所有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器具工具等)必须建立台帐,管理处财务室则是固定资产的实物主管部门。

3.0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统一编码,管理处应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表,依据不同类别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做到一物一卡。

4.0明确固定资产使用人,使用人是当然的保管人,对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处各使用部门应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同时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5.0对固定资产代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毁损或损失,有关负责人应负担赔偿责任,按情节应赔偿原价的10-50%。

篇5: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固定资产管理权限,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固定资产指的是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只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的,不论其存放地点、形成方式等因素都须纳入本制度的管理范围之内。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购建程序

第一条购建固定资产作为投资行为,公司应纳入年度投资方案并附新增固定资产的明细清单,报董事会审批。

第二条如果实际购建的固定资产与经董事会审批的投资方案中所附清单上的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等基本一致(差异不超过10%),视为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处理;如果公司临时调整投资方案或调整明细清单上的具体项目,当作购建未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处理。

第三条购建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附原经董事会审批的投资方案,计算机信息投资报万向集团公司发展部审核后按程序审批;车辆的购置按照《万向集团车辆购置有关费用列支管理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购建未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包括基建购置固定资产),由资产的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应的可行性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验收程序

第一条对一些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的固定资产,应在使用正常并由经办人和相关技术人员验收签字后,资产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条按合同定制的专用机器、机械等重要设备,应由制造单位、采购部门、使用部门等参加验收。在设备经调试正常并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后,方可转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基建项目的验收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应有基建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基建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等参加,验收应严格按建造合同规定的工程标准实施,在竣工验收报告上必须有参加验收者的签字。基建工程经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部门方可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一条管理固定资产实物的部门应与管理固定资产帐务的部门严格分开,并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帐实相符。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必须设置并登记好固定资产台帐,应将实物保管的责任按实际情况分配到各相关部门和人员,防止出现资产无人管的现象。

第三条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自然环境的侵蚀及人为的破坏。

第四条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尤其是易损资产的使用人员,公司应提供适当的操作培训以合理利用资产,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

第五条公司必须设立小组专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维修,及时发现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一年内对固定资产须进行1-2次盘点,对余缺数量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若盘亏资产属于个人责任的,应追回资产并作出处罚。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挪用公司的固定资产,一经发现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

第一条对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而效率低下,运行成本大于其产生的效益的,企业可以在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董事会核准后予以调帐。

第二条未使用、不需用、利用率很低的固定资产经资产的使用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分析论证后可以转让,转让的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固定资产的净值,转让前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转让申请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第三条因使用时间较长、磨损过大或不能适应生产经营要求需要报损的固定资产,其审批程序和权限与转让固定资产相同。

第六章罚则

第四条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建后,造成闲置的,公司总经理应承担全额责任。

第五条在固定资产的验收过程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甚至收受贿赂的,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并按相关人事制度处理。

第六条未经批准擅自购建固定资产的,责令返还资产并视责任大小对相关人员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第七条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严重损失的,应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损失金额的10%--20%。

第八条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转让、报损固定资产的,责令将资产返还原状,由相关责任人全额承担因资产转移造成的损失并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部。

第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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