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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层住宅小区工程防火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1、各施工班组必须严肃执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强管理,建立义务消防小组,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的民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2、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

3、现场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M。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4、现场设专用消防用水管网,配备消防栓,高层时要设消防竖管,随施工进度接高,保证水枪射程遍建筑的各部位。

5、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完期检查。

6、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内,照明线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在高压线下面不准搭设临时建筑,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7、使用明火时安全措施

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使用

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使用木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冬季施工室内取暖或建筑物室内保温用的炉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才能使用。

4)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5)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哩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

7、现场材料堆放的防火措施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术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9、现场工棚防火措施

1)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不小于5m。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防火间距不小于10m。

2)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一侧搭工棚时,距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6m。工棚距易燃物库房的距离不小于3Om;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m。厨房用明火的设施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方向。

3)工棚内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4)工棚内冬季用火炉取暖时,要办用火证,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炉子距室内易燃

物不小于1.5m,烟囱出室处要用不燃材料隔档。火炉旁不准堆放易燃点火物,室内不准存放渣土。

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cm间距,使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

10、各施工阶段的防火措施

l)在基础施工时型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是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求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l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冬季装修施工时,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4)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篇2:某高层住宅居民防火守则

高层住宅居民防火守则

《一》在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人人搞好自家的防火安全;

《二》安全使用家用电器具,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三》经常检查和安全使用炊、灶具及明火.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四》严禁在楼梯、通道等公用部位堆放物品、杂物,私设储藏室。要保持通道畅通;

《五》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掌握补救初起火灾的常识。

篇3:高层住宅工程防火措施

高层住宅小区工程防火措施

1、各施工班组必须严肃执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强管理,建立义务消防小组,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的民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2、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

3、现场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M。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4、现场设专用消防用水管网,配备消防栓,高层时要设消防竖管,随施工进度接高,保证水枪射程遍建筑的各部位。

5、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完期检查。

6、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内,照明线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在高压线下面不准搭设临时建筑,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7、使用明火时安全措施

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使用

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使用木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冬季施工室内取暖或建筑物室内保温用的炉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才能使用。

4)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5)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哩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

7、现场材料堆放的防火措施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术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9、现场工棚防火措施

1)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不小于5m。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防火间距不小于10m。

2)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一侧搭工棚时,距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6m。工棚距易燃物库房的距离不小于3Om;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m。厨房用明火的设施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方向。

3)工棚内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4)工棚内冬季用火炉取暖时,要办用火证,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炉子距室内易燃

物不小于1.5m,烟囱出室处要用不燃材料隔档。火炉旁不准堆放易燃点火物,室内不准存放渣土。

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cm间距,使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

10、各施工阶段的防火措施

l)在基础施工时型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是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求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l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冬季装修施工时,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4)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篇4:高层住宅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防火措施

安居工程高层住宅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防火措施

第三节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一、安全用电措施

1、接地与接零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线中,必须采取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①、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②、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③、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④、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设间距不大于12米时,采用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采用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⑤、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轨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应用保护接零;

⑥、供电电力变压器中性点的直接工作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4欧姆,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10欧姆。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2、配置漏电保护器

①、施工现场的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②、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一般场合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的极限值为(大于)30MA.S;

③、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应与动力设备的容量大小、相数等实际情况相适应、相配合,如三相电动机则应选用参数匹配的三相三线的漏电保护器;照明用电必须与动力用电分开,照明应选用单相二线的漏电保护器。

3、开关箱按三级设置,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开关箱距离机具不能超过三米,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4、外电保护

①、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和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电压1KV以下为4米;电压1KV-10KV之间为6米;

②、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电压1KV以下为6米,电压1KV-10KV之间为7米;

5、配电系统

①、所有的电线架设都必须使用电杆、绝缘子、横担等,按规范要求架设;

②、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

③、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

④、带线导线与导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绝缘包扎,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

⑤、带电导线严禁搭、挂、压在脚手架或其它物体上;

⑥、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

⑦、电箱内部及其周围临近区域不得有杂物、灌木和杂草等;

⑧、室外用电严禁拉设使用花线,严禁使用铜线或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使用,严禁工人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烧电炉、电饭煲;

⑨、电气装置应定期检修,检修时必须做到:

a.停电;

b.悬挂停电标志牌,挂接必要的接地;

c.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检修;

d.检修人员应穿绝缘鞋和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e.有组织和专人统一指挥。

6.照明

①、在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的场所、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设备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②、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③、行灯电压不超过36V,灯具离地面高度底于2.4米等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36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24V;

④、根据需要设置警卫和红色信号照明和事故照明,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配备电源。

7、对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

二、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载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作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JGJ59-88《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过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随意串岗。

9、强化安全用电领导体制,改善用电技术队伍素质。

三、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器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2、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3、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配置绝缘灭火器材等,并禁止烟火。

4、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相一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5、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四、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1、建立易燃、易爆物和强腐蚀介质管理制度。

2、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建立电气

防火教育制,经常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和宣传,提高各类用电人员电气防火自觉性。

4、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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